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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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汇总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公司生产、工作和经营管理秩序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工作时间
1.本考勤制度将参照国家有关涉及劳动时间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夏季(自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7:
00-11:
00下午13:
00-17:
00
冬季(自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7:
30-11:
00下午12:
00-16:
30
注:
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可以相应延迟半小时。
晚上:
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安排。
3.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临时调整特殊情况作息时间,考勤仍按正常上班时间执行。
第三条考勤刷卡管理
1.除董事会成员外,其他计时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刷卡登记制度(总经理批准免予刷卡者除外)。
2.员工上、下班应亲自刷卡,不准代替他(她)人刷卡,违反者按照情节轻重,对行为人和被代理人各罚款20-50元/次。
3.刷卡须在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且上、下班刷卡时间间隔不少于10分钟。
4.行政人事部(门卫)每天监督员工上、下班刷卡,上班迟到未刷卡者,每次处罚20元,提前早退需在门卫处登记,强行出门每次处罚20元。
5.未按规定刷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工资。
6.员工应对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请补办,补卡费用1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7.计时工资人员工资核算以刷卡记录为准。
车间计时工资员工迟到、早退按每分钟0.2元计算;车间和部门管理人员迟到、早退,5—10分钟扣除工资10元,10—30分钟扣除工资20元,30分钟—1小时扣除日工资的1/4,1小时以上按半天事假论处。
8.5分钟以内的当月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30分钟,也按半天事假扣除日工资论处。
9.因生产需要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确定,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无故不加班者视为旷工。
10.漏刷卡者,应于当日递交申请单,经所属部门、车间主管证明有效,部门、车间主管本人漏刷卡,经上一级主管签字后有效,申请单须交行政人事部登记;每月上班漏刷卡次数累计不超过5次,每超过一次扣10元。
11.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由主管签批的《公出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最迟不超过次日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12.未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
13.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制人员可补休一天;计时员工晚上加班在12点钟之前按照加班时间的7:
8换算,晚上12点之后按照加班时间的5:
6换算。
14.月薪制者旷工1天扣除2天薪资,计时员工旷工1天扣50元,计件人员旷工1天按班组全体职工当月的日平均工资扣除,以此类推。
无故连续旷工5天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15.每月全勤者奖励60元。
16.员工年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请假类别
1.事假2.病假3.工伤假4.法定节假日5.其它假
第二条请假审批权限
1.各车间主管、管理人员(含车间计时员工)请假,须报陈副总(或委托代理人)批准;车间操作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车间主管批准,3天以上—7天由车间主管签字后,报人事部批准;超过7天,则由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2.各车间、办公室每天请假人数不能超过3人,仓库不能超过2人,门卫只能1人。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一般需书面申请,按以上权限申批后,交人事部门存档。
2.试用期未满的员工,原则上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因特殊情况需附相关证明,并呈报陈副总(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3.事假天数已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于事假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事后须出具相关证明。
4.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可通过电话及其他联系人获得批准,事后上班时及时补假(补假应在上班后一天内完成)。
5.执行月薪制的员工,事假扣日工资,计时工资人员按考勤刷卡记录计算。
第四条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手续和事假相同。
2.执行月薪制的员工,请病假者事后须出具病历证明、医疗发票,在2天内不扣除日工资,2天以上至一周按日工资30%扣除,一周以上按日工资50%扣除,最长不超过3个月,无病历证明、医疗发票按事假论处。
第五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经人事部门调查核实、所在部门或车间领导签字后确认。
2.员工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和工作无关的事而受伤者,不作为工伤假待遇处理。
第六条法定节假日
1.元旦1天、清明节1天、端午1天、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共计11天。
2.以上法定节假日,若因生产需要没有休假的,可以在春节前后或其它工作时间内补休。
第七条其它假
享受月薪制的员工,婚假3天,丧假3天(指直系亲属:
男方父母,女方公公、婆婆),经总经理批准女员工产假1个月,男员工护理假5天。
三、解聘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聘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
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
(1)在应聘或工作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证件、隐瞒事实等不诚信行为的。
(2)任职期间根据公司要求应提供相关材料、证件、证明等,逾期未提供,或签订合同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事实要求的。
(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1)轮换岗位(技能培训)不服从的。
(2)违反考勤和请假制度(月累计旷工5天、月迟到或早退10次、代刷卡2次等)。
