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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docx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afetyTechnicalSupervisionRegulationsforSafetyValv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10月27日

 

前言

2002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出了起草《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委托,在查阅了国内外有关安全阀的标准和规范,并对部分制造厂及使用单位进行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于2002年6月完成了《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初稿),并且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

2003年1月,修改完成《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草案)。

2004年5月,特种设备局将制定《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列入立项计划,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主要起草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的规定,进一步扩大范围征求意见后,对《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4]41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2005年4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6年10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编写过程中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阀,充分体现了安全阀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校验和检修等过程的先进性、实用性及与现有相关规程及管理办法的一致性。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有:

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章裕昆、杨英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

 

目录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附件A术语………………………………………………………………………………(3)

附件B安全阀安全技术要求……………………………………………………………(7)

附件C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23)

附件D安全阀型式试验…………………………………………………………………(27)

附件E安全阀校验与修理………………………………………………………………(42)

附件F用空气进行密封试验的推荐方法…………………………………………(47)

附件G推荐的安全阀校验系统(气体)…………………………………………………(49)

附件H安全阀低温试验的推荐方法……………………………………………………(50)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02MPa的安全阀。

安全阀有关的术语见附件A。

第三条安全阀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校验和维修等,应当严

格执行本规程。

安全阀的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B。

第四条 安全阀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境内、外安全阀制造资格许可的实施。

安全阀制造资格许可分为A、B两级,A级许可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批,B级许可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制造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

安全阀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

具体许可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见本规程附件C。

第五条安全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产品试制并且通过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投产前或者停止生产1年以上又重新生产;

(二)产品的结构、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影响安全性能;

(三)制造许可要求;

(四)产品安全性能存在问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

安全阀的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见附件D。

第六条 安全阀制造单位申请被受理后,应当按照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要求的规格与数量试制产品,并且按照本规程附件D的要求,约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安全阀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安全阀型式试验程序包括约请与受理、设计审查、抽样、检验与试验、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

第七条 从事使用中的安全阀校验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

具备条件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可以自行进行安全阀的校验工作。

没有校验能力的使用单位,可以委托有安全阀校验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进行在用设备检验时,安全阀使用单位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时,应当将校验报告提交负责该设备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

从事使用中的安全阀的运行维护、拆卸检修、校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安全阀校验方法见本规程附件E、附件F、附件G。

第八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A

术 语

A1安全阀

  一种自动阀门,它不借助任何外力而利用介质本身的力来排出一额定数量的流体,以防止压力超过额定的安全值。

当压力恢复正常后,阀门再行关闭并阻止介质继续流出。

  

A2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一种仅靠直接的机械加载装置如重锤、杠杆加重锤或弹簧来克服由阀瓣下介质压力所产生作用力的安全阀。

  

A3平衡式安全阀

  一种采取措施将背压对动作特性(整定压力、回座压力以及排量)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的安全阀。

  

A4先导式安全阀

  一种依靠从导阀排出介质来驱动或控制的安全阀,该导阀本身应是一种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A5带动力辅助装置的安全阀

  该安全阀借助一个动力辅助装置(例如:

气压、液压、电磁等),可以在压力低于正常整定压力时开启。

  

A6整定压力

  安全阀在运行条件下开始开启的预定压力,是在阀门进口处测量的表压力。

在该压力下,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由介质压力产生的使阀门开启的力同使阀瓣保持在阀座上的力相互平衡。

  

A7整定压力偏差

  安全阀多次开启,其整定压力的偏差值。

  

A8冷态试验差压力

  安全阀在试验台上调整到开始开启时的进口静压力。

该压力包含了对背压力及温度等运行条件所作的修正。

  

A9排放压力

  整定压力加超过压力。

  

A10额定排放压力

  有关标准或者规范规定的排放压力上限值。

  

A11超过压力

超过安全阀整定压力的压力增量,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表示。

  

A12回座压力

  安全阀排放后其阀瓣重新与阀座接触,即开启高度变为零时的进口静压力。

 

