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协会章程最新修订.docx
《自考协会章程最新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协会章程最新修订.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考协会章程最新修订.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1/23/4801cbaf-83a2-41e5-b332-c96e48ec8952/4801cbaf-83a2-41e5-b332-c96e48ec89521.gif)
自考协会章程最新修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协会章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自考协会的性质:
自考协会是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部的大力支持下,经院学生会社团部批准成立的,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自身学历,为将来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坚实基础为目的,由我校参加自考或者对自考有兴趣的学生共同组织的学习性组织。
第二条:
自考协会隶属:
自考协会隶属教育学院,由院团委和院学生联合会领导。
第三条:
自考协会的宗旨:
立足自考,服务会员。
以自觉创造学习,以自学培养能力,以自考提升自己,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会员的需要,使会员经济减负,思想减压,学习增效。
第二章会员管理制度
第四条:
自考协会的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二:
学习自觉性较高,自学能力较强。
三:
遵守协会章程,服从组织管理。
四:
必须参加自考或有自考倾向的同学。
五:
必须是本校学生。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
会员有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
二:
会员在社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会员有对干部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四:
会员有有关自考学习经验交流的权利。
五:
会员在自考方面有被服务的权利,具体内容另有相关细则。
六:
其他相关的会员待遇。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院,热爱自考协会。
二:
有维护社团形象的权利和义务。
三:
有参加社团活动和出席社团重大会议的义务。
四:
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章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有益的建议。
五:
有一定基础的会员有帮助其他会员共同进步的义务。
第三章自考协会机构设置以及部门具体职责
第七条:
机构设置
一:
机构设置的原则:
以实际工作需要为依据,不得以形式来划分部门,以免形成职位虚设与闲职。
二:
部门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学习活动部,宣传指导部,信息交流部,组织服务部,社会实践部,文化艺术部,公关咨询处,建工系分会,机电系分会,市政系分会,机械系分会,水利系分会,管理系分会,电子系分会,资环系分会和女生分会。
三:
部门有关管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吸收干事,可以提出新增、合并有关部门,具体由干部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
各部具体职责:
一:
指导老师的职责:
对协会在思想上,业务上全面知道与监督。
二:
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的职责:
<一>:
一般由主席,其他被选举的会员组成。
<二>:
负责讨论制度,修改章程、制度、工作方案等。
<三>:
负责重大事宜决议。
<四>:
负责机构改组,各部门人员调度。
<五>:
一般由协会主席担任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主席,会员代表大会对主席负责。
三:
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
把握协会发展方向,全面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
主持制定社团工作会议计划,组织实施并考核总结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
团结领导协会干部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做好社团楷模。
<四>:
做好协会干部的思想工作,协调部门关系,加强协会建设。
<五>:
做好社团与院领导等对外组织和人员的沟通工作。
<六>:
听取各部门工作的汇报,检查、监督各个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社团工作中的问题。
<七>: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可指定副主席行使其职。
四:
秘书长职责
<一>:
负责协会的文件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管理。
<二>:
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
做好协会的组织记录工作。
<四>:
负责会员年终评选会议以及有关组织活动的筹备工作。
<五>:
负责会议的记录及整理。
五:
学习活动部职责
<一>:
引导会员学习,提供方法,以便会员自考.
