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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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前言

我国河流众多,水力资源丰富,水能资源的理论蕴藏量为6.76亿千瓦,年发电量5.92亿千瓦;可开发的水能约3.78亿千瓦,,年发电量1.92亿千瓦,总量居世界首位。

目前我国已建成的大型水利枢纽和水电站有三门峡、刘家峡、小浪底、葛洲坝、二滩、三峡水利枢纽等等;在建的大型水利枢纽和水电站有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拉西瓦水电站等等。

2005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9500万千瓦,到2010年将达到1.25亿千瓦,作为清洁能源的水电电力正在为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国家的经济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水电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发展潜力大,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进入21世纪,我国的水电开发进入飞速的发展时期,列入国家优先发展的产业。

水利水电工程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涉及到大量的征地、移民及生态环保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存在很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因素,如何全面履行合同,减少合同纠纷,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提高承包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些都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中必须做的主要工作,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本文将介绍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的概念、探讨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做的主要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阐述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索赔工作的程序、索赔费用和工期的计算、索赔报告的编写、索赔策略和技巧等,并举实例加以解释和说明。

本文的目的是为承包企业管理人员系统、完整地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基础知识,探讨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1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是综合性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水利水电施工合同是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施工合同是发、承包双方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双方的一切经济往来均以合同为依据。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全面履行合同,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减少损失;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管理,资料管理会为合同变更,索赔管理创造条件。

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施工单位)等;本文主要探讨承包人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应做的主要工作及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1.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水利水电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依据法律法规、行政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施工合同管理贯穿工程招投标、合同谈判与签约、工程实施、交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

施工合同管理涉及面广,包括施工进度的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成本计划与控制管理等内容。

1.2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从招投标阶段开始直至保修期为止,时间长,是一件很具体、很细致的工作。

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承包人的主要工作有:

1.2.1确定合同管理组织形式、人员分工和职责

企业法人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具体的一个水电项目来说,中标后,承包企业法人一般都授权委托给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管理涉及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技术方案、物资采购、成本计划与控制等等,项目部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一般都设立商务经理负责项目总的合同管理工作,并设置合同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进行管理合同的具体事务,合同管理部门要对人员进行细致的分工,有具体的工作职责。

1.2.2管理好合同文件及各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

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合同文件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好合同文件。

主要的合同资料有: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2)发包人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资料。

水电工程中闸门、水力发电设备一般都由发包人提供,有些工程的主要材料,如:

钢筋、水泥也由发包人提供,对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承包人要详细、准确做好记录及保存好相关的检验、检查等资料。

(3)承包人自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数量、价格和质量资料。

(4)与发包人、监理人开会的会议记录、书面指令、来往函件。

(5)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6)与工程质量、结算和工期的有关资料。

(7)其他资料。

1.2.3研究合同文件和有关资料,对合同进行分析、对合同风险有防范及应对措施

水利水电施工中,承包人面对的风险很多,如何防范和应对,是承包人值得重视的事情,它直接影响到承包人的经营成果。

(1)承包工程常见的风险

①来自工程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如:

水电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施工技术难度大,需采用新工艺及特殊设备而增加成本;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国家出台新的法律;工资和物价上涨等。

②来自发包人的风险。

如:

发包人资金紧张,不按时付款;在工程实施中苛刻刁难承包人,实施罚款、扣款;对承包人合理的索赔要求不做答复或者不支付。

③来自承包人自身的风险。

如:

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劳务等的延误;承包人的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投标报价失误等。

④来自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的风险。

如:

遭遇特大洪水、暴雨、地震、台风及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

⑤来自合同本身的风险。

如: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人来说就承担了全部风险;合同对承包人提出苛刻的要求(大量垫资、工期和质量要求超过常规)等。

(2)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经过对合同的分析,找出了合同存在的风险,对其风险应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减少损失。

合同风险常用的应对措施有:

①回避风险。

如:

对某些存在致命风险的工程不参加投标;报价时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提高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等。

②完善合同条款。

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使显失公平的条款通过谈判趋于公平或者删掉不公平的条款;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等。

③转移、分散风险。

如:

购买工程保险,水电工程常常要求承包人对工程险、施工设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员伤亡保险进行投保;与其他承包商建立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向分包人转嫁风险。

④加强变更和索赔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由于其特殊性,设计变更和索赔的机会很多,利用这些机会,进行索赔,以弥补损失。

