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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试验工作作业指导书汇总

作业文件

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

检验和试验工作作业指导书

开始实施日期

2004年

5月1日

版本号:

1 

编号:

QI7-24

第1页共15页

修改记录

修改号

生效日期

修改页次

修改理由

修改号

编写

审核

会签

批准

批准日期

王裕莲

冯国耀

方东

傅立容

2004.4.8

1概述

明确检验和试验职责,确定跟踪了解结构材料、施工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遵循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产品的结构材料、施工过程、产品所进行的检验和试验的活动

3参照文件

 3.1JTJ221-98《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2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职责和权限

4.1公司试验室负责来样检验和试验,参与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施工单位试验站负责对采购进场的结构材料进行取样和试验以及施工过程、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2公司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站负责本场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视和控制。

4.3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负责对采购到货的结构材料、施工过程、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进行验证。

 4.4施工单位材料(物资)部门负责对采购到货的材料进行验收。

 4.5分项施工技术主管负责对施工过程、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进行检验。

负责本施工场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视和控制。

4.6公司/施工单位质检和安全部门负责施工过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实施要求

5.1进货材料检验和试验

5.1.1采购材料到货后,施工单位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到货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与送料单或验收单上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进行核实做好材料标识和验收记录后,通知质检部门到场验收(通知方式可自行制定或参考附录ⅠQI7-24-A到货材料记录),并连同材质出厂合格证书一起送交质检部门。

5.1.2质检部门接到到货通知,应及时到现场对到货材料进行验证,对需要

进行试验检测的材料确定检验项目后做好记录,通知试验站取样(通知方式可自行制定或参考附录ⅡQI7-24-B)。

5.1.3试验站接收材料检验通知后,按试验规程要求到堆货现场取样可参考附录ⅤQI7-24-E《常用材料取样检测项目参考表》,并按核实的临时试验检测资质和允许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规定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

若无试验能力,则委托公司或有试验检测资质的其他试验室进行试验。

试验报告应经有资质的试验站/试验室负责人审批签名。

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交质检部门两份。

5.1.4对无法进行现场试验的材料,必须由生产厂家提供材质证书,质检部

门(必要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进货材料进行验证。

5.1.5质检部门根据试验站的试验报告或验证的结果,判定采购的到货材料

是否合格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将验证结果(可参考QP8-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中《验证结果通知单》),反馈给物资部门。

5.1.6物资部门在收到质检部门反馈的检验结果通知后做好状态标识,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发货使用。

5.1.7若检验结果不合格,物资部门应对该材料予以隔离、标识。

质检部门按QP8-5《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控制程序》处理;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全面验证的材料需要紧急放行时,则按QP8-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中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要求的条款办理,并对该项材料明确标识和记录。

5.2施工过程监测和测量

5.2.1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根据对所承建项目应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表>>(或《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划分表》/《单元、分部、单位工程划分表》),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2.2分项施工技术主管按照<<工程划分表>>所对应的《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同等规定要求,进行监视和测量(自检),并将监视和测量结果按规定表式进行填写,一式三份交质检部门。

5.2.3质检部门在收到分项(工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后,立即组织对该分项(工序/单元)工程进行检验/检查,并签署检验和等级评定意见/检查评定结果,三份原件存质检部门。

5.2.4当分项(工序/单元)工程为隐蔽工程时,经质检部门组织验收判定为合格的项目后,质检部门通知顾客代表、或设计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等参加检查验收,签字通过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件存质检部门。

5.2.5如发现分项(工序/单元)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按QP8-5《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控制程序》处理。

5.2.6施工过程中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能放行,如需例外放行时,分项施工技术主管必须按QP8-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中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要求的条款办理,并对该项产品明确标识和记录。

5.3检验评定/验收

5.3.1分项施工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相应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对各分项(工序/单元)工程进行自检,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

5.3.2质检部门应及时将《分项(工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

5.3.3质检部门根据经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的检评或验收记录资料对分部(部位)、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验收),并作为工程交工、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

5.3.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以在分项(工序、单元)工程/检验批为评定/验收基础上对分部(部位)、单位、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验收。

5.3.5评定/验收方法:

按承建工程所应遵循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要求执行。

5.4施工过程试验

5.4.1在施工过程中,分项施工技术主管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施工需要通知试验站进行测试。

