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正大学新开设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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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中正大学新开设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范本

國立中正大學新開設通識教育課程教學大綱(範本)

開設學年度/學期

98學年度第2學期

課程名稱(中文)

法律與生活

課程名稱(英文)

LawandLife

課碼

(通識中心填寫)

7404002

學分數

2

授課方式

■課堂上課□網路教學□其他

教學目標及範圍

1.課程大要說明

本學期課程共有八個單元,分為三大部分。

第一部份有一個單元,以二一退學之案例介紹公法之基礎概念,探討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大學生學籍之法律地位、學術自由、大學自治權與法律保留原則等,進而討論合理之評分標準以及促進大學生學習之途徑。

第二部分以六個單元介紹從生命孕育至生命終結各階段重要之民法及相關法規之基礎概念;進而探討寬容之人生觀。

第三部份有一個單元,介紹刑法之基礎概念以及死刑存廢之爭議,進而探討仇恨與寬恕,並回顧本學期每一單元中寬容之面向。

與通識教育核心精神之關聯性

(1)認識法律學

(2)學習多元暨理性思考

(3)強化表達能力

(4)培養寬容之涵養

(5)跨領域之學習

授課大綱

預定每週教學進度及內容

期數(週)

單元

內容

第一部分(公法):

積極與自主之學習態度

第1週

 

揚帆:

課程介紹

第2週

1

啟航:

二一退學制度之公法關係

第3週

1

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一)評分標準與學術自由

(二)如何在大學有效學習

第4週

1

小辯論賽:

應否廢除二一退學制度

第二部分(一生中的法律,民事法為主):

樂觀與寬容之人生態度

第5週

2

立法者的抉擇

(一):

優生保健法之探討

第6週

3

黯淡的第一名:

車禍的法律關係

第7週

3

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法律之解釋

第8週

2

大辯論賽:

廢除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

第9週

4

居理夫人的鐳: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第10週

4

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一)著作權之合理使用

(二)社會責任

第11週

5

弓與箭:

民法之親子關係

第12週

5

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一)子女最佳利益原則

(二)尊重不同背景之家庭

第13週

6

刺與玫瑰: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4週

6

專家演講暨座談會:

(一)家庭暴力之實例研析

(二)家庭暴力之預防與輔導

第15週

7

立法者的抉擇

(二):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探討

第16週

7

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一)安樂死之法律關係

(二)學會活著,就學會死亡

第三部份(刑法):

以寬容化解仇怨,在寬容中展望生命無窮之幅度

第17週

8

一個德國商人之死:

刑法之基本原則

第18週

8

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一)是否贊成廢除死刑

(二)寬恕

各週教學內容與目標簡介

第一週揚帆:

課程介紹

1.教學內容:

(1)討論大學之精神與通識教育之目的。

(2)講解上課規則、內容與評分標準。

2.教學目標:

激發學生思考並討論:

大學之意義及精神,通識教育之理想與目的。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大學之理念》,金耀基著,時報出版,1983年。

(2)《Character(品格的力量)》,SamuelSmiles著,劉曙光、宋景堂、劉志明譯,立緒文化公司,2001年。

第二週啟航:

二一退學制度之公法關係

1.教學內容:

(1)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

(2)大學生學籍之法律地位。

(3)學術自由、大學自治權與法律保留原則。

(4)學生受退學處分之救濟程序。

2.教學目標:

介紹公法、刑法、民法之領域區別以及公法之基本概念;探討大學生受教之權利與責任。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三次翹課,死當!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在學業成績評量上的應用》,李惠宗,刊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6期(2004年3月),頁151-158。

(2)《法律保留與基本權保障之脫鉤--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六三號解釋》,廖元豪,刊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5期(2004年2月),頁17-35。

第三週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1.討論題綱:

詳讀第一週至第三週之指定閱讀教材,討論:

(1)學術自由是否包含評分自由?

(2)以出席率做為加分或扣分之標準是否合宜?

(3)有效學習之經驗分享與討論。

2.教學目標:

引發積極與自主的終身學習態度。

3.指定閱讀教材:

(1)《三次翹課,死當!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在學業成績評量上的應用》,李惠宗,刊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6期(2004年3月),頁151-158。

(2)《MakingtheMostofcollage(哈佛經驗:

如何讀大學)》,RichardJ.Light原著,趙婉君譯,立緒文化公司,2002年。

第四週小辯論賽

1.辯論題目:

應否廢除二一退學制度

2.教學目標:

(1)訓練團隊精神、辯論技巧及勇氣。

(2)培養蒐集資料、分析資料、發掘問題、思考問題之能力。

(3)學習正反雙向之多元思考。

(4)思辯「學術自由」與「受教權保障」之平衡點。

3.辯論方式:

以25人小組為單位,進行小組內之辯論,採新加坡制之自由辯論賽規則,讓每一位學生均有發言之機會。

第五週立法者的抉擇

(一):

