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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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XPGC-2019-170
采购人:
西平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
XX公司
日期:
2019年12月
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一、项目负责人:
赵礼
(建设类注册执业(职业)资格证号:
(2008)********)
二、其他人员
1、姓名:
齐广兴Z********(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
2、姓名:
吕思Z********(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
3、姓名:
赵莉雨Z********(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合同授予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工作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XX公司受西平县水利局委托,就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介绍
1.1项目名称:
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
1.2项目编号:
XPGC-2019-17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驻马店市西平县19条河道、10座水库、4座水闸和2处滞洪区等河湖和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9条河道总长度369.88km,左右岸长度相同,无界河。
河道左右岸单边长度合计739.76km。
19条河道分别为:
小洪河、淤泥河、洪溪河、西草河、北柳堰河、红澍河、吉斗河、棠溪河、关桥河、泥河、黑沟河、九龙沟、塘江河、引洪河、万泉河、青铜河、东泥河、运粮河、百寺坡河。
10座水库分别为:
谭山水库、康山水库、任三楼水库、同心寨水库、黄湾水库、竹园水库、袁庄水库、老家沟水库、大沟水库、杨凤沟水库。
4座水闸:
老王坡桂李进洪闸、小洪河桂李节制闸、老王坡南退水闸、老王坡北退水闸。
2处滞洪区:
老王坡滞洪区(干河堤、东大堤、顾陶围村堤、康庄围村堤等)、杨庄滞洪区(合水围村堤)。
2.2工作内容:
1、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2、测绘(含测量成果报告);
3、划界(含边界坐标上图、公示及成果等)。
2.3项目控制价:
400万元;
2.4建设地点:
西平县境内;
2.5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2.6采购内容:
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
包含:
1、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
2、测绘(含测量成果报告);
3、划界(含边界坐标上图、公示及成果等)。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2.8标段划分:
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服务周期:
120个日历天,其中小洪河15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合格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行承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年度财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企业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企业2019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还需满足《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修订版)的相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参与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网址】)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8:
00时至2019年12月17日18:
00时,登录“交易平台网站”(【网址】),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请各投标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本项目的实际执行价为中标金额的90%,参与投标的企业视为同意该条件,并自愿在中标后以实际执行价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中标企业不得因此让利行为影响本项目的质量、工程量和施工进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19年12月10日8:
00时至2019年12月17日18:
00时在“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详见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平台”(【网址】)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7.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准。
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出现问题,以电子投标文件U盘为准。
7.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上传完成;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zmdtf格式)、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密封提交。
7.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平县水利局
地址:
驻马店市西平县棠溪大道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联系人:
齐先生
电话:
********
监督机构: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0396—********
西平县水利局电话:
039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西平县水利局
地址:
驻马店市西平县棠溪大道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方式:
********
1.1.2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联系人:
齐先生
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西平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测量划界等工作项目;
1.1.5
建设地点
西平县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清单内容。
1.3.2
服务周期
120个日历天,其中小洪河15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因本项目测绘因素比较复杂,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及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原件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并签到(签到时查验以上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
议的时间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5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30日0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其他相关资料
3.2.5
采购预算
********.00元(肆佰万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存至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提交,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受理。
(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
)注:
提交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并及时进入驻马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收款单位: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建设银行西平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0973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未加密的电子U盘一份;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纸,胶粘封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
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封套上除应清楚标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或“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2.2
投标文件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md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
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在规定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2.3
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信誉资料原件的递交
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及业绩信誉等资料单独密封在一个独立的档案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并注明:
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方
式。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匙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对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进行检查,并在密封状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2)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
若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备用数据,即U盘模式开标:
招标人按U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U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电子开标过程中当出现突发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改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
由技术、经济专家共5人组成。
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确定方式:
依法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5
评标方式
网络电子评标(电子评标过程中当出现突发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时,经监督部门同意,改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6.1
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额:
中标价的5%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交其他保证。
逾期未缴纳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1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
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10.1.
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
10.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
********.00元(肆佰万元整);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0.5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后3日内,应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文件)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
10.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支付约定: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进行收取。
10.11特殊条款
1、凡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证件或明知企业自身被主管部门通报而出具不诚信承诺、非法人本人签字和非法人本人手机联系号码以及其他不诚信承诺的,经调查核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公开曝光。
(处理期满的请单独予以说明)。
2、投标单位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和投诉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注明信息来源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法人手机联系方式,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质疑材料,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映等,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4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网页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项,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网上发布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