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744541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53 大小:69.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通风管理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责任制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组长:

经理

常务副组长:

技术副经理

副组长:

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经理助理、通风副总、采掘副总、防治水副总、机电副总

成员:

通风部(队)长、安监部部长、调度室主任、人力资源资部长、财务部长、技术部长、机电部(队)长、供应部部长,各生产及辅助单位负责人。

二、责任制

(一)经理“一通三防”责任制

1、全面负责矿的“一通三防”工作,是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工作例会,研究布置“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5、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7、负责制定“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8、负责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抢救指挥。

(二)技术副经理“一通三防”责任制

1、在经理领导下,对“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

3、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年度工作计划、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

4、负责把好设计关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5、负责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6、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协助经理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7、每天审阅通风瓦斯日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签署处理意见。

8、组织矿井“一通三防”例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一通三防”问题和隐患。

9、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10、负责“一通三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落实。

11、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三)生产副经理“一通三防”责任制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

3、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协助经理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监督检查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5、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四)机电副经理“一通三防”责任制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

3、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协助经理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矿井有关“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管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和正常运行。

5、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五)安全副经理“一通三防”责任制

1、对“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督查落实。

3、监督检查“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主要工程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

4、负责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工作。

5、参与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等设计、审查、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6、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一通三防”职工的培训和“一通三防”各工种职业技能考核及鉴定。

(六)机电副总“一通三防”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与质量负责,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2、负责抓好矿井主扇管理,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3、抓好矿井供电系统管理,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4、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出现失爆,保证管理范围内机电设备的完好、各种保护齐全、及时维护。

5、负责对局部通风机“三专”供电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设备进行管理。

6、加强矿井有关“一通三防”机电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七)通风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责任制

1、在技术副经理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一通三防”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

3、协助编制“一通三防”年度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

4、把好设计关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5、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6、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协助技术副经理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7、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解决“一通三防”问题和隐患。

8、参加“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9、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八)采掘副总“一通三防”责任制

1、在技术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

3、编制、审查生产规划、计划、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4、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九)防治水副总“一通三防”责任制

1、负责及时提供“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技术部资料。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在组织矿井地质、补充勘探设计、测量工程设计、矿井地质报告等技术方案编制、审查时,应统筹兼顾“一通三防”和瓦斯地质工程需要。

4、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

第二节各部门责任制划分

一、通风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1、通风队是矿“一通三防”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一通三防”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报批督促实施、组织验收,收集日常“一通三防”资料、及时上报报表、图纸工作。

2、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配风计划,按规定进行风量测定,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3、建设、检查(包括生产单位建立、使用、管理的通风设施)、维修通风设施。

4、制定瓦斯检查布点计划,检查(包括监督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气体,发现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限,制定排放措施并组织实施。

5、制定防降尘设施施工计划,负责管辖管路的安装、维修、拆迁,负责管辖巷道风流净化水幕的安设、使用、维护;监督检查生产单位使用、维护防降尘设施;负责矿井消防器材库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负责粉尘的采样、化验分析工作。

6、制定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使用计划,按规定进行检定、标校和维修。

7、制定通风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计划,监督安装、使用情况并按规定进行校验。

8、通风队负责每年一度的矿井反风演习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9、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

10、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月底质量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移交工作和矿井“一通三防”达标工作。

11、及时分析“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12、负责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矿井防尘、防灭火等“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

13、编制矿井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矿井(采区)通风能力,坚持以风定产。

14、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的先进经验、技术和装备。

15、负责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及编制总结报告。

16、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建立与调整。

二、技术部“一通三防”责任制

1、参与采掘接替等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重大设计审查。

2、参加审查“一通三防”重大方案及有关措施。

3、参加“一通三防”专项工程立项、审查、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4、参加组织“一通三防”技术相关的核定、鉴定、测试等工作。

5、定期绘制全矿井避灾路线图。

6、负责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应急预案》。

7、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与调查。

8、在安排部署生产工作及参与组织审查设计、规程、措施等时,对有关“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三、安监部“一通三防”责任制

1、参与“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业务保安及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各项规章制度有关“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

3、参与编制“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监督落实。

4、参与采掘接替等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重大设计审查。

5、参与审查“一通三防”重大方案及有关措施。

6、参与“一通三防”专项工程立项、审查、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7、参与“一通三防”技术相关的核定、鉴定、测试等工作。

8、监督检查“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深入现场,了解和反映“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并监督实施。

9、检查验收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0、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1、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与调查处理。

四、机电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1、负责机运管理范围内有关“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指导“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及连续安全运行。

