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管理细则.docx
《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管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管理细则.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管理细则
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管理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在延长油田进行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的所有作业单位。
本管理细则规定了在延长油田进行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人员设备配置、现场测试作业技术规范、资料录取要求、施工监督及施工作业质量评价、解释结果及作业效果评价、作业质量管理标准及质量考核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作业过程中除符合本管理细则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均采用最新版本。
2引用标准和规范
5131石油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安全规程
5132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要求
5465注入、产出剖面测井作业规范
5783注入、产出剖面测井资料解释规程。
6547注入、产出剖面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规程
3测试施工需要满足条件
作业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设备和人员及其他条件,方可允许进行注入、产出剖面测试作业。
3.1设备配置
3.1.1地面设备及仪器:
测井地面仪、测井绞车、符合注水剖面安全测井作业施工要求的吊车;
3.1.2井口装置:
天、地滑轮及配套装置、耐压大于注水压力1.5倍的井口防喷器、长度大于仪器连接总长度1-2m、耐压大于注水压力1.5倍的防喷管、耐压大于注水压力1.5倍电缆封井器;
3.1.3井下仪器及工具:
磁性定位器、自然伽马测井仪、同位素释放器、井温侧井仪。
3.1.4吸水剖面测试解释软件系统
3.2人员
3.2.1现场主要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熟练操作的能力,有三年以上现场操作经验,且取得油田公司认可的岗位资格证。
3.2.2资料解释人员必须具有测井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至少两年的测井解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地质基础,掌握并熟练操作所用吸水剖面测试解释软件。
3.3其他
3.3.1作业单位具有合格的企业资质,无不良施工作业记录。
3.3.2作业单位必须取得当地安全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选井原则
4.1测试注水井的选择应在构造位置、岩性、开采特点上具有代表性,在时间上要有连续性、可对比性。
4.2测试注水井井场道路良好,井场平整,具有适合摆放测井车辆的位置及空间,作业区内无妨碍作业的障碍物。
4.3新投注、转注的注水井,或增加、改变注水层位的井,正常注水三个月后,方可测试。
4.4测试注水井稳定生产在10天以上,且注水量达到配注要求。
4.5除特殊需要外,同一口井测试吸水剖面间隔要在半年以上。
5现场测试作业技术规范
引用/T5465-2005注入、产出剖面测井作业规程,参照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部分修订。
5.1施工准备
5.1.1室内淮备
5.1.1.1自然伽玛测井仪、流量计、井温测井仪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刻度。
5.1.1.2选择同位素示踪剂应遵循以下原则:
a)据使用周期选择半衰期适宜的同位素;
b)同位素载体粒径根据所侧地层孔喉均值半径选择;