(通知单按要求制定也可参考附录ⅢQI7-24-C)。

5.4.2试验站根据委托的试验检测项目选用适宜的试验规程、方法及时取样进行试验检测,取样规则按合同要求的技术规格书、或国家/行业相关要求的试验项目组批进行可参考附录ⅥQI7-24-F《工程常用试验项目组批规则参考表》。

如试验检测项目超出试验站能力范围时,应委托公司试验室或其他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试验。

5.4.3试验人员试验结束后,根据试验记录及时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有检测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名。

5.4.4试验报告应及时送交质检部门,质检部门经核对后反馈委托人。

当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按QP8-5《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控制程序》处理。

5.4.5试验报告一式三份,二份交质检部门,一份工地试验站自存。

5.4.6试验人员对砼浇筑过程中的配合比原材料进行连续监控并做好记录。

5.5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5.5.1工程项目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必须在进货及过程检验和试验完成后才能进行。

5.5.2施工单位工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完工工程项目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对工程的整体尺寸、沉降、位移等进行测量和记录。

5.5.3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完工的竣工资料归口收集、整理、汇总和评定。

5.5.4试验站按照有关的质量控制标准,对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和整理。

5.5.5工程项目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其结果如果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按QP8-5《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控制程序》处理。

5.5.6工程项目竣工经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检验认为符合以下条件,则由该单位负责人向公司施工部门提交竣工(或交工)报告。

a工程项目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

b分项(工序/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全部验收合格、无隐患。

c设备调试,试运转或试压达到设计要求。

d工程上存在的主要表面缺陷已按规范或有关标准修补完毕,工程范围内场

地整洁。

e竣工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

f公司施工部门接到工程的竣工(或交工)报告后,应报告公司有关领导,由公司分管

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质检、试验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对竣工工程进行终验。

g施工单位应将已整理好的竣工资料提交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及施

工、质检、试验等部门审核。

h相关人员在对产品复查、竣工资料审核后,签署终验意见(参照附表Ⅳ

Q17-24-D《最终检验和试验意见表》),原件存公司质检部门,复印一份交施工单位。

i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收到公司《最终检验和试验意见表》后,应立即组织有

关人员根据整改意见按要求限期整改。

j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将已整改好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顾客、监理、设计、

质监站等相关方核定,经相关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5.6公司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站

5.6.1按QI7-43《污水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处置污水的排放。

5.6.2按QP6-4《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合理处置废弃物。

5.6.3试验设备应按QP7-7《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送检。

试验人员在操作试验设备时,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

5.6.4使用化学用品时要防止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

砼外加剂的选用应选择无毒无害品种,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硫磺、环氧树脂等)时要按规定要求操作,并带上防护口罩和手套,化学用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搬运按QI7-40《危险品管理规定》执行。

5.6.7搬抬试件操作过程时要集中精力,防止试件掉落伤人体,试验人员须持证上岗。

5.7分项施工技术主管

5.7.1在施工过程中按QP8-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的规定要求进行测量控制。

5.7.2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人员按QP6-4《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要求,合

理处置废弃物,负责本场所文明工地的活动,施工场地规划有序,道路畅通,材料堆放整齐,不乱扔材料、垃圾,做到工完场地清。

5.7.3施工现场机具、集料冲洗物,砼拌和物、淤泥等污水按QI7-43《污水控制管理规定》合理排放,以防止污染周边环境或积累在施工现场。

5.7.4监督施工人员按安全、设备操作规程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5.8公司/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定时不定时地检查施工现场和试验场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各场所操作人员安全设施及操作过程,并做好记录。

5.9公司/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定时不定时地对施工过程的产品质量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合同要求的技术规格书、国家/行业相关的规范、规程。

6.2QP8-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3QP7-7《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6.4QP7-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6.5QP6-4《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6.6QP8-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7QP8-5《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控制程序》

6.8QI7-43《污水控制管理规定》

6.9QI7-40《危险品管理规定》

7记录

7.1规范、标准规定归档的竣工资料   保存期:

永久

7.2到货材料记录保存期:

竣工后一年

7.3试验通知单保存期:

竣工后一年

7.4验证结果通知单保存期:

