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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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科管理制度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1)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消耗管理制度……………………………(11)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验收管理制度……………………………(18)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贮存、保管制度…………………………(23)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废旧物资管理制度……………………………(27)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电梯管理办法…………………………………(37)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锅炉设备管理办法……………………………(45)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起重设备管理办法……………………………(55)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设备、备件管理制度…………………………(67)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压力容器管理办法……………………………(75)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气瓶管理办法…………………………………(87)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94)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设备事故管理制度……………………………(122)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33)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能源管理制度…………………………………(154)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计量管理制度…………………………………(165)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建筑及设施检修理办法………………………(172)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制度
G205-14-01-01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签发人】魏文斌
【适用范围】冶炼厂所属各车间、科室
【审核人】向 东 刘 明
【起草部门】机动能源科
【起草人】李元常 郭致生贾文忠
2007年9月20日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材料计划管理职责
第三章材料计划申报程序
第四章计划分类
第五章生产用材料申请计划编制
第六章计划上报时间
第七章工程项目用材料申请计划
第八章计划编制流程
第九章材料计划监督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生产、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计划管理规范有序,根据《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材料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炼厂各车间、科室的物资供应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材料计划管理职责
第三条机动能源科材料计划管理职责
(一)全面负责全厂材料的计划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厂定额、限额材料计划的汇总、审核、申报工作;
(三)负责全厂定额、限额材料计划的协调配送;
(四)负责全厂材料申请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车间物资计划管理职责
各车间要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按照供应分公司ERP系统物资目录分类,全面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准确、及时上报机动能源科。
第三章材料计划申报程序
第五条车间、科室材料员应按照规定的表格、要求,核实计划期(年、季、月)内的材料需用量,确定计划期材料申请量,并按材料类别、(计划员)专业分工、分类编制材料申请计划,经主管主任审核,车间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机动能源科。
第六条经机动能源科主管科长审核后,由机动能源科各计划员分类汇总、平衡后在ERP系统编制材料申请计划,并向供应分公司提交。
第七条按照谁报计划谁负责、谁报计划为谁领料(配送)的原则,机动能源科计划员根据各车间、科室申请计划,在ERP系统开具供应分公司材料出库单,要求供应分公司及时向各申请单位配送。
第八条耐火材料申请计划编制:
各生产使用车间根据炉窑使用情况提出申请计划,经主管主任审核,车间主任签字盖章后报修炉车间;再由修炉车间统一汇总计划,主管主任审核,车间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技术科科长审核,最后经技术厂长批准后由修炉车间报机动能源科。
在审核过程中,若计划内容有所变动,要在计划变动处签字确认,否则计划无效。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编制:
劳动保护用品申请计划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编报,其标准由安全环保科根据公司及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劳动保护用品申请计划经安全环保科主管、科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机动能源科。
第十条消防器材、火工材料计划编制:
消防器材、火工材料申请计划必须经过安全环保科主管审核签字,并上报龙首公安分局审批后,集中、统一报机动能源科。
第十一条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立项的技措、科研、试验等项目的材料计划编制:
集团公司立项的技措、科研、试验等项目用料计划,由项目所在车间编制,经技术科(或项目组)审核签字后,报机动能源科。
提供时间一般应提前一至三个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立项的设备大修计划编制:
集团公司立项的设备大修用料计划,由项目所在车间编制,经机动能源科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机动能源科材料组。
提供时间一般应提前一至三个月。
第十三条非直接生产性并可作生活用品的材料,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厂长审批后方可申请计划。
如便携式强光应急灯具等。
第四章计划分类
第十四条材料申请计划分生产用材料申请计划和集团公司立项工程项目用材料申请计划。
第十五条生产用材料申请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临时计划。
