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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概要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内容概括:

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

1.什么是哲学?

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是什么?

答:

(1)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世界观的系统化的理论化(世界观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对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总的根本的看法和观点);哲学是对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及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2)思维和存在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2、物质有存在形式: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实,运动是物质存的在形式。

3、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也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的意义: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

物质决定意识。

4、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所讲的联系,指的是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事物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

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

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5、唯物证的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6、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

7、认识的发生和本质及辩证运动过程: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认识的本质是反映。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8、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是社会意识的根源;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9、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能动地反作用。

10、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

11、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

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与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原理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

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而人民群众则是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的能动因素,是生产力的主体。

因此必然得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结论。

(2)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是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总是在历史上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创造历史;总是随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第二部分

1、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毛泽东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在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和中国共产党内盛行的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的斗争中,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中国长期革命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而形成起来的,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向前发展的。

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到国共全作的北伐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始解决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科学地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和对革命的态度,阐述了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斗争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

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开端。

  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的第一次历史性转变时期,即从北伐战争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是毛泽东思想开始形成时期。

主要表现在:

以毛泽东为代表,创造了善于建立和发展红色政权的理论,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在建军和建党等问题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适合中国国情的原则。

在些期间,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者,否定毛泽东的正确理论与实践,坚持照抄共产国际决议和照搬苏联经验,他们的左倾错误使革命根据地和白区的革命力量遭到巨大的损失。

在同“左”倾错误的艰苦斗争中,毛泽东始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等著名论断。

  毛泽东思想的发展达到成熟是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战争时期。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

它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的统治地位,实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的第二次转变。

在抗日战争的伟大目标中,毛泽东引导全党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展意在解放思想的整风运动,系统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正确认识了中国民主革命的规律,毛泽东思想发展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开展而达到成熟。

主要内容是:

毛泽东善于当代世界形势及中国国情的分析;关于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与政策;关于解放农民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战争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根据地的理论与政策;关于建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理论与政策;关于建设党的理论与政策;关于文化的理论与政策等。

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

  解放战争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思想继续发展。

一方面,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更加完备,及时地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理论;另一方面,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系列理论方针政策。

主要是:

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关于两类矛盾学说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关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建设道路的思想;关于加强执政党建设的思想;关于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的开始,毛泽东思想了进入了一个新发展时期。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胜利,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再认识已经取得的科学成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开始走出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诸方面,发挥和发展了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2、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它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而形成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

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延安整风期间,中国共产党人把实现这种结合的理论成果,用“毛泽东思想”这一概念来表述。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初衷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导,反对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

 

  3、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历史转折时期,是酝酿和准备阶段。

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9月。

三中全会实现了历史性转折,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

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中,开始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

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

还提出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十条主要之点,实际上是邓小平理论的最初框架。

第二个阶段,全面改革、迎接挑战时期,是理论提出到逐步形成阶段。

从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到1991年底。

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首次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十二大以后,改革全面展开。

十三大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全面阐述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还概括了十二个重要理论观点,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轮廓。

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总结了全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的共同认识,提出了十二条有深远指导意义的原则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指导原则作出明确规定。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着重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作了阐述。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们党胜利地经受住了一场政治领域风险的严峻考验,毫不动摇地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大力推进改革开放。

第三个阶段,继往开来时期,是发展和完善阶段。

从1992年1月到1997年9月。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时的重要谈话,精辟地分析了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地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明确地回答了这些年来经常困扰和束缚我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以新的论述和新的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

我认为这个重要谈话,是邓小平理论成熟的重大标志。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对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新的概括,从九个方面进行论述,并且提出了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

第四个阶段,再造辉煌时期,是进一步发展和确立为全党指导思想阶段。

从党的十五大至今。

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不仅对邓小平理论作出了新的概括和新的阐述,而且取得新的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

从此进入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阶段。

4、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第一,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走自己的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第二,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第三,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强调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第四,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也是解放生产力,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僵化停滞是没有出路的。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同经济、政治的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为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第五,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强调实行对外开放是改革和建设必不可少的,应当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封闭只能导致落后。

第六,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问题上,强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

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保证,又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获得新的时代内容。

第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上,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分三步走。

在现代化建设的长过程中要抓住时机,争取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又比较好的阶段,每隔几年上一个台阶。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步富裕又是不可能的,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第八,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强调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断改善和加强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改善和加强自身建设。

执政党的党风,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必须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必须依靠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必须依靠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社会主义祖国的保卫者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第九,在祖国统一的问题上,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5、邓小平理论的意义:

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为毛泽东思想。

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 发展的新阶段

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意义:

答: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点和归宿)。

”江泽民提出。

“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进一步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7、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十七大写入党章。

8、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三大理论成果。

科学发展观深化了马克思主义。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达到共同富裕。

9、构建和谐社会: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0.简述“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

公共基础知识:

第三部分

1、法的一般原理:

法的内容即指社会经济条件,法的形式即指法的本身。

有时法的内容即指法的本质或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

法的形式泛指大的内容的表现形态,即法的内容的各种结构或组织,包括各种法的划分、法的效力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其他各种法的分类以及各种具体法律制度、法律关系,等等

法的渊源和法的分类是法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前者主要指法的效力渊源,如因法律效力不同而有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判例等不同形式之分;后者主要指从不同标准出发,对法作不同分类,如国内法和国际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等。

法的本质是:

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创制

(1)国家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2)包括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经授权的国家级过的法律制定活动

(3)内容:

创制、修改、补充、废止

(4)依法定程序进行

立法权和立法体制: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一元制多层次

法律制定的原则1、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2、科学性原则

3、民主性原则

3、法的实施:

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

4、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

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阶级本质)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统治阶级把集中体现自身利益和要求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用国家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强制人们遵守在宪法中规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使自己的统治地位合法化。

产生:

社会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思想条件。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

其所以待到建国5年后方才有宪法,是因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军事行动尚未结束,土地制度的改革尚未完成,人民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当时不具备实行普选、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

所以采取过渡措施,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基础。

事实上,共同纲领曾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5、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两个文明: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

6、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的国家特征我国都具备: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套统一的中央机关体系;公民只有一个国籍;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对外交往的唯一国际法主体;地方所行使的权力源于中央通过立法的授予。

同时我国的单一制又有自己的特点:

①我国没有实行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和地方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与中央平等的地位与资格。

②为处理多民族的关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自治权。

③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建立了特别行政区,允许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功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六大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8、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和法人等。

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10、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法通则》所给定义的要点,在于把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质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主要有: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默示形式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代理的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代理的法律特征是: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代理人以意思表示为使命。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11、物权和所有权、债权:

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

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包括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所有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

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的产生:

(1)合同。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12、侵权行为:

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其特征:

(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侵权行为的对象是绝对权;(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是:

(1)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2)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3)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

1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主要包括:

商标权、专利权、商号权、著作权等。

14、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

“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二、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5、刑法

见有关条文。

(非重点,可翻阅内容条文)

我国刑法上的犯罪含义是什么?

有什么法律特征?

答: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社会,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刑事违法性;③应受刑罚处罚性。

16、公务员法

见有关条文。

(非重点,可翻阅内容条文)

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的14项法定纪律,按其性质可分为哪四类?

答:

(1)政治纪律。

不得散布有损于政府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加罢工。

(2)工作纪律。

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得对抗上级的决议和命令;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不得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3)廉政纪律。

不得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产;不得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盈利性的经营活动。

(4)社会公德。

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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