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统治时期的金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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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统治时期的金融

第五章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统治时期的金融

 

第一节货币制度的危机

一、落后的银两制度

(一)实银两

实银两是交易时接受的现银。

1、实银的种类、名称、重量

实银种类繁多,形式不定。

实银铸成锭,有的形似马蹄,有的状如纺锤,有的像馒头,还有不成形的散碎银。

它们都各有其名,然可统称为“元宝”或“宝银”。

宝银的重量不等,大锭有50两,中锭10两,小锭只有几两,碎银不足1两,使用时依重量计值。

2、实银的成色

成色是指含银的多少。

从理论上讲,实银的成色是以纯银成色1000/1000作为标准,但实际上流通的宝银达不到这个标准,因而就按纯银的成色加以折算,即按其成色核定含银多少。

全国统一的、公认的标准有:

纯银、足银、纹银、标准银。

3、实银的称量

银两按重量计值,属称量货币。

宝银的重量标准是“平”。

全国主要的平有:

库平、关平、漕平、市平4种。

库平是政府征税使用的标准,关平是海关使用的平,漕平是征收漕银折色使用的平,市平是各地市场使用的平。

(二)虚银两

虚银是实虚的价值符号,是用于计算的单位,在账务处理上具有重要意义。

虚银也有重量和成色(假设的),一锭实银要存入金融机构,先要根据所在地的实银标准推算了其升水或贴水,然后按照当地使用的虚银标准计算其应记的数额才能入账。

全国有影响的虚银有:

上海的九八规元、天津的行化银、汉口洋例等。

(三)银两制度的落后性

银两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多缺陷,其落后性表现在:

形状和重量不合用,名称和种类过于复杂,成色高低不齐,平法大小不一,铸造分散,流通极为不便。

二、自铸银元

一方面由于银两制度的落后性,造成流通不便。

另一方面经咸丰、同治至光绪初年,外国银元大量流入中国,对中国金融危害甚大,清政府对此不能再行漠视。

1887年(光绪十三年),清庭准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省设厂试铸银元。

1889年开始铸造第一批银元,翌年流通于市场。

这是近代中国正式铸造银元的开端。

这种银元称光绪元宝,正面有“光绪元宝”的汉满文字,上方铸有“广东省造”字样,下方铸有“库平七钱二分”的重量标准,背面铸有龙纹图案,故俗称“龙洋”。

这种银元含银9成,清政府下令作为中国的法币。

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将银元的铸造权收归中央,开始铸造“大清银币”,称为国币。

三、从制钱到铜元

(一)制钱的落后性

1、统治者对制钱贬值(减重、减色),以此人民实行超经济剥削。

2、分散铸造的政策,各地各自为政,私铸的现象无法杜绝,导致制钱纷繁杂乱。

3、各省各地划地为界,导致制钱流通有很大的局限性。

上述混乱状况致使制钱的流通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严重不相适应。

制钱制度的封建性,表明它已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态。

(二)自铸铜元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两广总督李鸿章来广东市面闹钱荒之际,于6月开始试铸铜元,每枚重2钱,成色为铜九五、白铅四、锡一,名“光绪之宝”,当制钱10文。

这种铜元由机器制造,花纹精致,式样美观,成色划一,很受欢迎,政府也大得铸造利益。

1901年下令沿海各省仿铸,至1905年户部奏称开铸铜元已有17省,铸造局达20处。

1910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将铜元的铸造权收归中央,定铜元为2分、1分、5厘、1厘4种,这是企图将铜元作为银元的铺币,令1905年设立于天津的户部造币总厂铸铜元。

第二年,清王朝被推翻,铜元陷入紊乱局面。

 

第二节金融机构的变化

一、典当业由盛而衰

   典当业(当铺),如前一章所述,在明末清初十分发达。

当铺的日常业务,就是存款、放款、签发银铺票。

当铺的放款都是以物作押的个人放款。

当铺存款的来源,一是官款,二是私款。

在官银号成立之前,地方的各项库款多存放于当铺生息,这是当铺的主要存款来源之一。

绅商富户的私款,也多交存当铺生息。

而大官僚则以当铺作为营运资金的场所,借给当铺取利。

当铺接当时,有时不付现钱,而是开给可随时兑现的银票、钱票,信用好的当铺所发的银钱票,能在市面流通,于是便成了信用货币。

除私当之外,还有“官当”,官当是直接以库款投资开办的当铺。

当铺的利率都很高。

存款年利率大概在1分甚至1分以上。

据《道光东华录》记载:

江苏藩库拨银10万两发典生息,每年得利息12000两,年利率为12%。

这是官当的利率水平。

私当则不会低于这个水平。

放款的利息率自然更高。

清政府规定,当铺取息每月不得超过3分。

一般情况是视当物价值的大小和赎当时间的长短而定,价值越小,赎当时间越短,利率越高。

当物到期不能赎取,就成“死当”,由当铺自行处理。

当铺处理死当也有很大收益,因为接当时一般是按当物价值的一半贷款,有的甚至只有1/3。

当铺处理死当物品就可获得高于贷款1倍至2倍的额外收益。

到了清末,典当业逐渐衰亡,其原因:

(1)银行的兴起,钱庄、票号的发展以及官银钱号的设立,取代了典铺的业务;

(2)当铺存款的主要来源——公款存放被上述金融机构取代,导致当铺的存款业务大大萎缩,失去重要的资金来源。

但是当铺的本业——抵押放款却始终不衰。

二、钱庄的发展

(一)钱庄发展的原因

鸦片战争后,随着沿海沿江城市的陆续对外开放,中外交往日渐频繁,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钱庄发展很快,数量和资本额大幅度增长、业务扩大,活动中心逐渐转移到上海。

(二)钱庄的业务

1、传统的银钱兑换,办理存款,发放贷款,签发银钱票。

放款以信用放款为主,辅以抵押放款,押品有丝茧、花钞布、有价证券、房地产等。

钱庄的惯例是给工商业户的长期贷款,最长为6个月,少有长于6个月的,到年终必须全部收回,只有少数殷实户可以跨年,因而,不少工商业者都愿意同钱庄保持资金融通关系。

2、庄票。

庄票是由钱庄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并由其负责兑现的一种票据,分即期和远期两种,即期庄票贝票即付,远期庄票到期付现。

庄票的信用很好,可代替现金在市面流通。

3、资金拆借。

在19世纪60年代,钱庄同外国在华银行建立了资金融通关系,庄票有了新的用途,那就是钱庄以庄票作抵押,向外国在华银行拆借资金,于是庄票就成了钱庄同外车在华银行建立资金拆借关系的工具,使钱庄的信用得于扩大。

4、汇划制度。

“汇划”就是钱庄业的票据清算。

1890年(光绪十六年),上海钱庄决议成立汇划总会,作为相互清算的机构,各钱庄收付在100两以上者,在汇划总会轧差,余额才收付现银。

汇划总会除负责办理会员钱庄(称汇划庄)之间的收付差额外,还代理非会员庄和外国银行的清算业务。

这是具有现代意义的票据交换制度的雏形。

三、票号由兴盛到衰亡

(一)票号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票号的组织形式,一般是独资或合资,均负无限责任。

合资的票号,合资人不一定很多。

合资人以合同方式确定合资关系,成为票号的股东。

此外,票号有所谓“身股”,即人力股,票号的经理和表现良好的职员,以自己的劳动力折成股份。

身股亦参加分红。

“富有者出资,办事者出力,合作股份,利益均沾”,这是票号股本构成的特点。

票号的经营方式也有其特点。

出资人并不直接经营,而是聘请经理,同经理签订合同,将经营和一切事务委托给经理,就不再过问其具体事务,到年终决算期才阅检账簿,经过3年或4年算一次“大账”,决算盈亏,按股均分,对职员评定功过,经理亦可顶人力股参加分红。

票号遍设分号,总号对分号管理的原则是“全局统筹,不分畛域,酌盈济虚,抽疲转快”。

分号亦对总号负无限责任。

(二)票号的业务

1、汇兑业务

汇兑是票号的主要业务,初期商业汇兑又占绝大部分。

“逆汇”业务。

票号在办理汇兑业务中,有时商号要求票号先为其垫付汇款,在设定期限内,商号交还垫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有时票号在收到商号交付的汇款后,设定在必要的汇兑时间之外延迟一定的日期向收款者交付汇款,票号则免收汇费或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前一种情况是票号的放款,后一种情况是票号的存款。

逆汇则是存款、放款、汇兑相结合。

票号汇兑的方式,有票汇和信汇两种。

为清政府汇解公款。

(1)办理清政府捐输的汇解;

(2)为清政府汇解京饷、协饷;(3)汇兑洋务经费。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票号进入大发展时期,到甲午战争时发展到鼎盛。

