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4-2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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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4-2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doc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

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

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

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格分开。

(五)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作好防护准备。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

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七)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八)在加热蒸馏及其它加热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

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作。

(十)可燃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可燃芳香烃等)不得存放在煤气灯、电炉或其它火源的附近。

易燃、易爆物品、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

(十一)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十二)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十三)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十四)高压气瓶严禁在日光下曝晒,高压气瓶不准放净瓶内气体,在正常情况下,保存压力不少于9.806×10Pa,气瓶严禁混用。

(十五)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消防部门。

(十六)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十七)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

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实验室进行各类实验,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生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三、—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工具。

使用实验室认仪器设备时,须经实验室有关人员同意。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四、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责任事故要赔偿。

五、实验期间,如设备或仪器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

以便采用必要的处理措施。

六、实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保持整洁美观。

离室前,应打扫工作场地,交接仪器,经实验室人员同意后,才能离室。

七、院外单位到实验室做实验或联系设备及与实验室有关的工作时,须先到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办理手续。

八、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保密等项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有关理论,了解实验内容、目的、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好有关准备。

二、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严肃认真,仔细观察和记录试验数据,实验后按时送交实验报告。

三、爱护仪器设备。

实验中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实验指导人员处理,不准擅自摆弄,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四、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电、用电和器材。

五、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和杂物。

六、实验完毕应将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整理就位。

做好清洁工作,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

(三)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实验室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危险品的存放、领用、清毁制度,加强“三保”(保卫、保安、保密):

做到“十防”(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冻、防损、防爆、防震、防毒、防放射性污染)。

三、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做好清洁卫生。

重视“三废”处理,实验器材存放必须整齐牢固,讲究文明。

四、各种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准备齐全,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五、每个实验室要设置一名兼职安全技术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学院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备丢失应在发现后一天之内向设备与实验管理处报告,填写报失单,说明情况。

重大事故须由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15天内将事故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设备事故损失价值=需用材料+修理总工时×工时单价

三、若设备本体无损,丢失损坏设备附件或零配件的,只按丢失或损坏部分折旧计算;若设备由于丢失或损坏部件造成质量下降或用途受限的,按其质量下降程度或用途受限程度计算损失价格:

若设备由于丢失或损坏导致全部报废按设备原值扣除折旧计算,折旧年限为机械产品20年,电子产品10年。

四、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均应赔偿,赔偿比例如下:

一般设备(单台在5万元以下者)按损失费10~15%进行赔偿,院管设备及关键重大设备(单台在5万元以上者)按损失费1~10%进行赔偿,丢失院定专控设备均按设备原值赔偿50~80%。

五、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除赔偿外,还将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理,对隐情不报的当事人、设备管理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一经查出将加重处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管理包括从计划论证、购置(自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直至报废处理全过程,要求合理购置、充分使用、加强维护、科学管理。

二、购置计划内仪器设备必须填写《仪器设备清购单》,自制设备须填写设备任务书,并签定自制合同,经实验室(或教研室)、系主管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设备管理员要及时办理登帐(卡)、消帐、变更、交接、验收、借还、报失、报损、报废、积压及事故处理等手续,按规定逐台或归类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

四、除正常教学使用仪器外,必须先登记方能提取使用,外部门或个人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拆卸修理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大型精密设备检修,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

有关仪器设备要定期通电,有干燥、防潮措施,仪器设备要按类整齐摆放。

六、按学院规定及时填写设备运行、维修记录。

七、设备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经济赔偿。

八、未尽事宜见《华东船油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六)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办法

—、管理原则、合理使用、减少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和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低值品系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台价值500元以下)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工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教学模型。

易耗品系指—般用具,如玻璃器皿和独立使用的元件、接插件、配件等。

三、凡部门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有特殊要求,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又不能满足时,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办理自购手续。

四、领用办法:

经领人填写有效领用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对于领用耐用期超过一年。

能独立使用的民用性低值品、包括各类电风扇、电热器、照相机、放大机、收录机、万用表、吸尘器、空气调节器、压力容器、计算器等在领用之列。

必须办理与购置固定资产相同的购置审批手续。

五、自购报销办法:

同自购的低值耐用物品。

报销前必须到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办理登帐手续,在加盖设备科公章后方可报销。

六、低值品帐册。

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保证帐物相符。

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

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

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

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

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

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

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应重视实验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实验技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实验预习作业,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知道实验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四)开始实验前,要检查核对所用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实验台要始终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五)学生要按规定进行实验,谨慎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实验,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实验器材。

(六)实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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