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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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绵阳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附件1:

绵阳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市灾害事故卫生防病、医疗救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保证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和减少疾病传播及人员伤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预案(试行)》等法规及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绵阳市范围内发生的水灾、地震、泥石流、冰雹、风灾、旱灾等灾害事故卫生防病处理及紧急医疗救援。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局成立“救灾防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及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见附表1)。

在市政府救灾防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和灾后卫生防病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实行分片包干制,雷百灵负责涪城区(含所辖园区)、高新区;秦晓明负责平武县、江油市;辛林平负责盐亭县、三台县;汪辉负责北川县、安县;陈红负责梓潼县、游仙区(含所辖园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救援协调组、卫生防病协调组、信息组、现场后勤保障组和六个应急分队(见附表2),各应急分队必须做到人员、装备、储备到位,台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职责分工为:

1、办公室负责救灾防病综合协调工作;

2、医疗救援协调组负责医疗救治实施工作;

3、卫生防病协调组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信息组负责救灾防病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以及日常信息的编撰工作;

5、现场后勤保障组由灾害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现场维护、交通管制、群众组织及应急分队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6、第一、二、三、四应急分队负责医疗救援工作。

第五分队负责卫生防病防疫工作。

第六分队负责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与“市救灾防病领导小组”相对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当地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防病医疗救援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当地灾害事故的特征、规律,卫生防病及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统一指挥协调,调遣各类应急队伍,进行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处理,并及时向同级政府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报告,求得支援,接受指令。

必要时报请政府协调铁路、邮电、民航、航运、军队、武警、医药等有关部门解决医疗救援、卫生防病等有关的应急需要工作。

二级以上医院、县及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按要求组建救灾防病小分队或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应急小分队,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建救灾防病工作巡查小组。

各小分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专用车辆、通讯器材、药品、医疗器械准备及后勤保障工作,接到救援指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卫生防疫处理或医疗救援措施。

灾情发生后,各地各单位要把救灾防病工作与农村巡回医疗工作结合起来,乡镇和社区救灾防病巡查小组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医疗,主动搜索救治病人,了解灾情。

三、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

1、灾情报告:

灾害事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单位或医疗卫生人员应及时将灾情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凡事故发生地丧失报告能力的,由相邻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或医疗卫生人员履行报告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或救援指令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组织现场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2、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书面上报要求的通知》(川卫办发[]1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救灾防病信息报告:

按卫生部《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卫办发[]352号)和绵卫办[]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4、工作信息报告:

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救灾防病工作动态(包括准备、实施和评估等)。

(二)现场处理

灾害事故发生后,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即为现场指挥部总指挥。

1、医疗救护:

灾害事故发生后,凡就近的医护人员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立即参加医疗救护。

参加医疗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

现场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辩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理室(部)。

现场救护应遵循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后治轻的原则,将经治疗的伤员血型、伤情、急救处理、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2、伤病员转送:

伤病员转送须经现场指挥部决定,在经过现场检伤分类、处理后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具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单位转送:

①当地医疗机构有能力收治全部伤员的就近施治;②疑似传染病人、传染病人按规定转送;③当地医疗机构无力完成的救治伤病员由现场指挥部协调支援;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转送的伤员;⑤中暑及食物中毒病员及时现场救治,根据病情转诊。

3、卫生防疫处理

(1)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灾情疫情报告或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内容如下:

①调查了解灾区灾害情况、发生疾病的情况、预防服药及人群免疫状况等;

②对病人进行个案调查,进一步明确诊断;确定为传染病暴发流行后,及时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及控制处理方案。

追踪登记密切接触者;确定预防药物服用范围;

③专题调查:

有针对性地开展流行因素调查、预防与控制措施效果调查;

④根据流行病原学调查采集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非环境的相关标本送检;

⑤对灾区居民每日进行逐户巡查,了解灾后疾病发生情况。

(2)现场消毒:

由应急第五分队及灾区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在接到消毒通知后,城区3小时、农村6小时内落实消毒措施,每日填报灾区、疫点、疫区消毒工作记录。

消毒要求如下:

①灾后灾区的预防性消毒:

消毒范围:

凡是被洪水淹没过的环境、物品、器具等;

消毒要点:

“先清理、后消毒”-首先对洪水淹没过的环境进行清理、清扫,对淹没过的物品、器具进行清洗,然后对环境、物品、器具以及清理集中的垃圾、淤泥进行消毒处理。

②对发生传染病的疫点疫区随时消毒:

消毒范围:

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未离开的疫点、疫区和密切接触者允许活动的场所中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地方;

消毒要点:

“三分开、六消毒”-分住室、分饮食、分生活用具;消毒分泌物或排泄物、消毒生活用具、消毒双手、消毒衣服被单、消毒患者居室、消毒生活污水。

③疫点、疫区终末消毒:

消毒范围:

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离开后的疫点、疫区;

消毒要点:

进入疫点→消毒通道→确定消毒范围→消毒前采样→室内灭蝇→关门窗消毒(地面、墙壁、家俱、陈设物品、餐饮具、衣物被褥、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或饮用水井等)→密切接触者的卫生处理→消毒后采样;终末消毒后又有病人(或疑似病、带菌者)进入的区域,要重新进行终末消毒。

④旱灾期间饮用水卫生处理与消毒:

由于旱灾时水源水曼减少,水源水的稀释自净能力下降,使水质下降。

为保证居民得到安全卫生、满足生活基本需要的饮用水,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做好饮水消毒和水质监测工作;

饮用水卫生处理:

对于浑浊水,可选用明矾、硫酸铝、三氯化铁、高氏净水剂、碱式氯化铝等混凝剂,实施混凝沉淀处理;

饮用水消毒:

可选用饮水消毒剂漂白(粉)精等消毒。

在饮用水中加入消毒剂后,进行充分混合,并保证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⑤消毒对象和方法(见下表):

灾区各种污染对象的主要消毒方法

顺序

消毒对象

药物名称

使用方法

作用时间

备注

1

外环境

0.5%过氧乙酸

60-300ml/㎡喷洒

2

地面、墙壁、门窗

2%二氯异氰尿酸钠

50-300ml/㎡喷洒

30min

3

衣服、被褥

a、氯异氰尿酸钠

b、15%过氧乙酸

c、环氧乙烷

d、高温

0.2-0.3%澄清液浸泡

7ml/㎡熏蒸

塑料带封存消毒

煮沸(耐湿物品)

1h

2h

4-6h

30min

可在烈日下暴晒

4

 

稀薄排泄、呕吐物

无粪尿液

成形粪便

分泌物

二氯异氰尿酸钠

二氯异氰尿酸钠

二氯异氰尿酸钠

二氯异氰尿酸钠

20g/1000ml,搅匀

2g/1000ml,混匀

8%溶液,混匀

2%溶液,混匀

2h

2h

2h

30-60m

 

5

餐饮具

a、二氯异氰尿酸钠

a、1%碳酸钠

1%溶液,浸泡

煮沸

30min

30min

 

6

盛排泄物和呕吐物的容器

b、二氯异氰尿酸钠

a、过氧乙酸

1%溶液浸泡

0.5%溶液

30min

30min

完全浸泡

7

家用物品、家俱、玩具

C、二氯异氰尿酸钠

d、过氧乙酸

1%溶液喷洒、擦洗

0.5%溶液喷洒、擦洗

布制玩具焚烧

8

纸张、书报

a、环氧乙烷

b、15%过氧乙酸

塑料带封存消毒

7ml/m3熏蒸

4-6h

2h

送卫生材料厂

9

手与皮肤

0.2%过氧乙酸

浸泡或擦拭

1-3min

10

运输工具

a、过氧惭酸

b、二氯异氰尿酸钠

0.5%溶液喷洒至湿

0.2%溶液喷洒至湿

15-30min

15-30min

11

厕所墙壁、地面粪池便

二氯异氰尿酸钠

二氯异氰尿酸钠

处理同2

粪量的1/15加药

30min

2h

12

垃圾

二氯异氰尿酸钠

5%溶液喷洒,30min后深埋

30min

可燃烧尽量焚烧

水的消毒

编号

消毒对象

药物名称

使用方法

作用时间

备注

1

井水消毒

二氯异氰尿酸钠

井水量M3×3.33g

2-3次/天

2

缸水消毒

a、明矾

b、二氯异氰尿酸钠

洁治:

50g/100kg水

水量的7/万-13万

1h

30min

余氯0.3-0.5mg/1

3

污水消毒

a、二氯异氰尿酸钠

b、漂白粉

2g/10L污水

4-5g/10L污水

1.5-2h

1.5-2h

流动水体截留消毒

(3)开展病媒生物灭杀:

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4)卫生监测:

由应急第五分队及灾区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①水质监测。

在发生洪涝灾害期间,为了确保城区无疫情发生;每日均要对城区江河水、水源水、公厕粪水、生活污水、饮用水的末梢水、自备供水、二次供水进行采样监测,并作分析评价;

②饮水监测。

对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进行水质监测时,监测指标应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中所规定的全部指标,至少应检测《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规定的项目。

并根据该地区污水排放情况及饮水卫生问题,将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某种成分列为监测指标。

选择新水源时应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标

准和卫生要求中所规定的全部指标及可能受某种成分污染约有关项目。

(5)现场卫生监督:

由应急第六分队及灾区当地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

加强对灾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禁止出售霉变食品、水淹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灾区群众的食品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安全。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发动当地群众及单位或专业机构按规定进行除四害和环境卫生整治。

对群众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病知识宣传教育,防止群众食用腐败变质食品,或误食被农药及共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以及有害野生植物,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做好防暑卫生保健,预防中暑。

由市和灾区当地健康教育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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