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社会支持问题人体体制变迁角度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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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社会支持问题人体体制变迁角度研究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社会支持问题

人体体制变迁角度研究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社会支持问题

——从体制变迁角度研究

黄景贵1,金 丹2,张文娟2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海口571100;2.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摘 要:

实施已有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中形成了数量众多的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家庭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也已初现端倪。

文章从目前城市独生子父母养老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社会支持的基本状况,分析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深层次体制根源,并从体制角度对如何解决未来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问题加以探讨,且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独生子女;养老;社会支持;体制变迁

  C913.6   :

A  :

1009-9743(2010)02-0027-06

 

前 言

  随着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推行,独生子女家庭日益增多。

伴随着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也在不断加速,据预测,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占城市人口比例将从2010年的9.66%升高到2020年的13.37%,到2030年进一步增加到17.87%,2044年达到最高水平,届时,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为22.37%。

目前,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发展出现人口老龄化,高龄化速度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将成中国主流家庭,家庭结构小型化等特征。

    在中国社会中,特别是在中国城市当中,计划生育政策使城市中大多数家庭都形成了独生子女的生育事实。

随着独生子女数量剧增,其父母的养老问题,成为家庭和社会一个突出矛盾。

根据有关预测,在未来十年,我国城市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独生子女父母将超过70%。

    在传统养老中,子女是老年人物资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主要支持者。

随着老年人数量增加,“421”家庭(指1个孩子,2位家长,4位老人的现象,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主要的家庭组合形式)数量激增,调查显示,有35%的家庭要赡养4位老人,49%的城市家庭要赡养2-3位老人,如果独生子女下一代还是独生子女,那么第三代就要面对一对年青夫妇最多要赡养12位老人的局面。

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将使提供养老金的青年人群比例缩小,不少父母将被置于家庭养老的危机之下。

随着“421”小型家庭大量出现,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资源正在急剧减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也就清晰地浮现了出来。

一 研究综述

    

(一)老年社会支持的理论基础

    微观层次的老年社会学理论描述了老化与个体的关系,著名理论包括:

活跃理论强调活动与晚年生活的正面关系;撤离理论解释老人与社会双向的撤离现象;角色理论是指老年期角色变化与晚年生活调适的关系;交换理论采取理性、经济模式研究老人的社群关系;形象互动理论指出老人如何构造自己对现实社会的主观感。

    宏观层次的老年社会学理论描述老化与社会的关系,包括:

老年次文化理论解释了老年群体与社会其他年龄群体分开的消极与积极作用;现代化理论分析了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导致老人地位下降的原因;年龄层次理论提供了一个概念分析个人老化与社会间的互动,产生出不同年龄组别的老人的不同价值观和社会规范;政治经济与老化理论解释了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决定了个人的老化经验。

  

(二)有关独生子女父母未来养老问题的认识和探讨

    桂世勋(1996)从影响未来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的生活照顾问题考察,认为2015-2050年期间是中国,特别是上海市大批独生子父母进入老年的关键时期。

那时社会将有几个值得充分注意的特点:

人口老龄化迅速增长、老年人口数高峰、老年人口高龄化相当严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太高、老年人单独居住比例有可能较高。

    朱国宏、卢元(2001)提出独生子女与家庭养老家庭结构为“422”的独生子女家庭将面临沉重的家庭负担,既要赡养四位老人,又要抚养两个子女。

家庭结构为“421”的独生子女家庭稍次之,但与其他类型家庭相比,家庭负担仍较为沉重。

当前,赡养老年人不仅包括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而且老年人的部分物质消费和医疗保健消费也由子女来支付。

    穆光宗(2002)在谈到家庭空巢化的问题时,指出中国家庭养老正在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空巢家庭增多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处于“照料风险”中。

当家庭生命周期到空巢期时,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将变得异乎寻常的严峻。

    城市独生子女养老问题已经引起了无论是学界还是政府的关注,当今核心家庭的家庭结构已经引发了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该问题已经成了当务之急。

  (三)解决独生子女父母未来养老问题的探讨

    桂世勋(1996)认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不能投入巨额资金建造各类养老院来解决老人的生活照顾问题,同时许多老人及其家庭因经济上还不富裕,不可能大批进入各类收费的养老院,加上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习俗和许多老人希望与亲属共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愿望,因此总体而言,未来中国老人的生活照顾模式将以在家养老为主,入院养老为辅,对于在家养老的老人,应以亲属照顾为主,社区服务为辅,并提出具体的各方面对策建议。

    高杏华(2001)在分析独生子女父母形成背景的条件下,提出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养老问题应遵循原则,即与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要适当遵循权益补偿原则、以自助为主互助为辅和应尽量照顾独生子女父母的心理特征。