总的来说,风险管理的目的不是消灭风险,在施工中大多数风险是不可能由项目管理者消灭和排除的,而是对风险进行有准备的,理性的实施,减少风险的损失。

1.2.4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

项目部要建立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的制度,由项目部商务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

合同履约既包括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也包括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主要指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是否与按合同约定一致;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情况主要包括发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否按时实施,如:

是否按时提供场地、道路、供电等情况,是否按时结算支付工程款,是否按时提供设备和材料等。

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对承包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检查中才会发现问题,找出未履约或未能按时履约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其目的是督促双方全面履约合同,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在检查中对因自身原因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对因发包人或监理人原因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书面提出,要求更正,如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索赔申请,编写索赔报告。

1.2.5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借助计算机进行合同管理,方便、快捷、可靠,有效提高了合同处理能力。

1.3承包人在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1.3.1重视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并非承担项目后才开始有,而是从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就开始,投标阶段的投标决策和投标技巧,是承包人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是否投标、中标以及中标后的效益等重大问题。

投标阶段潜在承包人要组织投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研究采用的投标策略,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如中标将组织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

此阶段的合同管理由承包企业投标部门负责。

1.3.2重点做好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合同实施的工程,这一阶段承包人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任务最重,难度最大。

在合同实施阶段除确定合同组织机构、职责,管理合同有关文件和资料及监督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外,还要重点关注合同交底、工程进度、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物资与设备管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等工作。

(1)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的目的是使项目部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熟悉合同内容、主要条款、规定、管理制度,了解工程范围和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避免在合同实施中出现的违约行为。

通过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中。

此项工作由项目部熟悉合同的商务经理负责组织大家学习和交底。

(2)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是发包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之一。

项目部的一切工作都是紧紧围绕工程进度而开展工作,在安排施工进度时要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为前提,以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为重点,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合理利用项目部有限的资源,以最少的费用去开展施工生产。

项目部生产指挥人员要有全局观念,对工程结构了如指掌,对施工顺序非常清楚,避免在工程施工中盲目指挥、不惜一切代价去抢进度。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的指导性文件,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施工效益,因此,需高度重视,全盘考虑,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负责实施。

在确定施工方案时,兼顾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的合理性,要做多方案的优选,对技术经济进行对比分析,寻求最优的施工方案。

(4)质量与安全。

质量管理也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给业主交一份合格或优质的工程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承诺。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些都是充分说明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施工中要注重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严格按规范施工,避免返工。

安全工作越来越得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与项目的进度、效益紧紧相连,抓得好,能减少施工干扰,确保工程的顺利施工,减少项目的费用支出,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5)物资与设备管理。

企业的物资管理,就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等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

加强物资管理,合理地组织采购、存储、使用物资,对于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加强资金周转,增强企业盈利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机械使用费约占10%~15%,它们都是直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可见,加强物资管理与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加强物资管理,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合理地组织采购,妥善保管,严格制定和落实限额领料制度,避免浪费。

要特别重视采购环节,在采购环节中要货比三家,对大宗材料的采购实现招投标制度,选择价格低廉、质量优良,信誉较好的供货商;要特别重视领用和使用制度,做好材料的签字领用手续,实现严格的限额领料和奖惩制度。

设备管理中,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分批进、退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实行机长负责制等具体的管理办法。

(6)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主要指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

水利水电工程因地质、地形条件复杂,或因设计深度不够,或因施工方案的变更等原因,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

针对这些变更,承包人应积极与设计单位、监理人、发包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图纸、通知),有些水电项目因设计人员不足或变更引起造价变化不大的,还需承包人自己报送工程变更书,对此,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签证手续,为以后的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施工方案的变更应及时报送监理人审批,对因地质条件发生改变或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方案变更,其责任应由发包人承包,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费用也相应由发包人负担。

因工程变更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承包人应及时报送费用计算书给监理人审批。

(7)工程索赔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费用和工期索赔常常发生,承包人应及时收集索赔证据、按程序及时报送索赔报告,以维护承包人正当的利益。

索赔工作一般由合同管理部牵头,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

(8)工程结算。

施工中承包人应及时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工程完工后,做好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竣工结算是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的过程。

竣工结算书由承包人编制,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

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或协议书;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签证及现场工程量签认单;招、投标文件;预算定额、基础单价及费用定额;工程索赔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1.3.3做好保修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到保修阶段,项目部大部分人员已经撤场,此阶段容易被人们疏忽对合同的管理,事实上,对承包人来说一个项目的结束,要等到项目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回收,项目部外欠的款项(设备、材料款,分包或劳务单位工程款)全部付清才算真正的项目结束。

