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芽镇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实施意见1018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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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芽镇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实施意见10182

 

眉槐发(2011)111号

中共眉县槐芽镇委员会

眉县槐芽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

促进城乡面貌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驻槐各单位:

现将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促进城乡面貌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1年10月13日

 

关于在全镇开展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

促进城乡面貌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既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代表着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体现一个地区干部群众综合素质,更是事关民生的大事。

为了彻底改变我镇目前城乡环境面貌“脏、乱、差”的现状,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理、大拆除、大绿化、大提升工作的总体部署,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城乡卫生大整治、环境大优化、形象大提升活动。

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城乡人居和投资发展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举全镇之力,凝全民之心,强力推进,全面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大工程,使全镇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环境和形象迅速提升,为建设和谐幸福新槐芽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大清扫、大清理、大拆除”活动,彻底消除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使全镇街道、道路、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净整洁;通过实施镇区改造,彻底解决镇区基础设施陈旧、功能不健全现状;通过对全镇国、省、县、乡道路、镇、村进行高标准园林式绿化,增加绿量,建设森林槐芽;对全镇各村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和村民集中居住区设计建设园林景观和体现民俗风情的建筑物、雕塑等,使全镇国、省、县道路路有景观、村村有景点,对镇区、各重点村和重点路进行亮化,使全镇亮起来,努力打造生态园林、宜居宜商宜创业的城乡统筹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群众意愿,贴近群众需求,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依法行政,稳妥推进。

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公路法》、《土地法》、《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讲究策略、注意方法,既要依法按程序办事,又要做到文明执法,始终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围绕“四化”目标,大力整治城乡卫生、秩序、容貌等重点环节,打造一批整治示范亮点,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统筹安排,标本兼治。

把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升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广泛发动,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全镇人民的现代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职责划分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按照“四化”要求,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以镇区、道路沿线和村组为重点,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彻底整治镇区环境。

1、强化镇区日常管理。

维修更换破损垃圾箱、果皮箱,加强镇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及时处理各类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日运”,整治街道乱堆乱放、乱摆乱停、乱写乱挂、越店经营、明锅亮灶等现象,确保整洁干净;监督落实沿街门店“门前四包”制度,拆除破旧广告牌、清理野广告,更换统一风格的商铺门牌,建立标准化集贸市场;整治镇区各村街巷“三堆”、“三乱”等环境卫生问题,确保彻底到位;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对物料实行分类堆放,按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围挡,确保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干净卫生。

(责任单位:

镇城建站、保安堡村、肖里沟村、西街村)

2、加快实施镇区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标准化公厕至少一座;铺设人行道彩砖,修建树池,安装道沿石,新修部分路段的排水管道;建设休闲娱乐广场一处,添置亮化灯、霓虹灯等设施,提高镇区形象,力争在镇区新修一条主干道路,提升镇区城市品位;加强绿化工作,做好树木栽植、补植、管护工作。

(责任单位:

镇城建站)

3、强化镇区车辆管理,合理划定停车泊位,彻底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乱。

(责任单位:

镇城建站、派出所)

4、加强对各类集贸市场的监管,彻底整治市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违章搭建等现象。

(责任单位:

镇工商所)

5、加强对东、中、西车站客运市场的管理,确保站点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车辆摆放有序。

(责任单位:

镇城建站、派出所)

6、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废弃物焚烧炉,对废弃物品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

镇爱卫办)

7、取缔废品收购站、加水点、刻碑点。

(责任单位:

镇工商所、派出所)。

8、清理、拆除非法占地、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

镇土管所)

9、抓好本单位院内外环境卫生保洁,确保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美观有序。

(责任单位:

各单位)

10、抓好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

镇党政办、教委)

11、移栽设置不合理的电信杆线,确保道路畅通,市容美观(责任单位:

电信所)

(二)彻底整治道路沿线的环境。

1、将辖区国、省、县、乡、村道路两侧15米范围内的破旧房屋、残垣断壁、废旧物资收购站、“三堆”等进行全面拆除或清理;组织实施辖区国、省、县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置换工作;按照大绿化方案,组织实施辖区道路两侧的绿化栽植工作;做好道路沿线村庄“四化”工作;在辖区主干道路两侧新建休闲文化设施至少1处。

(责任单位:

各村)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发布通告、发放资料等形式,在国、省、县道路沿线村庄宣传,督促相关单位、个人限期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做好国、省、县道路界内的绿化及苗木管护工作;将主干道与各村结点处道路全部硬化到位。

(责任单位:

各村,镇土管所、交通站、林业站)

(三)彻底整治村组环境。

1、组织和发动广大群众,以“三口”(村口、组口、农户口)、村组街巷为重点,积极实施“六清”(清理粪堆、土堆、垃圾堆、柴堆、草堆、杂物堆),整治“四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加快“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实现“三净”(村组道路净、农户庭院净、村容村貌净);组织实施树木栽植、房屋建筑风格统一、照明设施建设等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在村民集中居住区建成群众休闲娱乐广场1处,评选表彰卫生示范组、示范户。

(责任单位:

各村)

3、抓好全镇新农村晋星升阶、文明家园、最美乡村创建村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聘请专业公司逐路、逐村进行规划设计,努力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亮点。

(责任单位:

镇新农办)

