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66709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docx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6放炮事故

Therearenodifficultiesinlifethatcannotbeovercome,andtherearenopeoplewhocannotlivewithout.整合汇编 简单易用(页眉可删)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8?

6”放炮事故

  2008年8月6日,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牵头,组织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总工会、监察局、公安局等单位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常宁市检察院参加,于2008年8月20日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事故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一)企业名称:

常宁市盐湖镇新园煤矿。

  

(二)企业性质:

私营企业。

  (三)事故发生时间:

2008年8月6日3时30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

±0水平南4石门岩巷掘进工作面。

  (五)事故类别:

放炮事故。

  (六)事故伤亡情况:

死亡1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

40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新园煤矿位于盐湖矿区芋子田矿段盐湖向斜西翼,设计年生产能力4万t。

该矿“五证一照”齐全。

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440632,有效期2004年12月至2008年12月;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204304010273,有效期2006年12月3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MK安许证字(2006)1924号,有效期2006年7月4日至2009年7月4日;矿长资格证证书编号湘煤0500126,有效期2007年12月10日至2009年2月;矿长安全资格证证书编号:

湘煤安A字第050678号,有效期2005年6月29日至2008年6月29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2201090(1-1),有效期2007年5月23日至2007年12月30日。

  

(二)事故矿井概况

  该矿井出露地层由新到老为第四系(Q)、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2c),上二迭系上统斗岭组(P2d1)。

第四系(Q)主要分布于矿区外围的西南及南面的冲沟中,灰~灰黑色,以砂质粘土为主,为残积、坡积产物,厚度一般1~5m;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2c):

主要分布于矿区东部,由硅质岩、硅质泥岩、钙质泥岩组成,总厚54.43m~77.5m。

一般60m左右。

  盐湖向斜轴向呈NNE向,轴向略向西倾,西翼地层产状陡峻甚至倒转,东翼产状平缓,两翼次级褶区均较为发育;区内发育一组走向断层,最长达3700m,一般在1000m~2000m,倾向一般50°左右,北段受水口山岩浆活动影响,构造形式较为复杂。

  该矿井位于盐湖向斜南段与中段交界部位的西翼,矿区地层总体倾向SEE,倾角65°左右。

开采巷道用邻区钻孔揭露显示,矿区上部地层褶曲发育,煤层因挤压变得厚薄不均,一般褶曲部位置煤层变厚,两翼变薄;中部地层产状呈直立甚至倒转状;下部地层产状趋缓。

  新园煤矿揭露和控制的煤层共有4层,由下而上编号为Ⅱ、Ⅴ、Ⅵ、Ⅶ煤层,其中Ⅱ、Ⅴ煤层为不稳定~极不稳定,厚度小、局部为煤线,为矿井内不可采煤层。

Ⅵ、Ⅶ为矿井内较稳定煤层,厚度变化小,产状局部变化大是本矿主要可采煤层。

  根据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行[2008]14号文件)关于2007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的批复,该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3.22m3/t,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18.17m3/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8m3/min,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主、副斜井提升均为JT800×600单筒绞车串车提升,其配套电动机功率均为25KW,该绞车提煤一次允许3车,提矸一次允许2车,空车3车,钢丝绳为6×19,Ф18.5mm。

矿井运输采用“V”型0.75m3矿车,共计25辆。

主、副提升斜井均采用12kg/m轨道,轨距600mm,井筒坡度32°。

  矿井采用两翼对角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

  该矿井主供电源来自35KV/10KV常宁盐湖变电站,只有一台S9-100/10KV/0.4KV100KVA变压器,井下和地面供电未分开,属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备用电源是一台150KW柴油发电机。

  该矿+47m水平水泵房内配备有型号为D80-30×4水泵2台,配电机功率为22kw,水仓容积200m3,φ50塑料白胶管一趟。

在±0m水平水泵房安装4kw潜水泵1台,φ50塑料白胶管1趟至+47m水平,水仓容积100m3。

  煤矿配备了KJ102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在地面设置中心监控室;在井下±0m水平设分站1个,采掘工作面设甲烷传感器3处,断电仪1处。

  矿井在井下采用V-3/8型移动式空压机2台,电机功率18.5Kw,1台工作,1台备用,装在井下±0m水平车场内,采用Φ38塑料白胶管送至±0m水平各作业挡头。

  新园煤矿与衡阳市矿山救护中队签订了救护协议。

  

  (三)事故地点概况

  该矿井现生产水平为±0m水平,主采6、7煤层,5煤层局部可采。

事故发生在±0m水平南4石门岩巷掘进工作面,距石门开门处83m。

  该石门巷道形状为半圆拱形,裸体巷道。

巷道净宽2.1m,净高2m。

该石门岩性为薄层状粉砂质泥岩,产状65°~75°,挡头有0.35m厚的分叉煤。

通风采用9-19型高压离心式通风机,电机功率5.5kw,距挡头60m为Ф250mm彩条布风筒,其它为Ф250mm抗静电阻燃风筒,局扇安装在±0m水平南运输大巷距工作面148m处。

