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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条文说明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条文说明

MT/T5016

1总则

1.0.1本条阐明了制订《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的目的和依据。

(1)在煤矿设计中,有一部分装备在各专项设计中均未涉及,即矿井通风安全设备器材。

这部分装备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可靠性,是设计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较为统一的装备标准,设计单位无据可依,各行其是。

各矿井装备水平几乎千篇一律,缺乏矿井条件、灾害程度、井型大小之分,带有很大盲目性。

因此,制订较为统一的“装备”标准,无疑已成设计部门的当务之急。

(2)近年来,国家和煤炭工业部相继颁发了一系列煤矿通风安全法规,指令和文件,有一些在多年的矿井生产实践中十分行之有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标准以这些政策和法令为依据,结合多年来的生产实践调研结果,按目前及今后几年内的技术发展状态,制订了本标准。

1.0.2本条明确了《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的适用范围。

(1)本标准的内容深度满足矿井初步设计的要求,标准附录中所列的设备器材可供编制设计概算和设备器材目录使用。

(2)设计同类型的地方煤矿可参照执行。

由于乡镇煤矿的隶属关系,管理体制等的不同,因此。

不适用于乡镇煤矿。

1.0.3本标准不包括矿井集中安全监测及生产监控系统的装备。

这些装备应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设计后确定。

本标准所确定的装备内容系在集中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所应另配的装备。

1.0.4本条提出矿井通风安全装备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有关标准和规范见表1。

序号名称主编单位批准部门施行日期

1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2.10

2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3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5.5

4煤矿救护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5.10

5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8.3

6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中国统配煤矿安全管理局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1989.11

7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6.12

8煤矿安全装备基本要求(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3.8

9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6.1

10关于推广使用四项通风安全装备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4.9

11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试行)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1991.4

12国家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地测、调度、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4.5

13煤炭工业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7.8

1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7.8

15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4.8

16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劳动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劳动人事部1986.5

17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MT79—8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5.7

18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地质局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86.12

2矿井通风安全基本装备

2.1矿井通风检测

2.1.1本条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以下简称《规程》)第111、112、127、140、124条及执行说明等有关矿井通风检测的内容与仪表的配置原则,并结合矿井的实际调查结果制订的。

(1)经调查,矿井测风或通风阻力测定的同时工作组数,中小型矿井一般为3~4组,大型井不超过6组,并据此予以装备。

(2)每个矿井除常规技术装备外,并兼配有适量的多功能矿井通风多参数检测仪。

该仪器一般2台即可使用,为使测定结果更准确、可靠,在测定井下某一段巷道各项参数时,宜在地面设置1台,3台一起使用效果更佳。

2.1.2本条根据《规程》第126条六款、第165条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而制订的。

鉴于各矿井风速表及皮托管的数量不多,且各矿井或分区主扇性能测定的次数有限,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和节省矿井投资,本标准确定在各矿务局各装备1~2台。

2.2矿井气体检测及其它

2.2.1本条根据《规程》及有关文件并结合煤矿安全技术发展而制订的。

a)光学瓦斯检定器的配用人员,是参照《煤矿安全装备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装备要求》)的有关规定并经调查确定的。

矿通风主管部门必须全面准确掌握矿井瓦斯情况,因此规定矿通风科专职干部也必须配用光学瓦斯检定器。

b)低瓦斯矿井也可能存在高瓦斯区,因此不论高突矿井还是低瓦斯矿井,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高浓度(CH40%~100%)瓦斯检定器。

c)本款采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1995年颁布,以下简称《安监装置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和瓦斯报警矿灯。

2.2.2本条根据《规程》、并参照《装备要求》的规定制订。

a)根据《规程》第155条规定,区(队)长、班(组)长必须配带瓦斯氧气测定仪,而按《安监装置规定》第23条的规定,班组长还应同时配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如此则该类人员配备的仪器重复。