<二>:
组织自考交流活动,以及邀请校内外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讲座,以激励会员的自考热情。
<三>:
针对会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及时给予答复。
<四>:
负责做好协会的财务预算,协会财务的记帐与分类帐,以及年终的报帐工作,协会会费,报名费,订书费等的收取工作。
<五>:
在每次报名活动结束后做好财务总结及会议财务报告。
<六>:
负责协会优秀干部和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
六:
宣传指导部职责
<一>:
准确及时对协会的各种海报、通知、展板的设计、张贴及保护工作,需要重新张贴的要及时补上。
<二>:
负责协会宣传栏的制定及维护,及时张贴各种信息资料。
<三>:
负责在广播站、学校各种报刊、文学社以及其它社团的宣传工作。
<四>:
宣传协会的性质宗旨及工作步骤和内容安排,以使会员了解协会并及时参加自考,支持协会工作。
七:
信息交流部职责
<一>:
负责网上信息的收集,整理,打印,复印以及存档。
<二>:
关注<<合肥晚报>>等有关报刊、杂志上的自考信息。
<三>:
负责会员的自考网上报名工作。
<四>:
组建自考协会网站及维护工作。
<五>:
负责与自考办的联系工作。
八:
组织服务部职责:
<一>:
负责做好协会所需的购买工作。
<二>:
负责协会活动的场地安排与布置以及后勤保证工作。
<三>:
做好会员档案的制定和管理,以及会员编制工作,工作证、会员证的制作与发放工作。
九:
社会实践部职责:
<一>:
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合格证。
<二>:
负责自考书籍资料的统计与订购工作。
<三>:
向商家宣传,为协会举办的活动提供赞助。
<四>:
向会员收取已通过课程的旧书,免费提供给其它会员。
十:
文化艺术部的职责:
<一>:
提供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协会和其它社团的活动。
<二>:
负责协会与校内其它社团以及兄弟院校社团的联谊工作。
<三>:
丰富会员的课余生活,增强协会的文化氛围。
十一:
公关咨询处的职责:
<一>:
负责处理协会报名过程中出现错误的合理解决,与会员沟通协商。
<二>:
协会对外形象宣传,促进与各社团的关系。
<三>:
负责解答考生对自考相关问题的解答。
十一:
各分会的职责:
<一>:
身份证、准考证的收发以及合格证、自考书籍资料的发放工作。
<二>:
女生分会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登记和汇报工作。
<三>:
负责利用网络给会员传递自考信息(QQ,E-MAIL,飞信等)。
<四>:
寝室通知各种有关自考信息的工作。
<五>:
各分会做好本分会会员的档案,自考报名、自考书籍档案。
第九条:
各部门可以在实际工作申请相关部门协助,各部门在必需时无条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但最终责任由该部门负责,不得互相推诿。
第四章自考协会干部管理
第十条:
为了加强协会干部的管理,更好的贯彻本协会的宗旨,促使协会健康稳定全面的发展,根据学院社团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
第十一条:
干部任用及罢免制度
一:
凡协会干部必须参加自考,特殊情况除外。
二:
自考协会干部的任用,必须经本协会在会员大会中公开竞选产生,择优任用。
三:
临时从会员中任用的干部须经部长以上干部认可。
四:
在任干部有不称职者或违反干部管理条例的规定三条以上的,经干部会议表决通过可以予以辞退。
五:
辞职或退休的干部不得干涉协会日常工作,但可以给予建议。
第十二条:
负责人问责制度:
一:
当责任人有重大过失的时候或者不称职时,可以实行问责制度。
二:
实施问责前提是常委全部到齐,大二机构成员应到一半以上。
三:
罢免负责人则需要三分之二票通过。
四:
由主席团常委及大二机构成员集体推选候补负责人。
五:
申报指导老师批准。
六:
详细公布罢免负责人原因,做内部处理、公告、并把罢免过程写成书面材料呈报成教部备份存档。
第十三条:
机构干事管理制度:
一:
每届新机构干事应聘进入协会后,须经过集体培训,并测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
培训小组由协会负责人组成,分五次培训、教导并让其熟知协会的日常工作及活动,最后由信息部出卷进行笔试测验。
三:
凡未参加协会活动三次(不包括第三次)以上的机构干事,分别给予的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预留察看、开除。
四:
机构干事值班期间不准嬉戏喧闹,违反值班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
凡未经协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去值班或值班时迟到早退的机构干事,累计三次(不含第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
凡私自拿走协会物品占为己有或作为他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七:
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应主动打扫协会卫生,不得随便扔垃圾,值班期间不得吃零食,干事之间应和睦相处,团结友善。
八:
凡损坏协会公共物品者,须给予一定的赔偿,并对损坏物品者给予处罚。
第5章:
换届选举以及工作要求
鉴于学院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为了协会更好的发展与进步,每年五月末六月初需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大会,本着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
