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某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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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某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某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X〕6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X〕92号)精神,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效改进医院管理,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实行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明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1.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市、县(市、区)可分别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政府领导牵头,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物价、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可下设办事机构,履行政府的办医职能。
按照《X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
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在当地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
2.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
加强对医院的综合监管,重点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
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
依托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监管、精准监管。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数不少于100种。
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加强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对公立医院预算、决算、结余资金、资产、负债、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
3.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
进一步改进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
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依法执业、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
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物价局)
(二)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1.制定医院章程。
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并报所属政府主管部门或举办主体备案。
公立医院制定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201X年底前,全市选取20%二级及以上医院和10%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作为试点单位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到2020年,全市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和层级管理相结合。
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
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建立健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推进院务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
4.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
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
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
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6.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建立以社会效益、优质服务、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医改任务、卫生应急、对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实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的考核比重。
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及医务人员职业发展挂钩。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7.加强人才培训培养。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规范化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和产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城市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培养人才。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8.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总会计师、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益。
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
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编办、市财政局)
9.鼓励科研创新。
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
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科技局)
10.规范后勤管理。
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
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
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11.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大数据、“互联网+”、远程医疗等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建设。
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人口健康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完善综合管理应用信息系统,提高人口健康信息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
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
1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
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
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
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
1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各级公立医院按照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畅通下转通道,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科学实施预约诊疗。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
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
(三)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公立医院党委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
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坚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积极推进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
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的建设。
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
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
(责任单位:
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根据“放管服”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下放相关权限,提出落实任务的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合力。
(二)总结推广经验。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各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经验,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三)做好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