    柳玉芝、蔡文媚(1997)在探讨独生子女政策与老年保障问题时指出中国城市里,小家庭和大量老年人这一情况正在改变照料老年人的传统。

从一定角度看,老年人是社会的弱者,家庭结构、规模变化使中国传统“反哺模式”受到挑战。

    朱国宏、卢元(2001)针对独生子女家庭逐渐增多和家庭结构核心化提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保障水平,发展社区为老服务,增加养老设施投资,以避免养老危机。

    另外,国家和各地政府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也开始给予关注,我国政府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试图将老年人福利与年轻人家庭计划相联系,促使独生子女政策成功,在城市通过取消生育间隔、让独生子女夫妇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等缓解老化的方法已经逐步启动。

二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

 社会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独生子女家庭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来源有限

    当今,城市家庭中的老人主要经济来源还是退休金与养老保险金。

虽然老人现在尚未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阶段,但老人大都年过半百,基本上已到退休年龄或已退休,且退休金微薄,他们经历了上山下乡、计划生育、改革开放、下岗失业,他们收入不高,经济负担比较重,面临的是独生子女养老和经济压力大的双重问题。

    在一般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老人只能满足基本生活保障,属于温饱状态。

“子代中心”的家庭观念,导致中青年过分重视对儿女的抚养,轻视或忽视对父母的赡养。

在一般城市家庭中,子女给父母提供的经济支持,主要是生活日用品、食物、钱。

对于多数老人来说,他们从子女那里得到的净的经济供给总额大体上相当于“填补”老人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金额与其他各种非子女经济供给之间的“缺口”。

从经济支出上来看,父母健康与否,有无退休金,子女有无能力是关键。

    2.生活保障不足

    独生子女家庭最典型的特点是孩子的唯一性和单传性,孩子的数量降为最低。

独生子女成为负担最重的一代,在外正处于工作事业的转折点,要承担社会责任、工作压力,在家还要兼顾孩子的照料,家中老人的赡养。

对于中间这一代的独生子女来说生活非常累、工作压力大。

    中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在经济供养方面父母可以依靠退休工资、社会养老保障金来最大程度降低对独生子女的经济要求,但在生活精神慰藉上则需要独生子女安慰、照顾。

独生子女除了对父母的照料,有的还要对隔代老人进行照料,在家还要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况且自己本身又正处于事业的发展高峰,大多数独生子女都希望自己在工作、学习、交际方面投入多点,为自己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由于多种社会角色集于一身,在其内部产生冲突。

作为家庭养老的责任人,当它同自己其他社会角色发生矛盾冲突时,就给独生子女带来巨大压力,而这种压力是没有其他方式可以替代和解决的。

    3.精神慰藉缺乏

    随着大量独生子女结婚生育,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都面临着心理和生活上的不适应。

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数量的唯一性,也就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唯一性和精神慰藉的唯一性。

这种把养老资源放在唯一的子女身上,带来了养老过程中巨大的风险。

目前,精神赡养问题是我国进入老年社会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一方面,对于城市独生子女而言,老年人往往由于其经济参与和生产力日趋下降,处于不得不依赖别人来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一种地位,独生子女工作压力大,事业繁忙,教育子女任务重,对于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而言,由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因此难有“儿孙绕膝”的幸福感,他们独自在家的情况更为普遍。

同时,老年人又处于一个遭遇丧失收入、丧失健康、丧失伴侣、丧失亲人、丧失理想等不断丧失的阶段,心灵空虚、自我价值感缺失等引起的失落感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们。

目前,由于居住上的代际分离倾向和激烈的社会竞争,导致做子女的陷入了孝子孝女与事业人士的“角色冲突”,结果是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精神关怀问题尤为突出。

    

(二)社会在支持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

    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迅速增长,而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却远远跟不上此速度。

图1为我国自2000-2048年人口老龄化趋势图。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养老保障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但从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来看,养老保障体系仍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体现在:

养老金支付资金“缺口”大,养老金在城市的覆盖面窄,养老金待遇存在群体和地区差距等方面。

例如,2010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退休金水平为1830元/月(注:

关于北京市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人社养发〔2010〕29号文件。

),而海南省只有1300元/月左右。

    2.医疗保障供需矛盾突出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覆盖程度不高,但医疗费用在消费支出中比重较高,2009年城市老年人医疗费支出在消费结构占10%左右,这就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医疗保障供给和需求矛盾,造成很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不足。

    随着人口老龄化,城市退休人员医疗开支肯定会大幅增加。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比率给予适当照顾。

