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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教学设计方案

3-1公民基本权利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

能力目标

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学难点:

人身自由。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师生互动: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刘斐,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大家想不想和她做朋友?

别急,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

小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她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

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

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

高中毕业的暑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1000元收入。

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

问题:

请说说刘斐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提示:

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获得劳动收入权、选举权。

二、新课讲授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一:

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

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

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

”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

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思考:

(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监督权

活动二:

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及图片)

2.思考:

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

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

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

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归纳总结: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活动三:

案例回放——于某故意伤害案

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

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思考:

(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

(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活动四:

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2.思考:

张某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

提示: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总结: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教师归纳:

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宪法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目标导学三: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活动五:

情景再现——抓小偷

(阅读教材第3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1.思考:

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提示:

财产权。

活动六:

材料链接——教育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

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补短板。

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

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

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

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

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

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2.思考:

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提示:

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3.总结:

我国

公民

的社

会经

济与

文化

教育

权利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劳动权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物质帮

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

育权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文化

权利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三、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及宪法是怎样保护的,知道了这些基本权利的重要性,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权利意识,能够在社会中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3板书设计

公民基本权利文化权利其他权利

4教学反思

本节课内容较为单一,从三个方面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

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起来并不难,但理解起来有难度,很多权利名词较为抽象,不利于学生理解;但结合教材中的例子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能够当堂掌握。

另外关于公民的权利,学生的学习兴趣较大,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强,给本节课的学习提供了好的条件。

3-2依法行使权利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能力目标

结合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依法行使权利。

教学难点:

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上海市静安区公布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如图)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

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的确,老洋房是业主花8000万元买下来的,公民的“财产权”应该得到保护。

但是,公民行使财产权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不能够“无法无天”。

思考:

王某是在依法行使财产权吗?

(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

不是。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二、新课讲授

活动一:

角色扮演

江苏徐州的一位大妈火了。

因为她闯红灯和横穿马路,被交警拦下,被告知需要“站岗”后,多次爆出雷语:

“我有心脏病,如果犯病你要赔我钱;不差钱,明天继续闯;我就教育孙子去偷,去闯红灯;我50多,不,我60多了。

”一时间,网友热议不断。

“闯红灯大妈”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诸多层面的问题。

闯了红灯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还如此蛮横……

学生分角色扮演,模拟这一情景。

1.思考:

(1)对徐州大妈的言行,你是怎么看的?

(2)如果你是现场的交警,会对她讲哪些道理?

提示:

(1)这是法治观念淡薄的表现,不懂法律,不依法行使权利。

(2)闯红灯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等。

活动二:

情景再现——足球比赛

(阅读教材第41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

甲队球迷的行为可能造成哪些危害?

提示:

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知识拓展:

我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1)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3)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4)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总结:

行使权利

有界限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

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为代价

活动三:

探讨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好处

2017年7月16日上午,在北京飞往上海的上海吉祥航空公司HO1252次航班上,因一名四岁儿童在未购票的情况下登机,致该航班的全体乘客不得不重新安检,原计划6点55分起飞的飞机延误至11点59分起飞。

吉祥航空公司对于此次航班长时间延误而耽误旅客的行程深表歉意,并表示,针对当日航班旅客的补偿工作已经启动。

1.思考:

(1)假如你是这次航班的乘客你会主动维权吗?

(2)维护权利时需要遵守程序吗?

为什么?

提示:

(1)会(或不会)。

(2)需要。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四:

探讨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怎么办

(阅读教材第42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2.思考:

(1)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2)你认为哪种解决方式较为合适?

提示:

(1)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2)协商。

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学生阅读教材第42—43页的内容,了解相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以及下列图片:

3.归纳总结: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又一方式

公民可以通过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课堂总结

本节课学习了依法行使权利。

了解了行使权利有界限,知道了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为代价的道理,知道了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明白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采取正确的途径和方式来维权。

3板书设计

依法行使权利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懂得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4教学反思

本节课内容不多,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探讨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第一个问题比较抽象,学生不易于理解。

行使权利的界限可让学生结合具体的例子来认识,特别是结合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来认识,这些限制性的要求就是权利的界限;第二个问题比较容易理解,结合例子容易当堂掌握。

4-1公民基本义务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

能力目标

体会基本义务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义务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在了解基本义务的基础上增进对宪法的认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维护国家利益。

教学难点:

遵守宪法和法律。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阅读教材第45页“运用你的经验”的图片)

思考:

图片中公民的行为体现了哪些公民义务?

教师总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

二、新课讲授

活动一:

案例再现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某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思考:

王某事件给我们带来什么警示?

提示:

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归纳总结:

遵守宪法法律

遵守宪法就是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活动二:

情景再现

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在内蒙古朱日和联合训练基地举行。

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以庆祝建军节为主题而进行的盛大阅兵,阅兵地点由广场变为实战化沙场。

此次阅兵在香港和澳门引发强烈反响。

香港、澳门媒体为之配发的社评、社论也随之而来。

港、澳媒体认为,强大的人民军队不仅是对中华民族发展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强大保障,是世界和平的重要捍卫力量,也是“一国两制”伟大事业的坚强后盾。

1.思考:

(1)材料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2)你准备怎样做?