据调查,瓦斯氧气测定仪主要在井下停风地点、火区观测或井下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用于检查氧气浓度,以及在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恢复通风时同时检查瓦斯、氧气浓度,因此只须在矿通风主管部门和通风区(队)配备必要数量,中、小型矿井5~15台,大型矿井20~45台即可满足生产需要。

b)参照《装备要求》的有关规定,所有矿井都必须配备必要数量的便携式一氧化碳、氧气测定仪等。

其数量根据调查,按矿井采区数目配备较为适当。

2.2.3本条是根据《关于推广应用四项通风安全装备的决定》(以下简称《四推》)有关每个矿井都要建立仪器设备的维修校正室的规定制订的。

鉴于各矿井的瓦斯检定器数量,少的数十台,多则几百台,为使瓦斯检定器能及时校准并有利于生产,因此各矿均应配备瓦斯检定器校正仪。

由于瓦斯检定器综合校验台价格较高,本标准规定只在大型矿井配备,中小型矿井则由矿务局装备1~2台,集中进行校验。

2.2.4本条主要根据《四推》有关各矿务局通风实验室必须装备标准气样配气装置的规定制订的,结合调研结果,确定各矿务局按1~2套装备。

2.2.5本条参照《装备要求》有关综采、高挡普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应装设连续监测瓦斯的仪器的规定制订的。

2.2.6本条根据《规程》第134条的打关规定制订。

其备用量与《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94(以下简称《规范》)第6.3.5条有关局部扇风机的备用量相一致,取20%。

2.2.7本条根据《规程》第449条三、2项关于橡套电缆的连接必须采用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的规定制订的。

根据生产实践,冷补的费用大大高于热补,且效能也较差。

并据《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修管理工作细则》[(88)煤生字第359号文]第97条的规定,冷补的电缆最多用到工作面采完时为止,之后必须升井处理。

据此,煤科总院抚顺分院借鉴波兰经验研制开发的隔爆型电缆硫化热补器,性能良好,各项指标经试验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通过部级鉴定[中煤总技科计字(1992)第471号],本标准予以推荐采用。

该仪器的配备数量,经调查在综采或高档普采矿井,每个采煤工作面可配备1台,其它矿井按每个采区1台配备较为适当。

2.3矿井粉尘检测

2.3.1本条根据《规程》第479条执行说明,并参照《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试行)》(1991年颁布,以下简称《防尘标准》)有关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配备的规定制订的。

为对矿井高浓度粉尘作业环境下作业人员(日或1个作业班)的吸尘量进行测定,以便为劳动卫生部门研究和卫生监督及生产矿井制定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提供基础数据,确定在每个矿井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体粉尘采样器。

根据调查,按采掘工作面数目配备较为适当。

2.3.2本条根据《规程》第479条执行说明和国标GB5748—85及煤炭工业部标准MT79—84的有关规定制订的。

2.3.3本条参照《装备要求》有关锚喷支护巷道要采用除尘器等设备的规定,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的。

其备用量与《规范》第6.3.5条有关混凝土喷射机备用量相一致,取50%。

2.3.4巷道掘进机除尘器的配备,根据《规程》第67条五款的规定制订的。

但该款规定的使用条件,即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是否小于3MPa或有无内喷雾装置,设计时不能预先掌握;同时,参照《装备要求》的有关规定,所有巷道掘进机都应配备专用除尘器,本标准予以采用。

因掘进机不备用,故本标准确定掘进机除尘器不考虑备用量。

钻爆法掘进工作面通风除尘器的配备是参照《防尘标准》的有关规定制订的。

其规定为,掘进巷道成巷断面在6m2以上的各类平巷均应使用除尘风机,本标准予以采用。

其备用量与《规范》第6.3.5条有关局部通风机的备用量相一致,取20%。

2.3.5本条是参照《装备要求》有关锚喷工作面的锚喷队和打眼工要配备1型、2型压风呼吸器的规定制订的。

2.3.6本条是参照《装备要求》有关在粉尘大的矿井,要逐步装备连续式粉尘测定仪的规定精神制订的。

ALJH-1型呼吸性粉尘连续监测仪为引进英国SIMSLINⅡ型而研制的产品,是目前我国最先进的连续快速测尘仪。

该产品价格较高,鉴于目前我国国情和煤矿财力,尚无普遍推广使用的能力,因此本标准确定只在有条件的3.0Mt/a及其以上现代化矿井采用。

其数量按1~2台配备。

2.4矿山压力及地质测量

2.4.1本条是参照《装备要求》和(87)《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矿压观测的规定制订的。

