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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

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8-2020)

文 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阳泉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把阳泉市建设成为跨世纪的现代化城市,特对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依据是:

1.《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1983年编制)》

2.《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年送审稿)》

3.《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年修改提高意见》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5.国务院1996年第18号文件

6.建设部1996年第525号文件

7.《阳泉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1996年)

8.《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9.《阳泉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

10.山西省关于城市规划的规定

11.阳泉市有关领导和部门关于城市规划修编的意见

第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是:

1.调整城市发展规模,开拓城市发展新的空间。

2.建立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

3.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城市环境。

4.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布局。

5.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6.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3年(1998年至2020年)。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05年。

第五条 城市规划范围

1.市域规划范围包括阳泉市行政辖区,即城区、矿区、郊区、平定县、盂县。

面积4452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由城市规划市区、规划近郊区、规划控制区组成,面积为566平方公里。

规划市区包括行政辖区的城区、矿区和郊区、平定县的部分用地及主要工矿企业用地。

面积为69.51平方公里。

规划近郊区包括杨家庄乡、平坦镇、义井镇、荫营镇、李家庄乡、平定冠山镇、冶西镇的部分村以及巨城镇的龙庄、石门口乡的乱流村、南上庄村、南坪村。

面积为487.49平方公里。

规划控制区包括关王庙等文物保护区和原坪水库、尚怡水库等城市水源地,面积为9.0平方公里。

第六条 城市规划市区为组团式结构,由阳泉组团、荫营组团、平定组团组成。

阳泉组团:

城区(不含坡底派出所)

矿区(不含贵石沟派出所)

平坦镇:

 平坦垴、 西河、 石卜嘴、赛鱼、前庄、庙上、龙凤沟、辛兴、坡头

义井镇:

 义井、义东沟、大阳泉、白羊墅、王珑、圪台

李家庄乡:

上五渡、下五渡、河坡、侯家沟

荫营组团:

荫营镇:

 坪上、街上、后沟、老虎沟、桥上、下荫营、南窑庄

白泉工业区

平定组团:

冠山镇:

东关、西关、南关、姜家沟、石板坪、城里、里社、中社、前社、维社、红卫、罗家峪、贵石沟、洗马堰、南 石、北 石、庄窝

冶西镇:

聂家庄、苏村

贵石沟派出所

二电厂和五矿等企业用地

荫营组团分为荫营片和白泉片,平定组团分为平定片和冶西片。

阳泉组团是市区中心组团,其余组团是市区周边组团。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七条 阳泉市社会发展应与其在山西省东部地区的区域中心地位相适应,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不断提高人的素质,改善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第八条 加强阳泉市的科技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优化阳泉市产业结构、开展高新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并形成产业化放到重要位置。

第九条 加强教育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水平。

积极鼓励各种办学方式,搞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形成山西省东部的区域科技、教育中心。

第十条 进一步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提高医疗保健水平。

建设文化、体育和医疗设施,完善市、县(区)、镇(乡)、村级的文化、体育、卫生网络。

第十一条 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改变“单位办社会”的现象,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发展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各种新型服务行业。

第十二条 阳泉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是:

优化经济结构,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农业产业化进程,搞活国有经济、发展第三产业,扶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提高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健康发展,并带动社会各方面综合发展,保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进展,城市综合实力跻身于全国同等城市前列;2020年把阳泉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生态环境良好、富有山城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第十三条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立起服务阳泉市和山西省东部地区的第三产业体系。

到2020年,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达到2:

48:

50。

第十四条 努力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使支柱产业向多元化、高新技术化转化,按照技术密集程度高、产品附加值高和耗水少、排污少、占地少的原则进行调整,不再发展对城市有严重污染、耗水多、占地大的工业企业。