4、指导主要机运设备“一通三防”方面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运行。

5、检查指导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完好情况。

6、参与检查验收机电达标的同时,检查验收相关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

7、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五、财务部“一通三防”责任制

1、负责“一通三防”资金管理。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及时拨付“一通三防”工程、设备、材料及其它支出所需资金。

4、核算“一通三防”各类工程的成本费用,形成财务统计分析资料。

六、人力资源部“一通三防”责任制

1、负责“一通三防”人力资源管理。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负责安排“一通三防”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4、根据“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编制年度“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供应部“一通三防”责任制

1、根据矿“一通三防”所需设备材料计划,及时保障“一通三防”物资供给。

2、负责供应材料、仪器、仪表等物质的质量、规格、性能等参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生产。

八、采掘区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通风、防尘、防灭火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二)负责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

(三)按分工区域定期冲刷、清洗巷道。

(四)生产区队在编制采、掘、开作业规程时,必须将工作面的通风、防降尘、防灭火、安全监测等内容编入,必须经通风队和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查,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采用的通风方式、需要风量的计算、局扇选型,风筒出口末端工作面最大距离和风筒直径。

2、综合防、降尘措施和防灭火措施。

3、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4、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

第三节通风管理规定

一、通风管理

1、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切眼在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7、113条规定。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

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开拓(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必须有通风队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3、矿井必须按《AQ1056-2008》标准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严格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的供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微风作业。

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定结果及时报送矿负责人、矿技术负责人。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同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4、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2、114条规定对串联通风管理。

应控制一次串联通风,严禁二次串联通风,经批准的串联通风,进入被串工作面的风流必须装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确保有害气体含量不超限。

5、严格通风系统管理,合理供风。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矿井总进风量比应不大于110%。

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

矿技术负责人每季度、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队长每月至少一次对全矿的主要通风巷道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6、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风窗等通风设施严格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第109、118条有关规定执行,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7、所有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可视窗(硐室除外);装有监测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风门必须安装监控设施;

8、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筑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

严禁非正规回采。

9、初次放顶时,采煤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进、回风隅角必须及时拆除顶板锚杆螺母并剪网。

采空区顶板未能及时冒落时,应强制放顶。

1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反风设施检查必须由矿机电、通风分管领导主持,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参加,并有记录可查。

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11、矿井通风负压要符合行业标准《AQ1028-2006》要求,否则必须采取降阻措施。

12、矿井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角度或转速)前,应结合主要通风机性能曲线、自然风压、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编制专门的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3、矿井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及时增补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资料;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二、通风系统管理的考核

1、通风队负责根据矿井实际需要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面风量调节分配、设计、建造相应的通风设施,保证井下通风安全,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

改变矿井通风、采区通风系统必须报技术副经理批准,擅自改变通风系统的,扣减责任者安全工资50元。

2、通风队负责每年一度的矿井反风演习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其它相关单位按要求给予相应的配合。

无特殊原因未进行矿井反风演习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扣减通风队长工作工资300元;其它相应单位不予配合的扣减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

3、各采、掘区队以及辅助区队负责本单位责任区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具体责任区见附表1)

4、各区队技术副区长(技术员)为本单位“一通三防”具体负责人,要保证各项管理工作质量符合《规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单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区队责任区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排查、改正,超出自己权力、能力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向通风队、通风副总或技术副经理汇报。

没有管理制度,责任未落实到人的扣减区长安全工资300/次,扣减技术副区长(技术员)工作工资150元/次;没有及时排查隐患或者超出权力、能力范围的问题半小时内未上报的,扣减责任人工作工资30元/次。

5、生产技术部在进行水平、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会同通风队制定通风设计,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未进行通风设计或通风设计不合理,扣减技术部长、设计技术员工作工资各100元,通风队不给予配合,扣减区队责任人工作工资100元。

6、通风队负责每10天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未按规定测风的,扣减责任人工作工资100元/次。

7、测风牌板填写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符合规定。

每发现一块牌板有漏填、错填的,扣减测风员工作工资100元/次,并联责分管副区长工作工资30元/次。

三、主要通风机管理考核

1、机电队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维护及矿井反风时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操作,负责主要通风机运行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监视,并作好相关运行记录。

日常监视不到位造成配套设施丢失、主要通风机损坏的由机电队照价赔偿,并扣减责任人工作工资50元。

2、机电队主要通风机司机不得擅自停主要通风机,停运主要通风机必须请示矿调度室,并通知机电队和通风队,经技术副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擅自停主要通风机扣减责任人安全工资50元,并停工学习,视情况而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3、机电队负责每月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并作好记录,记录必须备案。

无检查、无记录的扣减机电队主管副区长安全工资150元。

4、机电队每月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切换,并做好记录。

没有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切换的扣减分管副区长工资150元,并联责扣减区长安全工资100元。

