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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切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提高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调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目标实现,采用经济手段来管理安全生产,以减少那些“要钱不要命”的现象发生。

公司特制订安全奖罚制度:

1、公司和项目部安全奖罚规定

⑴经济承包合同必须有安全奖罚的条款;

⑵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所定的各项目标进行定期检查。

年底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季度、年度安全检查得分情况兑现目标责任书的奖罚内容。

⑶安全生产管理较差或考评分在最后一位,且得分低于70分的项目部及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分管经理、安全员)不能参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得分低于60分的,扣除《项目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经理部享受分配额的30%。

2、项目部、工区、班组、职工的安全奖罚制度

⑴项目部、工区、班组之间应有明确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指标,双方责任、义务和相对应的有效措施,列入费用考核内容。

⑵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情况应与奖金分配等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

⑶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差的工区、班组、职工不能参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

(4)对违反劳动纪律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职工,要批评教育,对那些安全意识淡薄,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区、职工要从重处罚。

二、劳务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参与作业施工的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管理,并明确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并将此人纳入项目部管理体系。

(二)、为保证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参与作业施工的协作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投入合同价1%的安全生产费用,由项目部按月、按工作量提取,进行转向管理并督促使用。

协作单位发生有效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时,凭有效凭证,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返还。

(三)、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实施的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等。

(四)、牢务协作单位在参加施工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手续,同时在施工期间应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认真作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参与施工的特种设备(车辆)必须通过安全检测,严禁无牌无证投入生产和施工。

(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取得有效证件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七)、各单项作业、重点部位必须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并制作标牌设置现场,以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八)、协作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由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督促检查落实。

(九)、协作单位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各项记录,并抱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备案(形成月报制度)。

(十)、劳务协作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使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做到:

按时发放工资,对超时加班现象,应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的加班、加点工资。

(十一)、在施工中,劳务协作单位如发生责任事故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要积极做好事故的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对发生事故隐患不报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十二)、项目部和劳务协作单位双方必须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违反本规定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予以处理。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

查各级领导: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认识是否真正到位;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当三者发生矛盾时能否真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的六项职责;能否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工作决定和意见。

2.查制度。

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其内容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并具可操作性。

3.查管理。

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即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有否存在严重“三违”现象。

4.查隐患整改。

查作业现场的作业环境是否具备基本安全条件。

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能否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

要求安全隐患整改率(含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后能确保安全)达到100%。

5.查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是否真正做到了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二、检查组织

由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三、检查形式

1.月度安全检查。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考核在每月的上(中)旬,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月度安全检查。

2.专项安全检查。

项目部将根据上级安全要求进行各项有明确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如:

防消检查、重大危险源检查员等)。

3.不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对安全生产重点施工单位、部位,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或操作工序(工艺流程)组织不定期的动态安全检查。

4.各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自身所处的作业特点组织每月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检查,属高危作业的施工单位每次开工作业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管理人员要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对重点作业场所、部位和关键的设备、设施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四、安全检查要求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本着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性质严重、危害较大而现场又无法立即进行纠正的,下发《安全督查意见书》,责成被检查员单位限期整改。

对下达的整改隐患,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定措施、定人、定时整改,并及时反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需组织整改情况复查。

不论发现哪类安全隐患,凡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都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立即停产整改。

所有安全检查,都必须保存完整的书面记录,并由安全管理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存。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负责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1、教育培训目的和内容

提高公司负责人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安全生产。

要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掌握公司安全管理、爆破、道路、桥涵、隧道、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技术,达到基本安全管理知识水平。

2、形式

由主管部门与劳动部门组织进行。

(二)公司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业务培训

1、培训目的和内容

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使他们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明确安全工作人员的范围,熟悉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及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形式

由公司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目的和内容

对于在公路桥梁施工中的起重工、筑机操作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锅炉工、掘进工、汽车驾驶员、安全检查员、建筑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可独立操作,主要内容是相关的安全操作技术,在平时应组织他们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组织检查设备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交流专业安全知识。

2、形式

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定期培训。

(四)新工人(包括学习、劳动、实习人员)在公司、项目经理部、生产岗位三级教育

1、目的和内容

使新工人从进单位起就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内容包括:

⑴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和职工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⑵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⑶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

⑷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时的应急措施;

⑸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知识;

⑹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2、形式

⑴进单位教育:

对新进单位人员分配到具体工作岗位以前,必须进行初步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安全生产一般状况,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