这时,官款汇兑的数量急剧上升,商业汇兑的比重下降。

票号实际上成了清朝政府税款的解缴机关,同清政府建立起了一种特殊关系,它们的利害得失也异常紧密地结合起来。

2、存贷业务

票号吸收存款以公款为主。

在银行诞生以前,政府的公款,在京存国款,在省存藩库。

票号结交官吏,官吏便将公款存入票号,且一般都不计息。

这是票号重要的资金来源,对其资金周转有着关键性作用。

票号也吸收私人存款,主要是贵族显官的私款。

这类存款分定活两种,定期多为3—6个月,偶有1年以上。

活期不计息,定期的利息很低,按时间长短,大致在2%—8%之间,低于钱庄的存款利息。

票号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官僚、钱庄、大商人。

对一般工商业户票号是概不贷款的。

贷款期限一般是3个月,偶有长达1年的,利息率视贷款对象和银根松紧而定,从几厘到1分多不等,对官僚的贷款,有时仅扣息即达30%。

票号贷款重信用轻抵押,甚至看借款人的势力。

到了清末,造成大量贷款无法收回。

票号为清政府借垫京协各饷,为清政府筹借、抵还外债,解救清政府的财政危机,也是票号放款业务的重要内容。

(三)票号发展和衰亡的原因

1、票号发展的原因

(1)鸦片战争以后,打破了中国的封闭式的自然经济,通商口岸的开放,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商品经济有了新的发展,资金调拨的频率和数量逐年增加。

票号本身就起源于汇兑,是货币流通扩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鸦片战争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给票号提供了发票机。

(2)太平天国失败后,农民运动仍然此起彼伏,给清政府解送现银增加了困难,需要一个资信可靠、收解灵活、可汇可垫、机构普遍的资金运转机构。

票号长期为清政府汇解公款,得到政府的信任,这就为票号能够扩大业务扩张机构创造了有利条件。

(3)票号同清朝地方政府官吏紧密地勾结在一起,同清政府建立了密切联系,取得了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通过地方官吏,垄断官款汇兑,壮大了自己的资金实力。

2、票号衰亡的原因

票号在甲午战争后期,达到极盛时,经过短暂的发展,就逐步走向衰亡,其主要原因是:

(1)中国近代银行的兴起,官银钱号的设立,同票号展开了竞争。

1905年户部银行成立,清政府规定公款的存储和汇解交由户部银行办理,各省官银号成立,当地又规定由官银号办理京饷协饷的汇兑。

1907年交通银行成立,又夺走了票号的大部分商业汇兑业务,因此,票号的业务急剧萎缩,到清亡时,它的汇兑量减少了3/4。

(2)票号保守,不思变革,组织制度、用人机制和经营方式都很死板,无法同银行竞争。

(3)清政府灭亡,票号失去靠山。

四、官银钱号

   官银钱号是清政府官方设立的金融机构,它经历了一个设立、裁撤、再设立的过程。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因军需、赈灾、河工等费用很多,决议成立官银钱号发行钱票,在支持兵丁月饷、官员公费和各项工程费用时,搭放一定成数。

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管理清室财务的内务府设立了天元、天亨、天利、天贞、西天元等5家官银号(俗称“五天官号”),发行钱票、银票所得收益,作为内务府的进款。

太平天国革命爆发后,清政府财政拮据,遂铸造大钱,发行官票宝钞。

为推行便利,于1853年(咸丰三年)设立乾豫、乾恒、乾丰、乾益4家官银钱号(俗称“四乾官号”),发行以户部所属宝泉、宝源两局所铸制钱为“票本”的京钱票,充发八旗兵饷之用。

次年,又设立宇升、宇恒、宇谦、宇丰、宇泰5家官钱号(俗称“五宇官号”),以铁大钱为“钞本”,发行“京钱票”。

与此同时,在清政府的要求下,各省地方相继设立了官钱局或官银号,发行银钱票在省内流通。

地方官银钱号还办理存放款,经理省库,代垫公款,经管官款的汇兑存拨,以多种方式接济官府,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政外库,致使同时存在的票号业务大受影响。

辛亥革命后,这些地方官银号大多改为各省地方银行。

五、清末金融风潮

清朝末年,金融风潮不断,钱庄大批倒闭,市场动荡不宁,工商各业深受其累。

大的金融风潮有三次:

1883年(光绪九年)的上海金融风潮;1897年,上海发生的贴票风潮;1910年,上海发生的橡皮股票风潮。

 

第三节资本主义金融势力的入侵

一、外国银行的设立及其扩张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资本主义凭借攫取到的种种特权,对中国展开了以商品输出为中心的侵略活动,抢占中国的市场,掠夺中国的原料。