三、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层次分明的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驻槐各单位负责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各单位、各村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镇区、各村规划建设必须坚持既要遵循《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符合村庄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也要体现当地的民俗风情和文化特性。

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辖区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彻底整治“脏、乱、差”,强力推动辖区内环境卫生面貌上层次、上水平。

同时,镇政府与各单位、各村签订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推动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二)大力提升环卫硬件设施水平。

加大环卫设施投入,镇上将统一为各村民小组配备1辆垃圾收集车,并按10户村民为单位配备1个垃圾桶(箱)。

结合村庄布局及村民居住情况,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杜绝污染”的要求,各村要建设1个5亩以上的垃圾填埋场,各村民小组要建设1个1—2亩的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定期除蝇除害、填埋覆土、栽树绿化,租地费用、修建通场道路等所需资金由镇上统筹解决。

(三)建立规范的垃圾处理模式。

在垃圾处理方式上,要按照“户存放、环卫人员收集、统一拉运处理”的模式,镇区要坚持集中打扫,全天保洁,各村要坚持每日早晚各打扫一次,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日运”。

(四)成立务实高效的保洁队伍。

切实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成立一支务实高效的保洁队伍。

各村以组为单位,按照200人以下的村民小组配备一名保洁人员,200人以上的可配备1-2名保洁人员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员。

保洁员必须从城乡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中聘用。

保洁员工资全部通过城乡低保、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式解决,并建立保洁员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困难帮扶制度。

(五)建立完备的奖励激励机制。

结合新农村创建、生态村创建、最美乡村创建等活动,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并被评为新农村四星或五星、生态示范村、最美乡村的村,镇上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每年年底镇党委、镇政府将评选10名优秀保洁员、10户生态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

(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镇派出所、工商所、土管所、城建站、新农办、林业站、公路管理站等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重新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拿出相关的配套办法,保证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考核办重新修定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大幅度提高环境卫生考核比重,每年评选2—3个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各村也要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员制度、保洁车辆使用制度和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挂牌上墙。

建立环境卫生村规民约,逐户签定责任书,真正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四、阶段安排

从2011年9月25日——2012年6月30日,分四个阶段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第一阶段:

突击整治阶段(2011年9月25日——2011年10月31日)。

本阶段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大清理、大清除”活动。

各村要彻底拆除辖区国、省、县、乡道路两侧15米范围内影响环境面貌和对外形象的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等,组织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彻底清理村内“六堆”,全面消除环境面貌“脏、乱、差”现象。

镇上将集中人员力量,逐村选择主要路段开展环境卫生大会战,使镇区、各村主干道路沿线环境面貌要达到“五净”(路面净、边角净、人行道净、绿地净、设施净)、“四无”(无垃圾堆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积水),全镇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见成效,面貌发生大变化。

第二阶段:

推进深化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本阶段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大绿化、大净化”活动。

各村要将辖区国、省、县、乡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置换到位,提供绿化用地保障。

抓住秋季有利时机,完成重点区域、路段的绿化任务。

镇城建站、各村、组要完成垃圾填埋场的扩建、新建工作。

镇、村、组的保洁员、垃圾收集车、垃圾桶(箱)等要配备到位。

各单位、各村要彻底消除影响镇容镇貌、村容村貌的各类“顽疾”,到2011年底,全镇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第三阶段:

全面提升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4月30日)。

本阶段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美化、亮化工程,使全镇城乡“四化”取得显著成效。

各村要全面完成规划道路两侧树木栽植工作,将辖区国、省、县、乡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村庄统一改造装饰美化到位,完成全村特别是重点组的亮化工作。

全面完成镇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常态化,全镇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展示槐芽新形象。

第四阶段:

整改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6月30日)。

本阶段将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整改验收。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搞好自查,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主动搞好整改。

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各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工作标准和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检查验收结果通报全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村书记及镇工商所、派出所、土管所、城建站、爱卫办、新农办、公路管理站、林业站、社保所等相关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全镇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制定相应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

镇上将采取组装宣传车、印发简报、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措施。

各村、各单位也要在主要位置贴标语、挂横幅、办黑板报等,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

全镇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财力支持,为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镇上每年列支一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筹资的思路,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整合“文明家园”、“最美乡村”、“生态村”、“新农村建设”建设等方面资金,捆绑使用各类资金,保证整治活动正常有效开展。

(四)实行联系包抓制。

实行镇领导包片、驻槐单位包村、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包组,一包到底的责任制。

所有包抓人员要每周至少2次检查指导包抓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推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五)严格督查考核。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检查督查工作组,按照“三天一检查、五天一督办、一周一通报”的原则,通过召开汇报会、流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巡回检查,对“脏、乱、差”现象坚决予以曝光。

各村、各单位要每周向检查督查组报送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对行动快、措施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要挂牌督办;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附:

驻镇站所包村名单

 

中共槐芽镇委员会

槐芽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3日

主题词:

环保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抄报:

县委办、政府办、县督查督办室、县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槐芽镇委员会2011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30份

驻镇站所包村名单

村名

包抓站所

东柿林村

法庭

西柿林村

财政所

红崖头村

供电所

肖里沟村

信用社

保安堡村

工商所

西街村

中心医院

权四滩村

农行

槐西村

国税所

清湫村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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