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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规则

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人事课

人力资源管理资料:

目录

章节标题页次

目录1

前言2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招聘、新员工进入公司教育、试用期2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工合同期限、专业技术培训协议3

第四章纪律和守则4

第五章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带6

第六章休息日、休假、换休7

第七章入退场、迟到、早退、欠勤10

第八章工资、保险福利11

第九章安全卫生12

第十章灾害补偿13

第十一章奖罚规则13

第十二章劳动合同履行、变更16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中止、终止、续订18

第十四章附则

前言

本规则是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了规范公司与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谋求公司事业的繁荣、维持职场秩序、增进员工身心健康和福利待遇而指定的,是公司和员工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

公司以及员工负有诚实履行此规则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此规则运用时,公司要尊重员工的人格,员工也要具有三自精神(自发、自治、自觉),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定本规则的根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2条本规则的制定与修改

本规则的制定与修改由公司人事课长立案,总务部长检讨,公司在听取工会及员工代表的意见后由经营会讨论确定,向员工公示实施。

第3条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招聘的合同制员工。

其他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部门适用该规则。

第二章新员工招聘、新员工教育、试用期

第4条新员工招聘

公司对来申请就职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进行选拔考试,在综合判断申请人能力、身体等是否合适的基础上,对合格者进行招聘。

自公司合同招聘的书面通知下发之日起,被招聘人员应尽快办理公司及劳动管理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种用工的手续。

自公司同意招聘的书面决定下发之日起至60日内没有办理完用工之日前手续者,招用决定将自动取消。

除非公司书面同意延长办理时间外。

第5条招聘时选拔考试必要的材料

参应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履历书(贴本人近期照片);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就业经历者要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相关证明;

(5)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第6条新员工进入公司教育

经公司同意招聘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员工教育。

教育内容由《入社教育规定》指定(包含但不限于《就业规则》、《员工奖罚规定》、《劳动合同书》、劳动安全等)。

没有掌握要求教育内容的人员不能上岗工作。

第7条基本情况变更的告知

员工如有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为便于联络必须在事项发生后两周内将变化情况告知人事课。

(1)员工现住所(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联络方式;

(2)家庭主要成员及联络方式;

(3)紧急联络人及其联络方式;

(4)户口性质变更;

(5)身份证信息变更;

(6)学历变更;

(7)其他公司已向员工明示的管理上必要的材料。

第8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的试用期如下(特殊采用的人员除外)。

合同期限为两年的员工,试用期自进公司之日起2个月。

其余人员依据其首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

在试用期满前,公司对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对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及其他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员工,公司将在试用期满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专业技术培训协议

第9条劳动合同种类、用工的称谓

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①固定期限合同②无固定期限合同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以便于管理,将公司的员工按以下表述进行称谓。

所签合同期限2年以上(含2年)的员工称为长期合同工。

所签合同期限2年以下的员工称为短期合同工。

所签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员工称为无固定期合同工。

第10条专业技术培训协议

对参加国内、国外专业技术培训的员工,根据公司的现关规定如需要与公司签订《专业技术培训协议》者,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前必须与公司签订《专业技术培训协议》,以防止专业技术培训费用浪费,保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员工在专业技术培训后一定期限内更好为公司服务。

如果《专业技术培训协议》要求的服务期限超出劳动合同期限,应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使之与《专业技术培训协议》期限一致。

如果员工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专业技术培训协议》违约条款处理,赔偿公司全部或分培训费用。

第11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被公司录用者,进入公司时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者视为与公司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解除与其他公司的劳动关系,否则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其离开公司。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录用者本人承担。

第四章纪律和守则

第12条员工奖罚规定

为使员工能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工作,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奖罚规定》并征求工会意见后公布实施。

此规定是员工在公司工作、生活期间必须遵守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13条劳动态度

每位员工要以如下的劳动态度努力工作。

(1)自己的职责:

每位员工必须重视自己的职责,勤奋工作,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2)品格和名誉:

作为公司的员工要保持良好品格,不做有损公司名誉的事。

(3)维护职场秩序:

作为所属长要尊重员工的人格,指挥要富有爱心。

员工要遵从所属长指示命令,必须努力维护职场秩序。

第14条禁止兼任其他业务

每位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未经公司同意禁止兼任其他公司的业务(非全日制用工者除外)。

