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绿化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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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绿化制度
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道路绿地星级管理实施办法
市园字〔2009〕4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道路绿化和游园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规范养护、依质定价”的原则,我局自二OO四年七月起,对道路绿地实施星级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为使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实施范围
我局负责养护管理的所有道路绿化和游园绿地均按此标准管理评定。
二、星级划分
我局星级公园分为六个等级
五星级甲等:
评定得分95分以上;
五星级乙等:
评定得分90—94分;
四星级甲等:
评定得分85-89分;
四星级乙等:
评定得分80-84分;
三星级甲等:
评定得分75-79分;
三星级乙等:
评定得分70-74分;
得分未达到70分的为不合格。
三、评定方法
1、按照《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星级道路绿地评定标准》,采取随机抽样和百分制评分办法,根据得分多少确定道路绿地等级。
2、评定小组根据道路绿地不同时期养护要求和特点,每月对所有道路绿地进行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等级确定本月的养护费。
3、由评定小组出具养护费拨付通知书,交局财务处拨付养护费。
4、对于被连续一年评定为五星甲等道路绿地的养护班组,由局给予专门奖励;低于三星乙等的道路绿地,扣除当月养护费,并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下月评定(或检查)仍不能达到三星乙等以上标准,由局收回养护管理权
四、评定小组成员
组长:
卜根旺
副组长:
李丙发许亚平
成员:
李彦辉杨蕴慧张晶孙月兰王令发
五、养护费等级
三星乙等道路绿地养护费标准为4.2元/㎡
三星甲等道路绿地养护费标准为4.5元/㎡
四星乙等道路绿地养护费标准为5.2元/㎡
四星甲等道路绿地养护费标准为5.5元/㎡
五星乙等道路绿地养护费标准为6.2元/㎡
五星甲等道路绿地养护费标准为6.5元/㎡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七月起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保定市园林局绿化管理局
星级道路绿地评定标准
1.绿化养护
1.1保存率
植物形态正常、生长健壮;乔木、灌木、模纹植物保存率>95%;草坪、地被植物、草本花卉覆盖率>95%。
1.2修剪整形
1.2.1行道树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
根据树种、树形的要求、树木生长势强弱和树龄进行修剪;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枝条粗壮,内膛不乱、整齐一致,无枯枝死枝、萌蘖枝;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处理得当。
1.2.2绿篱、模纹
按照设计要求,绿篱、模纹图案工整,轮廓清楚,线条整齐,平面平整,弧面均匀,高度一致且<90cm;植株无枯枝、枯叶,绿篱、模纹面上无残留枝叶。
1.2.3观花小乔木和花灌木
根据不同树种开花时间和生理特性,确定修剪时间;树木开花及时,枝条疏密得当,株型丰满匀称、整体一致;每年一季观花植物要求花期一致,多次观花植物要求开花期间花开不断;不做观果的树木,花后修剪及时合理,无明显结果枝。
1.2.4草坪
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边缘整齐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1.2.4.1冷型草
高羊毛、黑麦、早熟禾等混播草坪,要根据生长期和长势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厘米至10厘米;草坪内无遗留修剪草屑、无枯草层。
1.2.4.2野牛草
全年修剪不少于4次,最后一次修剪不早于10月上旬。
1.2.4.3白三叶
全年至少修剪一次,及时清理地上干枯枝叶,草株过密的草坪应及时疏草。
1.3水分管理
1.3.1灌水围堰大小适当、规范结实,高度≥20cm。
1.3.2灌水前适当采取松土、打孔等措施,增加透水深度,大乔木透水深度≥60cm,小乔木透水深度≥40cm,灌木透水深度≥30cm,草坪、地被植物、草本花卉透水深度≥10cm。
1.3.3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习性和不同生长时期需要,确定灌水时间和次数,三年内栽植的乔、灌木每年至少灌水6次,天气干旱时应适当增加。
1.3.4每次灌水应使植物根系周围的土壤达到最大持水量的60%以上。
1.4土、肥管理
1.4.1采取适当措施松土透气、控制杂草、覆盖裸露地面。
1.4.2根据不同植物的生理特性和生长阶段,采用不同的肥料种类、施肥方式和施肥数量,以促进植物的正常生长,提高观赏效果。
1.5病虫害防治
1.5.1乔木、灌木
病虫害控制及时,被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3%;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其它病虫害危害株数<5%。
1.5.2草坪、地被、草本植物
草坪、地被植物、草本植物病虫害危害数量<5%。
2绿地卫生
绿地环境整洁卫生,各种垃圾随产随清。
绿地内无杂草、无枯枝、落叶、残花,无垃圾、无杂物。
3设施管理
栏杆、浇灌井、自设标牌、景亭花架、园路等各种园林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无偷水、跑水、井盖乱放等现象;责任牌完整明显。