教育方法可与公司制度教育结合,采取讲课、座谈、参观和看展览、挂图、幻灯、录像、安全电影等形式。

⑵项目经理部教育:

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项目部时所进行的安全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必须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

教育方法一般由安全人员谈话,实地参观,直观教育,使新工人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知识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⑶岗位教育:

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人工到达岗位工作开始前,由班组进行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

班组安全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防护安全设施性能和作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方法,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等。

(五)日常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及组织活动

1、内容

定期召开公司、项目部、工区、班组大会,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公司每季开一次,项目部每月开一次,工区、班组每周开一次);安全专业会议,专题讨论、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公司每半年开一次,项目部每季开一次,制度措施;坚持项目部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着重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险肇事故和遵纪守法、避免重大事故的典型宣传、奖罚、表彰等工作。

2、形式

采用黑板报、广播、安全简报、标语牌、小型文艺节目、茶话会等多种形式,做好节前、节后、季节变化、工艺改革、人员变化时职工可能出现的思想波动及其它薄弱环节。

(六)抓好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1、目的和内容

正反两方面安全生产典型教育,教育职工在安全生产上学先进,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2、形式

通过具体的事例,特别是本行业、本单位的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育。

对所有参加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有据可查。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中,起重工、筑机操作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锅炉工、爆破工、汽车驾驶员、安全检查员、登高架设工、掘进工等工种作业人员是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上的关键工种,这些工种危险大,不安全因素多,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

因此,这些工种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国家法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未经培训擅自上岗作业;

2、应实行定人定岗、定人定机;

3、证件时间过期等于无证上岗,需从新办理上岗证后才能上岗;

4、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并同时在项目安全部门存档备案,以备检查。

5、项目经理、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也要备档;

6、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应作为安全工作重点,定期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六、防护用品发放与穿戴制度

(一)安全帽

1、安全帽必须使用国家认证的厂家供货,无合格证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使用的安全帽一律由项目经理部统一提供,各分包外联单位不准私购安全帽。

2、安全帽必须具有抗冲击、抗侧压力、绝缘、耐穿刺等性能,使用中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期为2.5年。

(二)安全带

1、采购安全带必须要有劳动保护研究所认可合格的产品。

2、安全带使用2年后,根据使用情况,必须通过抽验合格方可使用。

3、安全带应高持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要选择在牢固构件上悬挂。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三)安全网

1、安全网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标规定,方准进场使用,安全网进场要做防火试验。

2、安全网在存放使用中,不得受有机化学物质污染或其它可能引起磨损的物品相混,使用中要防止电焊火花掉在网上。

3、安全网拆除后要洗净捆好,放在通风、遮光、隔热的地方,禁止用钩子搬运。

七、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

按伤害程序和一次事故伤亡人数分类

1、轻伤事故:

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

只有重伤或重伤和轻伤同时发生的事故。

3、死亡事故:

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

一次死亡三人及三人以上的事故。

5、特殊重大事故:

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一百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

按事故性质分类

1、责任事故:

因有关人员过失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

由于外界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限制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3、破坏事故:

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二)职工伤亡事故登记和报告

1、登记

事故登记要用专门的表格(见附表),是公司、项目部的原始记录,每一起歇工一天以上的事故,填写一份,每一个项目都要填写清楚,其中“歇工总日数”待伤愈复工时补填。

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对《伤亡事故登记表》的准备性和及时性负责,并保留备查。

2、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为

⑴职工发生负伤事故使本人工作中断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下班之前报告给项目经理。

⑵发生重伤、多人负伤、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工区负责人,工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公司安全部门、工会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司领导应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死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务、伤害程序、事故经过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用电话、电报、传真等其它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整个过程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三)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事故后,应由企业负责人组织生产、安全、技术等有关部门工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

对于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负责处理,公司派员协助。

2、事故调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和分工。

⑵对事现场、事故前生产情况及事故经过的调查。

⑶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

⑷事故原因分析。

⑸提出防范措施。

⑹事故责任分析。

⑺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⑻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表),结案归档。

3、事故责任

⑴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①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就上岗工作,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

②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齐、不清,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事故的。

⑤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⑥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⑦由于不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造成伤亡事故的。

⑧由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有关安全设施未做到“三同时”,造成的伤亡事故。

⑨对有关部门安全通知书执行不力,限期内不整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未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伤亡事故的。

④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器设备,拆除安全防护装置,造成伤亡事故的。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①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像,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③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事故的。