A13启闭压差

  整定压力与回座压力之差。

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来表示;而当整定压力小于0.3MPa时则以MPa为单位表示。

 

A14背压力

  安全阀排放出口处压力。

它是排放背压力和附加背压力的总和。

 

A15排放背压力

由于介质流经安全阀及排放系统而在阀出口处形成的压力。

 

A16附加背压力

安全阀即将动作前在其出口处存在的静压力,是由其他压力源在排放系统中引起的。

 

A17密封试验压力

进行密封试验时的进口压力,在该压力下测量通过阀瓣与阀座密封面间的泄漏率。

 

A18开启高度

阀瓣离开关闭位置的实际升程。

 

A19流道面积

  阀进口端至关闭件密封面间流道的最小横截面积,用来计算无任何阻力影响时的理论流量。

 

A20流道直径

对应于流道面积的直径。

 

A21帘面积

当阀瓣在阀座上方升起时,在其密封面之间形成的圆柱面形或者圆锥面形通道面积。

A22提升装置(扳手)

是手动开启安全阀的装置。

它利用外力来降低使安全阀保持关闭的弹簧载荷。

  

A23理论排量

  流道横截面积与安全阀流道面积相等的理想喷管的计算排量,以质量流量或容积流量表示。

 

A24排量系数

  实际排量与理论排量的比值。

 

A25额定排量系数

  排量系数与减低系数(取0.9)的乘积。

 

A26额定排量

实际排量中允许作为安全阀应用基准的那一部份。

额定排量可以取以下三者之一:

  

(1)实际排量乘以减低系数(取0.9);

  

(2)理论排量乘以排量系数,再乘以减低系数(取0.9);

  (3)理论排量乘以额定排量系数。

  

A27频跳

  安全阀阀瓣快速异常地来回运动,运动中阀瓣接触阀座。

 

A28颤振

  安全阀阀瓣快速异常地来回运动,运动中阀瓣不接触阀座。

 

A29卡阻

  安全阀阀瓣在开启或者关闭中产生的卡涩现象。

 

附件B

安全阀安全技术要求

B1材料

B1.1承压件及弹簧材料

安全阀的承压件及弹簧材料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表B-1的要求。

表B-1安全阀主要材料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T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2

GB/T1220-1992

不锈钢棒

3

GB/T1221-1992

耐热钢棒

4

GB/T1222-1984

弹簧钢

5

GB/T3077-1999

合金结构钢

6

GB/T4357-1989

碳素弹簧钢丝

7

GB/T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

8

GB/T5218-1999

合金弹簧钢丝

9

GB/T12225-2005

通用阀门铜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10

GB/T12228-1989

通用阀门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

11

GB/T12229-2005

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

12

GB/T12230-2005

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

13

GB/T13808-1992

铜及铜合金挤制棒

14

GB/T15008-1994

耐蚀合金棒

15

GB/T18983-2003

油淬火-回火弹簧钢丝

16

YB(T)11-1983

弹簧用不锈钢丝

17

YB/T5103-1993

油淬火-回火碳素弹簧钢丝

18

YB/T5104-1993

油淬火-回火硅锰合金弹簧钢丝

19

YB/T5136-1993

阀门用铬钒弹簧钢丝

20

JB/T5263-2005

电站阀门铸钢件技术条件

21

JB/T7248-1994

阀门用低温钢铸件技术条件

采用未列入表B-1的材料时,应当有使用实例,经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后,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安全阀的承压件材料,应当适应工作介质、最高操作压力、最高和最低操作温度,以便保证安全阀可靠运行。

用于安全阀的弹簧材料,其选取应当充分考虑工作介质和温度的影响,弹簧应当采用耐腐蚀材料或者在弹簧表面涂(镀)上一层耐蚀防锈材料,用于高温或低温场合的弹簧,应当充分考虑温度对弹簧变形量的影响以及弹簧材料的蠕变或冷脆性。