4安全秩序
无随意侵占绿地现象,乔、灌木树干无乱绑乱扎现象;
对自然灾害、人为毁绿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处理。
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星级道路绿地评分细则
编号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满分
得分
1
植物长势
每发现一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生长衰弱扣0.1分,严重生长衰弱扣0.2分,每发现1株灌木不能正常生长、开花扣0.01分。
10
2
植物保存情况
每乔木死亡1株乔木扣5分;灌木死亡1株扣0.1;草坪死亡1㎡扣0.5分。
10
3
修剪整形
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不合要求的扣0.1分。
15
4
水分管理
每发现1延长米围堰不合要求扣0.05分,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不合要求扣0.1分。
15
5
土肥管理
每发现1㎡土壤板结扣0.01分,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一次未按要求施肥扣0.01分。
5
6
病虫害防治
每发现1株乔木不合要求扣0.05-0.1分,每发现1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不合要求扣0.02-0.05分。
10
7
绿地卫生
每1㎡绿地不合要求扣0.02分。
10
8
安全秩序
对随意侵占绿地,人为毁绿、自然灾害等未及时上报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对物死亡的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扣5分。
10
9
补植
补植植物规格:
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不合规格扣0.1分;补植植物数量:
每少补植1个百分点扣0.5分;补植成活率:
成活率达到95%以上,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5
10
设施管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标准扣1分
5
11
整体效果
好得5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2分。
5
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公园广场“五定”管理办法
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为搞好公园广场的养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五定工作法
1、定任务
每个职工养护管理面积5000平方米,养护管理内容包括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等内容。
2、定责任
主管副局长、建管处处长、公园(游园)管理处处长同为第一责任人,养护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定经费
每平方米年养护费5.5元。
4、定检查
公园(游园)管理处领导每天一检查,局建管处每周一检查,局长和主管副局长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
5、定奖惩
对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给予处长、主管局长、直接责任人一定的奖励。
局长和主管副局长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管理标准从直接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罚款,同时从公园(游园)管理处处长工资中扣除与直接责任人等额的罚款。
二、统一制作标牌
由园林局统一制作标牌,标牌内容包括:
公园(游园)管理处处长姓名,责任人姓名、管理面积、管理内容、监督电话。
三、统一服装
公园广场工作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标准,便于社会和上级部门检查管理。
四、联合执法
园林局监察大队和执法局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绿化成果。
五、加强宣传
公园(游园)管理处要利用广播喇叭等宣传工具等做好游客、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爱绿护绿意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七日
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公园广场星级管理实施办法
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公园管理水平,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我局自二OO六年七月起,制定实施了《公园广场星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收到了良好效果,为使管理更具科学性,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实施范围
局属各公园、军校广场、人民广场。
二、星级划分
我局星级公园分为六个等级
五星级甲等:
评定得分95分以上;
五星级乙等:
评定得分90—94分;
四星级甲等:
评定得分85-89分;
四星级乙等:
评定得分80-84分;
三星级甲等:
评定得分75-79分;
三星级乙等:
评定得分70-74分;
得分未达到70分的为不合格。
三、评定方法
1、评定方法
按照《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星级公园评定标准》,采取随机抽样和百分制评分办法,每月进行1次检查,每2个月进行1次评定,根据得分多少确定公园等级。