(3)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的(如:
未经准假不参加公司培训或会议2次、擅自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厂区、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无关的打电话、发信息或网上聊天3次、擅自离岗2次、殴打谩骂他人、对同事或领导不文明行为、非工作关系的酒后上岗2次、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
(4)工作时间外从事非法活动,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其它有损公司形象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1)违反操作规程,失职失误造成设备设施损失达1万元的;发现设备设施存在故障,隐瞒不报造成损失达1000元的。
故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
(2)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差,执行工作任务、产品及质量、设备及工装、人身安全、资金物料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一次性或连续性损失1000元的。
(3)利用职务之便泄秘、行贿受贿、回扣或以某种手段谋取私利的,其他作弊行为属实的。
(4)2次以上要求使用劳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或劳保用品而拒绝的。
(5)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未经公司允许,索取公司任何财务、保密记录的。
(6)携带危险品或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厂区的。
(7)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另外制定)。
(8)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的(另外制定)。
(9)盗窃公司或其它员工财物的,从事和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10)总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它任何情况。
四、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任职期间在外兼职未经公司批准的。
(2)任职期间参和同业竞争活动的。
(3)违反公司文档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将文件、图纸、工艺流程、客户名单等资料(原件、复印件或复制件)带离厂区或提供给他人的。
(4)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和其他单位、私人建立起劳务关系,经部门经理、车间主任通知上班不来,心挂两头,经教育不改造成后果的。
四、员工失职、失误处理办法
1.目的为了改变办事粗心员工的不良习惯,努力实现一次性地把事情做好,使出现差错能够及时得到纠正,发动大家共同监督,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坚决杜绝重复发生错误事件。
特此制定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事故的处罚条例。
2.适用范围所有部门、车间管理人员,造成的责任事故,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合同及其他。
采购部门的采购计划、合同及其他。
技术部门的技术开发协议、图纸设计、工艺文件等。
生产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单、材料进出库、模具设备、机器损失及其他。
质管部门实施的产品检验和试验等。
财务部门的现金、票据、汇付款差错等。
人事行政部门的重要档案保管损失、员工管理工作疏忽赔偿、财产失窃损失等。
车间管理中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设备损坏、损失等。
3.权利和义务本规定赋予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检举或控告那些失职、失误发生的人和事的权利;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事故的义务。
4.直接责任、连带责任、责任划分担任部门、车间、班组的主管,自身办事出差错,承担直接责任。
对下属出现的差错承担连带责任事故的30%。
双方任务交接时都没有发现,到了最后出现问题造成损失,那么造成的事故损失各人承担50%的责任。
5.预防事故发生的原则
(1)公司所有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运行机制规范操作,遵守公司每一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失职、不失误。
部门、车间领导要求把握好每一项任务的关键环节,提高办事效能和管理水平。
(2)所有管理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时,都要将所做的工作至少核对1次,特别是重要数据、概念不清的描述,易出差错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我审查,自我校对后再出手。
在确定没有差错后,再将工作内容、计划传送到下一道工序。
(3)下一道工序责任人,在承接工作任务时,一定要核对上一道工序各种数据来源、澄清有关问题,不管谁出差错都应及时报告,如果发现有问题,必须填写信息反馈登记表。
6处罚
(1)销售、采购、技术、生产、质管、车间主管,在办理合同、订单、协议、图纸、工艺文件、材料配给、质量标准等描述不清,出现品名、规格、数量、材料、金额、色泽、公差等数据偏差、漏项、错误等情况时,属第一次且金额在百元以下,应由部门主管对其经办人实行批评、教育、改进。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按物品价值金额的20%处罚。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该员处于行政警告处分,并以一个月的工资罚款处理。
(4)重复出现差错损失,按直接金额的50%至100%处理,并且予以开除。
(5)处罚手续部门和部门之间发生的差错,由部门主管协商处理,车间、班组发生人为损坏差错的,由车间主任及上级领导协商处理,每次出现差错都要写明事件主、观客原因、动机及后果,处罚金额报财务,从该员工资中扣除。
(7)对于此项规定不执行或讲情面、隐瞒,一经查实,对主管责任者严肃处理,处以10倍的罚金,决不姑息。
7奖励
(1)对于发现各种偏差、失误、错误应及时汇报、反映提出纠正的给予表扬鼓励。
。
(2)奖励原则:
将差错纠正的事件按双方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评价,发生直接金额计算,以挽回经济价值的10%给予奖励;无法用金额估算的,以每起由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评价出大、中、小给予奖金100元、50元、20元,当月发给,以资鼓励。
(3)办理奖金的手续由事件发生单位主管,根据上述原则写明事由、奖金额度报人事行政部,经主管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直接发放。
五、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1上班进入厂区未按规定穿工作服或未戴厂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管理人员罚款20元、车间员工罚款10元。
每年的冬季在农历十月到次年的正月,可以穿自己的外套。
2.上班时间内,在车间、办公室吃零食、早餐等罚款20元。
非工作关系的上班时间内或中午喝酒而影响工作的罚款20元。
3.乱丢果壳、食品塑料袋、随地吐痰等影响公司容貌的罚款20元。
4.在公司内部赌博的罚款200元。
5.偷窃他人、公司财物或将公司产品、工具带出厂外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处罚。