逐步改变工业过分集中在市区,尤其是市中心地带的状况。

规划期内完成对市区内污染工业的搬迁或改造。

加强市域内工业区的建设,建立以建制镇或乡镇为主的乡镇工业小区,努力改变各村都建工业小区的状况。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五条 市域总人口1997年为122.2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52.68万人,城市化水平为43.1%。

规划2005年总人口为131.4万人,非农业人口67.4万人,城市化水平为51.4%;2010年总人口为137.1万人,非农业人口为78.7万人,城市化水平为57.4%;2020年总人口为150万人,非农业人口为107.3万人,城市化水平为71.5%。

第十六条 规划将市域城镇按市区、县城和工业区、中心建制镇、一般建制镇四个层次进行规划布置。

对现状市区和乡镇的规模、范围和职能分工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扩大规划市区范围。

将平定县冠山镇、冶西镇和郊区平坦镇、义井镇、荫营镇、李家庄乡的部分用地纳入规划市区,使市区形成组团式布局结构。

第十八条 除保持发展现有建制镇外,以下乡也逐步发展成为建制镇:

路家村、孙家庄、西南舁、杨家庄、柏井、南娄、岔口、仙人、苌池、梁家寨等。

第十九条 市域城镇体系沿南北道路分布,形成双轴多点布局。

规划以市区为中心,以中心建制镇为纽带,以一般建制镇为基础,带动广大乡镇和农村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城市人口规模:

市区为75万人,县(区)工业区为5-15万人,中心建制镇人口规模为0.8-1.5万人,一般建制镇人口规模为0.2-0.5万人。

第二十条 市域城镇体系建设必须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布署,各类工业开发均应结合小城镇建设进行,切忌分散布局建设。

应尽快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市域城镇化进程。

第二十一条 加强市域道路网建设,提高道路等级,完善城镇与乡镇、农村间的道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加强供电系统的建设。

进行变配电系统的改造、增容,逐步形成220KV站环网运行并向110KV站辐射式供电的方式。

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完善市域邮电通讯、广播系统。

加快邮政中心局的建设,提高邮件处理能力,实现邮政通信的机械化和自动化。

发展数字通讯和互联网络,拓展新型业务领域。

提高电话普及率,提高移动电话和无线寻呼的使用率。

广播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80% ,无线电视覆盖率达到100%。

第二十四条 切实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在城市水源地及周围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严禁一切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建设。

同时,还要积极开辟新的水源,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耗水量大的工业企业在工业总量中的比重,加速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五条 阳泉市的城市性质是:

阳泉市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特种新型材料为主的工业城市,山西省东部地区的区域中心。

第二十六条 阳泉市人口在2020年以前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

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使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下。

第二十七条 规划市区城市人口1997年为53.52万人,2005年增至60万人,2010年增至65万人,2020年增至75万人(其中阳泉组团53万人,荫营组团7万人,平定组团15万人)。

第二十八条 阳泉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要与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

根据阳泉市地形复杂,地处煤矿区的具体情况,贯彻紧凑发展、组团布置、节约用地的方针。

根据规划市区城市人口发展规模估算,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1997年为43.28平方公里,2020年增至69.51平方公里。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由1997年81.4平方米增至2020年92.7平方米。

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第二十九条 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的基本原则是:

1.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城市环境。

2.增加生活和第三产业用地,加强城市功能。

3.以组团式城市结构代替集中发展的城市结构。

4.强化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5.立足山城,规划好山城,建设具有山城特色的城市。

第三十条 根据阳泉市地形复杂、地下采空区面积大、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具体情况,城市建设用地空间布局采用分散组团、相对集中的结构形态。

第三十一条 阳泉组团是城市中心组团,东起龙庄,西止坡头,南自南庄,北迄北外环路,面积44.97平方公里。

阳泉组团是全市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商业服务中心,是城市的主体。

第三十二条 荫营组团是城市周边组团,东起白泉,西止荫营煤矿,南自南楼,北迄白荫铁路北,面积8.40平方公里。

荫营组团由荫营片和白泉片组成。

荫营片是郊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服务中心,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向东发展,适当向北发展。