2、修正得分
星级检查看的是管理水平,但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管理水平,所以为尽量做到评定合理,对得分进行修正。
得分修正值=评定得分×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分为4个等级:
军校广场、植物园、滨河公园、清水公园修正系数为1,人民广场、竞秀公园修正系数为1.02,动物园、东风公园修正系数为1.05,一亩泉河游园修正系数为1.10。
3、经费拨付办法
被评为五星甲等标准的单位,园林局全额拨付当月经费,并将本月检查所扣除其他较低等次单位的经费全部用于奖励;
被评为五星乙等标准的单位,全部拨付当月经费;
被评为四星甲等标准的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扣除当月经费500元;
被评为四星乙等标准的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扣除当月经费1000元;
被评为三星标准甲等的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扣除当月经费1500元,同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局领导上报整改措施和执行情况;
被评为三星乙等标准的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扣除当月经费2000元,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局领导和上报整改措施和执行情况;
得分低于三星级乙等,扣除当月经费2500元,并限期将具体检查情况上报局党委,由局党委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4、由评定小组根据得分情况出具养护费拨付通知书,交局计财处拨付养护费。
5、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于被连续一年评定为五星公园的,将给予单位和个人适当奖励。
6、借调人员、脱产学习人员不扣除工资。
四、评定小组成员
组长:
卜根旺
副组长:
许亚平
成员:
李彦辉杨蕴慧孙月兰甄月惠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二○○九年七月起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保定市园林局绿化管理局
公园广场绿地星级评定标准
1.绿化养护
1.1保存率
植物形态正常、生长健壮;乔木、灌木、模纹植物保存率>95%;草坪、地被植物、草本花卉覆盖率>95%。
1.2修剪整形
1.2.1高大乔木
根据树种、树形的要求、树木生长势强弱和树龄进行修剪;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枝条粗壮,内膛不乱、整齐一致,无枯枝死枝、萌蘖枝;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处理得当。
1.2.2绿篱、模纹
按照设计要求,绿篱、模纹图案工整,轮廓清楚,线条整齐,平面平整,弧面均匀,高度一致;植株无枯枝、枯叶,绿篱、模纹面上无残留枝叶。
1.2.3观花小乔木和花灌木
根据不同树种开花时间和生理特性,确定修剪时间;树木开花及时,枝条疏密得当,株型丰满匀称、整体一致;每年一季观花植物要求花期一致,多次观花植物要求开花期间花开不断;不做观果的树木,花后修剪及时合理,无明显结果枝。
1.2.4草坪
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边缘整齐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1.2.4.1冷型草
高羊毛、黑麦、早熟禾等混播草坪,要根据生长期和长势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厘米至10厘米;草坪内无遗留修剪草屑、无枯草层。
1.2.4.2野牛草
全年修剪不少于4次,最后一次修剪不早于10月上旬。
1.2.4.3白三叶
全年至少修剪一次,及时清理地上干枯枝叶,草株过密的草坪应及时疏草。
1.3水分管理
1.3.1灌水围堰大小适当、规范结实,高度≥20cm。
1.3.2灌水前适当采取松土、打孔等措施,增加透水深度,大乔木透水深度≥60cm,小乔木透水深度≥40cm,灌木透水深度≥30cm,草坪、地被植物、草本花卉透水深度≥10cm。
1.3.3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习性和不同生长时期需要,确定灌水时间和次数,三年内栽植的乔、灌木每年至少灌水6次,天气干旱时应适当增加。
1.3.4每次灌水应使植物根系周围的土壤达到最大持水量的60%以上。
1.4土、肥管理
1.4.1采取适当措施松土透气、控制杂草、覆盖裸露地面。
1.4.2根据不同植物的生理特性和生长阶段,采用不同的肥料种类、施肥方式和施肥数量,以促进植物的正常生长,提高观赏效果。
1.5病虫害防治
1.5.1乔木、灌木
病虫害控制及时,被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3%;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其它病虫害危害株数<5%。
1.5.2草坪、地被、草本植物
草坪、地被植物、草本植物病虫害危害数量<5%。
2、卫生保洁
1.1绿地卫生
绿地环境整洁卫生,各种垃圾随产随清,不得焚烧。
绿地内无杂草、无枯枝、落叶、残花,无垃圾、无杂物。
2.2设施卫生
游览区建筑物、游艺设施、园林设施做到全日、立体保洁,保证各种设施清洁卫生,要做到无尘土、无蛛网、无损坏、无涂字、无刻画。
2.3水面卫生
水面清洁卫生,水面无漂浮物,冬季冰面无废弃物,下水口内无脏物。
2.4厕所卫生
园内厕所要做到专人管理,全面保洁,到达设备完好无损、地面无污水污物、无痰迹、烟头、尿池无碱渍、墙壁无刻划、坑边无粪便、厕所无臭味,厕所无蝇蛆,室内无蛛网、塌灰、粪便外溢。
2.5硬面卫生
路面广场整洁卫生,做到无积尘,雨后无大量积水,雪后主要游览区公园无积雪,垃圾定点堆放。
3管理秩序
3.1设施管理