要考虑到今后城市退休人员增加,老人疾病发生率高以及大部分城市独生子女无法承担巨大医疗开支等因素,过度依靠企业和在职职工保险费可能会造成医保基金危机。

    3.社会化服务程度较低

    目前,中国城市尚无系统的老年服务体系,社会福利十分有限,养老设施严重不足,远不能适应老年人口迅速增长的需要。

有关统计显示,2007年,我国各类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仅4万余个,床位约170万张。

按照现有1.45亿老年人口,5%的老人需要入住养老院来计算,将需要约700万个床位。

这与现有170万个床位相距甚远,养老机构发展远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养老需求。

    现有民政福利养老机构经济来源单一,管理和运营体制适应市场能力普遍较差,服务项目内容有限,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普遍存在高投入、低产出问题,社会覆盖面很小。

并且养老机构档次较低。

在城市目前的社会养老机构中,符合现代老人高品质养老生活需求的真正意义上的老年公寓很少。

大多数养老机构经营运作上仍然遵循传统民政福利养老院、敬老院类似住医院和集体宿舍的模式。

    4.社会生活参与率较低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参与率仍然较低,有调查显示将近一半的老人表示日常生活主要是做做家务、看看电视、和朋友聊聊天,一部分老人表示常常无事可干。

有90%左右的老人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一些社会活动,但真正有机会参加的只有40%左右,而且主要是一些郊游和旅游活动,参加有组织经常性社团活动的少之又少。

同时目前多数社区的活动中心“老年人之家”吸引社区老年人参与的程度并不高,社区工作人员精心为老年人设计的活动环节,并未真正调动起老年人的参与意识。

三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社会

支持障碍的体制根源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体制几经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企业拖欠缴费,扩大覆盖面困难,造成资金缺口严重,以致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

这可以追溯体制根源,如养老保险制度没有顺利向统账结合制转轨,建国初的公费医疗制度加重了医疗负担等等。

    

(一)养老保险制度仍为现收现付制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制度就已经不合时宜。

从1997年开始,国家开始进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制转轨的过程中,政府单方面废除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隐性契约,导致已退休人员无资金积累,即将退休人员资金积累严重不足。

于是不得不动用改革后人员的账户,致使后面人员的账户由此变空。

这一方面造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另一方面使得个人账户形成空账,同时社会保障体系每年都出现巨额支付缺口。

    新型保险制度虽然为每一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了个人账户,但是由于之前没有资金积累,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内资金大多被挪用为已经退休的职工发工资,去补旧体制的“黑洞”,我国职工个人账户实际上是空账。

截至2008年底,国内个人账户空帐运行规模已经达到了1.4万亿。

这个数字近年来飞速增长,就在2004年底还只有7400亿元,这四年间增加了一倍(注:

郭晋晖.社保做实步履维艰,空账1.4万亿.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5月21日第三版。

)。

加上近几年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如何解决空账和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开始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后,他们的个人账户中有一部分是“空账”。

目前制度下实行的是养老基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

不管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还是社会统筹部分基础养老金发放,都从一本账中支出,剩余部分留作部分积累。

由于个人账户中存在“空账”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绝大部分用于当年养老金发放,养老保险基金实际积累额小于职工个人账户记账额。

随着这项制度的实施,空账积累的数额越来越大。

这就造成改革后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个人账户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实质上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仍然是百分之百的现收现付制度。

甚至可以说,现行体制是在用个人积累的资金,补偿社会统筹养老基金积累的不足。

    

(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加重了医疗负担

    在建国之初,就医疗保险而言,最显著特征表现为公费医疗制度。

这种公费医疗制度并不是指由工伤而引发的医疗费用支出全部由国家或企业负担,而是指职工因一般性疾病与非因工伤所导致的医疗支出由国家或企业负担。

所覆盖的群体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单位职工本人,还包括职工家属。

个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使得医疗支出的自我支付部分大大低于规定数量。

在这种体制下,对城镇职工基本上实行的是免费医疗制度,居民不存在医疗支出风险,相关风险全部由国家或企业承担。

    对这种体制改革可以认为经历了两种方式,一是对医疗费用管理体制局部调整,但不从根本上打破由国家或企业承担医疗支出风险的社会保障体制;二是将医疗支出的风险承受者由国家或企业转向居民个人或家庭。

第一种方式是与职工和企业之间具有稳定的组织形式相联系。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劳动力流动性逐步增强,国有企业实施破产兼并重组等原因导致职工与企业的关系松散化,原有社会保障机制所发生作用的渠道被打破,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缺乏有效性的情况下,居民个人不得不自我承担医疗支出风险。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比例为:

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收入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具体缴纳比例,不同省区有所不同)。

由于没有医疗基金的积累和沉淀,对于在实行新制度时已经退休的“老人”来说,他们的医疗保险资金就构成一笔“隐性债务”。

在没有其他渠道资金解决老人医疗保险“隐形债务”的前提下,仅靠在职职工缴费来负担自己和已经退休老人的医疗费用,必将使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增大。