年度材料计划为定额、限额材料和大宗原燃材料年需用计划;季度、月计划是年计划的补充和调整;临时计划是由于生产任务变化、技术改造、工艺、设计变更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材料需求变动,是对月计划的补充。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立项工程项目用材料申请计划主要分为技术改造和大修项目用材料申请计划。
第五章生产用材料申请计划编制
第十七条各车间编制材料申请计划时,要强调申请计划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做到既保证周期需要又杜绝积压浪费,全面、准确、及时、科学地编制计划。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上报申请计划时要求存货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需求日期等要素齐全。
存货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等要素严格按照集团公司ERP系统材料目录填报,要求一一对应,即一物一码。
没有编码的材料,要求在计划存货编码处填写“无”字样,其它要素认真填报,以便申请编码。
第十九条材料申请计划提供后,如有变动或撤消,车间(科室)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机动能源科。
少量的修改,车间计划员必须在原计划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材料申请计划需求日期要根据生产需要,用日期格式准确填写,需要分批、分不同日期配送的物资,按分批分行单独申请,在需求日期栏注明分批配送的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于有辅助计量的材料,在备注栏准确填写辅助计量数量,并与数量栏一一对应。
第二十二条对于要求提供图纸、理化性质等其它相关资料的材料,要提供准确、完整资料。
图纸、理化性质要有主管主任审核并签字。
第二十三条对于特殊需用的材料,在备注栏注明“不能替代”字样,否则机动能源科计划员在汇总计划时,将根据全厂需求、供应分公司库存等情况平衡后用同类项替代并合并汇总。
第二十四条根据金集发[2004]57号文件“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计划不得指定供应厂商,或者非国家、行业等统一标准的特殊标识。
试验用料或特殊材料需指定厂商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上报供应分公司;对于无国家标准的新材料和特殊材料,在提交计划时应推荐2-3家生产厂商,以及技术标准要求”的规定,各车间在上报计划时,按集团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价值及新材料计划按照金供发[2006]4号文件《高价值及新材料计划和供应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并提供使用部位清单、适用标准、图纸号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计划封面要按照样式填报,并经过编制、审核、批准后签字盖章;封面内容与计划内容要求相符,做到“表里如一”;对于特殊需求的专项计划要求在封面注明特殊用途等事项。
第六章计划上报时间
第二十七条各车间在每月10日前申报下月月计划,在每季度的最后1月10日前申报下季度计划。
次年年度计划在本年度9月30日前上报。
临时计划在计划上注明上报日期。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上报计划时,要求一式二份上报机动能源科,其中一份汇总,另一份按照机动能源科计划员业务分工分开。
在上报计划时要提供电子版,电子板内容与书面版内容一致,电子版名称统一为“材料申请计划(××车间×年×月)”,例如:
“材料申请计划(熔炼车间2006年1—3月)”。
第七章工程项目用材料申请计划
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是指集团公司立项的大修、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十条工程项目材料申请计划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编制、申请。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在申请工程项目材料计划时要注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需求日期等要素。
其中工程名称应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的工程名称一致,并包含有技改、大修等关键字;需求日期一般应为一至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规定需要核定的材料,在申请计划时还要附上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的《甲供材料核定表》。
第三十三条没有按照工程项目材料申请计划要求申请的材料,其结算费用不纳入专项工程材料费用,而是纳入正常生产用材料费用。
第三十四条其它事项同生产用材料申请计划要求相同。
第八章计划编制流程
第三十五条计划编制流程:
车间上报材料计划→初审、登记→主管科长审核→登记→签发各计划员签字→计划编制→主管科长审核→主管厂长审批→ERP系统提交→在ERP系统按计划开据材料出库单要求供应分公司配送。
第九章材料计划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车间(科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及《冶炼厂设备、能源、计量、物资管理专项考核办法》对相关车间(科室)和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机动能源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冶炼厂物资管理流程》
附 冶炼厂物资管理流程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制度
G205-14-02-01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消耗管理制度
【签发人】魏文斌
【适用范围】冶炼厂所属各车间、科室
【审核人】向东刘明
【起草部门】机动能源科
【起草人】李元常 郭致生贾文忠
2007年9月20日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消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材料消耗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材料消耗管理职责
第四章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的制定、修订
第五章材料消耗控制与管理
第六章材料消耗控制指标监督与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材料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堵塞管理漏洞,保证生产、工程建设所需材料的及时供应,降低消耗成本,根据《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材料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各车间、科室的材料消耗管理工作。
第二章材料消耗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材料消耗管理实行以下原则:
(一)管供、管用、管节约,供管结合的原则;
(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与管理的原则;
(三)消耗指标量化控制与公正客观考核的原则;
(四)材料消耗实行定、限额管理与分级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三章材料消耗管理职责
