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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

第一篇: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法制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及贯彻力度,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情况

(一)抓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扶余县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今年1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之后,2月初,县政府就成立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刘永德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统一思想,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

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够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宣传,亲自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洪虎省长和常晓春副市长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使全县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

5月2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常务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从全面准确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训,提高行政许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因此,扶余县政府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做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6月19日—20日,县政府举办了全县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从事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共698人参加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常务副主任王启业、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赵旭东同志来扶余讲座,省法制办领导从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行政许可的种类,原则及制度,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实施程序,行政许可费用、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法》做了深刻细致的讲解,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了更深的认识,有效地提高了全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抓主体,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

一是制定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县政府于6月1日—7月13日,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

在5月27日召开的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就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清理方案,认真开展好这次“双清”工作,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二是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清理结果。

经过各部门自行清理、县政府法制办集中核对两个阶段的清理工作,扶余县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审批、核准项目153项,又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这次清理共取消审批、核准项目43项,工商、水利、物价、建设、交通、统计部门又新增加审批、核准项目23项,扶余县第三次清理后最终保留审批、核准项目133项;此外,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75项最终审批权不在我县但需要经我县初审上报的审核项目取消了30项,保留45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县政府各部门上报的5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最终保留行政许可实施主体38个,其中行政机关3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个,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5个。

扶余县“双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抓建制,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制度。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扶余县政府重点加强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许可机关抓紧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制度》、《行政许可收费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制度》、《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及联合办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能上墙公开的要上墙公开,给行政许可申请人以知情、听证和监督的权利。

我县的行政许可行为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的法定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定程序性,改变以前重视主体,忽视程序的现象。

我们重点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听证程序,以及应当场行政许可而不当场许可,应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而不公开招标拍卖等程序性较强的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使全县行政许可行为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是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

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检查通知,县法制办对行政许可部门上报的自检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土地、林业、建设、卫生、计经、交通、水利、农机、人防、文体等10个部门进行了检查,对制度建立情况,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停止执行情况、依法定程序许可情况、行政许可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扶余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总的贯彻实施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行政许可程序仍需完善。

在行政许可的程序上,我们虽然下了很大功夫,培训中也做为重点进行了讲解,但通过自检,仍然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受理、审查、告之、审批、送达、听证等程序上,还存在不规范的做法,还有死角死面。

主要原因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不够,研究不透,还没有完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法定程序办事。

二是有的部门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该公开的还没有全部公开。

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许可法颁布时间较短,一些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认为有些制度可建可不建,有的虽然建立了,放在办公桌里没有上墙公开。

这方面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是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处于启动阶段。

行政许可法要求建立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政府需要建立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扶余目前仍处于各部门“一站式”审批的阶段。

主要原因是地方从事行政审批的单位和三权在上的行政审批单位想在短时间内全部纳入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需要上下协调和进一步沟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人员的培训。

按照省、市要求,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对《行政许可法》了如指掌。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对从事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重点培训,确定其审批资格,对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决调离审批岗位。

通过重点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行政许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行政许可工作完全依法进行。

二是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要依据各部门、各系统自上而下的内部清理结果,再进行几次“双清”工作,使“双清”工作处于一个动态的管理状态,争取利用最短的时间使清理工作取得最佳的效果。

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根据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尽早建立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全县行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及审批项目一并纳入服务中心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服务“一站式”办公。

第二篇: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法制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及贯彻力度,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情况

(一)抓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二是统一思想,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

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够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宣传,亲自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洪虎省长和常晓春副市长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使全县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

5月2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常务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从全面准确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训,提高行政许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抓主体,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

(四)抓建制,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制度。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扶余县政府重点加强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许可机关抓紧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制度》、《行政许可收费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制度》、《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及联合办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能上墙公开的要上墙公开,给行政许可申请人以知情、听证和监督的权利。

我县的行政许可行为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好【】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的法定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定程序性,改变以前重视主体,忽视程序的现象。

我们重点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听证程序,以及应当场行政许可而不当场许可,应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而不公开招标拍卖等程序性较强的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使全县行政许可行为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是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

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检查通知,县法制办对行政许可部门上报的自检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土地、林业、建设、卫生、计经、交通、水利、农机、人防、文体等10个部门进行了检查,对制度建立情况,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停止执行情况、依法定程序许可情况、行政许可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扶余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总的贯彻实施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行政许可程序仍需完善。

在行政许可的程序上,我们虽然下了很大功夫,培训中也做为重点进行了讲解,但通过自检,仍然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受理、审查、告之、审批、送达、听证等程序上,还存在不规范的做法,还有死角死面。

主要原因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不够,研究不透,还没有完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法定程序办事。

二是有的部门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该公开的还没有全部公开。

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许可法颁布时间较短,一些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认为有些制度可建可不建,有的虽然建立了,放在办公桌里没有上墙公开。

这方面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是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处于启动阶段。

行政许可法要求建立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政府需要建立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扶余目前仍处于各部门“一站式”审批的阶段。