未经公司同意兼任其他公司业务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而不负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15条竞业避止,即限制员工在一定期间内到其他竞业公司工作

为了保守公司的机密,在必要的限度内禁止掌握公司机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到公司的竞业公司(以下定义)工作或自己开办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

竞业避止的禁止期间(从与公司解除、终止合同日起算)为2年。

本条中所指的竞业公司是指“对公司生产的制品、部品、试作品或者类似物品从事开发或从事生产活动的其他公司”。

为保证此条款得以有效实施,此类员工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与公司签订《竞业避止协议书》。

第16条保守机密

员工要遵守《机密管理规定》不得把公司的机密泄露给他人。

(1)员工不经过所属长的同意不能把公司的重要文书或类似的物品带出公司外。

另外,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得到公司或个人的情报,不得将在工作中获得的情报泄露、涂改、损毁、以及其他类似的行为;

(2)员工不论其职位高低,都必须保守所知的机密情报;

(3)员工通过会面、电话、通信(电子邮件和传真等)等与公司外人员接触时,不得让其获知公司的机密情报;

(4)员工不得为了个人的利益,或者其他非公司利益,利用或者泄露公司的机密及非公开性的情报;

(5)员工要按照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管理从其他公司获得的所有机密情报。

不得使用不正当或违法的手段取得或者尝试取得其他公司及与其他公司有关的情报。

(6)其他保守机密的条款按照《机密管理规定》执行,《机密管理规定》是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

第17条设备、物品的使用

每位员工要认真地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公司的设备、机械、器具、什器及其他工具,节约使用原材料、燃料及其他消耗品。

公司的制品以及文书类要慎重地使用,并对其进行严格的保管。

第18条职场纪律

为保持公司内的秩序、风纪,每位员工要遵守下列各项。

(1)在公司内进行的与工作无关的集会,会议召集者要在事前向总务部申报,取得许可后可以进行;

(2)张贴各种揭示物、纸张及其他类似物品必须在指定场所实施。

(3)要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各种揭示物、纸张及其他类似物品时,事前要向总务部申请,取得许可后,在指定场所所实施;

(4)不得妨碍其他员工的工作或者教唆引诱其他员工欠勤、早退、迟到、消极怠工、不工作等;

(5)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各种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稳定及公司安定生产的消息;

(6)不得通过流言蜚语等攻击、嘲弄、戏耍其他员工;

(7)不允许私用公司物品或利用公司原材料、工器具制作私用物品;

(8)不允许不正当地使用公司的电讯设施。

如:

利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传播与工作无关的资讯等行为;

(9)工作时间内,没有所属长的许可不得随意的离开自己的工作职场;

(10)不管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禁止进入的场所;

(11)不得对其他员工实施暴力、威胁等行为;

(12)工作期间要穿着规定的工作服、鞋、帽及劳保用品;

(13)任何时候不得扰乱风纪。

第19条带进、带出的限制

员工不得把日常携带品以外的物品带进或者带出公司。

另外,不得将其他员工个人情报以及公司情报带出。

但是,办理了规定的手续时不受此限制。

公司守卫人员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让员工自己主动出示所携带物品。

第20条禁止工作时间内私自会见客人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因私会见外来人员。

但是,因特殊原因经所属长许可在指定的场所会见不在此限内。

第五章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带

第21条工作时间以及标准工作时间带

在年工作时间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适当调整日工作时间及倒班工作时间,但每周应保证员工至少有1天休息时间。

正常班的1天的劳动时间现按8小时20分钟执行(每天超出8小时部分时间,在当年内以指定休日给予换休)。

标准工作时间带(开始、终止时刻以及休息时间)如下。

工作开始时刻:

07:

50

工作终止时刻:

16:

50

工作休息时间:

10:

00~10:

08

14:

50~14:

57

午休休息时间:

12:

00~12:

40

第22条工作开始、终止时刻以及休息时间变更

(1)第21条的工作开始、终止时刻以及休息时间,会因天气、电力以及其他不得已的情况进行调整;

(2)为了对应生产经营上的需要,有时在同一职场会规定有不同的工作时间带;

(3)不适合第23条的工作岗位的劳动时间带公司另行规定。

第23条交替制勤务

有关交替制勤务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带,将另行做成《佳能大连交替勤务工作日历》,交替勤务员工要按照此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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