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保工作情况总结与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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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保工作情况总结与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汇编
2018年全市环保工作情况总结与2018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汇编
2018年全市环保工作情况总结
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1、加快推进生态创建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年初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会,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一是细化相关考核实施方案。
成立全市生态创建组织机构,编制生态创建实施意见和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和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考核;二是推进生态市规划修编工作。
积极开展生态市规划修编,目前初稿已完成省级评估。
市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均在按计划进行;三是强化督查推进。
制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督查方案,对各县区生态创建和重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全力推动县区生态创建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89个涉农乡镇中有22个乡镇、街道建成污水处理厂,10个乡镇街道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64个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
四县均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市开发区已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验收,赣榆县青口镇获得国家命名,另有9个乡镇和4个村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现场考核待命名,建成省级生态乡镇24个,省级生态村33个,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力度空前。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
成立市级工作机构,各县区也积极组建相应机构和队伍,筑起层层“防火墙”。
二是制定政策措施。
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印发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出台落实秸秆初加工执行农用电价文件。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
召开全市动员会,开设专题网站,编印工作手册,开展人员培训,推动农户签定禁烧承诺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等进行广泛宣传。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
市里成立7个巡查组,县区、乡镇成立109个督查、巡查执法队伍,实行24小时全方位网格化监控。
今年秋季,我市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在苏中、苏北几市保持唯一。
3、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
年初我市制订详细地减排计划,与各县区、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对县区的业务指导,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到目前为止,列入年度计划的36个工业生活类减排项目完成32项,其中16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全部完成。
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有16个按时形成减排能力;未能按计划形成减排能力的有4个项目,我市安排9个应急减排项目将视情况弥补未完成的减排量。
省政府要求的107个农业减排项目基本完成,淘汰黄标车1302辆,还需淘汰1069辆。
4、积极做好环保审批服务。
今年我局共承担26个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任务,目前4个责任主体项目中宝通镍业项目已顺利通过省厅审批;环球铜业一期年产20万吨再生铜项目环评已审批,二期项目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待项目立项后上报审批;LNG项目、精品钢基地项目审批权限在环保部,目前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环评尚未开展。
22个配合服务类项目中15个项目环评已批复,盐河组团开发、赣榆港区、徐圩港区、花果山大道(开发区段)城市主轴功能带建设等4个项目的半数以上分项目环评获得批复,其它3个项目因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未编制环评报告,尚未完成环评手续。
在做好重大事项服务的同时,我局也认真做好日常环评审批服务,XX年我局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评单位备案登记率100%、“三同时”项目验收合格率明显提升。
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115个,总投资额度约500亿,并否决15个重污染项目。
5、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密水质监测。
蔷薇河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4小时监控水质状况,汛期对海州水厂、茅口水厂等4个主要断面进行日测日报,每周对市区4个主要断面和蔷薇河上游5个重要断面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二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督查。
今年先后关闭了7家污染严重的石英砂酸洗企业,取缔了近10家作坊式石英砂酸洗企业,同时定期对26家重点涉氟企业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2家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7家违法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
今年争取XX万元农村环境整治污染防治资金用于东海县白塔埠镇、平明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处理建设,同时利用污染防治资金15万元全额补贴东海县尾水通道市区段运行电费。
6、持续深入突出问题整改。
今年初我市组织召开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县区继续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通过开发园区环境专项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专项督查、环境监察专项督查等行动,加快推进去年遗留的17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10个,还有7个正在加快推进(主要是卫生防护距离、管网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同时,进一步梳理、排查出各县区32个突出环境问题,以市政府目标任务书形式下达。
根据环保部督查化工区反馈问题,我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将以市政府整改目标任务书形式下达给各相关县区,明确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加大监管督查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7、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召开全市淮河流域暨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有序推进流域治理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我市列入全省年度实施方案中的6项污染防治项目已全部完成;编制“十二五”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出台《市“蓝天工程”五年行动方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到整个市区建成区,加快开展PM2.5监测,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蓝天工程目标任务并于12月率先在全国规范性发布;积极开展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印发《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噪声污染自动监控系统,提高噪声污染监管能力;在全市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行动,全市共审批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178件,处置利用危险废物8133.86吨。