白泉片是新规划工业区,主要安排特种新型材料工业企业和安置搬迁来的工业企业。

第三十三条 平定组团是城市周边组团,东起维社、西止冶西,南自太旧高速公路北侧,北迄西灌池,面积16.14平方公里。

平定组团由平定片和冶西片组成。

平定片由城关和维社组成。

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向东、南发展,适当向周边发展,形成整齐的城市轮廓。

平定片是平定县政治、经济、文化、商业服务业中心,维社是商贸区和新居住区。

冶西片是平定组团西南部的工业区、生活区和副食品加工区。

第三十四条 为确保城市组团式布局形态,各组团之间、组团内各片之间用绿化带、农田相隔离,沿组团间联系道路两侧搞好绿化。

第三十五条 阳泉组团工业用地现状占地面积大,污染严重,布局零散,有些占据城市的中心地段,在规划用地布局中应予调整。

阳泉组团东部白羊墅一带规划新工业区,其中桃河南岸为铝厂、阳泉钢铁公司新址、特种水泥厂、河坡电厂等以冶金、建材为主的工业区;桃河北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工业区,西区为高新技术工业区。

阳泉组团南部在现有工业企业的基础上发展电子、轻纺、食品为主的加工工业区。

阳泉钢铁公司、洪城河电石厂群等污染企业搬迁出阳泉市中心区,阳钢原址改造为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晋东化工厂生产区改造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商业服务区;限期关停阳泉电厂;阳煤集团水泥厂限期改造达标。

阳泉组团工业用地面积1006.7公顷,占该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22.4%,人均19.0平方米。

第三十六条 荫营组团工业用地集中规划在白泉工业区。

白泉工业区是阳泉市特种新型材料工业区,主要发展新建企业和安置搬迁企业。

荫营组团工业用地面积223.0公顷,占该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26.5%,人均31.9平方米。

其中白泉工业区用地182.8公顷。

第三十七条 平定组团平定片工业用地主要规划在平定县城南部,在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的污染工业应予搬迁,其用地改造为商贸服务用地。

冶西片工业用地东部安排工业区,西部为副食品加工区。

冶西片工业的发展必须保证对城市水源的水质不被污染。

平定组团工业用地面积296.5公顷,占该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18.4%,人均19.8平方米。

其中平定片工业用地面积188.2公顷,人均15.0平方米;冶西片工业用地面积108.3公顷,人均36.1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 阳泉市区工业用地总面积1526.2公顷,人均20.3平方米,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2.0%。

第三十九条 阳泉组团居住用地比例偏低,居住环境和条件尚需完善。

规划扩大居住用地,改善居住环境。

规划在平坦、义井、李家庄等城市周围地区新辟居住区,并将农村型居住区改造为城市型居住区,使城市居住区与公共设施用地均衡布置。

矿区居住用地可适当向西发展,在新三矿附近和石卜嘴、西河以北开辟新的居住区,以缓解矿区居住用地紧张的问题。

阳泉组团规划居住用地1439.0公顷,占该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32.0%,人均27.1平方米。

第四十条 荫营组团在改造现有区内农村型居住区的基础上,逐步在铁路北侧和铁路东侧新建居住区,容纳荫营镇的城市人口和白泉工业区的就业人口。

白泉工业区内不建居住区。

荫营组团规划居住用地196.0公顷,占该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23.5%,人均28.0平方米。

第四十一条 平定组团在城关南部发展居住用地,逐步改造农村型居住区为城市居住区。

维社部分用地规划为新居住区;冶西居住用地集中在冶西片的东部和东南部。

平定组团规划居住用地420.6公顷,占该组团城市建设用地的26.1%,人均28.0平方米。

其中平定片居住用地336.0公顷,人均28.0平方米;冶西片规划居住用地84.6公顷,人均28.2平方米。

第四十二条 阳泉市区居住用地总面积2055.6公顷,人均27.4平方米,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9.6%。