優生保健法之探討

1.教學內容:

(1)法律對胎兒之保障。

(2)法律對墮胎之規定。

(3)探討立法者面對法益決擇時之困難,如何於「社會資源合理分配」、「婦女身體自主權」與「弱小生命之保障」間達到平衡。

2.教學目標:

以立法者多層次及多面向之思考,訓練學生多元與理性思考之能力。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李震山著,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

(2)《民法總則》,王澤鑑著,自版,2004年。

第六週黯淡的第一名:

車禍之法律關係

1.教學內容:

(1)介紹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規定。

(2)介紹消滅時效之制度。

2.教學目標:

認識民法對財產權以及人格權之保障。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侵權行為法第一冊--基本理論:

一般侵權行為法》,王澤鑑,自版,2002年。

第七週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1.討論題綱:

(1)當然解釋:

a)某美術館明訂:

「衣衫不整者,不得入館參觀。

」某甲一絲不掛可否入館參觀?

b)如何修正此規定之文字,避免解釋之疑義?

(2)反對解釋

a)甲男乙女青梅竹馬,終於要步入禮堂,於二人選購喜餅之途中,甲不幸遭丙酒醉駕車衝撞致死。

請問乙可否向丙主張民法第194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b)解釋之結果,是否合乎你對法律之期待?

(3)限縮解釋

a)小全森林公園規定:

「禁止攜帶動物進入。

」請問,遊客可否攜帶一有小金魚之小魚缸進入?

b)是否可能修正此規定之文字,避免解釋之疑義?

(4)擴張解釋

a)大安森林公園規定:

「禁止攜帶家畜進入。

」請問,遊客可否驅趕一群鵝進入大安森林公園?

b)是否可能修正此規定之文字,避免解釋之疑義?

(5)類推解釋(類推適用)

a)小叮噹自幼父母雙亡,由祖父扶養長大,某日小叮噹外出,不幸遭丙酒醉駕車衝撞致死。

請問小叮噹之祖父可否向丙主張民法第194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b)解釋之結果,是否合乎你對法律之期待?

2.教學目標:

認識法律解釋之基本類型,認知法律解釋之艱難與重要。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第八週大辯論賽

1.辯論題目:

是否贊成廢除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

2.教學目標:

(1)訓練團隊精神、辯論技巧及勇氣。

(2)培養蒐集資料、分析資料、發掘問題、思考問題之能力。

(3)學習正反雙向之多元思考。

(4)思辯「婦女身體自主權」與「生命保障」之平衡點。

3.辯論方式:

擬採奧瑞岡式之辯論賽規則,讓所有修課學生組成多個三人之辯論隊伍,舉行跨組之大辯論賽,讓每一位學生均有參加辯論之機會。

4.指定閱讀教材:

(1)《新世紀之聲:

安德烈‧波伽利》,AntoniaFelix著,林俊育譯,遠流出版公司,2001年。

(2)《聽,孩子的心聲﹍道希葛與兒童心臟醫學》,張文亮著,科學發展月刊,2002年11月第359期,頁39-45。

第九週居理夫人的鐳: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1.教學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概念。

(2)著作權法與專利法之介紹。

2.教學目標:

認識法律對智慧財產權之保障。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智慧財產權發展趨勢與重要問題研究》,馮震宇著,元照出版,2003年。

第十週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1.討論題綱:

(1)著作權之保障

a)供娛樂之用時,何種程度之複製影音產品,屬於合理範圍?

b)如何避免超出合理範圍之侵害著作權?

(2)社會責任

a)知識分子之社會責任為何?

b)企業之社會責任為何?

2.教學目標:

培養大學生的社會責任以及使命感。

3.指定閱讀教材:

(1)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728號判決。

(2)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2146號判決。

第十一週弓與箭:

民法之親子關係

1.教學內容:

(1)婚生子女之認定。

(2)非婚生子女之保障。

2.教學目標:

認識法律對親子身分關係之規定。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民法親屬新論》,陳祺炎黃宗樂郭振恭合著,三民書局,2005年。

(2)《BurgerlichesgesetzbuchmiteinfuhrungsgesetzundKohlhammer2001nebengesetzen.Band18:

familienrecht》,H.TSoergel,Kohlhammer,2001.