在保修阶段承包人要对所承建的项目进行维护,对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补,保质期满后,发包人才会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在保修阶段,承包人除要完成工程的维修保护工作外,还要及时从发包人那里要回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付清项目部所欠分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款项,全部履行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承包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经营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标志着一个建筑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的强弱,对企业经营的效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因规模大、工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各种可变和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在合同实施中索赔行为不可避免,也是经常发生的,积极开展和做好索赔管理工作是承包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做好了,能使亏损的项目减少亏损或扭亏为盈,盈利的项目带来更加可观的盈利。

在建筑市场中广为流传的“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经典名言,就充分说明了索赔工作的重要性。

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承包企业都特别重视索赔管理工作,但如何做好索赔,哪些事件能索赔,索赔费用如何计算,索赔报告如何编写,索赔中应注意的策略和技巧等还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下面将就这些问题进行阐述和探讨。

2.1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2.1.1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另一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是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经营管理业务,也是合同赋予的正当的权力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

通常情况下,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称为“索赔”,而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本文谈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较大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发包人索赔。

2.1.2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可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

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可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及其他索赔。

(4)按索赔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分类

可分为单项索赔和一揽子索赔(总索赔)。

2.2水利水电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水利水电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发包人违约、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合同缺陷、工程变更、监理人指令和其他第三方原因。

2.2.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发包人违约做了具体的规定: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通常有:

施工道路、施工供水、施工供电、水力发电设备、启闭机、闸门等;工程的征地、移民工作也是由发包人负责的,有些工程发包人还负责提供用于主体工程的主要材料(水泥、钢筋)。

对这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承包人要仔细核查发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承包人,是否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

例:

发包人违约导致的索赔

承包人中标施工某水电站大坝基础开挖工程,合同约定通往大坝的施工道路由发包人负责修建,并于2002年4月20日通车,但实际通车时间拖后一个月,为此,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无法按期进入施工现场,导致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和设备闲置,不能按期开工。

承包人提出停工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得到了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认可。

2.2.2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

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无法抗拒、无法改变的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自然事件主要包括地震、特大洪水、台风等。

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暴风雨,在施工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地下涌水、地质断层,溶洞等。

2.2.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自相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这种解释导致施工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则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2.2.4工程变更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做了具体详细的划分,包括: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这7类变更情况,如果未引起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价格时,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但如果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2.2.5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增加某项工作、采取某些措施等。

2.2.6其他第三方原因

其他第三方原因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例:

受其他承包商影响引起的索赔

某水电工程局承包施工某水电站导流洞工程,在浇筑导流洞进水口混凝土时,通往导流洞进水口的施工公路因其他承包商在其公路上方进行爆破作业,经常造成道路堵塞,有时甚至造成断路,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提出了因其他承包商的干扰请求监理人和发包人补偿费用和工期的索赔申请。

2.3索赔的程序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范本中,在通用条款中对索赔程序做了相关的规定,从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开始,至索赔事件的最终解决,一般要经历如下五道程序。

2.3.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发生,导致工程拖延或施工成本增加时,承包人要遵照监理人的指示继续施工,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向监理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并不是正式的索赔报告,只是告知监理人该事件不应由承包人承担且责任事件发生后对承包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提出索赔申请或保留索赔权利。

逾期申报时,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提交索赔报告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监理人可能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正式的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额和(或)工期延展天数的详细计算等有关资料。

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承包人从签署合同协议书以后,至他出具的同意与发包人解除合同关系的结算清单生效以前,都拥有索赔的权利,但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无权对颁发移交证书前发生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

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2.3.2监理人审核索赔报告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42天内对索赔要求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提交进一步的补充索赔说明材料。

否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在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后,监理人应认真仔细研究索赔资料,客观分析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研究索赔证据。

2.3.3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

监理人核查后初步确定的补偿金额或延展工期,往往与承包人要求的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有较大分歧等,因此,双方应进行协商处理。

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容易解决。

若双方分歧较大,协商后达不成共识,监理人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价格或工期作为最终处理意见报送发包人并通知承包人。

2.3.4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监理人确定的批准索赔额超出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发包人同意。

发包人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监理人的处理报告,再依据工程建设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日期以及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缺陷或违反合同规定等有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监理人的处理意见。

索赔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2.3.5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处理即告结束。

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

通过谈判、协调双方达成解决方案,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者诉讼。

2.4索赔证据

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索赔就很难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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