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制度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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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制度9页
某公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
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和防范由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引起的生产安全问题,根据《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F90-2015)、《公路隧道施工实施细则》(JTG/TF60-2009)、《云南交投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强制性措施的通知》(云交建设便〔2019〕158号)等规定,结合临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公路隧道工程及所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地质预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述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主要内容:
(一)开挖掌子面前方30米及以上的围岩工程类别。
(二)预报掌子面前方可能出现的地质断层及岩石破碎带等地质情况。
(三)开挖段周边30米水文情况和开挖掌子面前方的水文资料和可能的涌水预报。
(四)开挖掌子面前方及周边溶洞的尺寸和位置预报。
第二章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参建各方工作职责
第四条项目法人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各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规章制度,审查和批准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的论证、评审及审批。
(二)加强对隧道检测单位的日常工作管理,每季度对地质预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监督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2~3次。
(三)加强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报告质量复核检查,并及时将地质预报报告抄送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四)强化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报告与掌子面揭露的地质情况判定审查工作,当地质预报报告与勘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时,临双公司组织五方(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签认处理卡,对支护参数进行调整或变更。
(五)监督检查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单位及监理、施工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要对隧道地质设计负责到底,认真做好勘察设计的后续服务,及时做好隧道各阶段的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二)派驻工地的隧道设计代表,应具有丰富的设计工作经验,隧道设计代表应与项目法人、监理人、承包人密切配合,主动及时参与解决施工中的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变更问题,不得拖延。
(三)特殊性不良地质或特长隧道出现设计与实际地质有较大出入或方案发生变化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成立隧道方案评估小组,认真对其方案进行评估,并及时解决隧道施工中的问题。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职责
(一)加强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报告质量复核。
(二)监理人要加强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结果及运用,并重点检查隧道施工专项方案管理,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开挖方法施工,隧道专监、监理员要执行超前地质预报工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严禁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程序,并认真复核超前预报工序检查验收表。
(三)监理人应与项目法人、设计代表、承包人密切配合,主动及时参与解决施工中的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变更问题。
(四)特殊性不良地质或特长隧道出现设计与实际地质有较大出入或方案发生变化的,监理单位要认真对其方案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职责
(一)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单位开展地质预报工作,并根据预报结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施工工序和工艺。
(二)按要求及时填报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申请报检单、工序报验单。
(三)施工单位应根据超前地质预报的结果与设计要求,针对富水地质段及Ⅳ、Ⅴ级围岩隧道,认真做好超前钻孔探测和排水工作,防止突(涌)水灾害发生,同时,应保证钻孔排出的水迅速排至洞外。
(四)未进行地质预报工作或未根据资料对风险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制定对策的地段,不得进行掌子面盲目开挖。
第八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单位的职责
(一)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实施前,依据勘察设计资料和地质预报要求,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和隧道地质灾害特点,编制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经专家论证,报请项目法人审查和批准实施。
(二)地质预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和预报实施细则开展隧道地质预报工作,采用详勘成果与预报相结合、洞内探测与洞外地质勘探相结合、地质方法与物探相结合、超前预报与掌子面素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种方法预报进行综合分析,相互验证,提高预报准确性。
(三)预报单位对下列隧道或地段,应使用两种以上物探方法进行预报:
1.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弱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
2.工程地质水文复杂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
3.可能存在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隧道或地段;
4.地下水活跃或富水断层的隧道或地段;
5.高瓦斯或高应力隧道或地段;
6.可能发生突(涌)水、突(涌)泥的隧道或地段;
7.设计划分围岩等级为Ⅴ级地段
(四)预报单位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资质,预报从业人员应持隧道工程检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掌握基本水文地质知识。
(五)地质预报单位应每月开展1次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对预报结果的准确性及时进行验证和总结。
(六)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报告(电子版)应在外业作业完成后24小时内且预报区段掘进以前提交给临双公司,由临双公司抄送给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报告内容要求掌子面素描、物探图像及解释、不良地质的位置、规模,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长距离预报方法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米,短距离预报方法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米,严禁漏报。
(七)特殊性不良地质或特长隧道出现设计与实际地质有较大出入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地质预报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认真分析地质变化原因并及时解决施工中问题。
第三章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原则及工作流程
第九条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基本原则
(一)依据设计图纸提供的地质资料、现场地质调查资料以及洞内围岩观测资料,预报掌子面前方围岩情况及可能出现塌方、滑动的部位、形式、规模及发展趋势。
(二)预报围岩裂隙发育状态,可能出现突然涌水的地点、涌水量大小及对施工的影响。
(三)浅埋隧道地表出现下沉或裂缝时,预报对隧道稳定和施工的影响程度。
(四)对隧道将要穿过不稳定岩层或较大的断层破碎带作出预报,以便提早改变施工方法,做好应急预案。
第十条地质超前预报工作流程,如下图:
第四章隧道超前地质预报采用的方法及要求
第十一条隧道施工采取长距离宏观预报与短距离准确预报相结合、隧道内探测与洞外地面调查相结合、地质与物探方法相结合,开多层次、多手段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报,并贯穿施工全过程,超前地质预报主要使用以下3种方法,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方法。
(一)地质观察法。
(二)TSP地震波探测。
(三)地质雷达法。
第十二条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时,采用的物探方法应优先采用三维预报方法,地质雷达法应采用屏蔽天线预报掌子面前方30米范围的地质情况,包含预报段周边30米范围内富水情况,地震波法应具备三维成像功能,能预报掌子面前方100米范围内、包含不少于1倍洞径范围内得断层破碎带、软弱围岩段、岩溶段等不良地质。
第五章超前地质预报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加强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台账,对不开展地质预报的单位,对造成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其年度信用评价直接评定为D级,并根据造成的严重后果程度临双公司将情况上报母体单位,并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云南某公路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申请报检单、工序报验单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申请报检单
监理单位:
报检时间:
施工单位:
合同段:
检测段落或桩号:
隧道名称:
掌子面桩号
设计情况
变更情况
备注
衬砌类型
围岩级别
衬砌类型
围岩级别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备注: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地质预报单位收到报验单后,按报验时间及时检测,地质预报单位、监理单位、临双公司总监办各一份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序报验单
施工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编号:
下列作业已完成施工,请予检验。
隧道名称
探测部位或桩号
探测段落设计及地质预报报告围岩等级
设计:
级地质预报报告:
级
隧道或地段地质水文情况
□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弱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
□工程地质水文复杂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
□可能存在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隧道或地段
□地下水活跃或富水断层的隧道或地段
□高瓦斯或高应力隧道或地段
□可能发生突(涌)水、突(涌)泥的隧道或地段
□设计划分围岩等级为Ⅴ级地段
申请内容
(探测桩号)******进行掌子面开挖
检验内容
□掌子面开挖段地质预报工作是否开展
□富水地质段是否做钻孔探测和排水工作,并保证钻孔水迅速排除洞外
施工单位递交日期、
时间和签字
年月日递交人签字:
监理单位收件日期、
时间和签字
年月日收件人签字:
要求到场检验时间
年月日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和签字
质量证明附件:
(探测桩号)******地质预报报告、***照片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同意进行该段掌子面开挖施工。
□不同意进行该段掌子面开挖施工。
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收到日期及签字:
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