第十二週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1.討論題綱:

(1)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以父母離婚後對子女親權之行使為中心。

(2)如何尊重不同背景之小孩及家庭。

2.教學目標:

培養尊重不同背景之小孩及家庭之態度。

3.指定閱讀教材:

(1)《以「子女最佳利益」之名:

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之研究》,雷文玫著,台大法學論叢第二十八卷第三期,頁245以下。

(2)《TheProphet(先知)》,KahlilGibran著,王季慶譯,純文學出版社,1986年。

第十三週刺與玫瑰: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家庭暴力防制法

1.教學內容:

(1)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介紹。

(2)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3)兒童及少年福利資源之配置。

2.教學目標:

探討法律對兒童及少年之保護規定。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國家、父母與兒童少年權益間的拉鋸--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評析》,雷文玫著,月旦法學,2003年11月,頁116-127。

第十四週專家演講暨座談會

1.演講題目:

家庭暴力之分類與加害人之輔導。

演講者:

林明傑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助理教授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碩士(罪犯矯治方案專攻)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刑事司法犯罪學博士諮商碩士)

2.座談題綱:

(1)家庭暴力個案討論。

(2)家庭暴力之預防。

(3)家庭暴力之輔導。

座談專家:

林明傑助理教授(職稱學歷如上)

林湘云(嘉義市政府駐嘉義地方法院家報事件服務處社工師)

蔡妶君(嘉義市政府社會局代理督導、社工師)

3.教學目標:

(1)經由不同領域之學者與專家之演講暨座談,讓學生聆聽法律、犯罪防治、諮商、社工等領域之交會與互需。

(2)學生欲不同領域之學者專家座談,促進跨領域之學習,。

第十五週立法者的抉擇(三):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探討

1.教學內容:

(1)介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活體器官捐贈之限制。

(2)探討立法者對法益抉擇之困難,如何於保障生命權與保障弱勢者間達到平衡。

(3)介紹繼承之法律關係。

2.教學目標:

呼應第五週,以立法者多層次及多面向之思考,訓練學生多元與理性思考之能力。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民法繼承新論》,陳祺炎黃宗樂郭振恭合著,三民書局,民國2005年。

(2)《DerInternationaleErbfall》,HansFlick/DetlevJ.Piltz,C.H.Beck,1999.

第十六週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1.討論題綱:

小組分工合作,詳讀第十五週至第十六週之指定閱讀教材,討論:

(1)安樂死之法律關係。

(2)死刑犯同意遺體器官捐贈時,是否可以降低對其腦死判定程序之嚴謹度?

(3)學會活著,就學會死亡

a)如何活,才會覺得死而無憾?

b)面對生命瓶頸時如何尋找因應之道?

(4)若自己來日無多,如何幫助自己以及親友接受此事實。

面對罹患不治之症的親友,如何陪伴他們走完人生旅程?

2.教學目標:

探討如何過有意義之人生,以坦然面對死亡。

3.指定閱讀教材:

(1)《從生命權與自決權之關係論生前預囑與安寧照護之法律問題》,李震山著,收錄於氏著:

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頁121-157。

(2)《墨瑞的最後一課》,MorrieSchwartz著,閻蕙群譯,雙月書屋有限公司,1998年。

(教學助理整理之書摘)

第十七週一個德國商人之死:

死刑存廢之研究

1.教學內容:

(1)刑法之基本原則。

(2)刑法所規定之刑罰種類。

(3)憲法對生命權之保障。

2.教學目標:

認識國家對人民之處罰與處罰之界限。

3.指定閱讀教材:

自編講義。

4.參考資料:

(1)《刑法的革新》,林山田著,學林文化,2001年。

(2)《刑法各論》,蔡墩銘著,三民書局,2001年。

(3)《死刑制度對犯罪被害人的迷思》,柯耀程著,發表於「廢止死刑之理論與策略」研討會,2004年。

第十八週上次課程的延伸討論

1.討論題綱:

(1)是否贊成廢除死刑?

(2)請分享是否曾有寬恕或仇恨之經驗?

有何方法可以幫助自己培養寬恕的能力?

(3)如何建立寬容的人生觀或寬容的社會文化?

2.教學目標:

本課程之結束,為實踐樂觀與寬容人生觀之起點。

3.指定閱讀教材:

(1)《從死刑案例解讀歐洲社會人文思考》,吳志光,司法改革雜誌第41期,頁50-54。

(2)《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李震山著,元照出版,2001年。

4.延伸閱讀教材:

(1)《青少年同理傷害者之寬恕介入效應研究》,許瑋倫著,碩士論文,2003年。

(2)《青少年寬恕認知層次對其寬恕歷程軌跡之影響》,李麗雯著,碩士論文,2002年。

教科書及參考書

已列於每週教學內容中。

評量方式

1、上課及討論表現佔55%:

(1)專題講述課隨堂之十分鐘測驗佔25分。

(2)討論課佔30分。

2、報告佔45%:

(1)主題創意報告佔25分。

(2)辯論賽書面報告佔20分。

3、心靈作業:

彈性加分之參考。

授課教師

學系:

法律系姓名:

廖蕙玟■專任□兼任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

簡單學、經歷及研究領域:

學歷

德國Goettingen大學法學博士1995至2000

德國Goettingen大學法學碩士1992至1995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1984

經歷

1990律師高考及格

2000國立中正大學助理教授

2008國立中正大學副教授

研究領域

1.國際私法2.民法3.民事訴訟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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