根据调查,综采工作面沿倾斜方向,上、中、下至少应布置3个测点,每个测点多为2架液压支架组成1组,即4柱式为2×4=8个,2柱式为2×2=4个。

液压支架压力下缩自记仪的配备数量同圆图压力记录仪。

目前高档普采工作面广泛采用外柱式单体液压支柱,为与此配套,本标准采用适用于外柱式的单体液压支柱测力计,经调查每十工作面配备4~5个即可满足需要,因此本标准确定每个工作面按5个配备。

2.4.2本条是参照《装备要求》的有关规定制订的。

由于KY-82型顶板动态仪与DSB-1型顶板下沉速度报警仪功能基本相同,设计时可选择其中一种配备。

测定时一般在工作面中部布置一条顶板下沉动态观测线,因靠煤壁和靠采空区两侧的下沉速度递增率不同,因此本标准确定每个工作面配备2台。

2.4.3本条根据矿井的实际需要确定。

2.4.4参照《装备要求》有关锚喷支护巷道,都要采用围岩裂隙探测仪的规定,本标准予以采纳。

2.4.5本条是参照(86)《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精神制订的。

由于精查地质勘探报告只能查明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内落差大于或等于30m(地层倾角平缓,构造简单的地区可查明落差20m)的断层,并对小构造(断层和褶曲)的发育程度作出评述,因此,为保证矿井的正常开采,在地质构造复杂矿井配备该种设备十分必要。

鉴于两种设备投资较大,原理不同,且一个主要用于回采工作面,一个主要用于掘进工作面,一个矿井需同时配备,因此,本标准确定在地质构造复杂的大型矿井应各配备1~2台。

在中、小型矿井,根据(87)(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有关设备租赁使用的原则精神,由矿务局各装备1~2台较妥。

2.4.6本条是根据《规程》第81条和《规范》第10.4.6条的规定制订的。

我国引进波兰技术生产的SAK地音监测系统和SYLOK微震监测定位系统。

已分别在北京矿务局门头沟矿、抚顺龙凤矿、枣庄局陶庄矿投入使用,对冲击地压的预测和防治起到了一定作用。

实践表明,目前对于冲击危险的预测还是个相当困难的领域,而且任何一种方法均不是万能的,从发展趋势看,是将各种方法进行可能的综合,形成综合预测的方法。

如波兰采取煤粉钻孔法,地音连续监测法和微震系统监测法相结合,。

综合预测冲击危险。

因此本标准确定在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应各配备1~2套。

2.4.7本条参照《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采煤、掘进、地测、调度、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煤生字(94)第231号文颁布]附表(以下简称“附表”)有关煤矿地质测量科设备仪器配备的规定制订。

矿井的地质测量设备仪器配备数量并不是通风安全所必需的,为了使这一部分装备不致遗漏,将其列入本标准,但在具体项目中不得重复装备。

4.4矿井通风

4.4.1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

矿井初、后期进回风井数目及位置、功能、服务的范围及时间;改扩建矿井增加和弃用的井筒情况。

附插图:

通风系统图(初、后期)、通风网络图(初、后期)。

4.4.2矿井风量、风压及等积孔

矿井不同时期的需风量计算及风量分配、风压、等积孔计算及通风难易程度评价,应考虑自然风压及海拔高度影响。

附表:

初、后期风压计算表。

4.4.3掘进通风

掘进通风方法、通风设备、防止产生循环风的安全措施。

4.4.4硐室通风

井下独立通风硐室的通风系统及安全措施,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及通风要求。

4.4.5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

井下各种风门、挡风墙、风帘和风桥、调节风门、测风站的设置及技术要求。

4.4.6矿井主通风机及矿井反风

矿井通风设备选型及正常、反风工况点(应考虑自然风压影响及海拔高度对特性曲线的修正),通风设备的余量及电机功率(包括反风功率)校验;工况调节方式,辅助设施(防爆门、风硐、风门、起重、润滑、液压、冷却散热、消音、测压、灭火器具),安装布置方式,机房安全出口,风门防冻措施,性能测试方式;反风方式、反风系统及设施;多风机联合运转时的性能匹配及工况点稳定性;通风设备及设施选型合理性和运行安全、可靠性分析。