第四十三条 各组团中的旧居住区要在详细规划指导下,统一建设,逐步改造,不允许见缝插楼,个别建设。

第四十四条 阳泉市区公共设施用地现状主要集中在旧城区。

规划使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均衡,形成市中心——次中心——居住区中心的服务系统,使居民的生活环境感到舒适、方便。

第四十五条 阳泉市区公共设施市级中心安排在阳泉组团,共三处。

一处在桃河南岸、泉中路东侧原商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扩建、改造;另一处在北大街;第三处待阳泉钢铁公司搬迁后,在阳钢旧址靠近泉中路建一处市级服务中心,此中心通过华盛桥与桃河南岸的商业中心联系起来。

这三处市级服务中心形成全市最大的繁华地区,是代表阳泉市中心城市服务功能的重要地段。

在此中心的公共建筑必须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经过规划部门的严格审查。

南大街西部是阳泉市的政治中心。

第四十六条 阳泉市区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布置在各组团,并根据服务范围确定不同的数量。

阳泉组团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安排在赛鱼路口、四矿路口、北大街西口、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小阳泉、义井等地。

荫营组团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荫营片安排在荫营镇广场路口、白荫铁路东侧居住区。

白泉片也安排一处工业生产、销售、展览用的金融、商业服务次中心。

平定组团公共服务设施次中心安排在城关现商业服务中心和太旧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维社安排在区中心位置;冶西片安排在冶西镇中心。

第四十七条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在各组团的大型居住区内相应安排。

居住区以下的商业服务中心均应考虑农贸市场的位置。

第四十八条 调整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市区阳泉组团除保留泉中路西、桃河南岸的仓储用地外,其余都布置在白羊墅车站附近。

荫营组团仓储用地布置在白泉工业区附近。

平定组团仓储用地布置在平定城关镇东南、规划火车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冶西片工业区附近。

第六章 城市对外交通

第四十九条 阳泉市是联系山西省与河北省及华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是山西省东部地区的交通中心,具有重要的经济和交通地位。

第五十条 阳泉市铁路是山西省铁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继续完成阳泉—盂县铁路,并继续向北延伸,与正在建设中的朔州—黄骅铁路相连接,形成阳泉市区的“干”字形铁路系统。

第五十一条 除阳泉站外,在平定、荫营、盂县各设一座火车站场。

站前广场应精心设计,体现出时代特色和当地的风貌。

第五十二条 搞好铁路沿线的绿化防护隔离带。

尤其在接近城镇建设区附近,隔离带的宽度应不小于15-30米。

第五十三条 为加强阳泉市域南北方向的交通联系并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的优势,规划将207国道建设成一条从阳泉南部经平定路、平安路、经济技术开发东区、白泉工业区、荫营、盂县到阳泉市北端的快速路系统。

第五十四条 阳泉是山西省东部地区的公路交通中心,向西可达寿阳、太原;向南可达昔阳、长治;向东可达石家庄,向北可达五台山。

第五十五条 为加强阳泉市区各组团之间的联系,各组团之间都规划了二条以上的对外联系公路。

从阳泉组团向北经李家庄和经白泉有二条通往荫营组团的道路,其中经白泉的道路为快速路。

从阳泉组团向南有三条通往平定组团的道路。

除平定路外,另规划两条道路,一条由虹桥路向南延伸,过南外环路,通平定西关,达冶西;另一条从南大街东端经晋东化工厂货场穿小河,沿东南方向达平定维社。

第五十六条 阳泉组团在德胜东街建一处交通客运中心。

东南、北部和西部各规划设一个长途客运停车场。

远期待市内公共交通完善后,逐步将客运站迁至这些停车场。

荫营组团、平定组团均应设置长途汽车客运站。

第七章 城市道路

第五十七条 1997年,全市有机动车(含民用汽车和摩托车)4.05万辆,其中90%集中在市区,相当每十万城市人口0.7万辆。

根据测算,到2020年,全市机动车的数量将达到15万辆,其中75%集中在市区,则市区机动车数量将达到11.25万辆,相当每十万城市人口1.5万辆,比现在的机动车总量提高三倍多,人均数量提高一倍。

