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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二、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资格审查

1、各施工单位(总包及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应将相应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送项目监理部,经审查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

对经审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的施工单位,监理方有权拒绝其人员、设备进入现场。

项目监理部应以书面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报业主方备案,经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总进度计划及施工作业计划报监理方审查,经审批后执行。

项目监理部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调整计划,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3、项目监理部有权对施工单位施工技能水平、组织管理水平及其相关人员的上岗证进行审查,对不胜任本项目的管理与施工的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撤换。

4、项目监理部应对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砌块等)、构配(如砼预制构等)、商品砼、成品及半成品(卫生器具、水电产品等)的供应厂家资质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厂家,监理方有权拒绝其产品用于本工程。

三、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严禁后补或作假,质量保证资料应提交监理方审查,并留一份供存档,其内容包括:

(1)主要材料、构配、成品及半成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施工试验报告,包括:

回填土、级配砂石、砌筑砂浆、砼及钢材焊接试验等。

(3)砼、砂浆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

(4)隐蔽工程及其它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防水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等。

(5)主要材料、构配、设备进场后,供货方应及时向监理方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方可使用。

当对材质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供货单位拉出现场,不得用于本项目。

(6)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检验批验收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提出验收时间、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并按批次验收。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7).隐蔽工程验收后,若有质量缺陷需整改的,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自检自查合格后,并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资料后的规定时间内通知建设方现场管理员会同组织复查,复查通过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当隐蔽工程涉及多个专业时,由监理工程师核实各专业情况(实行各专业会签制度),经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8)如果没有经过交接检查而进行施工者,出现问题由擅自施工单位负责;上一个施工单位负责将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9)在隐蔽之前,必须经过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参建单位要进行会签,防止造成返工浪费;如由于会签单位的疏忽造成的返工,要由责任单位负责费用。

(10).基础、主体施工完成,由监理方组织分部验收;单位工程完成,由监理方组织初验,业主主持竣工验收。

每阶段验收由施工单位初验后报项目监理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签证。

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资料审核

1、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均应抓紧时间组织各专业人员审查图纸,汇总审查意见。

图纸会审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负责整理记录,监理方配合整理形成纪要,纪要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生效。

2、项目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在分阶段工程开工前(根据项目情况,划分为工程桩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应对相应图纸再深入学习和审查,预见薄弱环节和隐患,确立预控措施。

3、当施工单位有变更要求时(有关设计的变更及其它变更)应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监理方在初步审议后向业主汇报。

所有变更指令(包括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提出,业主及设计院提出的变更)必须经业主方和监理方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设计变更由业主方归口与设计院联系办理,并必须有设计人员签认。

五、会议制度

每周一下午3:

00为工程例会时间,由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人员参加。

例会集中讨论研究工程质量、进度、合同等问题,会议内容及决定应形成文字,由项目监理部整理成为周简报,重要事宜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后成为正式文向与会各方发送。

六、安全负责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七、安全生产检查程序

1、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持证上岗人员:

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2 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3 脚手架

(1)须有脚手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钢管脚手架应用统一管径,扣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立杆有纵横扫地杆。

(5)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剪力撑: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

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750px。

(7)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

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8)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125px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9)工作层外侧应有450px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下设安全网,架体外侧应挂设防护立网。

(10)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设有防滑装置。

(11)架体出入口和紧临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2)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3)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4.模板及支撑体系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3)支撑立柱应垂直、稳定、下有垫木,立柱间距、水平支撑、纵横剪刀撑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

(4)支撑材质:

钢管外径不得小于φ48X3.5mm;方木宜用100×l00mm,不得有腐朽或疖瘤占断面的1/3以上。

(5)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6)制模作业面上的孔洞和临边应有完善的防护设施。

(7)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5 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

(2)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

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架线电杆、横担、绝缘子,电杆埋深等应符合规定。

(4)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5)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6)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7)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9)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

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10)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1)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12)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6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护栏(上栏杆1~1.5m,下栏杆0.

5~0.6m)。

(6)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7 龙门架及井架

(1)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

(3)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4)钢丝绳完好,预防断丝、磨损、锈腐、拖地,过路应有保护。

(5)缆风绳竖向每20m设一组,钢丝绳≥φ9.3mm,45°~60°角地锚。

(6)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7)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

(8)架体应有避雷装置8塔吊  

(1)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使用具有安(拆)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塔吊安装与拆卸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均有效、可靠。

(5)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塔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8)塔吊工作时应有上指挥,下指挥和规定旗语。

9 室外施工电梯  

(1)施工电梯装拆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装人员装拆。

(2)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重运载。

(4)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10 各类施工机械

(1)打桩机。

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现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木工机械(平饱机、圆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

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电焊机。

设备检验完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

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结 语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抓住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

一个重点就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就是方案审查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放弃自己的职责,依赖监理是最危险的。

面对这些危险性较大工程,做到居安思危,方能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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