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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道路大修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二OO八年九月

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概况

xx县xx路大修工程公路位于成都市xx县境内,起于xx县柑梓村与温江交界处,路线经彭镇、九江镇地界,止点与黄水街道相接。

沿既有大件路前行至大件路双流与新津行政交界处,为成都市南面的一条进出城交通要道。

xx路按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通过对现有道路进行罩面维护),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8.1m,即0.3m(硬路肩)+7.5m(行车道)+0.3m(硬路肩)。

桥涵与路基同宽,车道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全路段采用5cm厚沥青混凝土(AC-20C)加4cm厚沥青混凝土(AC-13C)路面结构。

二、主要气象特征及不良工程地质条件简介

1、主要气象特征:

本区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植被茂盛。

地区主要气象特征为:

⑴年平均气温16.20C,极端最高气温25.40C,极端最低气温5.40C;

⑵年平均降雨量921.1mm,7月份降水量最多,达250.2mm,1月份最少,仅5.6mm;

⑶年平均蒸发量:

650mm~800mm;

⑷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⑸雾一般出现在冬春季节,多发于凌晨,午后消失。

2、地质构造及地震:

⑴地层:

工区位于龙泉山与平原之间的浅丘过渡地带,从起点到终点总体地势略有升高,属侵蚀剥蚀与堆积地貌。

由低矮的浑圆状、条状山丘与侵蚀洼地相间分布,起伏差5~25m,地表广泛覆盖Q22al粘土层,厚度达7~12m。

⑵地质构造:

本区大地构造部位处于扬子准地台西部,属成都盆地弱活动断裂构造区,西侧浦江—新津断裂距路线起点约10~13km,东侧龙泉山西坡断裂之龙泉驿断层距路线终点2~3km。

⑶场区地震效应:

据1:

400万《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区内地震稳

定性主要受外围中强地震活动的影响,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建议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3、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

经勘察单位勘察,沿线地形开阔平坦,第四系覆盖层广泛分布,据地表调查测绘,区内无特殊岩土分布。

三、工程量概述

全线路基土石方共29691立方米,其中挖方25051立方米、填方4640立方米;路线全长13387.922米,其中25㎝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115137平方米,20㎝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5%)100410平方米,5㎝厚沥青混凝土(AC-20C)100410平方米,4㎝厚沥青混凝土(AC-13C)100410平方米,硬化路肩2330立方米;涵洞21道225米,其中圆管涵18道192米、盖板涵3道33米;平面交叉5处。

四、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及管理模式简介

1、xx路大修工程施工招标:

xx路K0+000~K13+387.922路段的施工分为3个合同段进行招标,2008年9月份完成全部招评标工作。

2、xx路大修工程监理招标:

全路段工程监理设1个合同段。

监理单位于2008年9月份进场正式开展监理工作。

3、管理模式简介:

xx县交通局为xx路大修工程的项目业主,并指派业主代表。

四川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代理业主承担xx路大修工程的建设管理任务,并成立xx路大修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控制,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全过程投资控制,对业主负责、对本公司法人负责。

针对工程建设管理,由xx路大修工程项目管理部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络、协调,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工作管理

xx路大修工程项目实行监理总承包制,项目管理部只监督监理单位及其成立的工程监理部(监理组)履行监理合同,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工作,不干预监理部门的具体监理事务。

一、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

1、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项目施工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以及合同管理进行监督与管理。

2、在工程质量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规范》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

业主在遵循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保留质量问题的一票否决权。

3、在工程进度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规范》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

业主保留要求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因工程进度滞后而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4、在工程费用监理上,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核实合同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初审承包人每期计量支付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施工活动,有权暂拒计量支付,为业主严把计量支付关。

业主保留计量支付的终审权。

5、在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预防措施的职责和权力,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施工活动,有权采用指令停工、暂停支付等措施,以督促其整改。

业主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保留安全问题上的一票否决权。

6、在工程合同管理上,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索赔的方案、数量、单价、金额的初审权,业主保留对工程变更、索赔的终审权。

二、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

业主指定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组建的监理部门建立工作联系,项目管理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对监理部门进行联络、协调、考察、监督。

项目管理

公司与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在工程现场管理过程中,为避免承包人面临多头管理的弊端,业主代表一般通过发出《业主代表工作指令》(详见附表一)的方式督促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的三控一管,针对质量问题,业主代表将向监理工程师发出《施工质量问题整改督办通知》(详见附表二),以责成监理工程师及时督促承包人处理。