重点推进铃木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和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建设;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认真做好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积极参加“淮海—9号”核应急救援行动实兵演练。
积极向国家、省环保部门争取各项污染防治资金,争取省级环保引导资金1440万元,补助新海城区污水管网四期工程等项目,争取中央淮河资金补助3510万元用于徐圩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全年争取上级资金1亿元,同时做好市级防治资金的分配,全市安排资金607万元,共补助21个项目。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污染减排压力较大。
上半年我市完成情况在全省位列中等,其中二氧化硫完成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未完成任务,氮氧化物不降反升。
受我市排污总量基数较小,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基础设施滞后等因素影响,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难度较大。
二是秸秆禁烧工作存有隐患。
今年我市秸秆禁烧力度空前,特别是秋季禁烧效果显著,但综合利用有待加强。
若不能很好解决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不仅会造成使明年的禁烧工作面临反弹,同时将给地表水污染带来更大隐患,并再次出现大面积污染环境现象。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加强。
重点是相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三、XX年工作重点
XX年我市环保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为总要求,继续遵循“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指导思想,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着力破解影响科学发展的环境瓶颈,全力助推沿海崛起,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好的自然之美、生态之美、绿色之美,努力建设天蓝、水清、山绿的美丽港城。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环保综合决策,逐步打造美丽港城。
一是推进机制创新。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节约优先、环保优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不断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是优化发展方式。
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提高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加强规划环评,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审批联动机制。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扎实推动绿色增长。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环保倒逼作用,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形成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港城,打造美好家园,实现永续发展,需要从全社会层面争取广泛参与。
我们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让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自觉行动。
2、强化重点环节推进,推动环保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推进生态县、区创建,加快推进创模工作,争取尽快通过考核。
力争完成10家国家级、22家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目标,建成赣榆省级生态县,实现生态创建重点突破。
完成22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实现涉农乡镇垃圾中转站全覆盖。
二是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根据减排要求,科学拟定明年减排方案,督促各地重点抓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企业治理设施完善、相关企业关闭等减排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减排项目督查和日常调度,定期通报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是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发展。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环保服务,进一步简化环节,缩短时限,主动沟通,推动全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3、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不断破解环保工作困局。
一是全面加强秸秆禁烧与利用。
在全面禁烧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把秸秆还田和收储作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农机补贴和秸秆收集贮存等措施,将禁烧的压力消化在源头。
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考核,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继续落实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预警监视监测作用,对汛期和敏感时期等重点时段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对东海县重点涉氟企业和石英砂酸洗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督查,推动集中区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三是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为民办实事原则,时刻关注舆情,认真受理每一个问题,认真查处每一个案件。
建立问题排查、预警、化解机制,在提高问题处理率、情况反馈率、群众满意率上下功夫。
四是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继续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整治,逐步解决相关环境问题。
不断加强放射源及辐射监管,完善辐射环境监测体系。
逐步深入危险固体废物监管,推动规范化整治。
全面加大重金属环境监管,确保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继续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
2018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XX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作者:
佚名 转贴自:
哈尔滨环保局XX年是哈尔滨市环境监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各项工作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
在市局和省总队的领导下,全市环境监察干部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全面推进环保中心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执法队伍素质提高和加速环境监察事业发展为目标。
XX年环境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展。
一、 排污费征收额再创历史新高XX年全市征收排污费7461万元,完成计划的116%,开征6142户。
其中市监察支队征收4442万元,完成计划的115%,开征348户,比上年增收500万元。
6区征收排污费1253.1万元,完成计划的111%,松北分局征收289.89万元,完成计划的242%;各县(市)征收排污费1476.48万元,完成计划的113%。
XX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收费再创历史新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高对收费工作的认识,征收力度明显加大。
