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律师软件高作权查询流程052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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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律师软件高作权查询流程05291
软件高作权查询流程
1、查询目的
新三板挂牌
2、查询单位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网址: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宁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
电话:
0(总机)
邮编:
100007
软件记录部
主任:
李金兰
副主任:
关军、卢朝阳
电话:
文件流转室:
0、-5021
审查室:
087转5010--5014,501六、5017、5184
制证室:
0
查询室:
0
传真:
0
高作权记录部
主任:
范继红
副主任:
李明英
电话:
-3043/3046/5080/5089/5181/505二、/
查询-5020
传真:
0
3、取得文件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4、相关规定(来自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档案查询办法》
2009-03-1109:
45信息来源: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第一条为了规范软件记录档案查询管理,保护软件高作权人的权益,更好地为社会公众、高作权人、司法机关提供服务,按照《运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办法》、《高作权质押合同记录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软件记录部负责软件记录档案的管理和查询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软件记录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三条软件高作权记录档案(以下简称“软件记录档案”)是软件记录人办理记录时依据有关规定交存的申请表、源程序、文档、证明文件等材料,和软件记录证书或证明,是软件高作权记录申请记录事项的原始记载。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依照本办法查询有关软件记录档案。
第五条软件记录档案查询范围包括:
(一)软件高作权记录;
(二)软件高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记录;
(三)软件变更或补充记录;
(四)软件高作权质押合同记录;
(五)撤销软件高作权记录;
(六)其他软件记录档案。
第六条软件记录档案可公开查询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软件记录大体信息记载;
(四)软件记录证书或证明;
(五)其他可公开记录文件。
第七条软件记录档案不对外公开查询的内容包括:
(一)源程序;
(二)软件文档;
(三)软件合同;
(四)涉及软件记录人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材料;
(五)记录机构内部审批文件的部份信息和档案;
(六)软件记录人封存的软件源程序或文档;
(七)其他申请人声明不得公开的记录信息和记录文件。
第八条软件记录人能够查询和复印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范围中属于自身的软件记录档案。
第九条司法机关能够查阅、复印、打印和借阅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范围的软件记录档案。
第十条软件记录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记录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记录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查询人应当依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
软件记录人查询和复印自身记录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记录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事查询、复印和借阅记录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记录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记录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记录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记录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通过软件记录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第十二条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记录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记录档案。
复印纸质原始记录档案和打印电子记录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记录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三)查询人违背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更正的,能够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查询规定的申请,中心应在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答。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受理查询:
(一)查询申请人未能提交合法证明文件的;
(二)查询内容超出本办法规定查阅范围的;
(三)查询申请人未依照规定缴纳查询费的;
(四)其他依规定不予受理查询的。
第十五条对于属于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查询申请,和受理后发觉所查询内容属于不予受理查询范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受理的原因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涉及本办法第七条内容的查询人必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记录档案材料或扩大记录档案利用范围,并应当对查询的内容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或技术和商业秘密。
违背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对软件记录档案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
违背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查询人应依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收费标准”缴纳查询费用。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申请费用
2009-02-1516:
21信息来源: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记录部
申请费能够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
通过邮局或银行缴纳费历时,应当在汇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流水号、缴纳费用名称及发票收据上的单位名称,有受理号或记录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记录号。
一、缴费时刻
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缴费。
二、缴费标准
详见下表《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收费标准》
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收费标准
(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收入项目
收费标准
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费
250元/件次。