导游牌、警示牌、说明牌、宣传牌等设置地点科学、方便、醒目、语言、文字规范;栏杆、浇灌井、自设标牌、景亭花架、园路等各种园林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无偷水、跑水、井盖乱放等现象;责任牌完整明显。
3.2经营管理
商业网点在公园设点,要遵守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各种经营执照齐全,工作人员要持有关证件上岗,做到文明经营,餐饮、食品经营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出售不合格产品,杜绝食物中毒发生。
3.3服务管理
服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语言文明,服务规范、热情、周到;园内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标志,文明执法。
3.4安全管理
公园内游艺项目必须建立运营、检查、维修档案,游船未经验收不得下水营业,运行中严禁超载;公园各中供电线路、各种井口、井盖,必须符合规范,不得影响景观和游人安全;动物园要定期检查动物笼舍安全性,确保动物不伤及游人。
对突发性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处理。
3.5游园秩序
游客要做到文明游园;禁止宠物和车辆入内,不攀折树木花卉,不毁坏园林设施;禁止在园内聚集进行非法活动。
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公园(广场)星级评分细则
编号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扣分
1
植物长势
每发现一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生长衰弱扣0.1分,严重生长衰弱扣0.2分,每发现1株灌木不能正常生长、开花扣0.01分。
2
保存情况
每死亡1株乔木扣1分;灌木死亡1株扣0.1;草坪死亡1㎡扣0.1分。
3
修剪整形
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不合要求的扣0.1分。
4
水分管理
每发现1延长米围堰不合要求扣0.05分,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不合要求扣0.1分。
5
土肥管理
每发现1㎡土壤板结扣0.01分,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一次未按要求施肥扣0.01分。
6
病虫害防治
每发现1株乔木不合要求扣0.05-0.1分,每发现1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不合要求扣0.02-0.05分。
7
绿地卫生
每1㎡绿地不合要求扣0.02分。
8
设施卫生
每发现1处不合要求扣0.02分。
9
水面水生
每发现1处不合要求扣0.02分。
10
厕所卫生
每发现1处不合要求扣0.1分。
11
硬面卫生
每发现1处不合要求扣0.02分。
12
设施管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标准扣0.02分
13
经营管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标准扣1分
14
服务管理
每接到一次游客投诉扣1分,每发现一例不文明服务扣0.02分。
15
安全管理
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1分。
16
游园秩序
每发现一处不文明现象扣0.01分。
17
整体效果
好得5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2分。
总得分
备注
<70分为不合格、70分≤三星乙等<75分、75分≤三星甲等<80分、
80分≤四星乙等<85分、85分≤四星甲等<90分、
90分≤五星乙等<95分、95分≤五星甲等
保定市城区绿地评分细则
编号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满分
得分
1
植物长势
每发现一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生长衰弱扣0.1分,严重生长衰弱扣0.2分,每发现1株灌木不能正常生长、开花扣0.01分。
10
2
植物保存情况
每乔木死亡1株乔木扣5分;灌木死亡1株扣0.1;草坪死亡1㎡扣0.5分。
10
3
修剪整形
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不合要求的扣0.1分。
15
4
水分管理
每发现1延长米围堰不合要求扣0.05分,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不合要求扣0.1分。
15
5
土肥管理
每发现1㎡土壤板结扣0.01分,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草坪或1㎡模纹)一次未按要求施肥扣0.01分。
5
6
病虫害防治
每发现1株乔木不合要求扣0.05-0.1分,每发现1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不合要求扣0.02-0.05分。
10
7
绿地卫生
每1㎡绿地不合要求扣0.02分。
10
8
安全秩序
对随意侵占绿地,人为毁绿、自然灾害等未及时上报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对物死亡的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扣5分。
10
9
补植
补植植物规格:
每发现1株乔木(或10株灌木或1㎡模纹或1㎡草坪)不合规格扣0.1分;补植植物数量:
每少补植1个百分点扣0.5分;补植成活率:
成活率达到95%以上,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5
10
设施管理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标准扣1分
5
11
整体效果
好得5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2分。
5
保定市园林绿化网格化管理办法