我们以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为主线,解决贯彻实施排污收费条例中遇到的问题,使每个环境监察人员认识到,搞好排污收费工作,促进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自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促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效果,促进企业主动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现排污收费经济杠杆作用。
在总结上年收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确定排污收费工作的原则、方法。
抢前抓早、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按月核定,按月或季征收,狠抓了一季度重点排污单位采暖期的烟尘收费,和上年陈欠排污费,一季度征收排污费923万元,为全年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完成开了个好头。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企业缴费意识增强。
为增强企业对收费工作的理解,在征收工作中,针对废气排污费增幅很大,部分企业一时存在不理解的问题,我们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调整工作思路。
结合“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活动,采取支队领导“走出去”、企业干部“请进来”等方式,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排污收费政策标准,并且向企业征求意见,加强与排污单位的相互理解,强化年度排污申报工作,对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环保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为部分资金较困难的企业办理排污费缓交手续,支持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
支队领导要求执法人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要求每一位管户人员都要做到集执法、管理、宣传、服务为一身的环境监察人员,确实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通过环境现场执法与提高服务质量明确了企业缴纳排污费的知情权、责任权,提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调动排污单位保护环境的主动性,促进了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排污费征收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并且取得创新突破。
一是组织全市441户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2月10日前如期完成了排污申报登记表的审核工作,全年执行《排污申报核定制度》和《排污收费报告制度》,按季形成报告上级省总队,初步实现了申报核定动态管理。
二是修订排污收费内部运转程序,完善审核核定工作。
内部审核市管单位《排污核定通知书》1764份。
三是强化了对拒报排污申报的行政处罚力度。
对32户拒绝排污申报登记的单位责令限期补报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是在省内率先应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
通过软件统一出具各种文书、报表,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工作的文书、档案,并且将严格排污收费程序,应用软件收费等工作内容纳入对区、县(市)局的目标考核,进一步推动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
目前全市8区10县(市)应用了收费软件。
五是贯彻执行排污费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排污收费程序、征收标准,各单位排污收费实现了上网公示或在办公地点进行公示,排污收费逐步实现“阳光收费”。
(四)强化排污费稽查工作,促进排污收费工作和深入开展。
一是继续强化对开发区管辖单位的征收工作,促进开发区排污收费工作走上正常轨道,全年征收排污费近130万元,比上年增长40%;二是重点开展对县(市)排污费进行稽查,解决地方保护行为的影响,有针对清查缴费“钉子户”,重点稽查造纸、水泥等重污染企业,结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稽查排污单位79户,促收、追缴排污费110万元;三是扩大开征面强化了对供暖系统排污费的稽查、征缴力度,对14户供暖公司、62户子公司进行了排污申报和正常征缴程序,为市供暖公司办理缓缴排污费手续,督促企业履行缓缴计划,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取得可喜成绩XX年全市出动各类现场环境监察36708人次,监察支队出动各类现场检查12025人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3759台(套)次,加强了现场监督检查,共检查排污单位481户、涉及水污染源366个、气污染源364个、噪声污染源1335个、检查在建和已建项目892个。
专项行动将129个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列为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126个案件列为区县级挂牌督办案件。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6人次,检查排污单位4875家,立案2467家,结案2376家,关停取缔346家,案件移送42个。
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主线,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我们结合XX年专项行动查处情况,加强了对已查处、取缔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跟踪现场监督、复查。
制定并下发了XX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等129个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列为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
结合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又开展了三个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了生态执法专项检查。
对各县(市)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磨盘山水源地、湿地保护区进行生态监察10余次,重点检查、取缔保护区内“三乱”现象。
对29个水源地保护区,38个取水井进行了专项检查。
对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呼兰河等支流13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出动180余人次,对哈尔滨渔业集团长岭湖渔场非法建设案等19件危害生态环境的环境违法案件分别予以挂牌督办。
二是开展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严重污染企业的专项检查。
认真落实省局督办案件,现场检查严重污染企业,监督企业整改,促进了企业源头治理。
三是对了“15小”、“新5小”企业进行了复检复查。
并先后出动了700多人次,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已租赁的停产半停产企业325家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依法查处隐蔽性的小加工企业6家,依法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14家,使用落后工艺的小碳窑300余座,对5家非法地条钢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及相关供电设备进行了查封。
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在安静的环境下工作学习和生活,全年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以了推进“蓝天工程”为核心的烟尘污染和扬尘污染专项检查。
查处烟尘污染违法案件156件,整治“三堆”扬尘污染78处。
二是以推进“碧水工程”为重点的现场监督检查。
对重点污染单位水污染设施坚持每月检查一次,采取早晚检查,突出夜查等方式,查运行记录,采样监测,检查污水处理厂15次,强化了企业水污染设施的运行,使企业水污染设施运行率达到100%。
加强了对水源地周围的现场检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支队立即启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出动15人2台执法车辆支援监测站现场采样,支队出动30人,加大了水源地现场检查的频次,还组织在全市开展了化学危险品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企业519户,摸清了化学危险品污染源的底数。