B1.2阀瓣和阀座的材料

安全阀阀瓣和阀座的材料必须能够抗冲击、耐腐蚀,不允许采用铸铁材料。

工艺参数较高的安全阀,其密封表面推荐采用较硬的耐蚀材料。

B1.3导向表面材料

安全阀的导向表面材料(包括导套与反冲盘、导套与衬套之间的表面)应当采用耐腐蚀材料,而且表面应当能够耐磨并且具有一定的硬度,能够防止卡阻。

B1.4 焊接连接的零件材料

安全阀中采用焊接连接的零件材料的含碳量应当不大于0.25%。

B2结构与设计

B2.1安全阀的性能

安全阀的性能应当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下简称相应标准)的有关要求。

直接采用国外标准时,应当将标准原文及其中译文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B2.2安全阀进出口公称通径

安全阀进出口公称通径应当符合相应标准。

液体安全阀的公称通径至少为15mm。

B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

安全阀的公称压力应当按照相应标准,依据阀门材质、工作温度和整定压力进行选取。

B2.4 提升装置(扳手)

用于蒸汽或者高温热水系统中的安全阀,应当为直接载荷式,并且应当装有可靠的提升装置(扳手)。

设计规定安全阀设置提升装置(扳手)的,当安全阀进口压力大于整定压力75%时,提升装置应当能够将阀瓣从阀座上提起,而除去外力后提升装置不应当卡住,阀瓣应当能够顺利回座。

B2.5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

重锤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

B2.6动力源和电源接口

带动力辅助装置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动力源和电源接口。

B2.7阀座的固定

安全阀的阀座应当可靠固定在阀体上,不得松动。

B2.8导向机构

为了确保安全阀动作可靠和密封性,安全阀应当设有运动零件的导向机构,导向机构要考虑热胀冷缩等温度因素。

B2.9螺纹连接

进出口采用螺纹连接的安全阀,应当考虑拧紧螺纹所用扳手的工作面,以免正常安装时损坏安全阀零件。

B2.10 焊接工艺评定

安全阀阀体采用焊接连接、密封面采用堆焊合金材料时,应当对其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B2.11防松装置

为了防止调整弹簧压缩量的机构(例如调整螺钉)松动,以及随意改变已经调整好的状态,安全阀必须设置防松装置。

B2.12铅封

安全阀的外部调整机构均应当设有铅封部位,以便调试合格后进行铅封。

拆卸、重装、调试后应当重新进行铅封。

铅封应当是必须被破坏后才能进行调整的形式。

B2.13排泄孔

安全阀阀体设计应当力求减少介质沉积污垢的影响。

蒸汽和液体使用的安全阀需要在低于阀座密封面的集液最低部位设置排泄孔。

  公称通径大于65mm的安全阀,其排泄孔直径不小于9.5mm;公称通径小于或者等于65mm的安全阀,其排泄孔直径不小于6.5mm。

  B2.14流通面积

安全阀的流通面积应当能够通过所需要的最大排放量。

出口排放面积必须大于或者等于进口面积,且出口排放面积必须达到足够的要求,以防止排放背压影响安全阀的正常性能。

B2.15弹簧

安全阀的弹簧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宜采用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2)安全阀的结构能够防止排出的介质直接冲蚀弹簧,尤其是热的腐蚀性流体;

(3)弹簧设计能够保证在安全阀全开启时,弹簧的变形量等于弹簧最大变形量的20%-80%,弹簧设计的最大切应力不大于许用切应力的80%。

B2.16波纹管式安全阀的特殊要求

波纹管式安全阀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阀盖应当设置一个泄出孔,以保证波纹管内腔与大气相通,对于可燃的或者腐蚀性介质,该泄出孔用管子连接到安全场地,以防止波纹管破损后介质外泄造成危险;

(2)波纹管的设计能够承受安全阀的最大出口背压,材质选取要适应工作介质和温度。

B2.17设计文件

B2.17.1设计文件内容

安全阀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标准。

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考虑到保证安全阀正常运行以及达到其最佳参数。

设计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任务书;