业主代表发出的工作指令、施工质量问题整改督办通知等抄送项目管理公司的项目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的项目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工作联络、协调由项目经理签发《项目管理部工作联系单》(详见附表三)进行联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项目经理通过发出《项目经理通知书》(详见附表四)的方式督促问题的整改。

 

xx县xx路大修工程项目

业主代表工作指令

编号:

主送:

合同段监理部

抄送:

项目管理部

工作指令内容:

 

签发人:

业主代表日期:

签收人:

日期:

附表一

xx县xx路大修工程项目

施工质量问题整改督办通知

编号:

主送:

监理部

抄送:

项目管理部

发生质量问题的合同段:

具体桩号或部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整改意见:

 

签发人:

业主代表日期:

签收人:

日期:

附表二

xx县xx路大修工程项目

项目管理部工作联系单

 编号:

主送:

抄送:

联系工作内容:

 

签发人:

项目经理日期:

签收人:

        日期:

附表三

xx县xx路大修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通知单

    编号:

主送:

抄送:

通知内容:

 

签发人:

项目经理日期:

签收人:

        日期:

附表四

三、对监理部门的联络与协调

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监理单位与中心试验室、质监部门以及有关设计、地勘等部门的工作联络,并协调监理单位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中心试验室等的工作关系,同时监理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以共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

四、对监理部门的考核与监督

1、对监理单位的考核

⑴项目管理公司经业主授权,按监理合同对监理单位的生活、办公设施,试验测量设备,监理人员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劳动纪律进行考核,对各种进场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完好程度进行跟踪了解,督促监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新,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⑵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应与投标书附表中报送的人员名单相一致,其总监理工程师要压证上岗。

没有按时进场的总监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人将按200元/人·天扣缴违约金,同时总监和主要负责人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25天;若监理人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委托人和建管单位的批准,且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应低于原人员的资质。

如监理人擅自更换人员的,委托人有权按下列措施进行处罚:

1、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在外地项目兼职,违约金3千元/次;

2、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违约金2千元/次;

3、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违约金2千元/名/次;

4、擅自更换现场监理员,违约金1千元/名/次;

5、更换监理机构人员(与投标资料不符),违约金2千元/名。

⑶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若出于某种原因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必须提请建设管理单

位批准后方可离开。

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各监理人员及行政事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及工作内容,并在每月月末提交建设管理单位签字确认。

⑷项目管理部将对监理单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项目管理公司定期考核监理人员的实际在岗率,业主代表在不定期巡视工地时,对监理人员的现场出勤率进行签到考核。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对隐蔽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施工期间未进行旁站或跟班检查,监理人在接到承包人要求检查的通知后4小时内未到场且过后又没有进行复检而造成质量问题;或对工程的抽检频率未达到施工合同规定要求,并且不按建设管理单位的指令予以纠正。

如发生上述任一情况,建设管理单位可视监理单位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a)人员缺岗的违约金: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300元/人·天

专业监理工程师(无论何职务)200元/人·天

监理员100元/人·天

缺岗次数再次发生的,将按上述标准加倍处以违约金。

(b)主要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人员)一年内缺岗累计2个月以上(含2个月)者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

(c)监理人每项(次)委托人可按签署监理合同时监理人服务费的10%金额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该违约金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或从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的报酬中扣除。

即使交纳了违约金,监理人仍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本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

(d)监理机构有违约行为时,委托人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内监理人未采取积极整改措施,则委托人可以单方面终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

当现场监理人员的出勤率低于80%时,委托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监理人员应按委托方要求退场,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予以赔偿。

2、对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⑴工程质量监督

①项目管理公司按合同要求、监理规程督促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理顺工作关系并逐级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监理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项目管理公司提交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具体分工情况表,供业主监督检查监理工作情况。

②在上级主管部门、质监部门、业主等检查工地时,如发现不合格工程或施工弄虚作假行为,而监理人员在现场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按合格工程予以签字验收,则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要求监理单位将其替换。

对工程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隐患的,将上报业主处理。

为便于对监理人员的现场质量监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本项目管理部将实行监理人员扣分考核制度,即规定每名监理人员的年度满分为6分,项目管理部在现场发现监理人员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玩忽职守,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每次扣1~2分处理,当发生质量事故时,每次扣3~6分,每年度6分被扣完时,监理单位必须将该监理人员替换,另行更换合适人选,并上报业主处理。

③监理单位所作的抽样试验的抽检频率未达到合同规定甚或弄虚作假,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直至要求监理单位将其替换,并上报业主备案、处理。