④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洪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⑤违反上级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四)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

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制度

项目经理根据《职工伤亡事故登记》,综合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于每月后三天内(次月3日)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内容有:

1、本月共计发生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几次,伤亡事故几次,其中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各几次,总计死亡多少人,重伤多少人,轻伤多少人。

2、本月平均职工人数,工作量。

本月重伤+轻伤人数

本月平均职工人数

千人死亡率=×1000

本月平均职工人数

本月死亡人数

千人负伤率=×1000

3、负伤人员在本月内歇工总工日。

4、本月事故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之和)。

八、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权利

职工是企业主体,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充分依靠职工,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充分行使权利,并教育职工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义务

⑴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⑵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作业。

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⑷维护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

⑸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⑹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

2、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有:

⑴职工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⑵职工有权对危害职工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⑶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⑷职工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

⑸职工有依法享受劳动保险的权利。

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使用和玩弄电器设备。

(四)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五)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栅的现场、仓库严禁烟火。

(六)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明显的警示标牌。

十、设备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制订本设备管理的辅助规定。

(一)本办法所谓事故是指设备责任事故,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引起的事前无法预料的不可抗拒的非责任事故不列入本办法范围。

(二)设备事故分为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机械事故三类:

工伤事故:

设备管理部门协同劳资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

设备管理部门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机械事故:

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机械事故是指由于维修、操作和施工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非正常损坏)

(三)根据事故所造成损失,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一般事故:

造成一般总成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之间;

2、大事故:

造成主要总成件损坏,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20000元之间;

3、重大事故:

整机严重损坏,有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

(四)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详细记录,分析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不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出防范措施,对每个事故要有事故处理书。

(六)对事故责任者处理:

1、对责任者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任者应向机料管理部门提交一份事故报告,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2、根据事故的情节轻重和当事人认识态度,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⑴在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责任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

⑵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责任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8%(一次最多不超过2000元)。

另外,对大事故的责任人再处罚100元。

重大事故责任人处罚200元。

⑶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责任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

3、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或谎报事故情节,在事故处理中态度恶劣的,一经查实,加重处罚;

4、发生事故的设备,取消该月红旗设备及年度红旗设备的评选资格。

事故责任者不能参加年度爱机能手的评选。

 

十一、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资料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在台帐资料的积累、整理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因此,对搞好台帐资料的整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项目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台帐,专人负责,以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齐全。

(二)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装订,每类资料编写目录。

(三)公司、项目部的台帐资料一般应有以下几大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类别: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部门、人员)

2、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部门、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

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

⑶总分包安全责任书

⑷经济承包责任合同

4、组织机构图

5、公司、项目部安全责任名单

6、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7、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8、项目安全员名单(包括分包队伍)证件,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证

目标管理

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伤亡事故目标及控制措施,创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标及措施。

安全教育

1、教育制度

2、教育计划

3、三级教育、事故教育、复工教育、节假日教育、思想教育、三不伤害教育

4、培训考核

5、培训人员名册、成绩

6、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

7、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记录

8、床头安全教育

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公司、项目对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办法

2、特殊工种人员名册

3、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4、特殊工种人员体检表

5、特殊工种人员教育、考试

防火

1、工程消防应急措施方案

2、各级防火责任制

3、各级签订消防责任书

4、项目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5、项目义务消防队花名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木工房、锅炉房、物资仓库、易爆易燃物品库等)专项防火制度

8、岗位防火责任制

公司一级:

1、责任书、网络图—指公司与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协作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2、制度文件—执行中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上级部门、当地业主或有关部门、本公司制定的。

3、通知、通报—上级转发的通知、通报和本公司下发的通知、通报以及当地有关部门下发的类似文件;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4、花名册—持安全员证书人员、厂长经理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书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见附件二、三)

5、安全生产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等记录资料。

6、各类报表—月、季定期上报的职工伤亡事故表、火灾、爆炸、道路交通事故报表。

项目部一级:

1、责任书、安全组织网络—项目部与班组、科室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示意图。

2、制度文件—公司和当地有关部门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同上。

4、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教育—本项目部开展的上述工作的资料。

5、技术交底资料—除按常规应进行的技术交底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方面专门制定的详尽周密的技术交底资料。

6、协作单位的管理—项目与其签订的责任书(或是公司签订抄送项目部的),协作单位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证书复印件;对协作单位进行管理中产生的其它资料。

(五)每年年终台帐资料装订成册,根据资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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