  

(2)计算书;

(3)总图及其零部件图;

(4)安装及其使用维护、校验说明资料。

B2.17.2设计任务书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阀类型;

  

(2)安全阀制造标准(如采用企业标准,应当经过型式试验机构审查);

  (3)安全阀材质;

  (4)安全阀使用条件(介质、压力、温度等);

(5)安全阀检验、试验和验收标准。

B2.17.3总图

安全阀总图包括主视图和必要的侧视图、细节详图,并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阀设计、制造和验收的规程或者相应标准;

  

(2)安全阀型号;

  (3)安全阀公称压力(压力级);

  (4)整定压力;

  (5)背压值;

  (6)工作介质;

(7)工作温度;

(8)流道直径;

(9)开启高度;

(10)额定排放压力;

(11)启闭压差(或者回座压力);

  (12)导向机构;

(13)安全阀公称通径;

(14)安装尺寸及最大外形尺寸;

  (15)零部件清单及其材质。

  安全阀总图应当有设计、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

   

B3制造

B3.1一般要求

B3.1.1原材料及半成品

原材料以及半成品应当符合图纸或者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相应标准,并附有质量证明文件。

B3.1.2零部件加工

安全阀的零部件加工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安全阀的零部件加工、装配、试验,必须编制工艺规程(工艺卡),并有质量跟踪记录。

铸件内外表面应当光洁,无锈蚀、氧化皮脱落等。

B3.1.3弹簧

B3.1.3.1节距

弹簧各圈之间的节距要均匀。

B3.1.3.2强压处理

为了保证弹簧长期工作时的稳定,弹簧应当进行强压处理(加温强压处理),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弹簧在室温下从自由高度压到并圈高度3次后,停放10min,检测其自由高度的残余变形量,不得大于自由高度的0.5%;

(2)同规格、同一热处理炉的弹簧,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偏差不得大于10%。

B3.1.3.3宏观质量

弹簧不允许存在裂纹、发纹、夹杂或者其它影响使用的缺陷,必要时应当进行无损检测。

B3.1.3.4质量证明

弹簧制造单位应当逐件提供弹簧的性能测试报告、热处理报告及合格证。

安全阀制造单位要求时,应当提供无损检测报告。

弹簧入厂后必须逐件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在安全阀上。

B3.1.4金属波纹管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焊缝无裂纹、夹杂、气孔以及过烧等缺陷;

(2)波纹管制造单位提供波纹管的质量证明文件。

B3.2出厂检验

B3.2.1检验项目

每台安全阀应当进行以下项目的出厂检验,每项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1)耐压(液压强度)试验以及封闭式安全阀出口侧的气密性试验;

  

(2)整定压力调整;

  (3)密封试验;

  (4)制造单位与用户合同规定的检验项目。

 B3.2.2耐压(液压强度)试验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阀耐压(液压强度)试验在涂(喷)漆之前进行;

(2)封闭安全阀阀座的密封面,对安全阀进口侧体腔进行耐压(液压强度)试验,最小试验压力为安全阀公称压力(压力级)的1.5倍;

(3)对于向大气排放的安全阀或者仅在排放时产生背压力的安全阀,不要求在阀体出口排放侧进行耐压(液压强度)试验;

  (4)当安全阀承受附加背压或者安装于封闭的排放系统时,则需要在阀体出口排放侧部位进行耐压(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背压力1.5倍;

(5)耐压(液压强度)试验持续时间按GB/T12241-2005《安全阀一般要求》的规定,并且对阀体(盖)各表面和连接处进行宏观检查。

如果试验过程中没有出现变形、裂缝及泄漏等现象,则表明耐压(液压强度)试验合格。

B3.2.3气密性试验

对于封闭式安全阀,整体组装后,应当进行气密性试验。

气密性试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只在阀体出口排放侧部位进行,压力为最大背压力,并且不小于0.2MPa;