多风井实施反风的技术措施和方法。

附:

初、后期风机工作和反风特性曲线图。

4.4.7井筒防冻

井筒防冻方式、计算参数、设备选型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4.4.8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

4.4.8.1矿井致热因素

热害种类、热害程度及致热因素分析。

4.4.8.2矿井地热、热水分布状况及岩石热物理性质

可采煤层上下主要层段岩石热物理性质及参数;热水型矿井的热水形成、运移、水温及水量等主要参数;地热型矿井的原始岩温、干湿球温度等主要参数。

4.4.8.3矿井热源散热量计算

地温情况及热害对职工的影响;风温预测计算及采取的降温措施。

4.4.8.4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

开拓、采掘布置措施;通风系统及通风管理措施;地热及热水型矿井封堵、疏干措施;人工制冷、降温等措施;降温设备选型;采用各种措施的经济技术比较;降温措施及预期效果。

4.4.9矿井通风检测类设备配置

4.5粉尘灾害防治

4.5.1粉尘危害及防尘措施

4.5.1.1粉尘种类和危害程度分析

粉尘的种类、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煤尘的爆炸性、粉(煤)尘的危害性等。

4.5.1.2防尘措施的确定

各采掘工作面、装载点、卸载点、运输、仓储......等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采用的降尘、除尘、捕尘以及对沉淀在巷道中的煤尘所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

回采、掘进工作面除尘。

4.5.2煤层注水

4.5.2.1煤层注水设计依据

煤层的物理特性、煤层顶底板的物理特性、煤层的结构特征等;论述煤层注水的必要性。

4.5.2.2注水工艺、参数及设备

注水方式的选择、注水参数及水质的确定;注水系统的选择、注水设备和仪表的选择。

4.5.3井下消防、洒水(给水)系统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水源及水处理、水量、水压、水质、给水系统(系统选择、水池、蓄水仓、加压、减压、管网)、用水点装置(灭火装置、给水栓、喷雾装置)、管道、加压泵站、自动控制。

4.5.4粉尘监测及个体防护设备

4.5.4.1粉尘检测

主要检测方法及频率,粉尘传感器布置及检测仪表。

4.5.4.1个体防护设备

个体防护设备的选择及配置。

4.5.5防爆措施(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

防尘降尘措施、电气设备及保护、撒布岩粉、防止火源引起煤尘爆炸的措施等。

4.5.6隔爆措施(有煤尘爆炸危险或有瓦斯涌出矿井)

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所采取的措施。

4.5.6.1隔爆水棚(水槽、水袋)

水棚的结构、选型、计算与布置以及水棚给水系统。

4.5.6.2隔爆岩粉棚

粉棚的结构、布置、计算,对岩粉的要求与岩粉原料。

附:

隔爆水棚、岩粉棚布置图。

4.5.7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排矸系统防尘;喷雾洒水除尘措施及装备。

4.5.8矿井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检查、检测类仪器仪表配置

6矿井抽放瓦斯

6.0.2本标准附录A中A.5的配套方案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经多年实践和研究而提出的,可指导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瓦斯抽放装备的合理配套。

(1)地面抽放泵站一般要求配备水环式真空泵,因为,根据《规程》第152条规定,这种泵在其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可不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过去认为其主要缺点是流量小,但目前的2BE1系列产品,其最大流量可达260m3/min完全可满足需要。

《规范》第10.3.6条关于抽放泵及其附属设备备用量的规定,本标准均予以采纳。

(2)《规范》第10.3.1条二款、《装备要求》及《四推》(94)规定井下应配置移动泵站的三种情况,本标准予以采用。

附表中所推荐的YD-2型移动泵站,被优选为1990~1995年煤炭工业《100推》(第46项)。

(3)附录A中A.5表5中推荐的WCP85型装置,可对管道中瓦斯浓度、流量、正负压和一氧化碳等参数进行长期连续监测,就地循环显示,并有相应的电信号传到矿井安全监测系统,还可对瓦斯管道和抽放泵进行控制,符合《规程》要求。