现制定换届选举以及工作要求的有关制度如下:
第十四条:
换届选举制度:
一:
对于下届负责人的选择,应该坚持公正、效用、能力、付出的原则。
二:
每年在五月末六月初,举行候补常委候选,有意参加下届常委及负责人工作的必须参加。
三:
负责人推荐制度,根据日常表现和付出及能力,大二每位负责人有权推荐他或她心目符合候选人的名单,即:
A、每一位负责人可以推荐出下届四个负责人名单,然后推出候选人名单,再由四位推出的候选负责人名单后,由换届大会参会者机构成员,进行明主选举,并请第三人(即非协会机构成员,比如梦本基金成员,院学生会……)统计票数,然后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开会公布结果。
B、结果申报指导老师处待批,然后呈报继续教育学院。
C、正式结果公布水院论坛,自考协会1、2群论坛。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
根据实际需要,经协会机构成员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可以调动组织部门及成员开展工作。
二:
机构成员互调经相关部门及双方人员同意,方予以执行。
晋升或降职等一些重大人事任免,需经机构成员全体不记名投票决定。
三:
未经主席团商议决定,所有协会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位。
四:
部门工作调动须做好严格的事务交接工作。
五: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以及各分会会长,有提名自己接班人的权力,最终结果由机构成员无记名投票决定。
六:
不能胜任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任职的干部,可以写辞职报告,经组织批准后可以辞职。
第十六条:
工作要求
一:
协会干部必须按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二:
遇到临时经济事务,干部须协助相关部门工作,不得推诿。
三:
树立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地参加工作。
四:
主席,副主席不得将协会工作全部或大部分由自己或少数人独自负责。
第六章:
协会日常工作及管理
为了更好的促进自考协会的发展,有效的保证协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第十七条:
例会制度
一:
每周日晚8:
4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召开例会。
机构成员应按时参加,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如不能及时到者请及时请假。
秘书长做好例会签到记录。
二:
由主席或秘书长主持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本周活动进行总体规划以及人员的安排,上周活动的总结、协会办公室值班签到情况,并对机构成员中表现积极者、会员中自考成绩突出者予以表扬,作为年度优秀机构成员、会员评选内容。
三:
秘书长需做好每次会议记录。
四:
视协会管理情况,可成立临时纪检部。
临时纪检部协同秘书长做好每次迟到、早退、缺勤人员的记录及表扬人员的记录。
五:
如有其他特别情况主席可召开通讯会议。
第十八条:
值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要在规定值班时间到达值班地点(自考协会办公室)。
二:
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时做好工作记录及签到,并负责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包括地面、办公桌上文件、书籍摆放等。
三: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如无工作任务时,可以在值班期间学习。
四:
值班人员有义务拒绝闲杂人员入内,可以强制闲杂人员离开。
如处理不了,可以告知于咨询处处理。
五:
值班人员不得无故不来值班,如有事情可以提前或及时向负责人请假。
六:
在值班期间有人前来咨询,当值人员应该热情接待,并尽力为其服务,树立自考协会形象。
七: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佩带本协会的工作证。
八: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主动加强与其他兄弟社团之间的交流。
九:
巡班人员由负责人从各部门、分会调取相应人员组成(即临时纪检部),做好值班考勤记录。
十:
值班制度由协会常务副主席监督执行。
第十九条:
干部会议制度
一: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两次干部会议。
二:
每学期每一周在周日晚自习后8:
40召开一次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
三:
在每学期开展报名活动工作前要召开一次干部工作准备会议,报名结束后召开一次各部门工作总结汇报与交流会议。
四: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及干部会议时,干部要提前15分钟到场。
五:
机构成员出席会议时须佩带工作证,无证者视为缺席。
六:
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无故迟到两次记作一次旷会。
七:
平时干部会议五次无故旷会者,视为主动辞职。
第七章:
协会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协会日常开支报销及财务公开制度
一:
日常小件物品,必须品,紧急用品可以先买后报销。
二:
大件物品,非必需品,非紧急用品经主席,副主席或学习部部长批准方可购买。
三:
所有报销物品必须有发票,收费凭据或证明人签字才有效。
四:
在购买物品时,设计数额量大时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干部负责方可进行购买。
五:
协会干部有了解,查阅,询问及核对账目的权力,对账目不明者可要求学习部作出解释,以做到财务收支透明和公平。
第二十一条:
协会财政分立制度:
一:
协会全部收支应该公开、公正、透明。
二:
每笔收入后,由负责人集体公布收入总数。
三:
每次收入之后应由学习部审核发票,确定总账,内部公布,做出文件存档备份。
四:
由学习部部长掌管实际支出,但每笔开支需经负责人同意。
五:
重大开支须经常委或者常委扩大会议一致同意。
六:
发票明细,由于部分特殊原因的须经协会负责人签字证明。
七:
每学期期末或者第二学期初,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对本学期工作述职报告,并由负责人之一公布花费情况,与会者有权对工作报告及财政情况提出质疑,负责人及常委必须做出正面回答,并记录存档备份。
第八章:
自考协会奖励机制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促进我院自考生的自考热情,坚定自学考试的信念,让更多的自考考生了解自考,从而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更好地完成自考,提高自身学历,实现本科梦想,为自身就业增加筹码。
自考协会决定成立开展自考评优活动——“梦本基金”。
第二十二条:
优秀会员评选
一年一次优秀会员评选,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在籍注册会员人数的3%。
由于自考专业文、理科考试难度有一定差异,结合我院参加自考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按文、理科分开评比。
评优标准:
a、必须是自考协会会员,参加自考,以自考表现情况择优选取。
b、遵守自考协会协会章程(第四条和第六条),符合要求。
c、对自考协会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d、品学兼优、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第二十三条:
优秀自考生评选
“优秀自考生”应在优秀会员中评选产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自考生。
由于自考专业文、理科考试难度有一定差异,结合我院参加自考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按文、理科分开评比。
文科专业:
必须是自考协会会员,以自考成绩为标准,须通过六门课程以上,均分达到70分以上(可视每年会员自考成绩情况而有所变动,变动须经主席团常委会议决定),品学兼优、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理科专业:
必须是自考协会会员,以自考成绩为标准,须通过五门课程以上,均分达到68分以上(可视每年会员自考成绩情况而有所变动,变动须经主席团常委会议决定),品学兼优、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奖项设置:
此次评优设置三个等级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文理科分别8个名额。
总评优人数至少1人、最多16人。
凡被评为自考协会优秀会员和优秀自考生的同学,凭借个人有效证件(如:
身份证、学生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考协会办公室领取登记表并填写登记。
协会将代继续教育学院办法荣誉证书,在每次报名中免费报两门自考课程并结合相应的名次给予加综合测评外加分奖励(一等奖1分,二等奖以及优秀学生干部0.8分,三等奖以及优秀会员0.6分)。
但要求每次自考须通过一门以上,否则自动取消其享受的免费报课程待遇。
第二十四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年一次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每次评选名额按协会在职干部的5%。
评选标准:
必须是自考协会的机构成员,以其平时工作表现为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凡被评为自考协会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凭借个人有效证件(如:
身份证、学生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考协会办公室领取登记表并填写登记。
协会将代继续教育学院办法荣誉证书,在每次报名中免费报两门自考课程并结合相应的名次给予加综合测评外加分奖励(优秀学生干部0.8分)。
但要求每次自考须通过一门以上,否则自动取消其享受的免费报课程待遇。
“梦本基金”是对自考协会章程评优措施的继续和升华,是对自考协会的奖励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是自考协会更好的开展工作的一项有利的保障。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水院自考生,真正的把“立足自考、服务会员,以自觉创造学习、以自学培养能力、以自考提升自己”的宗旨落到实处。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修改,须经过所有干部讨论,协会机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通过,方可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执行之日开始生效。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自考协会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