第四条机动能源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材料消耗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厂材料消耗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
(三)协助生产计划科、财务科做好全厂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控制指标的制定、修订和分解落实工作;
(四)负责全厂定额、限额材料计划的汇总、审核、申报工作;
(五)做好生产现场定额、限额材料计划的协调配送;
(六)负责全厂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考核工作;
(七)督促开展材料的修旧利废工作。
第五条车间职责
(一)负责本车间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的分解落实与管理;
(二)负责本车间定额、限额材料申请计划的审核、申报;
(三)负责本车间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四)组织好本车间材料修旧利废工作的日常开展和考核。
第六条班组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材料消耗的控制;
(二)负责本班组限额材料申请计划的汇总、审核、申报;
(三)负责本班组材料消耗限额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对消耗控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四)推动修旧利废工作的贯彻落实。
第四章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的制定、修订
第七条材料定额、限额指标的制定、修订原则
(一)科学、先进、合理原则;
(二)向先进企业看齐原则;
(三)生产工艺稳定条件下,历史最好水平优先原则;
(四)工艺流程设计定额优先原则;
(五)控制消耗与充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材料消耗定额指标每两年修订一次,材料消耗限额指标每年修订一次。
第九条材料定额、限额指标构成
(一)定额指标构成:
材料消耗量/产品(半成品)产量;
(二)限额指标构成:
材料消耗量/该生产组织不变价产值。
第十条材料定额、限额指标制定、修订程序
(一)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由供应分公司按集团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制定、修订,由规划发展部审核、批准;
(二)新增生产项目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由规划发展部组织科技部、供应分公司、项目涉及单位,以工艺设计定额为准,共同制定,并由规划发展部批准。
第十一条材料消耗管理要逐步扩大定额控制覆盖面。
第十二条对不宜制订消耗定额的材料,由本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消耗限额,以实物量或价值量限制领用。
也可按单位产量或工作量消耗额度控制。
第五章材料消耗控制与管理
第十三条材料消耗控制必须从计划管理、现场管理、班组核算、统计分析与考核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的审批原则:
定额材料按产量、定额审批,限额材料按单位和材料分类总额控制审批。
第十五条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保证指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十六条超过定额、限额的材料申请计划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供应分公司审批后,方可正式提交。
第十七条强化材料消耗管理、监督、检查并及时跟踪考核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的完成情况,做到需求有计划、领料限定额、用中有控制、用后要核实,消耗去向清楚。
第十八条超定额消耗材料,用料单位必须写出专题报告,详细分析超出消耗原因。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对材料消耗进行有效分析,找准影响消耗的主客观原因,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第二十条正确维护材料出库单,保证ERP材料供应系统报表取数,使材料消耗定额和限额以及非定额、限额材料消耗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十一条车间对班组材料申请计划要认真审核、把关,汇总平衡后报机动能源科,作为编报材料计划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生产班组要根据本班生产任务量,在车间分解下达的限额指标范围内,有计划的消耗。
限额材料的领用必须有正规单据,班长和材料员及车间材料主管签字方可发放。
第二十三条生产员工当班作业必须对所用材料精打细算,按生产任务量或实际需要准确用料,规范操作,严禁浪费和流失。
第二十四条检修用料要加强现场材料管理,对于剩余材料要做好回收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器具发放要交旧领新,按工种标准和使用周期,严格发放标准和程序,并要建立发放台帐。
第二十六条机动能源科要抓好定额、限额指标的落实、统计汇总和运行情况分析;跟踪检查各车间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完成情况,督促指标落实到位。
第二十七条各车间要加强材料修旧利废工作。
机动能源科要做好废旧材料的回收利用和积压材料调剂的组织协调工作,杜绝库存积压,提高材料的利用效率。
第六章材料消耗控制指标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各车间材料消耗控制管理中存在如下情况的,纳入冶炼厂绩效考核范围,并按季度进行考核。
(一)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没有按照工艺技术、班组分解落实并进行考核的;
(二)没有按照产量和材料消耗定额申报、审批材料需求计划的;
(三)对材料消耗定额、限额指标完成情况不分析或分析失真的;
(四)对所需报表数据,不报、瞒报、虚报、漏报,影响报表统计数据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机动能源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制度
G205-14-03-01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签发人】魏文斌
【适用范围】冶炼厂所属各车间、科室
【审核人】向东刘明
【起草部门】机动能源科
【起草人】李元常 郭致生贾文忠
2007年9月20日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材料验收过程控制,严把材料质量关,保证生产、工程建设所需材料质量可靠、数量准确,根据《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材料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各车间、科室的材料验收入库过程控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能源科各计划员依据材料申请计划负责对各车间、科室在ERP系统及时开具《供应分公司材料出库单》,同时负责对供应分公司配送过程的协调、督促工作。
第四条各车间、科室依据材料申请计划和《供应分公司材料配送出库单》中的要素对供应分公司配送的材料进行验收入库。
第五条材料验收工作程序
(一)材料配送、领用坚持按谁报计划为谁配送、领用的原则;
(二)机动能源科各计划员根据各车间上报的材料申请计划,在ERP系统提交供应分公司后,根据各单位计划的需求日期和数量,分期、分批在ERP系统开具《供应分公司材料出库单》;