竣工后一年

8附录

(以下表格格式仅供参考)

8.3附录Ⅰ到货材料记录(QI7-24-A)

8.4附录Ⅱ材料试验委托单(QI7-24-B)

6.5附录Ⅲ试验通知单  (QI7-24-C)

6.6附录Ⅳ最终检验和试验意见表(QI7-24-D)

6.7附录Ⅴ常用材料取样检测项目参考表(QI7-24-E)

6.8附录Ⅵ工程常用试验项目组批规则参考表(QI7-24-F)

附录ⅠQI7-24-A

到货材料记录

工程名称

本单编号

材料名称

合同编号

供应单位

送货单号

产品记录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型号规格

出厂合格证号

存放地点

数量

包装标识

进货时间

备注

 

材料验收人:

质检验证人:

附录ⅡQI7-24-B 

材料试验委托单

工程名称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进货数量

进货时间

生产厂家

存放地点

试验项目:

要求完成时间:

备注

委托人:

日期:

接受人:

日期:

附录Ⅲ                             QI7-24-C

混凝土配料通知单

工程名称

构件名称

编号

强度等级

配合比

水灰比

水泥用量

kg/m3

水泥

品种

强度等级

厂牌

每罐配料

含砂率

%

砂类别

石粒级

mm

施工日期

项目

水泥

合计

mm

mm

mm

粉煤

外加

%

%

%

原始用量(kg)

含水率%

含水量(kg)

校正水量(kg)

车/包数

每车/包重(kg)

车皮重量(kg)

车皮材料重(kg)

委托人:

日期:

接收人:

日期:

 

土工试验通知单

工程名称

施工地段

编号

施工日期

土样

编号

土样

名称

土的类别

取样地点

取样深度

检测项目

委托人:

日期:

接收人:

日期:

附录ⅣQI7-24-D

最终检验和试验意见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日期

公司工程部门

签名:

日期:

公司试验室

签名:

日期:

公司质检部门

签名:

日期:

分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

签名:

日期:

附录ⅤQI7-24-E

常用材料取样检测项目参考表

名称

组批规则

取样方法及数量

检测项目

参照

规程、标准

水泥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或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重至少12kg。

比表面积(适用于硅酸盐水泥)、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

GB/T1346-2001

GB1345-91

GB/T17671-99

GB175-99

GB1344-99

GB12958-99

GB8074-87

细骨料

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重量:

15kg

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云母含量、轻物质、氯离子含量(海砂)、密度、吸水率、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

JTJ270-98

JTJ058-2000

GB/T14684-01

JTJ268-96

JTJ041-2000

骨料

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在料堆上取样时,在料堆的顶、中、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15份组成一组样品。

重量:

150kg

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软弱颗粒、山皮水锈、密度、吸水率、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压碎指标

JTJ270-98

JTJ058-2000

GB/T14685-01

JTJ268-96

JTJ041-2000

外加剂

每一编号为一批。

每批进料对包装容积、数量等进行随机取样。

样品:

500g。

减水率、泌水率比

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

JTJ270-98

GB8076-97

采用地表水、地下水或工业废水时应进行检验

应具有代表性,井水钻孔水应放水冲洗管道或排除积水后采集。

江、河、湖泊和水库水样应在中心部位或经常流动的水面下30~50cm处采集,并防止人为污染。

样品20L

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

JGJ63-89

JTJ268-96

JTJ041-2000

附录ⅤQI7-24-E

常用材料取样检测项目参考表

名称

组批规则

取样方法扩数量

检测项目

参照

规程、标准

粉煤灰

以同等级连续供应200t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计。

散装灰:

从每批不同部位取15份每份不少于1kg试样,拌匀后用四分法缩取试样。

袋装灰:

从每批中随机抽取10袋,每袋各取不少于1kg试样,拌匀后用四分法缩取试样。

样品:

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数量.约1kg

细度

烧失量

需水量比

三氧化硫

含水量

JTJ270-98

JTJ/T273-97

GB1596-91

GBJ146-90

JGJ28-86

GB/T176-96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强度试验要求的长度:

试样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d≤25mm时350mm

25mm<d≤32mm时400mm

32mm<d≤50mm时500mm

弯曲试样长度为:

L=0.5π(d+a)+140mm

d为弯心直径,a为钢筋直径.