该岩掘工作面使用的炸药为一级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公司祁东分公司生产。

雷管为2、3、4段秒延期电雷管,湖南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该岩掘工作面使用铁芯放炮母线,距当头25m的放炮母线破皮共有20处,距当头35m的放炮母线采用分帮悬挂,距当头35m外至±0m水平南运输大巷班中放炮地点的放炮母线采用铁芯平行塑线(班中放炮地点距工作面191m)。

放出班炮的放炮母线在主斜井采用YC-2×1型电缆,放出班炮电缆在主斜井口以下45.8m处和145m处有接头,接头处均未用绝缘胶布进行包扎。

主斜井放出班炮电缆与动力电缆绞在一起,都放在地上没有悬挂。

主斜井下部车场至±0m水平南运输大巷班中放炮地点的放炮母线采用铁芯塑线。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08年8月5日22时,新园煤矿在会议室召开晚班班前会。

矿长蔡忠波安排龙积文(死者)、寥书仕、周学玉3人到±0m水平南4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

龙积文3人22时30分下井,22时45分到达工作面。

经煤矿当班瓦斯检查员兼放炮员刘文成检查瓦斯未超限后,他们开始装运工作面放炮后的矸石。

装完矸石后打了10个炮眼,龙积文用高压风吹炮眼,并把中班未放响的4个瞎炮的炸药、雷管处理好。

随后,龙积文负责装药,周学玉负责塞黄泥,寥书仕负责清理工作面的工具和设备。

共装了14个眼的药(含吹出炸药的瞎炮眼)。

药装好后,龙积文开始在工作面挡头连线,连线方式为串联。

8月6日凌晨3时30左右,工作面右帮3个炮、棚上2个炮、中间1个炮、底子3个炮共9个炮的雷管脚线已互相连好,左帮底子1个炮、左帮2个炮、中间2个炮共5个炮雷管脚线还未连接。

此时周学玉在距工作面挡头5米处挂放炮母线,廖书仕刚好把工具拿到距当头35m的岔道处。

龙积文在雷管脚线未全部连接完毕的情况下,把左边底子眼的一根雷管脚线与一根放炮母线相连,此时另一根脚线未悬空,而是与地接触。

因±0m水平南大巷一个QC815-60电源开关(距事故地点150m)进线电缆离开关1m处电缆皮破损、芯线裸露,导致电缆漏电,导通和电缆悬挂在一起的放炮母线,致使放炮母线带电。

雷管一根脚线和带电的放炮母线连接,另一根脚线接地,形成回路,导致爆炸。

将正在工作面挡头接线的龙积文和距工作面当头5m的周学玉炸倒在地。

正在岔道边的廖书仕听到爆炸声意识到出了事,立即跑到工作面挡头,发现周学玉倒在地上喊救命,龙积文横倒在工作面挡头,廖书仕把龙积文扶起来,发现龙积文已停止呼吸,确认已经死亡。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

  

  五、事故性质及原因

  

(一)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

  1.井下电缆和放炮母线紧挨在一起悬挂,且放炮母线存在多处明接头。

  2.矿井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且变压器低压测未装设检漏继电器进行漏电保护,导致井下电缆漏电时,供电系统不能自动跳闸而切断电源;井下供电系统未安装接地保护。

  3.掘进大工龙积文在连线过程中,在雷管脚线未全部连接完毕的情况下,把一根放炮母线连到雷管脚线上并让另一根脚线与地接触。

  (三)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对作业现场忽视管理,对电缆漏电未及时发现,对放炮母线和电缆紧挨在一起悬挂及放炮母线存在多处明接头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

  2.矿井供电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地面和井下共用一台变压器,井下供电无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及过电流保护;矿井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且变压器未装设检漏继电器进行漏电保护,导致井下电缆漏电时,供电系统不能自动跳闸而切断电源。

  3.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让未经培训并取得放炮员资格证的作业人员担任连线、爆破工作;作业人员对放炮知识知之过少,缺乏必要的自保能力。

  六、防范措施和建议

  1.加强放炮管理。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保持0.3m的距离;爆破母线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扎好,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等明接头。

  2.加强机电设备管理。

完善矿井供电系统,确保井下供电系统实现“三大保护”;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定期组织对机电设备的检查,杜绝井下漏电和失爆现象。

  3.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熟悉本煤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殊作业岗位必须由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专人担任。

  七、附件

  

(一)事故现场平面图

  

(二)调查组名单

  (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

  (四)事故伤亡人员名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