附件矿井通风安全设备器材选型表

一、矿井通风检测

1.风表

序号仪表名称型号用途及适用条件风速测量范围(m/s)起动风速(m/s)平均风速的订正值(m/s)外形尺寸(长×宽×高(mm)重量(kg)参考价格元)生产厂家备注

1高速风表(三杯风向风速表)DEM6用于测风向和平均风速1~30≯0.8~1风向±10°风速≯0.4360×70×750.5391天津气象海洋仪器厂测量风向0~361°

2高速风表DFA-4主要用于矿井、坑道、厂房等测量平均风速1~25≯0.8≯±(0.8+0.05×风速)155

3微速风表DFA-30.3~5≯0.2≯±(0.2+0.02×风速)70×390.3155鞍山市光学仪表厂

4中速风表DFA-21~10≯0.5≯±(0.5+0.2×风速)0.3155

5高中速风表AFC-121测量巷道的平均风速,也可供其他通风工程测量用0.5~25≯0.5-10%~+10%80×500.3480重庆煤矿安全仪器厂

6中速风表EM9用于矿山测量风速0.5~10≯0.3≯0.4160×140×700.65240天津气象海洋仪器厂

7便携式数字风表EY11B测量瞬时风速1~30≯0.80.5+0.02风速传感器94×94×170数显器37×80×1200.10.2400可遥测

8风速检测仪SF-C用于矿山测量风速0~15迎风部分23×200指示部分190×94×821.2沈阳光学电子仪器厂

9电子翼轮式风速计MSF-I测量瞬时风速0.5~25<0.2≯±(0.2+0.02×风速)240×65×300.35570鞍山市光学仪器厂

10超声风速仪FC-CI0.4~15≯±(0.1+0.02×风速)探头120×96×43

主机350×250×12020哈尔滨自动化成套控制设备厂

11数字式风表XSF-I0.4~15<±0.3煤科院重庆分院

2.风俗表、管校验仪

序号名称型号用途及适用条件工作段流速范围m/s)测量段流速(m/s)外形尺寸(长×宽×高)(mm)重量(kg)参考价格(元)生产厂家

1风速表、管校验仪SFY-Ⅱ测量和校验风速表和皮托管0~120~4050021500鞍山市光学仪表厂

2风速表、

管校验仪DJM13专门用于检定DEM6及其他可以安放进的风表0.5~300.5~301500×500×6001700天津气象海洋仪器厂

3风洞EDE14校验风速表、风速管及空气动力学试验0.1~400.1~402800×680×1420132180004风洞XRS0.2~300.2~3015000×8000×4000鞍山市光学仪表厂

3.空盒气压计

号型号用途及

适用条件测量范围

(hpa)仪器精度

(hpa)测量误差使用温度

℃外形尺寸

(长×宽×高)(mm)重量

(kg)参考

价格

(元)生产

厂家1DYJ1连续记录近地面某一时间内大气压力的变化960~1050两端点订正值≯1524小时内行程误差≯5分钟-10~+40245×130×1953435长春气象仪器厂2DYJ1-1168小时内行程误差≯30分钟34353DYM3-2适用坑道、井下测量瞬时大气压力930~1340两端误差≯21.54204YM-1800~1066

4.槽式水银气压表

号名称型号用途测量范围

(hpa)精度

(hpa)误差

(hpa)使用温度

℃外形尺寸

(长×宽×高)(mm)重量

(kg)参考

价格

(元)生产

厂家1动槽水银气压表DYM1测量大气压810~10700.4订正值≯0.4-15~+4564×10705595长春气象仪器厂2动槽水银气压表DYM1-1520~89064×105556003定槽水银气压表DYM2810~10700.5≯±0.370×94035854标准水银气压表DYB1测量大气压,校准各种水银气压表880~107064×1175534505标准水银气压表DYB1-1680~103064×1145534506双管水银气压表DYB3测量大气压,校准水银表、空盒气压表、气压计0~1070±0.3≯±0.41190×210×1207.534507单管水银气压表DYB4-1校准探空管,测量感应部分准确度0~1050±1.0刻度分度值1.01125×90×1406

5.干湿温度计

号名称型号用途温度部分湿度部分外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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