c)选择同位素载体密度接近注入水密度;
d)毒性、挥发性符合安全要求;
e)使用时的放射性核素活度计算方法见附录A。
现场根据被测井措施单标注的储层特性(孔隙度、渗透率等),决定采用同位素的种类、用量以及活性碳粒径。
5.1.1.3采油厂(指挥部)负责技术人员需在测井前按所推荐格式填写测井通知单。
附录B1、附录B2。
5.1.1.4测井通知单应在施工前2天交测井施工单位。
5.1.1.5施工单位根据通知单要求与甲方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5.1.1.6根据测井通知单提供参数配制同位素素示踪剂。
5.1.1.7根据通知单测井要求检查所需仪器。
操作员与采油厂(指挥部)负责技术人员确认水井井下结构数据、射孔层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的齐、全、准。
操作员根据井深结构、油管尺寸和注水井近期稳定的注入量数据选择合适的仪器,仪器精度和量程应满足测试目的和要求。
5.1.2现场准备。
5.1.2.1施工井应具备条件
5.1.2.1.1井口装置应齐全、合格,各阀门应开关灵活。
5.1.2.1.2井下管柱结构应与通知单数据相符,管柱和套管内必须干净、畅通。
5.1.2.1.3抽油机测试井口装置应符合5812的要求
5.1.2.1.4油水井生产连续、稳定,生产情况清楚,数据齐全准确。
5.1.2.1.5油、套管结构数据齐全准确,管柱无变形错断,井下无落物。
5.1.2.2井场布置
5.1.2.2.1绞车摆放在井口上风处。
且绞车滚筒应正对井口、纹车尾端到井门距离不得少于15m。
5.1.2.2.2油井作业井架车(或吊车)摆放应不影响电缆运行,吊臂与仰角不得小于70℃,吊臂与井架车〔或吊车)中心线夹角不得超过30℃、井架车〔或吊车)尾端距离井口1~1.5m。
5.1.2.2.3作业期间班长要在被测井危险源附近悬挂放射源警示牌、作业警示牌和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5.2现场施工
5.2.1井口安装
5.2.1.1安装天滑轮时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天滑轮始终对准测试井口,天滑轮的高度及位置固定后不能改变。
5.2.1.2天滑轮上部距吊钩不得少于0.5m、下部距防喷器不得少于1.0m。
5.2.1.3地滑轮牢固固定在法兰转盘上,以保证作业方便、安全。
5.2.1.4按测井项目正确连接下井仪器并进行通电检查和测前刻度。
5.2.1.5放喷管与井口连接牢固,不泄漏。
5.2.1.6抽油机井过环空测井作业时,应先停抽油机,后连接防喷装置,确定悬挂器不碰撞防喷器后,启动抽油机。
5.2.2测井作业
5.2.2.1按作业设计或测井通知单要求进行测井。
5.2.2.2下井仪器在上提、下放及测井过程中,操作员应随时观察张力变化情况。
5.2.2.3井温采取一次下井下测方式完成。
5.2.2.3.1在正常条件下,下放测量井温曲线,上提测量磁定位曲线。
5.2.2.3.2关井2h后、按5.2.2.3.1重新测量。
5.2.2.4注入剖面测井(吸水剖面)
5.2.2.4.1记录井口注水压力和日注水量,以及油压和套压。
5.2.2.4.2缓慢打开井口阀门下放仪器。
操作员在仪器下放前,在数控计算机上建立被测井作业所需要的参数,然后绞车工以小于2000m的速度下放仪器串,注意张力和深度变化。
下放过程中,如发现遇阻,马上停止下放,以小于500m的速度上提仪器50m(不得提过大四通)同时注意张力和深度变化并判断遇阻情况,再次下放并同时以小于600m的测速测量遇阻曲线。
仪器串下到喇叭口位置后,操作员及绞车工根据接箍数据表测一条校深曲线。
5.2.2.4.3仪器下至测量井段底部、上提测量自然伽马和磁性定位曲线。
仪器串下到静底遇阻位置时,以500m~600m的速度向上至射孔层以上两个接箍匀速测一条自然伽玛曲线(基线),曲线应当符合下述关于测井曲线的要求,如果曲线测试质量没有达到相关要求必须分析原因整改后复测直到曲线合格为止。
5.2.2.4.4在正常注水条件下、释放同位素示踪剂,释放深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要求计算载体在管柱内运移15达到吸水层位来计算释放深度,计算方法按下面公式:
……………………………………………………(B)
式中:
——释放深度,m;
——射孔井段顶界深度,m;
——同位素示踪剂在井内运动时间,;
——注水量,m3;
——管柱截面积,m2。