提示:

(1)维护国家利益离不开强大的人民军队。

(2)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活动三:

事例学习

(阅读教材第4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2.问题:

举出你所了解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事例。

(学生分组讨论回答)

提示:

郑成功收复台湾,昭君出塞等。

3.归纳总结:

维护国

家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教师讲解: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活动四: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1.思考:

(1)热血青年积极应征入伍的行为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2)公民为什么要依法服兵役?

提示:

(1)要热爱祖国,积极报效祖国。

(2)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活动五:

探究逃避服兵役的危害

(阅读教材第49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

你认为兵役机关和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

说明你的理由。

提示:

合理。

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履行义务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3.教师讲解: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4.归纳总结:

依法服兵役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活动六:

材料再现

随着扶贫攻坚战的不断推进,一车车仔猪仔羊、雏鸡牛犊被送到了贫困户家门口。

在大家“喜摘帽”、住新楼的同时,也有不少人产生了疑惑:

扶贫资金是怎么来的?

2017年2月27日海南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为大家解疑释惑。

他说,扶贫资金主要来源是税收,也包括公检法机关办案、惩治贪官污吏缴获的赃款等罚没收入。

1.思考:

扶贫资金主要来源是税收,这说明了什么?

提示: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活动七:

探究不纳税的危害

(阅读教材第50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2.思考:

李某不申报纳税的行为有什么危害?

提示:

不申报纳税的行为会使国家财政收入受到损失,构成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活动八:

观点辨析

(阅读教材第50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3.问题:

你赞同哪种观点?

请说明理由。

提示:

赞同女孩的观点。

税收用于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为提高人民的素质和生活水平服务;用于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西部地区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的生活服务;税收还用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保障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税收还用于公安、司法和国防,保证国家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有安定的生活环境;等等。

4.教师补充:

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三、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明白了基本义务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提高了对义务的认识,在社会生活中要自觉履行义务。

3板书设计

公民基本义务不依法纳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教学反思

本节课内容较为单一,知识并不复杂,但法律概念较为抽象,不太容易理解。

结合宪法的规定和具体的事例认真领会这些义务,把对履行义务的认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义务必须履行,不履行义务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通过学习提高对基本义务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起正确的义务观。

4-2依法履行义务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能力目标

通过搜集有关材料,培养学习的主动性。

通过案例分析,增强自己的分析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自觉地履行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

作为一个公民,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决不能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我们要时时处处心中有法,认真学习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以法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努力做有高度法治观念的好公民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学难点:

法定义务须履行。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思考:

他们的做法对吗?

(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

不对。

他们没有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二、新课讲授

活动一:

情景再现——不赡养父母,睡梦中被拘传

“带走!

”随着执行员的一声令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赡养父母的鲁某被依法拘传。

自鲁某结婚后,经常对两位老人非打即骂。

其父母年事已高,无其他生活来源。

法院判决鲁某每月支付父母500元赡养费。

由于鲁某拒不支付,今年其父母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员4次奔波都未找到鲁某,终于在一天凌晨将还在睡梦中的鲁某拘传。

1.思考:

(1)鲁某的做法对吗?

为什么?

(2)鲁某被拘传说明了什么道理?

提示:

(1)不对。

他没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2)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活动二:

辨析权利与义务

男生:

权利与义务如影随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女生:

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2.问题:

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就以上两种观点说明你的看法。

教师讲述:

观点一是正确的。

这是因为:

首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其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公民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再次,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观点二是错误的。

这是因为: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割,但是,我们不能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绝对化。

认为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会导致把履行义务作为行使权利的筹码,割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关系。

活动三:

探究应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

(阅读教材第53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3.问题:

结合两幅图片,联系生活实际,与同学一起交流应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

提示: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4.归纳总结: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时事链接:

2017年3月28日至30日,沈阳、鞍山、抚顺15个基层法院分别对辽宁41名涉拉票贿选人员作出一审宣判。

审理法院综合考虑各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高某等41名被告人分别以破坏选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活动四:

材料再现

2017年6月2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支持申请人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的申请,撤销湖南省道县村民何某、李某夫妇对女儿妞妞的监护权,这也是全国首例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例。

为何异地撤销亲生父母的监护权?

原来,被发现时年仅8岁的未成年人妞妞被亲生父母以每年5万元的租金“出租”给某盗窃团伙,被犯罪嫌疑人何某带往全国各地行窃。

1.思考:

湖南省道县村民何某、李某夫妇对女儿妞妞的监护权为什么被撤销?

提示:

他们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活动五:

“请客”

(阅读教材第53—54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

你对上述观点有什么感受?

与大家分享。

提示:

上述观点不全面。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也是良好社会风气的一个方面;从小我们受到的教育都是捡到失物要归还,否则丢失东西的人该多么着急呀!

捡到失物,及时归还原主是一种法律义务,不归还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知识链接:

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必须做出的行为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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