(三)供应分公司按照《供应分公司材料出库单》安排配送。
将材料配送到车间(科室)后,应根据出库单要求随材料提供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车间材料保管员应按出库单所列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实际数量等要素进行验收,直到质量、数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车间保管员将材料验收入库后,与供应分公司配送员办理收料手续,并在《供应分公司材料配送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无误后,保管员要及时建帐登记。
对于光有实物,没有材料配送出库单的材料,保管员要及时跟踪索取《材料配送出库单》;
(六)现场材料库保管员对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负有数量和质量管理的责任。
对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材料本身的应及时以填写《材料质量问题反馈表》的形式通知机动能源科专业计划员上报供应分公司处理解决;如属管理不善造成质量问题的,由现场材料库保管员负责。
第六条电极糊验收
(一)每批电极糊使用前由供应分公司事先通知机动能源科,并报出需检测的本批数量,由机动能源科通知技术科、熔炼车间、闪速炉车间,共同现场采样,样品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检测报告单由机动能源科取回交技术科进行质量评定,评定报告单由技术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机动能源科依此进行配送与结算;
(二)电极糊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标准通过公司材料标准评审。
对粒度、软化点等有特殊要求时,可要求供应分公司提供。
第七条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ERP物流系统上线后,改变了传统的领料单结算方式,为了保证资料完整、信息准确,避免“无纸化”可能产生的弊端,堵塞漏洞,特按下列程序进行核对、确认。
(一)机动能源科材料管理人员在第一时间(最迟不晚于当月月末)将供应分公司《材料出库单》导出核对,无误后发给各车间材料计划员及财务科材料核算人员核对;
(二)车间材料计划员按机动能源科规定格式、纸张打出明细并加具封皮,会同材料保管员一道与计划、实物配送单逐一进行核对,无误后交成本管理员核对;
(三)成本管理员按材料明细表核对无误,交主任审核后将明细表妥善保管;
(四)财务科材料核算人员在收到供应分公司托收之后,与《材料出库单》核对无误后及时进行材料成本的分类核算;
(五)财务科材料核算人员核算完毕,打印出各车间、科室签证单并通知各成本员领取;
(六)签证单分别由车间主任、材料员、保管员、成本员根据核对情况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将意见签注于签证单,签证单需加盖车间公章,于次月2日前交财务科;
(七)财务科将签证后的签证单作为原始单据同会计凭证一同装订;
(八)对帐单及签证单是核算的重要资料和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凭证,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妥善整理保管。
第八条相关问题
(一)车间、科室在验收、核对材料时存在的非财务结算问题,除了在返回财务科的签证单“备注”处注明外,同时向机动能源科呈交书面意见书;
(二)如需非财务结算原因的拒付,须由机动能源科提供书面拒付理由书,交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三)若存在托收金额与ERP系统《材料出库单》有误等情况时,财务科直接办理拒付。
第九条本制度由机动能源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厂制度
G205-14-04-01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贮存、保管制度
【签发人】魏文斌
【适用范围】冶炼厂所属各车间、科室
【审核人】向东刘明
【起草部门】机动能源科
【起草人】李元常 郭致生贾文忠
2007年9月20日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材料贮存、保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材料现场的贮存管理,确保生产、工程建设所需材料质量可靠、数量准确,根据《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材料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各车间、科室的材料库存保管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应分公司负责向车间、科室配送合格材料。
第四条机动能源科对贮存的材料负有减少储备,加快周转,确保供应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车间对贮存物资负有直接保管职责,按照“三定一明确”要求适量贮存,并负责建立相应台帐。
条六条物资入库后,车间保管员应按物资的技术保管要求合理分类保管,并按物资类型、规格存放,做到数量不差,质量不变,标记明显,做到帐、物、卡、资金四相符。
第七条物资的储存管理,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划区分管,周转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按秩序排列编号;货架存放的,以分类按四号定位编号。
推行五五化堆放,做到文明整齐。
第八条属剧毒品、易燃品、易爆品和贵重材料,应设专柜加锁双人保管。
对易变质、易挥发和有严格储存期限的材料,必须当月用料,当月配送,并按规定及时检查其质量与密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否则,造成损失,由车间物资管理人员负责。
第九条车间现场材料保管员对所管材料负有责任。
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车间主任及车间材料计划员,查明原因,并将分析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机动能源科,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
不得采取发生盘余时多领,亏损时减扣的违纪做法,所有盘盈材料一经核准手续,均应建帐核算。
第十条车间现场材料库应切实做好防水、防盗、防冻、防汛等安全四防工作,确保储存材料不受损失;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其它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随时可用;库内严禁吸烟,料场不能有明火。
材料出库,一律凭车间材料员、主管主任核批的车间内部领料单,不批不发,不准多发。
车间内部领料单各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
领料人、批料人及基层领料单位(作业区域、班组)必须填写齐全。
第十一条调出车间现场的材料,必须由车间办理退料手续,经厂机动能源科计划员核批统一办理。
第十二条材料出库必须坚持先进先出,推陈储新。
第十三条现场材料库实行按月全面、永续盘点制度,每月30日由现场材料保管员负责向厂机动能源科报送物资收支存报表。
第十四条车间现场材料仓库应按材料分类标准,设立保管明细帐,登记核算材料的收、支、存数量和资金。
帐项必须统一编号,不得涂改、损毁。
保管员要保证收、发材料凭证齐全,登记清楚,永远保存,不得遗失。
仓库管理人员调动时,应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机动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