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865180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docx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doc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

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0)41号)和中央、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就。

一、深化重点环节治理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

落实建设单位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凡是未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土地及规划手续,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满足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对一些建设单位历史欠帐不还又上新项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1、提高招标信息发布透明度。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

2、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

要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特别是在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3、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

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谋招标的行为。

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动态监管,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4、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

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费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

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要及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三)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1、加强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管理。

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

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2、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

要督促总承包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

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并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要严肃查处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行为。

3、严格合同备案管理。

要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管理,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组织开展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管理班子、劳动用工方式以及资金流向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四)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1、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5号令),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标,以推行监督检查和差别化监管,强化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

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突出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队伍选择、材料选用、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

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粗制滥造。

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3、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无论其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要建立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抓好排查问题整改

(一)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

要把排查整改贯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

对新开工项目要进行滚动排查,对在建项目要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管。

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有效纠正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切实落实整改责任。

要建立整改台帐,督促各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进度、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要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整改,采用补办手续、依法纠正和依法进行处罚等方式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排查问题整改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地方和责任单位,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整改进度推进迟缓的地区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将整改工作质量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

(一)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继续抓好关键环节相关制度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完善,要加强调研,着重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治本之策。

在项目决策、规划管理、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和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出台一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修订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大检查,严肃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四、积极推进有形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场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领域,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高效的服务。

扩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内容的覆盖面,使之涵盖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监理、专业和劳务分包等工程交易的全部领域。

要在有形建筑市场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健全和充实相关数据库,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任务,全面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检查,召开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

(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

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更新公开和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人员)的信用信息,实现信息的公开和共享。

研究制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定办法,有序开展信用评定工作。

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查处和记录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向社会披露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氛围。

(三)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诚实守信单位,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和出省施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严重的从业单位要加强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

主题词城乡建设专项治理要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1年4月8日印校对孙打印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