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简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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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简答
行政复议法简答
三、名词解释
1、行政复议机关:
是指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2、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3、行政强制执行: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或使之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4、行政处分:
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给予的纪律制裁。
5、期间耽误:
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应为的行政复议行为。
四、简答题
1、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有哪几种情形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
局公务员)进行非法盗印。
2001年5月21日,A书店和张某将盗印的书籍运至交货地点时被某省新闻出版局当场查获,某省新闻出版局对某市A书店处以没收盗版书籍,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A书店不服,欲向某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问:
(1)A书店对某省新闻出版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应当怎么办?
答:
A书店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A书店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
(2)可以向某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新闻出版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3)某省新闻出版局对A书店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
请说明理由。
答:
某省新闻出版局对某市A书店的行政处罚不完全正确。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应查清事实,不能漏罚或袒护共同违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不能由共违法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违法责任或因此而免除对其他共同违法人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某省新闻出版局仅对A书店予以行政处罚而漏掉了共同盗印的张某是不正确的。
四、简答题(2×10分)
1、《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的职责。
试列举出三项(含)以上的职责。
2、申请复议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五、案例题(1×40分)
某市建委作出《关于对某公司等单位违反建设程序,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的处理决定》,对某公司罚款20万元,延缓一年转为正式资质等级,并要求该公司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该《处理决定》未直接送达给某公司,而是在某公司参加的一次会议上作为会议材料下发,被某公司发现。
某公司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问题:
(1)某公司能否对处理决定申请复议?
(2)如果可以申请复议,则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分别是谁?
(3)如果复议机关受理了本案,应当如何做出处理?
为什么?
四、 简答题
1、答: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4)处理或者传达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5)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答:
申请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分析题
答:
(1)某公司可以申请复议,因为该处理决定针对具体的对象,内容具体明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被申请人是某市建委,行政复议机关是某市政府或建设厅。
因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该处理决定,因为该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未经听证程序,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未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并且未根据法定程序送达等。
而违反法定程序即已构成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处理决定的法定理由。
四、简答题
1.复议决定有哪些情形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答:
(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2.简述在哪些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答: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度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3.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
应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论述题
1.试论在行政复议活动中,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
(1)有权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2)符合转送条件的,有权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转送行政复议申请;(3)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4)有权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5)有权请求行政复议机关调查取证;(6)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不合法的,有权一并提出审查申请;(7)有权提出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8)经说明理由,有权撤回行政复议申请;(9)有权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2.试述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行政复议申请?
答: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对符合行复议法规定,但不属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将有关复议申请材料发送被申请人;
(5)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转送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转送。
3、试述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
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可申请复议的范围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1)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不服,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如限制人身自由的拘留、对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
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⑤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例如,行政机关乱摊派、乱收费、违法集资、违法征收财物等。
⑧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
⑨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
⑩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⑩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⑩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是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是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①行政法规和规章。
行政主体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②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对其所属公务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属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或者被处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③居间行为。
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行为,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取决于其自愿接受,因此,一方当事人如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