阳泉市城市道路系统主要矛盾是道路系统不完善,交通不畅。

尤其是桃河将城市分割为南北两部分,交通主要集中在桃河大桥附近,高峰小时的车流量超过2000辆,造成交通堵塞。

另外,有些道路红线较窄,有些道路为尽端路,使道路的使用效率不高。

虽然阳泉市的道路密度不低(4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但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交通的矛盾还会加剧。

本次规划重点是完善道路交通网络系统,加强城市各用地功能分区之间的联系,改善城市道路主要节点的交通状况,增加城市广场和停车场,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

第五十八条 阳泉组团规划加强南北向的道路交通联系。

经济开发区虹桥路向北连接桃荫路,向南经一个螺旋式高架坡道过桃河、穿过晋东化工厂与南大街相交,接南外环路,通过平定西关直达冶西。

从洪城河南路南端跨桃河和铁路新建一条道路与南大西街相接,再向西连接南外环路。

其间由于桃河南北高差很大,所以在桃河上空和铁路南侧各建一座螺旋式高架坡道。

由泉中路向南,打通南山地下通道,接南外环路。

第五十九条 阳泉组团东西向道路进行调整、完善。

由平坦立交桥向北延伸,过桃河经冯家庄、大西庄与平定-盂县快速路相接,形成北外环路。

在北外环路中段(甘河以北处)向西延伸,经四矿沿虎尾沟向南过桃河,与桃河南路相接,成为西北部的主要干道。

南外环路大阳泉处向南经南庄、义东沟南、过平定路、河下、小河,接白羊墅南路,成为阳泉组团南部的主要干道。

平定--盂县快速路在阳泉组团段,作为阳泉组团的东外环路。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向东西两侧延伸,东至东外环路,西过青年路与北外环路相接。

青年路北侧新增加一条东西向道路,由经济开发区烟台路向西延伸,穿过平坦垴、古城、西河与北外环路相接,向东延伸与东外环路相接。

第六十条 阳泉组团在城市道路主要交叉口设置立体交叉或环形路口。

平安路北端路口设立体交叉,在义井桥南、北两个路口建互通式立交,保证平定--盂县快速路的畅通。

交叉口要精心规划设计,突出进入城区的入口特征。

南外环路与北外环路在桃河的接点设X字形立体交叉。

南大街与晋东化工厂新辟道路在四中附近的交叉口设环形路口。

第六十一条 阳泉组团中心商业服务区设步行系统,并通过华盛桥将原商业服务中心与阳钢旧址商业中心联成统一的步行街系统。

第六十二条 儿童公园东侧和桃河大桥东侧设城市广场。

南山公园北麓设城市广场,广场正对泉中路部分利用山势设大型雕塑或浮雕,作为道路的对景。

第六十三条 荫营组团荫营镇城市道路进行调整,完善道路交通系统。

荫营镇以广场北侧道路作为主干道,调直西部坪上村沿荫营河的曲折部分。

铁路北侧新辟一条道路,东部与通往盂县的道路相接,西部与荫营煤矿门前通往组团的道路相接,形成荫营西部的主干道系统。

在主干道系统内部布置一条东西向道路和四条南北向道路,作为次干道系统。

荫营煤矿门前的道路由于高差较大,设一座螺旋式高架坡道。

荫营东部是新辟生活居住和商业服务区,道路自成系统。

道路东部与平定--盂县快速路相接。

第六十四条 荫营组团白泉片是新辟工业区,其道路系统基本按照方格网布置。

第六十五条 对平定组团城关的城市道路进行调整,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南大街、北大街、通往太旧高速公路的大街、连接平定路的大街为主干道,铁路西侧和规划火车站前各辟一条主干道,形成城关的主干道系统。