三是完成了中高考环境噪声整治工作。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联合执法,重点监控,死看死守,保证中高考噪声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
重点对居民区扰民噪声源进行整治,两考期间全市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20余次,集中整治近90个考点周边环境,全力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受到考生和家长的好评。
四是开展噪声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噪声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查处噪声污染扰民案件4172件,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不断完善噪声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环境信访以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全市受理各类信访事项7176件,同比增长52%,处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8%以上,重复信访率控制在2%以下。
其中,支队直接处理191件,完成省、市领导交办和省市长热线交办168件,办理群众来信78件、来访71批(件)次、集体访3(次)。
建立12369电话举报受理中心,实现电话信访案件统一受理。
投资13万元,重新组建12369电话举报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全市环境举报、投诉,加强了信访案件的受理、分转、查处和监督力度,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受理、查处效率。
坚持依法治访、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为群众解忧,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始终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
具体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重点案件例会制度,支队领导班子定期对重点案件、群众反映集中案件进行检查、监督,难度大、问题多的信访案件支队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抓。
二是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的机制。
支队各科室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保证了信访案件的及时查处,提高了信访案件的查处效果。
三是坚持信息反馈、意见征询制度。
对已经查处的案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并征求举报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群众的好评,收到群众感谢信10封,锦旗2面。
四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
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
急事急办,急事出现场,提高了处理环境信访的工作效率。
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的提高一方面体现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
支队在巩固环境监察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加强了制度建设和目标考核,强化基础工作,规范执法程序、环境信访程序和排污收费程序,坚持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和排污收费例会制度。
力求使执法、信访、收费的程序更加规范合法。
加强了环境检监察档案的立卷归档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区县加强环境监察档案的管理。
另一方面体现在环境监察人员素质上提高。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突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党员楷模形象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树立“一个干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面旗”树正气、讲团结、讲奉献,推进支队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注重抓环境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XX年支队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区县环境监察大队长参加了全国、全省环境监察总队举办的环境监察队长岗位培训班,全年举办《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管理系统》软件培训班2期,举办排污申报培训4次,对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举办“12369”信访培训2次。
三是搞好“传、帮、带”工作,组织开展支队内部业务培训、典型经验交流、大学生专业知识授课等培训活动,对军转干部、新毕业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树立“要做官先做事,要做事先做人”的思想,以实际工作能力作为每个人的评定标准,支队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得到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执法能力、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五、行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建设又结新硕果XX年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企业办好事实事96件,全部办理事项5707件,回访率、满意率达到100%,走访服务对象103个,收到表扬信11封、锦旗2面,制订服务措施4条,完善出台制度22件,进行新闻媒体宣传27次,举行政治学习近百次,向市管单位下发行风建设调查问卷400份,满意率达到98%。
XX年支队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变单一的执法人员为集现场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宣传为一体的环境监察人员。
强化了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坚持对办理事项的检查回访工作。
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保人员“六条禁令”,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支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环保系统办理事项监督评价制度》和设立一个接待服务窗口工作在市环保系统走在前列,受到好评。
支队还围绕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结合行风检查活动,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列入全队的日常工作。
一是结合先进性教育,加强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教育。
开展反腐典型教育,抓好党风廉正和行风教育,强化反腐败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监督措施。
实现以制度约束全体干部职工,做到有章可循、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
落实早晚打卡和外出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抽查,增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是抓好日常管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设立挂牌服务工作制度,无论外出执法还是队内工作,特别是12369受理中心等窗口科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人员身份的胸卡,便于企业、群众监督,加强了企业对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举报,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可直接向支队长举报。
由于从点滴做起,决不徇私护短,杜绝了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是抓典型、树形形象,领导班子带头做表率。
在提干、招生等各项工作中,体现民主性、透明性,坚持以全体职工投票公选为主的原则,公开选拔,公开评定,杜绝暗箱操作,支队领导班子成员为全体职工做出榜样。
六是转变观念,服务企业。
树立为企业服务、树立经济环境共同发展的思想,在执法中宣传、在执法中服务,从企业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替企业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