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电商代运营服务合同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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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电商代运营服务合同协议
运营服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及其团队成员(详见附件—人员明单)拟设立的新公司并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
现乙方及其团队同意在新公司成立前以乙方名义运营甲方公司下“鸿星尔克”店铺及“伯康”项目,待新公司成立后以新公司名义;伯康项目以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运营甲方指定网络店铺(下称“店铺”:
店铺明细详见附件二)并销售鸿星尔克品牌商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运营期限、内容和费用
第一条运营期限
本运营期限为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以乙方新设立公司与甲方重新拟定新的合同继续合作。
第二条运营服务内容
2.1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各平台经营规则下负责运作店铺的操作流程(包含客服、宝贝拍摄及仓储物流版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2提供品牌推广、店铺装修、商品管理、营销管理、活动管理、推广优化等服务。
2.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总体计划,涉及需外公布并实施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甲方说明并报批,且所需费用由乙方及新公司承担。
。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费用
3.1.1客服模块、仓储物流模块、摄影模块费用:
费用明细以甲方制定(含甲方不时修改的规则)的规则为准支付;若甲方没有明细规则的,则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为准。
3.1.2店铺保证金、平台使用费由甲方先行垫付,每月以店铺实际发生金额,甲方先行垫付后,有权从结算款项中优先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3.1.3办公场地费用: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及其团队免费使用现有场地(以甲方指定为准)三个月,三个月期满后,如乙方或新公司未租用新的场地的,则乙方同意按照每人每月800元向甲方支付办公场地费用。
3.2费用支付周期:
按月支付,双方每月10日之前完成对账,若对账存有争议的,应以甲方财务提供的数据为准。
乙方须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费用的支付或甲方有权从店铺账户中优先扣除以上费用。
第二章店铺保证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
第一条乙方须一次性缴纳店铺保证金合计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并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协议期满,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也没有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并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清户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将保证金余额(如有)归还乙方但不计任何利息。
第三条若乙方拖欠应付款项或造成的甲方任何损失,甲方均有权在无需预先通知的情况下从店铺保证金中优先扣除;甲方扣款后应及时向乙方说明,若店铺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上述款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补齐,若乙方不能在此期限内补足差额,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协议,关闭所有授权及停止一切支持,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所提供的一切网店资料必须属实(包括:
账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
1.2甲方在运营期间不得未经通知而修改会员账号和密码,不得未经同意秘密转移账户资金;但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认为乙方行为已经损害甲方权益的除外。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应当维护甲方及甲方店铺的形象,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及其店铺声誉的行为,不得损害甲方的一切权益。
2.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及其店铺的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实施违背平台交易规则的行为。
2.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一切违法、违约、及违反平台规则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2.4乙方在运营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转借店铺。
2.5协议期满前,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移交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和密码等资料)。
2.6协议期满且未再续签的,乙方应当停止对运营店铺的使用;甲方有权立即关闭对乙方的所有权限。
2.7无论任何时候,乙方均应采取一切保障措施,确保任何人员不能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店铺及平台的利益,不得影响甲方店铺的后续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泄露顾客信息、发布影响甲方形象的内容。
2.8乙方违反本条第2.1款至2.7款任一款约定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9乙方于经营期间自负盈亏。
2.10乙方应当负责协议期间与品牌方的沟通协调事宜,并在协议期间内协助甲方与品牌方建立正常沟通、业务对接渠道,以解决乙方团队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已产生的合作业务。
