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建设局开展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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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建设局开展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方案.docx

下城区建设局开展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方案

下城区建设局开展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下城区建设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立即成立了检查组,制定了检查方案,督促监管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开展自查,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全面检查。

为更好地开展本次检查活动,突出检查重点,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义务、落实责任、规范行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安全。

通过治理住宅质量通病,着力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管,促进监管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依据

(一)检查范围:

我局监管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

1、朝晖九区拆迁安置房

2、石桥村多层农居安置房

3、西文村“城中村”改造R21-NJ-02、03地块农居安置房

4、香积寺路以北A-R21-4拆迁安置房A、B标

5、灯塔村“城中村”改造农居安置用房二期Ⅰ、Ⅱ标

6、杨家村多层农居拆复建一期

(二)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地方性法规、文件。

三、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

2010年6月7日至6月11日

 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各工地项目部的自查情况必须在6月15日前送我局质安监站形成汇总,上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全面检查阶段:

2010年6月12日至6月17日

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组织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为认真做好此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下城区建设局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组,肖军文副局长任组长,陈尚平、王敏力为副组长,质安监站全体人员为成员。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

各责任主体行为方面: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质量方面:

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并辅助原材料、混凝土构件回弹强度、保护层、层高及楼板板厚抽测。

安全方面:

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监理企业审批情况,需要专家论证的,是否严格按有关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工程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装拆(使用)、承重支模架和各类悬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情况;防汛抗台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文明施工方面:

按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各项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完善程序,及时整改。

进一步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检验和竣工验收两项验收制度;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重点整治影响使用功能的空、渗、漏、裂等质量通病。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涉及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隐患消除前不得复工。

(四)有责必究,严格执法。

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企业工作不落实,现场存在理不及时的,要按规定及时实施相应的处罚;对存在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上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保障性住房每月检查、通报和专报制度,从7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各工地项目部必须将本月检查情况送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汇总形成专报,上报建委。

  

(二)严格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检验制度,将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检验的监督抽查比例由2%提高到5%。

加大对分户检验监督核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罚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质量,减少投诉。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采取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及质量通病防治,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竣工验收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实体质量的督查与控制。

(联系人:

赵晶晶电话/传真:

85170960)

附件一:

2010年“保障性住房暨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自查用表。

附件二:

2010年“保障性住房暨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查要点。

附件三:

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

附件四: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附件五:

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月报表。

杭州市下城区建设局

2010年6月4日

附件一-1

杭州市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自查记录

检查时间: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检查人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行为检查情况

 

技术资料检查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

附件一-2

杭州市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自查记录

检查时间: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检查人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技术资料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文明施工情况

附件二:

2010年“保障性住房暨主体结构

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查要点

一、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1、总包、分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成员履约到岗情况

2、监理总监及项目监理部成员履约到岗情况。

3、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及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的检查。

二、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一)各责任主体在主体结构施工中的质量行为。

1、在建工程进入主体施工时,桩基工程的交工验收各方确认签证情况的检查

2、支模架方案制订、审批、实施的检查。

主要检查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实施,抽查一层

3、主体结构施工中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材料交货检验和复验情况的检查,主要任意抽查3份原材料报验单,对报验单上的钢材的质保单、复验报告进行登记检查,并查实监理公司是否签署报验结论。

4、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检验,并抽查2份混凝土施工日记中,项目部对商品混凝土的级配与坍落度检查控制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试块养护情况。

主要检查试块养护条件和标定情况,包括标准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制作、标记、按方案实施情况。

(结合方案、台帐和实际进行对应检查)

(二)、各责任主体在装饰施工中的质量行为

1、进入装饰施工时,主体结构验收各责任主体验收结论及签证情况。

2、是否制订“通病防治”专项方案及按方案执行情况。

3、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内墙粉刷用防裂网格布、烟道、门窗、幕墙构配件、防水材料报验及复验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4、保温及装饰施工隐蔽验收及影像资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技术资料抽查情况

1、主体施工阶段抽查内容:

1)对抽查的3份原材料报验单的检查内容进行登记。

2)对抽查的2份混凝土施工日记的检查内容进行登记。

3)对已抽查的2份混凝土施工日记相对应的隐蔽验收记录及检验批记录的结论和时间进行查核。

4)主体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的检查登记;需注明内、外墙墙材的种类及产地。

5)围护结构采用的保温形式;需注明保温形式和主要的保温材料。

若已确定保温施工单位需注明保温施工单位全称。

2、装饰施工阶段抽查内容:

1)对抽查的保温材料的合格证及复验报告进行登记

2)对抽查的门窗合格证及复验报告进行登记。

3)对抽查的幕墙检测报告进行登记

4)对抽查的内墙用防裂网格布的合格证、检测报告进行登记。

5)对抽查的烟道的合格证、生产厂家进行登记。

6)对抽查的防水材料的合格证和复验报告进行登记。

(三)、工程实体检查

1、对操作层按图施工情况的检查,包括模板截面尺寸、保护层的控制措施及梁柱节点钢筋的配筋、锚固、搭接的检查。

2、对施工现场的梁、柱构件进行回弹检验,对梁、板构件进行保护层检测,对板类构件进行板厚检验(各取一个构件)

三、工程安全检查要点

(一)现场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及安全使用

1、各类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安拆前告知、使用前登记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检测、验收及日常维修保养检查情况;

3、起重机械各类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附墙设施是否按照要求设置;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是否经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持原有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在省建设厅重新核发上岗证前继续有效),现场塔机指挥是否定人定岗;