本底曲线(基线)测试合格后,操作员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进行示踪剂井下目地深度释放,释放深度按公式计算,释放位置应在射孔顶界50m以上,停点释放时间不小于10,然后适时监测示踪剂对各注水层的分配情况,如果存在同位素沉积沾污应当每间隔20监测一次并确定同位素沾污性质,最终取得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3条重复性良好(统计起伏相对误差在7%以内)且没有严重同位素沉积沾污的曲线。
5.2.2.4.5当同位系示踪剂进入目的层段并分层后,上提两条同位素和磁性定位曲线,侧两条同位素曲线形态基本一时,视为测井完成。
5.2.2.4.6若采用五参数同时测试流量时,需采用四种不同测速上提、下放测量流量曲线,且至少应有一条流量曲线测至喇叭口。
5.2.2.4.7如注水压力较高,需停住、卸压后仪器才能下井,且等注水压力恢复正常后才可释放同位素。
5.2.2.4.8关井0.5h后,重新测量井温,且每隔0.5h测一次,直至有两条井温曲线形态基本一致。
5.2.2.4.9测井过程中,井口溢流应小于2m3。
5.2.2.5产出剖面测井(抽油机井测井)
5.2.2.5.1缓慢打开井口测试阀门,下放下井仪器,电缆下至200m后方可倾斜防喷器,启动抽油机;
5.2.2.5.2在目的井段取全取准测井资料,流量曲线自上而下依次选点进行分层测井;
5.2.2.5.3抽油机井过环空测井起下仪器速度不超过900m;
5.2.2.6下井仪器起止距井口200米时应减速,用低于于600m速度上提,距井口30米时,绞车动力改为人力牵引,使井下仪器进入防喷器内,关闭放掉器短节,下放电缆,反复验证,确认下井仪器进入防喷器内。
5.2.2.7关闭井口阀门,将防喷器内压力降至常压后,打开活接头拆卸放喷装置,取出井下仪器。
5.2.2.8抽油机井过环空测井施工中,当井下下井仪器起止距井口200米时停止上提,同时停止抽油机工作。
使用可倾斜井口装置时,将防喷器竖直后继续起电缆,起速不超过200。
5.2.2.9测井作业完毕后,清理井场,恢复油井和注水井井口装置的初始状态;抽油机井过环空测井作业完毕后应启动抽油机,恢复油井正常生产状态。
5.3测井资料录取及质量要求
5.3.1通则
5.3.1.1测井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产品要求;
5.3.1.2测井原始资料图头应符合5132中图头的规定。
5.3.1.3图面整洁、清晰、走纸均匀,纵横格线清楚。
曲线按规定格式摆放,布局合理,各项数据齐全准确;
5.3.1.4测井曲线横向比例按曲线变化范围选择,曲线显示清楚,交叉可辨,线条宽度不超过0.5。
5.3.1.5曲线连续变化、无抖、跳现象,若出现与井下条件无关的畸变及限幅等情况,应重复测量。
必要时更换仪器。
5.3.1.6测井深度标注清楚、准确,每次测井应测量校深用的自然伽马曲线或磁定位曲线。
5.3.1.7测速均匀,测井速度不超过规定值的±10%。
测井监督应记录测速数据。
5.3.1.8数字记录
5.3.1.8.1数字记录与现场监督记录应一致,测井队在离开井场前应仔细检查数字记录是否准确,若发现漏记或数字记录与现场监督记录不一致,应进行补测或重测。
5.3.1.8.2原始数字记录标识内容应填写齐全,标识内容包括井号、井段、曲线名称、测量日期、测井队别、文件号、同时标注主曲线和重复曲线的文件号。
5.3.1.8.3磁性介质记录应按资料处理要求的数据格式拷贝(建议同时保存编码的文本文件)。
各条曲线深度对齐,曲线的深度误差应在±2m以内。
5.3.1.9原始测试资料保存。
5.3.1.9.1测试完成后操作员将图头(测井日期、测井队别、队长、操作员、地面仪器、井下仪器、)、深度等各项数据齐全的测井原图、通知单及与之对应的记录电子文件在回测试公司后24小时以内交测试公司资料员保存。
5.3.1.9.2施工记录信息必须齐全,包括开关井时间、测试期间的井口油压、套压、泵压、流量、仪器下井不同时间对应不同深度的信息,每条曲线作业时间及先后顺序必须记录清楚,并说明是开井或者关井后多长时间测试的,还有同位素释放深度、替清水量等信息必须记录清楚。
5.3.2注入剖面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要求
一般情况下要求采用放射性核素载体法示踪测井,如特殊需要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采用其他方法测试,资料录取可参照本细则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5.3.2.1测量参数
仪器一次下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