⑵工程进度监督

项目管理公司检查监理部门对工程总体进度和分阶段进度的控制情况,一旦发现进度滞后,及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

⑶工程费用监督

①在对承包人计量支付的审查中,项目管理公司采用现场抽查方式予以检查,同时对重要隐蔽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的计量和验收,须有业主代表现场参加。

②若监理人员在计量和变更等方面,玩忽职守,把关不严,甚至协同承包人弄虚作假,在工程材料、工程投资等方面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则将上报业主处理。

⑷合同管理监督

业主代表、项目管理公司将列席工地例会和监理例会,及时了解、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⑸工程安全监督

项目管理公司按监理规程、合同要求督促监理部门检查承包人工程施工安全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结合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⑹资料、报表上报工作管理

如果施工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时间为当日的24:

00止)内上报有关资料、报表时,而监理单位未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处理;监理月报及其他规定的文件、资料未按照要求及时(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工程现场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后未及时(发现后24小时内)采取措施安排处理,计划处理完成时间超期(到期24小时后)而没有按要求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则参照(四-2-⑴-②)条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按1000元/次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章试验检测工作管理

为加强对xx路大修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xx路大修工程项目采用业主指定中心试验室与监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共同检测的模式,中心试验室将会同监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共同完成试验检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一、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

1、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

⑴中心试验室对业主负责,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

量处理提供依据。

⑵编制中心试验室工作规划或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⑶熟悉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⑷参与审查工地试验室的建立。

⑸督促和检查工地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

⑹协助和指导工地试验室按照规定的频率完成常规试验检测工作。

⑺统一各种试验检测表格,以利质量控制。

⑻定期检查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及校验情况。

⑼参与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试验检验报告和分析意见。

⑽编制试验检测的交工验收报告。

2、中心试验室工作内容

⑴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进场材料或结构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

在原材料或构件定货以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或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作为决定可否进货的依据报监理工程师备案;当原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由施工单位抽样委托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施工。

⑵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

路基填料的标准击实试验、塑液限、含水量、CBR试验,砂浆、混凝土的目标配合比试验等。

⑶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填筑材料的密实度、各种材料及构件的强度和整体性,中心试验室与监理试验室共同完成工序质量抽检频率不低于20%,中心试验室原则上分担完成抽检频率不低于5%,具体抽检项目由业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统一协调安排。

中心试验室在作现场质量抽检时,除部分抽检项目(如混凝土强度)必须与监理试验室同时进行外,其余均应在监

理抽检合格之后进行。

同时,当有关规范、规程对抽检频率要求不一致时,原则上要求采用抽检频率较高的标准。

⑷监督抽查:

在施工过程中,中心试验室有权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构件(含涵管检测、空心板检测等)进行符合性监督抽查,有义务配合业主、项目管理公司、上级质监部门等对有疑问的施工质量和材料进行抽查;

3、对中心试验室的联络、协调、监督

业主指定项目管理公司与中心试验室建立工作联系,受业主委托,负责对中心试验室进行联络、协调、监督。

项目管理公司与中心试验室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二、监理试验室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

1、监理试验室工作职责

⑴监理试验室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处理提供依据。

同时,其业务上要受中心试验室指导。

⑵负责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和抽检(原则上要求达到按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不低于15%),参与单项工程和试验路的检测。

⑶负责原材料、中间产品的送样抽检,协助中心试验室完成取样和抽检。

⑷协助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旁站监督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和取样送检工作。

2、监理试验室工作内容

⑴旁站监督试验:

旁站监督施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和取样送检工作。

⑵抽样试验:

监理试验室与中心试验室共同完成工序质量抽检频率不低于20%,监理试验室原则上分担完成抽检频率不低于15%,其主要所作试验项目应为压实度、含水量、砂浆和砼的抗压强度、筛分等常规试验,具体抽检项目由业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统一协调安排。

三、工地试验室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

1、工地试验室工作职责

⑴工地试验室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处理提供依据。

同时,其业务上要受中心试验室指导。

⑵负责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和抽检,参与单项工程和试验路的检测。

⑶负责原材料、中间产品的送样抽检,协助中心试验室完成取样和抽检。

2、工地试验室工作内容

⑴常规试验:

施工承包人、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和取样送检工作。

⑵抽样试验:

工地试验室与中心试验室共同完成工序质量抽检频率不低于30%,工地试验室原则上分担完成抽检频率不低于20%,其主要所作试验项目应为压实度、含水量、砂浆和砼的抗压强度、筛分等常规试验,具体抽检项目由业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统一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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