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系统广大园林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和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格化管理范围
局属公园广场、游园绿地、道路
二、网格化管理内容与标准
(一)管护内容
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施管护、动物饲养、游园秩序、安全生产等
(二)管护标准
管护标准按照《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道路绿地星级管理实施办法》、《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公园绿地星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责任分工
网格化管理,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路段、每一块游园绿地和每一个公园广场的每一个区域,定人员、定地块、定任务、定标准、定奖惩。
管护单位处长(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处长(副经理)为重要责任人,班组长为主要责任人,管护工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表
各管护单位要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表,网格表要覆盖整个管护范围,做到管理无盲区、无死角。
(二)设置责任牌
各管护单位的每一个责任区都要设置责任牌,接受园林局和社会的监督。
责任牌内容包括管护单位,处长(经理)、主管副处长(副经理)、班组长、管护工人姓名,管护面积。
四、检查督导
园林局成立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和道路绿化三个专项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对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在社会聘请专家,每月对管护工作进行星级评定。
(一)每周一检查
各检查督导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记录在案,作为月底综合评定的依据;同时,以明电传真形式通知管护单位进行整改。
(二)每月一评定
各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会同专家,于月底对养护管理进行评分,根据每周检查情况和月底评分结果综合确定管护星级,每周检查得分占百分之四十,月底评分占百分之六十。
(三)每月一通报
园林局每月月初对上月检查评定结果进行通报,根据得分按照道路绿化、游园绿地和公园广场分类排名,并指出具体部位的存在问题。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每月检查评定总分排名第一的道路绿化、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在评定星级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星级。
(二)惩罚办法
1、末位惩罚:
每月检查评定总分排名最后一名的,在评定星级基础上再降一个星级,并要求限期整改。
连续二次总分排名最后一名的黄牌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用人单位解雇管理不到位的临时工。
连续三次总分排名最后一名的红牌罚下,即对道路绿化、游园绿地园林局收回管护权,在系统内重新招标;对公园广场主要领导调整工作岗位。
2、曝光惩罚:
由于主观原因,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省以上通报批评的,在当月评定星级基础上再降2个星级。
被市新闻媒体曝光或市通报批评的,在当月评定星级基础上再降1个星级。
3、奖惩实施:
奖惩由园林局星级道路、星级公园和星级游园绿地养护管理检查督导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实行。
六、养护费拨付
(一)道路绿化、游园绿地养护费拨付
道路绿化、游园绿地按照养护费拨付《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道路绿地星级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评定星级拨付养护费。
(二)公园广场养护费拨付
按照《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公园绿地星级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评定星级从核定养护费中扣除。
七、本办法自2010年5月5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保定市2009年城镇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保定市城镇绿化水平,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城镇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全面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确保完成全市城镇园林绿化“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目标,为保定“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作贡献。
二、总体思路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城镇为目标,以主街道绿化为重点,以大型游园为依托,以城区街角为点缀,高水平设计,高标准施工,全力增加城镇总体绿量,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