其中有三条道路与维社相联系,有二条道路与阳泉组团和冶西片相联系。

商业服务业中心设步行街。

第六十六条 平定组团维社的道路系统是在维社乡原南北长约3公里的道路基础上按方格网式布置的。

其中有三条东西向道路与城关相联系。

向北有一条道路与阳泉组团在南大街东端路口相接。

第六十七条 冶西道路规划将现状镇中心东西向道路向东延伸,再向北与北川路相接,使冶西内部的道路形成网络。

第六十八条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设。

阳泉市现有各类公交运营车辆500辆,出租汽车2000辆,公交线路29条,联系城市各个部分和组团。

规划期内,应重点发展大运量的公交车辆,辅之以中巴和出租车,加强公共汽车站、场换乘枢纽等公共交通设施,保证重点线路的畅通。

在开发区、义井建设公交停车场,在李家庄、三角线等组团边缘地带建设郊区长途线路的综合停车场。

第六十九条 阳泉市规划市区内道路红线宽度:

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0-25米,支路12-15米。

道路密度:

一般为4.5公里/平方公里,中心区为5.8公里/平方公里。

第八章 城市园林绿地和城市景观

第七十条 阳泉市园林绿地规划的重点是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绿化隔离带建设,加强对城市周围绿色空间的保护,使城市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第一条 阳泉组团重点建设北山公园(猫脑山)、城市植物园(王母垴)、煤山公园等,完善狮脑山森林公园、南山公园、儿童公园等。

第二条 桃河、义井河是阳泉市的重点河流,也是城市的重点景观,是阳泉市的特征。

除搞好防洪外,应充分发挥这些河流改善小气候、引导城市风向、美化城市的积极作用,保护河流的整体效益。

加强桃河、义井河及其它河流的整治,加强河旁绿化、广植草坪,使河流成为滨河公园,为城市增加新的游览、休憩景区。

形成以桃河、义井河为主轴、以城市主干路为副轴的城市景观轴线。

沿河地带严禁建设体量过大、过高的建筑,建筑应严格按照后退红线的要求建设。

狮脑山、猫脑山、王母垴、南山、以及阳泉周围的众多山体,是阳泉市的制高点,既是重要的景观点,又是重要的观景点,所以必须在这些景观点和观景点之间保持开敞的视觉通廊,禁止建设体量过大、过高的建筑。

建筑的轮廓线不宜超过山脊线。

第三条 建设新的城市景观点和景观区。

城市建设应维护和加强阳泉市的山城特色,城市道路应根据地形的坡度因地制宜设置,避免追求道路的宽大平直而破坏自然地貌。

利用地形的高差在跨河流、跨陡坡的地段修建螺旋式高架坡道,形成阳泉市道路的一种独特景观。

在城市的主要出入口处设立具有阳泉特色的雕塑或标志性建筑。

平定组团设在石太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平定路入口附近;阳泉组团设在坡头、义井河与平定路的交叉口和泉中北路北端附近;荫营组团设在广场附近、荫营片东部居住区北端和白泉工业区的出入口处。

城市内部在城市广场、公园、公共服务中心附近建设与这些设施相适应的主题雕塑、小品。

第七十四条 荫营组团规划将广场及周围建设成一个中心绿地,使其成为市民活动的场所。

第七十五条 平定组团在城关中心和城关南部各建一个绿地公园,在维社中心区建一个绿地公园。

平定和维社之间不宜建设地段,布置绿色空间。

第七十六条 冶西北部建一个山地公园,居住区北部建一个绿地公园。

沿南川河建一个绿化林带。

第七十七条 加强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在各居住区和工业区之间、城市边缘的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这既是两种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又是将城市郊区的绿色空间引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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