甲方应尽最大努力解决已产生的合作业务问题,并保证不得仅因甲方原因(仅限于甲方故意拖欠货款或未及时支付保证金)造成品牌方取消授权,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此次合作;但合作终止不影响乙方及其团队作为甲方内设部门继续负责与品牌方的问题处理。
第四章合作模式
第一条财务方面:
1、店铺账户仍有甲方负责,店铺账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剩余款项以优先保证乙方日常运营中的代发充值、推广费用、利润结算金和人员薪资费用;
2、ERP预充值:
2.1、预付款参照甲方现有分销商操作规则,以预先付款后充值业态运行。
2.2、ERP预充值来源:
2.3.1
由甲方确认的,因甲方于店铺运营之前而进行的店铺贷款但于月1日
之后被扣款的金额;
2.3.2与甲方结算的运营收入,可根据乙方要求金额充值;
2.3.3返点/补贴等福利性补助金额(如有),用于充值;
2.3.4向甲方融资/授信等,用于充值。
注:
甲方用于返点/补贴性质的补助金额(如有),乙方同意只用于充值预付款,而不能现金结算/代发现金充值。
3、代发货款现金充值:
指定主体为甲方的账户用于支付代发货款。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以下具体操作中自行选择:
3.1乙方以汇款方式充值;或由甲方将上月结算款项直接用以充值;
3.2用甲方前期店铺贷款扣款的金额,充入代发账户。
4、款项结算:
双方每月对销售利润结算金额进行分成。
具体比例为甲方占30%,乙方占70%。
关于销售利润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4.1、甲方自有货品(货品明细详见附件三):
由乙方在店铺销售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销售利润金额。
操作细则:
4.1.1销售利润结算金额=店铺实际到账金额-甲方ERP实际分销结算成本-推广费用-运费-人员薪资-其他需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客服外包费、店铺使用费、办公场地费等】;
4.1.2每次销售利润结算,以甲方内部个人报销的形式进行支付;乙方须提供甲方财务认可的餐饮或会务发票。
4.1.3乙方承诺针对甲方在库货品(仅限双方及仓库盘点后书面确认的良品数量)
4.2、代发货品:
指经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同意后,由甲方向代发供货商打款,供货商向甲方开具发票,并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店铺销售,甲方向乙方支付销售利润金额。
操作细则:
4.2.1销售利润结算金额=店铺实际到账金额-甲方ERP实际分销结算成本-推
广费用-运费-增值税税费-其他需要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客服外包费、
店铺使用费、办公场地费等);
4.2.2每次销售利润结算,以甲方内部个人报销的形式进行支付;乙方须提供甲方财务认可的餐饮或会务发票。
5、对账周期及货款支付:
5.1、乙方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账目的核对(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的数据为
准),并在每月15日前完成货款支付(如遇节假日顺延一天)。
具体操作如下:
条件
操作
已发货款>店铺贷款扣款
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
1、乙方需按差额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汇款给甲方;
2、经甲方决定可选择留底下一期结算抵用;
3、乙方可申请直接在预付款账户中扣减同等金额或向甲方申请融资还款,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执行。
已发货款=店铺贷款扣款
直接对抵
已发货款<店铺贷款扣款
甲方按对应差额,进行充值预付账户。
备注:
一直延续到前期贷款结束为止,以甲方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5.2、甲方财务需协助乙方进行账户提现及转账操作,第一年的提现,暂由甲
方财务人员协助提现;第二年开始由乙方指定人员自行提现;
5.3、店铺的支付宝/京东钱包等所涉及的密码修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修改当天同步以邮件形式告知甲方财务。
6、店铺贷款:
乙方如需要资金融资问题,不得向甲方发起或要求或申请店铺平台贷款,只能通过乐融体系或甲方书面认可的其他自由渠道进行融资。
乙方擅自使用店铺对外融资,甲方有权处以等融资金额的5~10倍罚款,乙方融资行为触犯法律的,则依法移送相应司法机关处理。
7、无论基于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则最后一期货款结算期延后三个月,在此三个月内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于合作期内所下订单产生的扣款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于应付款项中优先扣除。
第二条关于商品:
1、甲方自有商品:
1.1、乙方采购结算成本价:
暂定为甲方采购成本价*120%(以甲方制定的结算价为准;
1.2、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甲方自有商品的售罄;如若到期仍有剩
余的,则剩余商品由乙方一次性付款买断,付款时间为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
款项完成支付后,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若该商品存在质押的,则由甲方解决)。
双方同意不因任何原因影响本条约定内容的实现。
2、承诺
2.1、乙方在销售中须确保合法、合规符合甲方及平台要求,若在销售中发生任何投诉、举报或其他诉讼纠纷的,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处理,相应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2、甲方为妥善处理上述纠纷有权自行决定处理方案,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2.2.1、若甲方决定赔付的,则甲方有权决定先行垫付或要求乙方自行支付;
2.2.2、若甲方决定不予赔付,而采取应诉方式处理的,则因应诉而产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2.2.3、甲方有权从应结算款项中优先扣除甲方先行垫付的一切费用,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2.3、若同类纠纷发生超过3起(含)以上,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处罚规则参照甲方拟定规则;若因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2.4保密
2.4.1、对于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协议以外的任意一方披露:
2.4.2、本条的规定适用于本协议协商签署的任意阶段,即使本协议终止后仍
然有效。