钢丝及钢绞线按相应的规范进行取样.

化学分析(进口钢材)、

强度

伸长率

弯曲

尺寸

表面

重量

GB228-87

GB/T232-1999

GB/T5126-93

GB/T701-1997

GB/T13013-91

GB1499-1998

GB/T5223-1995

GB/T5224-95

GB700-88

GB/T17505-98

JTJ268-96

钢筋焊接

同一焊工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累计不足300个应按一批计。

闪光对焊、气压焊接头:

随机切取6个试样,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

随机切取3个试样做拉伸试验.

试样长度按规范要求切取.

拉伸

弯曲

JTJ268-96

JGJ18-96

JGJ27-86

JTJ041-2000

 

附录ⅤQI7-24-E

常用材料取样检测项目参考表

名称

组批规则

取样方法扩数量

检测项目

参照

规程、标准

3.5万至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随机取样

样品:

20块

强度

尺寸偏差

外观质量

GB/T5101-98

按工程投标技术规范文件规定的数量计。

土样可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及钻孔中采取,

样品:

60kg

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或液性指数、颗粒分析、含水率、密度、击实、承载比(CBR)

JTJ051-93

GB/T50123-99

注:

当水泥来源固定,水泥质量稳定,工地又掌握其性能时,视进场水泥情况,可不定期地采集试样进行强度检验。

如有异常情况,应作相应项目的检验。

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视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附录ⅥQI7-24-F

工程常用试验项目组批规则参考表

工程

类别

试验项目名称

组批规则

参照标准

 

港口工程

 

砼抗压强度

连续浇注厚大结构砼时,每100m3取一组,不足100m3也取一组。

预制构件体积小于40m3者每20m3或每工作班取一组,大于40m3按100m3取一组,不足100m3也取一组。

现浇砼每30m3取一组,每工作班不足30m3也取一组。

JTJ221-98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

每50m3砌体取一组,不足50m3也取一组。

道路堆场垫层与基础压实度

每1000m2取一组,且不少于三组。

无侧限抗压强度

每1000m2取一组,且不少于三组。

 

公路工程

桥涵工程

砼抗压强度

一般体积结构物,每单元结构物取二组。

大体积结构物每80~200m3或每工作班取2组。

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取1组,16-30m取2组,31-50m取3组,50m以上不少于5组。

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取2组,每根钻孔桩取2组,桩长20m以上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注时间长不少于4组,如换班每班应取2组。

构筑物每座、每处或每班取不少于2组。

JTJ071-98

砂浆抗压强度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取2组。

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取1组。

喷射砼抗压强度

双车道隧道每10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1组。

其他工程,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或小于50m3的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

路基路面压实度

土方路基:

每2000m2测4处。

水泥土和其他土及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

每200m每车道2处。

无侧限抗压强度

每2000m2或每工作班取1组,(一组试件数量根据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定)。

附录ⅥQI7-24-F

工程常用试验项目组批规则参考表

工程类别

试验项目名称

组批规则

参照标准

公路工程

桥涵工程

砼抗折(抗弯拉)强度

每工作班或每200m3混合料取2组。

路基路面弯沉值

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1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道相应增加测点。

JTJ071-98

 

建筑工程

 

砼抗压强度

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砼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工作班不足100盘时,亦至少取一次。

GBJ321-90

GBJ107-87

结构性能检验

成批生产的构件不超过三个月的同工艺同类型产品1000件为一批,取一构件进行检验。

水泥砼路面抗折强度

每天或铺筑200m3砼(机场400m3),应同时取二组,龄期为7d和28d;每铺筑1000至

2000m3砼应增做一组,龄期不应小于90d。

GBJ97-87

水泥砼路面劈裂强度

浇注完成的砼板,应检验实际强度,可现场钻取圆柱试件。

公路.道路.机场.高速公路基层顶面弯沉值

每50m不少于二组。

公路.城市和厂矿道路基层压实度

每1000m2不少于一组。

民航机场.道面高速公路基层压实度

每500m2不少于一组。

砂浆强度

每个建筑物或每50m3砌体制作一组

CJJ2-90

 

水工工程

 

抗压强度

大体积砼:

28d令期,每500m3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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