(2)试验持续时间3min,不允许泄漏;

(3)试验时要注意安全,达到试验压力一定时间后再进行气密性检查。

B3.2.4整定压力的调整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调整在专用的试验台上进行,所采用的试验介质流体应当符合B3.2.6的规定;

  

(2)调试至少要连续进行3次,所测出的数值偏差不超过整定压力的±3%或者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在试验台上进行调整时,需要考虑到背压以及温度影响的修正。

B3.2.5密封试验

安全阀在整定压力调整完成后进行安全阀阀瓣与阀座间的密封试验。

密封试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介质流体符合B3.2.6的规定;

(2)空气或者其他气体用安全阀的密封试验方法见附件F,液体(水),蒸汽用安全阀的密封试验方法见GB/T12243-2005《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3)对于封闭式安全阀进行密封试验时,需要安装阀帽等有关零件;

(4)密封试验要求应当符合GB/T12243的规定。

B3.2.6试验介质

安全阀试验所用的试验介质流体及其要求如下:

(1)用于蒸汽的安全阀,其试验应当用蒸汽进行。

当试验装置能力有限时,可以用空气代替进行试验,但应当在运行装置(设备)上进行调试;

  

(2)用于空气或者其他气体的安全阀,其性能试验可以用空气进行,储存空气的储罐容积应当不小于1m3;

(3)用于液体的安全阀,其性能试验可以用水进行。

用水进行安全阀试验合格后,应当采用气吹或者烘干的方法将水清除;奥氏体不锈钢安全阀用水进行液压试验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mg/L。

B3.2.7检验记录及报告

所有检验的原始数据应当归档,进行处理、计算后出具检验报告。

B3.3试验装置

制造单位必须具备出厂检验内容的安全阀试验装置,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装置能够满足安全阀设计参数和试验要求,试验能力不低于校验用装置;

(2)试验装置所采用的测量仪表和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法规规定的计量要求,测量仪表和设备的测量范围与精度应当根据被测量数值及其允许误差进行选择,测量仪表和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定;

(3)试验装置的压力测量仪表的误差不大于仪表量程的0.5%,被测压力在仪表量程的1/3至2/3范围内,测压点位置能够保证测得的是介质静压力;

(4)测量安全阀开启高度的仪表分辨率不低于0.02mm。

B3.4标志

B3.4.1标志内容

在安全阀铭牌上或者安全阀外表面至少有以下内容的明显标志,其中产品编号应当为阀体上的永久性标志:

(1)安全阀制造许可证编号及标志;

  

(2)制造单位的名称;

(3)安全阀型号;

(4)生产日期及其产品编号;

  (5)公称压力(压力级);

(6)公称通径;

  (7)流道直径或者流道面积;

(8)整定压力;

(9)阀体材料;

(10)额定排量系数或者对某一流体保证的额定排量。

B3.4.2铭牌材料及其固定

铭牌应当用耐腐蚀材料制造,而且必须牢固固定在阀体或者阀盖外表面。

B3.4.3出厂资料

每台安全阀交付用户时,制造单位必须随产品附带以下资料:

(1)质量证明文件;

(2)安全阀简图以及材料明细表;

(3)安装及其使用维护、校验说明书;

  (4)制造单位与用户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

  B3.4.4质量证明文件

安全阀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制造许可证编号;

(2)制造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

(4)安全阀型号;

(5)产品编号;

(6)制造日期;

  (7)公称通径;

  (8)流道直径或者流道面积;

(9)公称压力(压力级);

(10)整定压力(冷态试验差压力);

(11)排放压力;

(12)开启高度;

(13)启闭压差(或者回座压力);

(14)适用温度;

(15)适用介质;

(16)阀体材料;

(17)背压力(适用时);

(18)额定排量系数或者某一流体保证的额定排量;

(19)制造依据的标准;

(20)出厂检验报告;

(21)其它特殊要求;

(22)检查人员签章以及制造单位检验章。

B3.4.5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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