5、各类起重机械限载指示牌是否齐全清晰醒目,现场是否存在超载吊运或运输的现象,上下班高峰期现场管理人员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对人货两用升降机乘坐人数进行重点检查。

(二)现场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搭拆及安全使用

1、现场内外脚手架、悬挑架、支模架、整体提升架、施工用吊篮等设施搭拆及安全使用情况;

2、整体提升架、施工用吊篮登记备案情况;

3、现场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及附墙连接是否按照要求设置,脚手片及架体与墙体间的隔离围护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架体底部是否地面是否按要求做硬化处理并设置垫块和排水设施;

4、现场承重支模架搭拆使用是否按照省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5、现场使用的各类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实施现场抽样检测,并设立台帐记录抽测及使用情况。

(三)现场楼层悬挑钢平台搭拆及安全使用

1、现场楼层悬挑钢平台的搭拆、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2、现场楼层悬挑钢平台是否按照专项安全方案搭设

3、现场楼层悬挑钢平台的型钢内伸端锚固及平台钢丝绳拉节点设置情况

4、现场楼层悬挑钢平台的限载牌是否齐全清晰醒目,各类工种在平台上堆放、吊运材料前是否按照要求对其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对平台所能承受的材料数量进行计算和交底。

 

杭州市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0年6月1日

 

附件三:

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评 定 标 准

分 值

扣 分 标 准

管理责任

合同中建设各方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明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完善;文明施工费用落实。

15

合同中建设、施工、监理任何一方责任不明确的,扣5分;无专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扣10分,管理效果差的,扣2~5分;文明施工费用未落实的扣10分。

市政工地

交通组织

现场交通组织方案完善;按规定设置车辆、行人安全通道;交通安全、导向标志、夜间示警红灯等正确设置。

15

无交通组织方案扣5分;未设置安全通道扣5分,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5分;交通安全、导向标志、夜间红灯示警等设置不全,每项扣1分。

1五牌一图

使用管理机构统一制作的“五牌一图”;图牌内容、规格符合要求,悬挂位置适当,安装牢固醒目,字迹清楚、无破损、无污渍

40

6

未使用管理机构统一制作的“五牌一图”扣6分;每缺少一牌(或图)扣1分,图牌安装不牢固、破损、字迹不清楚、有污渍各扣1分。

2围挡

围挡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并与所处环境相适应;围挡应由硬质材料制作,并统一、牢固、整洁、美观、有效。

10

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扣10分;围挡不统一、不牢固、不完整、不美观、不整洁各扣2分;围挡未采用硬质材料制作扣5~10分。

3材料设备放置

设备、材料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在场内分类整齐放置;临时设施不得搭建在施工围挡上;工程竣工时工完场清。

10

设备、材料未按总平面布置图放置扣2分,围挡外放置扣3分,场内零乱扣2分;临时设施搭建在围挡上扣3分;工程竣工未做到工完场清扣3~5分。

4现场及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尘土飞扬,无渣土撒落、无废水漫溢,无抛撒垃圾、无噪场扰民,不随意焚烧有毒有害物料。

运输车辆证照齐全,不冒顶装载和带泥上路,渣土及砂石料运输密闭;现场无擅自搅拌混凝土,无大面积场地积水,周边落实保洁。

8

现场发现尘土飞扬一次扣4分;污水漫溢一次扣2分;焚烧有毒有害物料或任意排放水一次扣2分;车辆带泥上路一次扣2分;渣土和砂石料未密闭运输一次扣2分;无专人保洁一次扣1分。

5设施保护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原有管线和周边建(构)筑物。

6

无保护措施扣3分,挖断管线或影响周边建(构)筑物视严重程度扣2~6分。

生活设施

生活区应与施工区明显分隔,环境整洁;“五小设施”搭设应符合规定;现场食堂卫生整洁,证照齐全,有防灭鼠、蟑、蝇措施;厕所、浴室应清洁,有专人清扫。

10

生活区与施工区未分隔扣5分;“五小设施”搭设不符合规定扣4分;宿舍不整洁、不卫生扣2分;食堂不清洁、缺证照扣3分;厕所、浴室不清洁或无人清扫扣2分。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挂牌、持证上岗;炊事员有健康合格证;现场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遵纪守法,不参与不健康活动。

15

发现违章指挥或作业一次扣2~15分;未持证或未挂牌上岗,每人次扣0.5分;炊事员缺健康合格证者,扣2分;参加不健康活动每人次扣1分。

管理资料

现场应悬挂或保存的图、表、证、照齐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完整,记录齐全;管理资料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现场应悬挂或保存的图、表、证、照缺一扣0.5分;无文明施工管理资料扣5分,检查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扣2~5分,资料管理不善扣2分

说明:

1、本标准依据《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制订。

2、按本标准检查评价,得分率在90%以上为优秀;得分率在80%~89%为良好;得分率在70%~80%为合格;得分率在70%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四: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管理责任

15

交通组织

15

1

施工现场

五牌一图

40

6

2

围  挡

10

3

材料设备堆放

10

4

周边环境

8

5

地下设施保护

6

生活设施

10

现场人员

15

管理资料

5

合 计 得 分

检查意见:

 

负责人:

                检查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地使用本表自查的,建设(建管单位)、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负责人应对结果签章认可。

评分不合格时必须定人、限时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应闭合。

附件五

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月报表

工程名称:

填表人:

负责人:

上报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层数

施工部位

类别

危险源

质量

状况

安全情况

文明施工情况

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1、质量状况填写内容:

较好一般差;

2、安全状况填写内容:

事故情况(有、无);文明施工:

较好一般差;

3、类别填写内容:

拆迁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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