2.5、凡是乙方以甲方名义销售的商品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商品为合法授权的全新正品,且无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瑕疵、权利瑕疵、吊牌标识瑕疵等);若因商品问题造成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因处理商品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等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三条关于系统: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系统权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转让。
第四条关于人员:
1、乙方保证成立之日起,附件一人员按照附件一约定时间与甲方解除劳动协议关系,解除时间最迟期限为2017年月日;
2、自2017年10月1日起,附件一员工所有工资报酬、医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等一切费用,先由甲方予以代为支付,垫付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优先扣除。
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人员薪资数据书面或邮件形式确认给到甲方。
待乙方新公司成立后,附件一人员劳动关系转入乙方新公司,并由乙方新公司自行承担人员工资报酬、医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等。
3、乙方应保证,自2017年10月1日起,附件一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争议事项,附件一人员不得向甲方主张有关劳动事项任何权益,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应由乙方负责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未能于2017年【/】月【/】日前设立或本协议权利义务未能概括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本条不适用)
第二条、甲方、乙方商定,在运营期间,若店铺被处罚、封店、屏蔽等,则该情形每出现一次,则由乙方按照一家店铺100万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除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店铺无法经营,否则甲方无需就店铺无法经营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为乙方处理在甲方仓库的库存货品提供相应的协助。
第三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名义或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商标、技术等开展任何业务,不得损害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权益,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若造成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其他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第四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责令违约方及时整改,若违约方未能及时整改所造成的守约方损失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损失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承担,若损失超过2000元的按照实际损失承担。
第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费用,乙方拖欠款项或违反本协议任一义务超过15日,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停止一切授权,限制乙方对店铺的一切使用;
2、无需提前通知,有权直接从店铺保证金、结算款项等直接扣款;第六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1、在运营期内擅自改变店铺用途的,造成甲方损失超过2万元的或严重影响甲方或店铺声誉的;
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转让他人的,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改正的;
3、在协议使用期间违反平台经营规则,造成甲方损失超过2万元的或严重影响
甲方或店铺声誉的;
4、甲方认为其他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的,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未及时改正的;
5、其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情形。
第七条乙方每次出现根本违约的情形,甲方有权选择:
1、选择要求乙方按次数承担违约责任,每出现根本违约的情形1次,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
或者:
2、选择要求乙方根据本章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根本违约,或者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或者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应依约履行店铺交付及依约履行支付义务,如若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六章、协议的生效、变更
第一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协商变更和终止该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章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乙方均为本协议的独立合同方,甲乙双方不得因本协议规定而被解释为法律上的合伙关系,甲方与乙方不得因本协议规定而被解释为法律上的合资关系,甲方与乙方不得因本协议规定而被解释为法律上的聘用关系。
第三条、乙方指定联络及通讯方法以下列信息为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指定电子邮箱:
;甲方通过该邮箱所发送的资信息,均视为完成告知、送达义务。
附:
附件一:
人员名单
附件二:
店铺明细
附件三:
货品明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roomy-co-2017-3】《运营服务合作协议》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_厦门乐麦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_
签署日期:
乙方:
(签字、手印)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