主要原因是地方从事行政审批的单位和三权在上的行政审批单位想在短时间内全部纳入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需要上下协调和进一步沟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人员的培训。

按照省、市要求,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对《行政许可法》了如指掌。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对从事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重点培训,确定其审批资格,对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决调离审批岗位。

通过重点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行政许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行政许可工作完全依法进行。

二是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要依据各部门、各系统自上而下的内部清理结果,再进行几次“双清”工作,使“双清”工作处于一个动态的管理状态,争取利用最短的时间使清理工作取得最佳的效果。

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根据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尽早建立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全县行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及审批项目一并纳入服务中心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服务“一站式”办公。

第三篇: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法制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xx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盛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及贯彻力度,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情况

(一)抓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扶余县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今年1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xx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之后,2月初,县政府就成立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刘永德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统一思想,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

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够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宣传,亲自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洪虎省长和常晓春副市长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使全县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

5月2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常务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从全面准确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训,提高行政许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因此,扶余县政府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做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6月19日—20日,县政府举办了全县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从事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共698人参加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常务副主任王启业、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赵旭东同志来扶余讲座,省法制办领导从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行政许可的种类,原则及制度,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实施程序,行政许可费用、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法》做了深刻细致的讲解,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了更深的认识,有效地提高了全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抓主体,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

一是制定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县政府于6月1日—7月13日,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

在5月27日召开的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就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清理方案,认真开展好这次“双清”工作,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二是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清理结果。

经过各部门自行清理、县政府法制办集中核对两个阶段的清理工作,扶余县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审批、核准项目153项,又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这次清理共取消审批、核准项目43项,工商、水利、物价、建设、交通、统计部门又新增加审批、核准项目23项,扶余县第三次清理后最终保留审批、核准项目133项;此外,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75项最终审批权不在我县但需要经我县初审上报的审核项目取消了30项,保留45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县政府各部门上报的5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最终保留行政许可实施主体38个,其中行政机关3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个,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5个。

扶余县“双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抓建制,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制度。

按照xx、盛市政府的要求,扶余县政府重点加强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许可机关抓紧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制度》、《行政许可收费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制度》、《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及联合办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能上墙公开的要上墙公开,给行政许可申请人以知情、听证和监督的权利。

我县的行政许可行为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的法定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定程序性,改变以前重视主体,忽视程序的现象。

我们重点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听证程序,以及应当场行政许可而不当场许可,应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而不公开招标拍卖等程序性较强的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使全县行政许可行为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第四篇:

关于《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卫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1、学法活动普遍开展。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促进政府及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县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投入了较大的精力和物力,狠抓了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

一是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县政府、县政府各个部门都成立了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领导,制订学习贯彻方案,有计划、有组织、有部署地统一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学习活动。

县政府采取以会代训、请专家授课的方式对部门领导进行了培训,县政府法制办对县直各个单位和各镇的副科级以上的骨干进行了培训。

各个行政执法部门采取请专家授课、自学、考试、知识竞赛、印发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学习。

通过学习宣传,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行政许可程序得到规范。

《行政许可法》自颁布以来,县政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组织专班,认真开展了地方规范性文件创设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三项清理工作,清理规范性文件7000余份,涉及到行政许可的73件,其中59件被停止执行;清理行政许可职能机关51个,保留符合规定的40个,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40项,取消不具备行政许可资格的机关和组织12个。

在开展三项清理的同时,对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对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收缴执法证,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在此基础上,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特点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系列的程序,将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与听证、变更与延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规范。

在行政服务大厅各窗口实施一次性告之单、受理通知书、缴费明白卡等措施,理顺行政许可程序、优化行政许可流程。

3、行政许可行为更加透明。

县政府在确定本级行政许可权限后,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开。

县行政服务中心在项目清理的基础上,通过编制项目目录、建立文件查阅室、电子显示屏、微机查询系统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实行了办文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事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六公开,增强了行政透明度。

各行政许可单位也通过政务公开栏、互联网、印发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将本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许可依据、许可期限,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予以公开,方便了群众查询和监督。

4、行政许可的效率进一步提高。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狠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原基础上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进行了完善,成立了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使本级40个行政机关的34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行政服务大厅实现窗口式统一办理,建立健全了并联审批制、一审核制、全程代办制、告之承诺制等制度,改变了过去一个许可事项经多个许可机关多次审,申请人在多个办理机关之间多次往返,来回找人的局面。

对一项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多个股办理的,行政机关分别采取首问负责制、主办负责制等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

县政府还投巨资建立了《今日京山网》,实现公众在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许可机关通过简化办理程序、减少申报环节、压缩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政务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少数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严格执行该法重视不够。

另一方面,由于《行政许可法》主要是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因此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宣传贯彻得较好,而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许可法》的了解相对少一些,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需扩大。

2、相互联动执法机制还不是很健全。

涉及到多个行政许可部门的许可事项,由于部门配合不够,导致行政审批受牵制的环节过多,审批时限不能保证,也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少数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甚至没有得到前置部门的批准,就办理了行政许可事项。

3、行政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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