这也是造成不少地区医保基金年年超支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体制改革路径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体制虽然经历了数次改革,但是一直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即激励机制问题,以致体系内资金缺口不断扩大,扩面催缴工作举步维艰。

职工和企业缺乏参与积极性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即现行制度中“大锅饭”的成分太高:

缴费的大部分用于再分配,个人帐户比例太小并且是空帐,个人帐户回报率太低等,同时,最关键的是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

    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需要建立和完善面向基层和民众的社会服务体系。

因此,新时期新阶段,首先需要加速制度覆盖与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

要让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得到保障,单靠过去机构支撑是不够的,这就涉及到城市社区和服务机构建设问题,还会影响整个制度覆盖的进程。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全覆盖目标的实现,公共部门中增长最快的部分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设施也需要向那些应被关注的老年人家庭提供。

    第二,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还需要政府发挥作用,这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可以借鉴国际经验,要把基层人才建设放在首位。

当前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尤其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配合相应人事制度改革,这样才能真正打破僵局,使公立医院真正走向公益方向。

如借鉴新加坡,把医生、教师、工程师、律师等纳入专业公务员进行管理,以进一步完善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第三,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出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像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地方政府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适当突出地方负责民生的政府部门的责任和增加它们的财力、物力和人力,适当增加基层服务民众的社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待遇和福利水平,在改进基层社会服务水平的同时,吸引更多人才到基层工作,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这就是社会建设在新阶段必须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因此,地方公共部门快速发展和显著扩张将对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出进一步改革的要求。

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要做到几下几点:

首先,健全公共服务促进机制和政策体制;其次,各地方政府应积极响应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对城市独生子女就业实行援助,加强职业培训,增加家庭收入;最后,各地方政府应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未来社会建设将首先在制度上推进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实现城市老年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即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地方政府改革问题和人力资源配置问题。

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需要地方政府发挥作用,让地方政府尽可能多地承担公共职能。

  

(二)养老服务体系改革中逐步引入竞争机制

    在新公共服务运动的潮流下,老年服务也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养老机构要改变单一的由政府拨款的投资方式,通过采取承包经营、国办民营等形式,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于养老机构。

    将竞争引入老年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通过多样的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要,为老年服务注入新的活力。

对于微利性民间非营利养老机构来说,可以通过了解老人需求,把企业产品和服务引进来,既开拓了企业市场,又取得了企业的资金支持,达到了双赢目的。

    提供老年产品和服务的单位是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管理和运营。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制定灵活、有效的市场战略,提供简单便捷、人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在满足老年人消费需求的同时,实现了社会效益,也达到了经济目的。

养老服务业要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针对需求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使养老服务业向着更深广、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三)公共养老体制部分私有化转型

    公共养老服务部分向私有化转型就是可以通过个人责任扩张来减轻政府责任,通过部分保障领域或部分保障环节的竞争性运营来促使运行效率提高。

可以考虑把养老基金委托、授权给有诚信且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和民间投资机构营运并形成多家竞争局面。

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必须要面对政府管制问题,同时尽快落实“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经营分开”的原则。

政府要成为养老制度改革资本市场深化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一个内生参与者,而不要对养老保险基金干预限制过多,不能因政府干预本身去增加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

应该大力支持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引导竞争性的公共养老基金管理机构依市场规则对养老基金实施有效的投资组合管理。

    此外,通过拓宽投资渠道来提高收益率,如社会服务、基本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尤其是社会服务、公共设施建设、教育和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部门。

因为在我国目前社会经济条件下,投资于这些行业和部门不仅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服务社会化,还有利于促进就业,保证基金投资的稳健性。

    随着人类不断进步和社会不断发展,社会养老最终将取代家庭养老,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在中国现阶段及未来一个相当长历史时期,尚不具备实现社会养老的客观条件,家庭养老模式依旧有着强大的现实作用。

本文重点从体制变迁角度对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社会支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独生子女家庭中存在问题和社会在支持养老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改革中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和公共养老体制部分私有化转型等改革路径,最终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促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使这个现实的重大社会问题能较少地影响社会发展,最终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服务不断健全来解决好城市独生子女的父母养老问题。

参考文献:

[1]陈奇娟.南京社区老年人社会支持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杨洋.大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5.

[3]赵芳,许芸.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和社会支持体系分析[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3(3).

[4]王文娟,陈岱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社会支持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8(9).

[5]李松柏.略论养老所需的社会支持[J].西北人口,2002(4).

[6]杜鹃.美国保险私有化改革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启示[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5

(2).

(责任编辑:

王 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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