6.在公司内吵架、打人,妨碍工作秩序的主要责任人给予罚款200元;闹事打人的罚款500元或辞退处理;造成伤害的要同时承担医药费和法律责任。
7.破坏产品、设备、车辆、生产工具、建筑物以及花草、树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8.凡擅自离开公司的,一律扣除培训费用,并作为辞退处理。
六、安全生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生产先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公司密切关注每一位员工的安全,并尽最大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一)安全生产规定
1.对不熟悉的机器设备,未经上级许可和正确指导,不能上机操作。
2.严格按照机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机械设备。
3.工作前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操作旋转机床时,不得戴手套,系领带作业,以避免被旋转机床缠绕而造成伤亡事故。
4.工作前应先清理工作台面上的物品再空机运作,进行听、看等系列安全检查,发现无异常后才可正式操作,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并报专业维修人员维修。
5.要经常保养机械设备,使其能够保持正常运转,不准随意拆卸机台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
6.各机械设备原则上专人专用,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机器或未经许可动用他人机械设备等。
7.下班时要关闭机械、电源等,清理好工作区域。
8.移动电扇必须先拔下插头,严禁带电运转及挪动电扇位置。
9.不可随意移动电源,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发现电线、插座或开关有裸露、损坏或接触不良时要及时找专业电工进行更换或修复。
10.检修电器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应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并有专人负责。
11.擦拭、修理机器或更换模具时,一定要关闭机器电源后再操作。
12.严禁酒后操作机器,对因酒后上班引起自身伤亡事故者,责任自负。
13.特殊工序在上班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否则后果自负。
14.紧急出口或过道不能有纸箱、拖车、产品、设备等堆积物,保证过道整洁和畅通。
15.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现场。
(二)安全隐患内容提醒
每一位员工如果发现以下危险情况或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1.地面打滑;
2.安全出口没有标识或照明设备;
3.栏杆或扶手有松动现象;
4.人下班离开后门窗未锁;
5.电动设备无人使用还在运转;
6.电线、开关发现有破损、裸露现象;
7.紧急出口被物品堵塞;
8.蘸有油的抹布没有及时处理;
9.在易燃品的区域有未灭的烟头;
10.空气压缩泵、水管、油管等有泄露现象;
11.防碍消防栓、灭火器、出水口的正常使用;
12.危险区域没有警示标志或隔离设施;
13.机械操作台或机器内部被铜、锌等金属削废堵塞。
(三)安全责任
各部门、车间主管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车间主管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对本部门、车间的员工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培训,指导和监督员工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整改。
对部门、车间出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部门、车间主管也应负连带责任。
七、工作、生产现场“6S”管理
一、“6S”的定义
1.整理(seire)就是将要和不要的东西坚决予以区别。
2.整顿(seition)就是通过整理后,将成品、半成品、废品通过不同色别的箩筐进行区别存放和进行标识,对摆放场地进行定置定位。
3.清扫(seiso):
就是把工作场所打扫干净。
4.清洁(seiketsu):
就是不断循环以上三个环节,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
5.素养(shitsuke):
就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通过长期坚持不懈形成的一种习惯、态度,无需别人指教的一种能力。
6.安全(safty):
就是预防事故的发生。
它并不仅仅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这里的安全还包括:
工序运转是否流畅、计划是否按时完成、质量能否保证、客户无投诉、产品出库后无退还、仓库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等等。
二、“6S”具体要求
1.部门、车间将必需物品和非必须物品分开,在岗位上只放置必需物品。
和工作无关的物品、工具或包装物及私人物品不准放在工作现场。
2.报废品应分类存放,做好标识,并及时送入废品库,不得积压过多而占用运转箱。
3.对装配或成品的塑料箱应勤清理、归类,及时腾出空箱子周转。
4.流水线上气泡袋、包装纸、报纸应分类整理、回收,不能混放或乱扔。
5.配件摆放整齐有序,塑料箱应有规则地摆放,其位置须和工作台、流水线保持平行,有整体感。
6.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必须严格区分,并作好标识,不得混放。
7.车间待放区内和仓库配件、成品箱内必须有标识卡,名称、型号、数量必须和实物相符。
8.清洁工具如扫把、拖把、铁斗及垃圾箱必须放置在指定区域,并保持干净、摆放整齐。
9.地面必须保持干净。
无灰尘、报纸、塑料袋等垃圾,无配件、螺钉等。
10.各机台、工作台、流水线表面必须保持干净无油迹、灰尘。
11.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姿态端正,精神饱满。
12.工作专注,讲求效率。
不准有相互串岗、谈笑聊天、大声喧哗、看报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13.保持文明、整洁的工作环境,不在工作台、流水线或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写不文明词语。
14.不随地吐痰,不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回收到垃圾箱内。
15.车间、仓库通道应保持畅通。
通道区域不得放置塑料箱、编织袋和其他物品。
16.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维护良好,无裸露或破损现象。
17.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准酒后操作机器或带电设备。
18.操作机器或维修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6S”的实施和检查
各部门、车间主管是本部门、车间“6S”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车间主管应以创造“干净、高效、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己任,以身作则,认真指导和监督部门、车间员工搞好“6S”管理工作。
行政人事部是“6S”管理的主管部门,对照以上条款,行政人事部每月要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部门、车间、仓库进行“6S”现场检查。
对6S工作做的好和较差的部门,公司每月分别给予奖励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