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记录,如申请记录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软件高作权合同记录费
每次100元
软件高作权记录证书费
50/件
变更或补充记录费
150元/件次
请求延期处置费
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查询费
运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题录库查询,近五年信息:
每题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75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元;文摘库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1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元;高作权概况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25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元;
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记录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3、缴费方式
费用可汇入专用帐号,即:
单位名称: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银行行号711201)
帐户名称: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银行帐户:
701174
费用也可通过邮局汇款: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宁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301(100007)
特别提示:
由于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收费,现已实行中央财政集中收取,汇入帐号的费用若出现过失不易返还。
另:
软件记录申请人与汇款人名称不符的,须特别注明。
5、提交文件(来自版权保护中心网站&columnid=704&articleid=15122)
查询申请指南
一、办理查询所需提交材料:
1.查询申请表,2.记录证书复印件,3.高作权人执照副本复印件(高作权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若是是代理公司提交,除上述材料外,另需出示授权委托,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以办理记录变更为目的的查询,若是是公司名称变更还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以办理高作权转让为目的的查询还需提交两边高作权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3、调取原始档案的查询还需记录证书原件和调档说明(写清调档原因及用途)并加盖公章;
二、查询申请表的利用对象
本申请表是软件高作权记录信息查询情形的记载,由软件高作权记录信息查询人填写利用。
三、申请查询软件高作权记录信息时,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四、查询类型的填写
选择一般查询
a.单位查询的,需要附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
b.个人查询的,需要附具个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如:
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高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复印原始记录文件的,还需要出示原高作权记录证书。
选择公检法调档查询,提交单位介绍信、办事人员的工作证及单位公函原件;
选择司法机关查封记录的,提交单位介绍信、办事人员的工作证及单位公函原件;
选择司法机关解封记录的,提交单位介绍信、办事人员的工作证及单位公函原件;
五、查询人信息栏的填写(所提供的通信地址应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
1.查询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身份证号(护照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及电子邮箱。
2.查询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人单位一拦填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全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填写联系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及电子邮箱。
六、查询事项栏的填写
查询目的:
注明查询记录资料的目的。
如:
购买软件、处置纠纷、核实记录情形,等。
查询内容:
注明要查询的软件高作权记录号、软件名称等关键字,和需要了解或摘抄内容。
七、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八、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记录进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
九、查询10个工作日,查询结果出来后,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缴费。
咨询电话:
010—。
十、收费标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查询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说明
备注
1.题录库查询
题录库查询是指检索记录库中某类运算机软件目录(包括运算机软件名称、高作权人、运算机软件类别等查询):
最近五年内信息每题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信息)每题75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元。
2.文摘库查询
查询某个运算机软件的简介文摘(包括运算机软件名称、开发完成日期,发表状态、开发方式等):
每题
查询近五年之内的信息每题1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信息)每题15元;
以上查询超过3页,每页加收元。
3.高作权概况查询
是指某个运算机软件高作权的大体内容,包括大体信息、文档、源程序等内容;和运算机软件的高作权记录状况,例如:
发生转让、经受、变更、撤销、质押等高作权记录大体情形。
近五年内的信息每题1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信息)每题125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元。
打印、复印运算机软件记录文件加收复印费,每页收2元。
4.纸介质查询
对指定记录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
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每页收2元。
6、流程
(1)可先在线查询企业可能的软件高作权情形,做到心里有底,。
首页-运算机软件高作权记录公告-填入高作权人(公司名称)
(2)从企业搜集所有软件高作权的证书及后续的变更文件,以文件为准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以公司名义注册后,填写《软件记录查询申请》,每一个高作权填一份,可先保留,最后核查后再提交,以避免有错无法更改。
(3)打印《软件记录查询申请》第份一页,并预备好其他文件,去中心查询。
(4)15个工作日内通知交费(具体费用以通知为准,一般一项100元,超过5年的150元),交费后当场出证明文件。
7、注意事项
(1)《软件记录查询申请》“查询类型”选择最后一项:
记录概况查询;
(2)联系人单位应填写公司名称;
(3)高作权人等信息应与证书及后续的变更文件维持一致,信息以最后的变更为准,网上查询信息不显示变更;
(4)有条件可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备份,以避免若是要求补正,没有草稿。
8、2013年5月查询时实际提交的文件
(1)《软件记录查询申请》(严格按证书及后续的变更文件内容填写,网上查询结果仅为原始证书信息,不含变更内容);
(2)软件高作权证书及变更文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公司整体变更,有高作权人名称未变更完毕,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的复印件。
(6)网站上提到的委托书或介绍信未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