没有做好实验相关记录的,扣减分管副区长安全工资100元。

四、局部通风管理的考核

1、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使用等必须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

2、根据已审批的作业规程,施工单位技术副区长(技术员)事先填写《局部通风机安装审批表》(见附表2),由通风队技术副区长(技术员)、机电队、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批后,生产单位根据作业规程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设。

《通风机安装审批表》内容应有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安装时间、通风系统图等。

3、施工单位在安装完毕局部通风机,由通风队、机电队检查风机安装情况,包括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安全监控安装符合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准予开工。

没有按要求安装局部通风机进行开工的,扣减区长安全工资300,并联责扣减分管矿领导工资150元。

4、机电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发放和维修工作。

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需持《通风机安装审批表》报机电队设备组进行领用。

机电队设备组要作好局部通风机发放使用的记录,准确掌握全矿局部通风机使用情况。

无请示、无批准私自安装局部通风机的,扣减责任人工作工资150元,同等型号的局部通风机应有不少于20%的备用量,并保证完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5、各使用单位在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事先对设备进行试运转,无故障后方可入井。

局部通风机带故障入井的,扣减区队机电副队长工作工资150元。

运转不正常、配件不全、外形不整不准投入使用,将不完好局部通风机发放给区队的,扣减机电队责任人工作工资150元。

6、各单位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经通风部审核,并严格执行。

局部通风机需更换时必须更换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

否则,扣减区队区长、机电副区长工作工资各150元。

7、损坏、停止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应在3天内交回机电队,由机电队负责及时修理。

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检修质量。

否则扣减区长安全工资150元。

因局扇的检修质量不合格的,扣减责任人安全工资150元。

8、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符合规定。

每发现有漏填、错填的,扣减责任人工作工资100元/次。

9、各单位使用局部通风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安装、撤除的原则,由通风队进行检查、考核。

使用单位的机电副队长是局部通风机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0、区队每天对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和局部通风机进行切换实验;机电队对切换检查,通风队每7天进行一次瓦电闭锁实验;否则,扣减责任人工作工资100元。

11、没有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或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三专两闭锁”组织作业的,并扣减责任人安全工资300/次,联责区长200元/次,联责分管矿领导150元/次。

12、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大于6m的,扣减当班班长安全工资200元/次,联责跟班区长150元/次。

五、风筒管理

为规范风筒吊挂管理,工作面范围内的所有接口漏风、风筒更换由生产区队负责整改,风筒破口由通风队和区队安排专人进行修补,严禁风筒漏风。

(1)风筒现场使用标准

1、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挤压、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2、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3、风筒吊挂必须平直成一条线,逢环必挂,随巷道起伏合理,弯曲巷道直线段有轨道时与轨道平行取直,无轨道时与巷道弯曲相同。

4、接风筒时要采用双反压边,接头平缓,不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渡节),不逆接,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

5、严禁采用硬连接吊挂风筒。

6、掘进工作面风筒末节不准使用新风筒,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煤壁前不大于6m。

7、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

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钉,补钉以圆形为好;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mm;为防止补钉补后翘边,补钉边应裁成斜面;补钉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丁粘合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保证不漏风。

8、风筒表面保持清洁,并编号管理。

9、风筒破口大于50mm时,必须执行先缝后补.

(二)风筒领、用、撤、交程序

1、使用单位领用风筒时需由区队负责人签字的领用单到供应部领取,领用单一式三份,领用单位、供应部、企管科各一份存档备查。

2、供应部根据申请单及时如数发放,风筒不足时发放人员必须在备注栏写明原因,实发数双方签字确认。

3、掘进巷道施工结束10天内施工单位回收所有风筒,交通风队修补、晾晒。

风筒由地面材料员进行,交接过程中要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确认存档。

4、通风队安排专人对各掘进工作面风筒检查、修补情况要有明确的记录台账。

检查、修补、分类码放后要有记录台账,台账中要明确检查、修补责任人。

确保风筒再次使用的完好性。

5、通风队对风筒修补、晾晒完毕后,与供应部交接入库。

6、各单位、部门分工范围、管理责任

(三)风筒管理考核

1、工作面第一节风筒与后面风筒连接,严禁使用铅丝扎破风筒方式连接,以防人为损坏风筒,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150元。

2、《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6m,由施工单位的跟班区长或班长负责延接,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联责盯岗区长、技术区长各30元,在上级检查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对责任人的处罚。

风筒工和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对风筒是否脱节,风机、风筒是否损坏,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掘进作业规程》的规定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调整,否则,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3、掘进工作面的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安装、拆除;严禁故意破坏,各单位严格监督。

凡发现一处风筒被挖洞、刮破,每处罚责任区队100元;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哲学历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