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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厂员工手册.docx

验厂员工手册

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人事行政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

附注:

本员工手册与厂规厂纪通用

目录

前言:

公司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员工培训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

考勤与工资

第八章:

福利制度

第九章:

安全质量

第十章:

奖惩管理

结束语

附件:

《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简介

赣州嘉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赣州市香港工业园,公司占地面积50000平方余米,新建现代花园式厂房70000平方余米,全中央空调车间以及公寓式住宿环境,全面导入ISO9001:

2008管理体系,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娱乐配套设施,全面实行5S管理,公司专注于安防电子以及智能家居消费电子产品研发,产品包括可视楼宇对讲、警报系统、移动云盘、移动电源等,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高科技电子制造商。

我们承诺“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定会是安防解决方案与电子消费产品领域内最专业的供应商之一”。

如今,我们拥有资深的研发专家团队,结合丰富的市场经验,以及先进的经营理念,倾力打造用户所想、所需的安防解决方案与产品。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三、一般规定

1、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2、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3、凡员工行为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4、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守则

一、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二、员工应忠于职守,服从各级主管之合理指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上级主管调派或安排工作。

三、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业务或职务上之机密。

四、员工在厂区内必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任何员工不得代他人保管或收藏。

员工不准将工作证转借他人或利用工作证在外做不正当的事情;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穿着工作制服。

未经核准不得撤离职守。

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其它车间,不得在厂区工作场所吸烟,上班前不得酗酒。

六、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入厂,一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部门处理;(注:

违禁品是指有攻击性或有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等。

七、凡贴有“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危险勿近”、“闲人免进”、“化学品仓库”及一切有警告字样之告示牌区域,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八、员工应维护本公司信誉,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九、员工非经本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亦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之职务,经总经理特准不在此限。

十、员工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及公司管理规章,遵守工作安全操作守则,维护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整洁,并防止盗窃、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

十一、员工之间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有争吵、斗殴、搬弄是非等。

严禁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对员工进行体罚、虐待及口头侮辱。

十二、员工应培养良好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

不得有对公共财物任意破坏或占为己有的偷窃行为。

十三、员工对外接洽事物,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十四、员工行为规范:

忠诚老实不撒谎,举止文明不粗野;

努力工作不偷懒,令行禁止不违规;

安全生产不违章,严格工艺不走样;

团结协作不扯皮,热爱长城不泄密。

第三章:

人事制度

一、我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人事行政部依据公司各部门的用工需要,按照招工条件,采取向社会公开招工的方式招聘员工。

二、我司招收的员工,因应岗位需要,须经初选、面试、技能测试、资料查验(背景调查)、试用等各项录用流程后方可成为我司正式员工。

生产工人由生产部决定是否聘用,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用工手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中层干部的聘用,由总经理或厂长考核决定。

合格者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归人事行政部管理。

三、用工原则:

本公司坚持以人事公开、机会平等之原则任用人才,重视个人的知识和才能,平等竞争,人尽其才。

1、公平原则:

凡符合公司所需聘用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考试录用一视同仁;

2、公开原则:

各部门需聘用员工的,由行政部统一向社会或公司内部公开招聘;

3、竞争原则:

应聘人员需凭自身的素质、能力,参加面试或技能考试的竟聘;

4、择优原则:

根据面试及技能考试的结果,对照录用标准,择优聘用;

5、不歧视原则:

不因性别、种族、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背景、种族背景、婚孕、身体状况等,在雇佣、薪水、福利、升迁、惩罚、终止合同、退休或其它方面有任何的歧视。

四、用工制度:

全厂员工一律采用招聘制,实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办法。

五、录用条件:

1、年龄:

本公司招收员工的年龄最低限制为18周岁以上(以身份证日期为准);禁止招收和使用童工。

2、本公司不招收强迫劳工和抵债劳工。

3、本公司内禁止使用囚工,禁止将生产委派监狱承包。

4、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本公司不予录取;

5、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我司不予录取。

六、招聘、录用程序

1、应聘者向办公室递交个人资料,填写《应聘登记表》;

2、向应聘者介绍公司有关情况,按应聘岗位入职要求进行面试甄选;因应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技能测试与考核;

3、通过面试、技能测试甄选的应聘者,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入职前的资料审查和背景调查。

应聘者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带有本人相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相关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资料;人事行政部人员对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真伪审查料,并鉴别员工的真实年龄,确保员工入职时至少达到18周岁,防止因提供虚假年龄证件而误招童工;同时人事行政部人员需通过公安机关等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详尽的背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离职原因、有无犯罪史、有无吸毒史等;背景调查需由人事行政部人员填写《新员工背景调查表》;调查方式可为电话调查、现场调查或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4、通过审查被录用的人员,在人事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录用者在人事行政部领取试用工作证、考勤卡、员工手册等资料后,到各自所属部门报到;被录用的员工,在一个月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领取工作服,换领正式工作证、安排住宿。

6员工试用:

公司对首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

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况,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7、正式录用:

被我司录用的员工,只要试用期内其所在部门主管未向行政部提出不予正式录用的书面函件或行政部未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视为自动正式录用,不需再办理其它任何手续或通知;

8、用工:

(1)劳动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

按照当地劳动部门的要求办理社会保险;

(3)公司严禁任何部门、车间以经济处罚手段对员工进行处分;

(4)员工调职与升职: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

9、未成年工的使用:

如果公司有使用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公司应严格做到:

(1)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未成年工上岗证。

(2)不得安排从事对身体发育有害或具安全卫生风险的工作,如喷油、注塑、搬运重物、碎料等工作。

(3)严格遵守未成年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或从事夜班工作。

(4)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及工作满一年时,按时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记录所有未成年工的健康情况。

并定期了解其工作、身体、生活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工身心健康。

七、员工的离职

1、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辞职手续,到行政部领取填报《员工离职审批表》,生产工人由的辞职经由车间主任同意报部门主管及行政主管批准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行政管理人员的辞职经由部门主管、行政主管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2、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连续旷工7天以上的;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书面或口头通知自动离职的。

员工自动离职的,公司有权按规章制度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公司辞退:

当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调整工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以及触犯政府法律法规、偷盗财物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定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交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被辞退的员工,人事行政部必须保留其书面处分记录;

4、员工在离厂前,必须将经管的物品、工作工具,经手之事务等清楚地移交给公司指定人员,并由相关负责人在《员工离职手续详情单》签名确认,离职人员凭《员工离职审批表》及《员工离职手续详情单》解除劳动、合同结算工资;凭《物品出厂放行条》携带个人物品离厂。

对在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公司专业技术、内部资料、商业秘密等在离职后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利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辞职、辞退程序

(1)辞职的员工需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经相关主管签署意见后交行政部;被辞退的员工,人事行政部将有相关主管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通知被辞退者;

(2)离职人员在批准的离职时间前凭《离职手续详情单》在各相关部门办理工作、资料交接手续

(3)凭《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手续详情单》单到财务部门结算工资。

(4)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物品出厂放行条》,并凭单离厂。

八、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九、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1、坚持合法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3、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

经过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分为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一个月)。

四、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统一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1、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2、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3、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读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4、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

1、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2、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3、签订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

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3、经仲裁和裁决而终止;

4、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5、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2、经仲裁和裁决而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5、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6、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九、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1、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2、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前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

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4、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

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

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A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5次的;

B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C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D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E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F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项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A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B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C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D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

(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有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属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员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范围内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为止。

对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十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手续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与公司协商同意,员工应在30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员工在试用期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解除手续;公司提出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出具书面通知后及时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赔偿。

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十三、违反连续服务期的费用赔偿

在公司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连续服务期内,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偿还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其赔偿计算公司为:

F=(A-B)/A*C

其中F为违约赔偿额,其中A为连续服务期限,B为连续服务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C为培训费用之和。

培训费是指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交通费、教育培训费、培训考察费等。

参加多次培训的,本款所提C为多次培训费用之和。

十四、经济补偿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苦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十五、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公司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给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因本《员工手册》规定的过错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六、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其争议的处理按《江苏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十七、行政部公室应做好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档案制度,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各项手续。

2、按照本《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需拟定书面通知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3、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公司应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抄送失业保险等机构,按规定转移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

十八、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解并妥善解决。

第五章:

员工培训

一、公司培训体系主要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业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部分组成。

二、职前培训目的

1、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

三、职前培训内容

1、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及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介绍公司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办法》、《奖惩管理办法》、《门禁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4、进行质量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培训,树立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5、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安全意识的培训,指导员工遵守《员工守则》,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安全的观念。

6、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生产设备;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在岗培训和自我培训

1、公司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员工在岗培训的制度。

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完善和充实效率:

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2、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将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学习成绩优异并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包括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3、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在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学历、学位、资格和技能证书;公司将根据员工自我培训取得的成绩及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酌情给予鼓励或奖励。

五、其他培训

由行政部公室统一安排,每月进行一次全公司范围内的学习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培训、环境保护意识培训、安全生产意识培训、消防演习和紧急逃生演习、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反恐安全意识培训等。

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可安排岗位技能培训。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一、员工享有的权利:

1、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工作的权利及《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权利。

2、公司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宗教信仰而受歧视。

3、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4、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应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报酬,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6、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护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各地区实际情况以员工享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7、公司员工有权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活动。

8、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员工行为守则,遵守各项管理细则。

2、遵循公司利益为第一义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3、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操作,确保工作流程的流畅、高效,对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报告,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尽快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与考核。

5、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和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6、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业务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7、员工除本职业业务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集会

8、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9、其他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

第七章:

考勤与工资

一、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40小时。

每周六为固定加班日。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作息时间:

1、08:

00至12:

0014:

00至18:

00

如遇生产、工作需要,晚上安排加班者,加班时间为:

19:

00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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