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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投资大纲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

(总投资)生产性建设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则只包括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由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组成。

(针对一个建设项目的构成费用)

建设投资可分为静态投资部分和动态投资部分。

静态投资部分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构成。

动态投资部分,是指在建设期内,因建设期利息和国家新批准的税费、汇率、利率变动以及建设期价格变动引起的建设投资增加额,包括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

各单项工程又可分解为各个能独立施工的单位工程。

考虑到组成单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

然后还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构造及规格,把分部工程更细致地分解为分项工程。

需分别计算分部分项工程投资、单位工程投资、单项工程投资,最后才能汇总形成建设工程项目投资。

实际值

干扰

投资控制原理图

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投资控制的措施: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选择题)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措施:

(1)、在项目监理机构中落实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2)、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二)、经济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2)、进行工程计量。

(3)、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4)、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5)、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审核竣工结算。

(6)、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三)、技术措施:

(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3)、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四)、合同措施:

(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2)、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项目管理咨询公司(PM)和工料测量师行(QS)

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进行造价控制。

同时,工程监理单位还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

1、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2、对完成工程量进行偏差分析;

3、审核竣工结算;4、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费用;

5、处理费用索赔。

相关服务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

1、工程勘察设计阶段;2、工程保修阶段;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2)、奖金;

(3)、津贴补贴;(4)、加班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包括:

(1)、材料原价;

(2)、运杂费;

(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包括:

(1)、施工机械使用费:

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7)、税费

(2)、仪器仪表使用费用:

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7)、劳动保护费;(8)、检验试验费;(9)、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11)、财产保险费;(12)、财务费;

(13)、税金;(14)、其他

(五)、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规费为不可竞争的费用)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律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

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

4)、剩余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七)、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按造价形成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

项目措施费是指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5、已完成工程设备保护费;6、工程定位复测费;7、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9、脚手架工程费。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

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

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甲供材料的情况下,甲方指定分包)

(四)、规费

(五)、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一)、各费用构成要素计算方法

1、人工费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

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计时、计件)+平均月(资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注:

公式主要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人工费,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确定定额人工单价或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参考依据。

2、材料费

(1)、材料费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2)、工程设备费

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

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

3、施工机具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

4、企业管理费费率

(1)、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程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人工费占分部分项工程费比例(%)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工日机械使用费]×100%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100%

5、利润

(1)、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自主确定,列入报价中。

(2)、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

(仅供参考)

6、规费

(1)、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人工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率)

(2)、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等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按实计取列入。

7、税金

税金=税前造价×综合税率(%)

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公式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3、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应为定额基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定额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综合确定。

4、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计算基数×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

5、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计算基数×二次搬运费费率(%)

6、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冬雨期施工增加费=计算基础×冬雨期施工增加费费率(%)

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

1、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直接用于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2、间接费

(1)现场管理费;

(2)、临时设施工程费;(3)保函手续费;

(4)、保险费;(5)贷款利息;(6)、利息;

(7)、业务费

招标控制价编制

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选择工程承包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过程。

招标人在组织工程招标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是编制招标文件和确定合同价格。

为了合理确定合同价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某个价格作为评标依据,并组织工程招标。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成为招标中的主要计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将逐渐取代传统的标底,从而达到杜绝围标、串标,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作用。

一、工程量清单概述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分为以下两类:

(1)、招标工程量清单;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意义)

(1)、在招投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将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程实体数量全部列出,为投标人提供拟建工程的基本内容、实体数量和质量要求等信息。

这使所有投标人所掌握的信息相同,受到的待遇是客观、公正和公平的。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

(三)、工程量清单的适用范围

(1)、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施工过程中计量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的办理和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以及工程造价签订等活动。

(2)、现行计价规范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工程发承包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仍应执行现行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文。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

在投标阶段,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进行任何更改变动。

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

清单编制人应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投标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确定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不同专业工程量计量规范给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

1、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现行计量规范项目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

一至九位应按现行计量规范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在十二位数字中,一至二位为专业工程码,如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为01、仿古建筑工程为02、通用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为06、构筑物工程为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08、爆破工程为09。

(二)、措施项目清单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做适当的变更增减。

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

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现行计价规范中,将措施项目分为能计量和不能计量的量类。

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同分部分项工程量一样,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现行计量规范规定,采用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

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总价措施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的项目,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按现行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

由于工程建设施工的特点和承包人组织施工生产的施工装备水平、施工方案及其管理水平的差异,同一工程、不同的承包人组织施工采用的施工措施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和承包人的实际情况列项。

(三)、其他项目清单编制

(1)、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

(2)、暂估价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工程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一般而言,为方便合同管理和计价,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则最好只是材料、工程设备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

对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

(3)、计日工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

计日工适用于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为了获得合理的计日工单价,在计日工表中一定要尽可能把项目列全,并给出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暂定数量。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布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单项措施费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造价=∑单项工程造价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封面、扉页

2、总说明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专业工程发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招标控制价及确定方法

(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方法

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流程

2、各项费用及税金的确定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确定

综合单价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还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工程量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不同专业的工程量计算规范确定。

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材料的,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的确定

(3)、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或参考相关规范计算。

在现行计价规范条纹的说明中,总承包服务费的参考值为:

、当招标人仅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时,总包服务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左右计算。

、当招标人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既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又要求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价值的1%计算。

(三)、招标控制价的应用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

投标价格的编制

(一)、编制原则

(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人应根据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3)、执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

(二)、编制流程

依据

投标报价审核方法

(一)、投标报价的审核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报价的审核

(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综合单价审核

1)、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

若在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导致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计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3)、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的报价审核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2、其他项目费的审核

(二)、投标报价审核要点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心组价予以调整。

(2)、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如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合同价格分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通常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两类。

1、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

(1)、工程范围清楚明确,工程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

(2)、工程量小、工期短,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

(3)、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作现场调查,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5)、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十分清楚。

2、可调总价合同

可调总价合同列出的有关调价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

(二)、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执行原则是,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工程量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允许有上下的浮动变化,但分部分项工程的合同单价却不变,结算支付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

因此,采用单价合同时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预计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得到的合同价格,并不一定就是承包方圆满实施合同规定的任务后所获得的全部工程款项,实际工程价格可能大于原合同价格,也可能小于原合同价格。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招投标阶段工程范围无法界定,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无法准确估价。

(2)、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故这类合同经常被用于一些带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中。

(3)、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的工程。

如抢救,抢险工程。

(4)、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着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或经验。

成本加酬金合同又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2、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

3、成本加奖罚;

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四)、影响合同价格方式的选择因素

在工程实践中,采用哪种合同计价方式,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业主对筹建工作的设想,对工程费用、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等综合考虑后进行确定。

合同价款约定内容

约定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就以下内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假话、使用要求;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的方式、额度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争议解决的常用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述讼等。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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