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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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
年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
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号)的总体部署,提高创建标准,严格创建要求,新创建一批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
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年,农业农村部拟在我省创建个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其中牛个,生猪和家禽(含水禽)各个。
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专家指导、省级验收、材料复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的形式确定我省申报养殖场名单。
二、创建要求
(一)创建养殖场标准
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以商品代为重点,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畜禽养殖代码,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生猪:
能繁母猪存栏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头以上,应用猪人工授精技术。
、奶牛:
存栏奶牛头以上,应用饲喂技术。
、肉牛:
年出栏育肥牛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头以上。
、肉羊:
存栏能繁母羊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只以上。
、蛋鸡:
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万只以上。
、肉鸡:
单栋饲养量只以上,年出栏量万只以上。
(二)示范创建内容
、生产高效
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
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环境友好
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产品安全
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
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鼓励减量使用投入品。
、管理先进
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
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4、重点工作
示范场创建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切实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努力实现质量兴牧、绿色兴牧,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一)启动创建
省局根据农业农村部核定的我省示范场创建数量,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
各市(地)、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仔细组织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养殖场户知晓创建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营造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组织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示范创建。
(二)遴选确定
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包括已授牌的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县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附),经所在县、市畜牧兽医局审核后,于月日前将纸制版一式六份报省畜牧总站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
省畜牧总站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考核验收后,按照创建数量的比例确定参加示范创建养殖场名单,并报省局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于月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
月底,农业农村部公示评审结果,并授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
省畜牧总站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统一样式,制作并颁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
示范场定期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核心生产指标。
农垦系统自行组织创建活动,将创建养殖场名单报省局备案。
(三)加强指导
示范创建期间,省畜牧总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示范创建养殖场进行现场指导。
各地要成立专家队伍指导养殖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各创建单位根据《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内容对基础设施硬件进行改造、管理措施软件进行规范。
(四)发挥示范效应
各市(地)、县(市、区)要以已挂牌的示范场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推广活动,切实使示范场标准化生产技术看得懂、学得会,带动更多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五)加强监管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已挂牌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了解示范场生产经营情况,指导示范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积极为周边养殖场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畜牧处,示范创建的组织和实施等具体工作由省畜牧总站负责。
(二)争取财政支持。
省畜牧总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的费用由省局专项经费列支。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向示范场倾斜。
各市(地)、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
(三)及时总结经验。
省局政务网设立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专栏,各地要及时上报示范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发挥示范场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各地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
各市、县将示范创建总结于月日前以电子版格式发送到省畜牧总站。
附件: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进度安排
附件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申报单位:
(公章)
申请规模养殖场:
畜禽养殖代码:
养殖畜种:
养殖品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制
年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申报。
二、单位名称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一致。
三、本表一式三份,用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四、养殖畜种:
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肉羊、鸭、鹅、兔、马、驴、蜜蜂等。
五、养殖品种:
最多选择个主要养殖品种。
六、请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土地备案手续复印件、环评手续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总体布局平面图、养殖场设施设备照片、监控设备照片、配套粪污消纳用地面积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三品一标”等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册地址
邮编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总投资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年总产值(万元)
年盈余
总额(万元)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养殖畜种
生产类型
□商品畜禽□种畜禽
主要品种
人员构成
总计人,其中:
本科及以上人、大专人、中专人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简介
(包括企业简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设备、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规模养殖场)简介
县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省级畜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
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内容
月底
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年)》。
月初
各地上报参加年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养殖场名单。
月中旬
省局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审核确定参加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养殖场名单。
月底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农村部。
月底
接待农业农村部督导检查组。
月
确定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月日
各地报送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形成全省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上报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