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它们又大量向中国输出资本,控制中国的财政经济命脉。

在这种侵略中,它们的银行也蜂拥而来。

最早侵入中国的银行是英国的丽如银行,1845年在香港和广州设立分行,1847年又在上海设立分理处,1850年改为分行,同年在香港发行纸币,这是流通于中国市场上的第一批外国钞票。

汇丰银行是第一个将总行设在中国领土上的外国银行。

1864年8月成立,额定资本500万港元,1865年3月缴足半数正式营业,当年在香港开始发行纸币,4月在上海设立分行并营业,1866年又在福州、宁波、汉口、汕头设代理处,1867年上海分行开始发钞。

从1845年至19世纪60年代,入侵中国的外国银行有:

丽如银行、汇隆银行、阿加剌银行、有利银行、麦加利银行、法兰西银行、汇丰银行。

除一家法国银行外,其余均为英国银行。

19世纪70年代以后,特别是甲午战争以后,外国银行加快了入侵中国的步伐,打破了英国银行独霸中国的局面。

这一时期在中国设立的外国银行有:

德意志银行、德丰银行、德华银行、横滨正金银行、惠通银行、中华汇理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华俄道胜银行、花旗银行、台湾银行、华比银行、荷兰银行、朝鲜银行等等。

二、外国银行的经济侵略与掠夺

外国银行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与掠夺主要采用以下手法:

1、 垄断国际汇兑,操纵外汇牌价。

2、 吸收存款,办理贷款,控制中国的金融市场。

3、 发行钞票,侵犯中国的主权。

4、 通过借款控制中国的财政。

 

第四节中国的银行业兴起

一、中国银行业兴起的历史条件

   中国银行业是在帝国主义侵略的日益加深,以及这种侵略的刺激所形成的近代产业的发展中产生的。

(一)外国银行的侵略,刺激了中国抵御外国银行的侵略势力,自办银行的要求

从1845年开始,到19世纪末,外国银行在中国横行了四五十年,它们操纵了中国经济,垄断了中国的国际汇兑业务和国内金融市场;发行钞票,侵犯中国主权,并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财政,攫取了中国大量的权益。

为了抵御外国银行的侵略势力,挽回权益,收回利权,“非急设中国银行,无以通华商之气脉,杜洋商之挟持”。

(二)中国近代产业的发展,要求兴办银行

19世纪中叶出现的洋务运动以及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被迫实行“新政”,中国产生了近代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民族资本主义产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产业的发展,产业资本迅速增加,商品交换和商品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信用的利用就愈广泛,补充资金的要求就愈迫切,要求有同这种状况相适应的近代金融机构。

于是,银行就应产业发展的要求而兴起。

二、中国通商银行、户部银行、交通银行的设立

1897年5月27日(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国通商银行正式成立,额定商股500万两,先收半数,另商借户部库银100万两。

总行设于上海,同年在汉口设立分行,以后又在北京、天津、福州、广州、镇江、烟台、香港、重庆、保定、九江、扬州、苏州、宁波等地设立分支行。

其内部管理全仿汇丰银行,总行和各重要通商口岸分行除有中国人担任经理外,还聘请一名外国人担任洋经理执掌业务经营大权。

户部银行由户部奏准设立,目的在于整顿币制,推行纸币,以济财政。

额定股本500万两,官商各半,官股由户部认购,商股准私人自由认购,但以中国人为限,不得转卖外国人。

1905年正式成立,总行设于北京。

其业务为存放款,汇兑公私款项等,享有铸造货币、代理国库,发行纸币的特权,表明它已具有中央银行的职能。

1908年户部改为度支部,户部银行改名大清银行。

交通银行是邮传部奏准于1908年在北京成立。

资本额500万两,官四商六,邮传部认购官股2万股200万两,另外商股3万股300万两任官民认购。

邮传部是最大股东,总理、协理都由邮传部指派。

三、私人资本银行的出现

私人资本银行出现于20世纪初期。

成立于1906年的信成银行是第一家私资本银行,其创办人是无锡富商周廷弼。

1905年他到日本考察银行,回国后就创办了信成银行。

资本额50万元,周自任总经理。

该行为股份有限公司,除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外,还兼办储蓄,是最早办理储蓄的华资银行。

又经商部批准,可发行银行兑换券。

总行设于上海,在无锡、南京、天津、北京设立分行。

浙江兴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信义银行、裕商银行都是这一时设立的私人资本银行。

   四、中国的银行业兴起的特点

(一)中国的银行业不是直接由工业资本发展而产生,它是间接地由民族自救和民族工业的发展造成的。

(二)中国封建经济下的金融机构钱庄和票号,没有直接演变为近代的新式银行。

(三)中国的银行业一产生就分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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