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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重要文章摘编

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辉煌十一五·2006-2010)

——“十一五”期间民主法治建设成就述评

本报记者 秦佩华 白龙《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1日01版)

  ○ 90%以上设区的市级政府和80%以上县级政府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 31个省级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建立行政机关门户网站43932个

  

  “十一五”期间,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效扩大,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化建设获得重要政治保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政府立法取得明显成果。

在立法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立法领域上,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立法机制上,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形成常态。

  2004年至今,国务院法制办共将67件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49件,制定行政法规168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行政执法数量多,涉及面广,影响深。

然而,在执法中“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合法不合理”等现象的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规范行政执法,全国各级政府继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从2004年至今,全国已有183个设区的市级政府和830个县级政府实行了综合执法;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取消不合法的执法机构8289个,清退不合格的执法人员8.9万人。

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格、无执法依据或者依据不合法的现象明显减少,乱处罚、乱收费、乱摊派等“三乱”现象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曾几何时,“红头文件”过多、过滥甚至“打架”现象,“暂行规定”、“试行规定”实行几十年无人过问,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近年来,政府部门加大了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指导下,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湖南、四川等一些地方还探索实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由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没有“统一编码”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发布也无效。

  从2004年至今,国务院共审查各地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9623件,对存在问题的307件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各省级政府共收到省直部门和设区的市级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6477件,对存在问题的2539件作出处理,90%以上设区的市级政府和80%以上县级政府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

  2007年国务院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次年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截至目前,31个省级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建立行政机关门户网站43932个。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方式不断创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从今年开始,推行财政预算公开,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今年初,国务院一些部门在网上公开了去年的部门预算和执行情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政府究竟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老百姓可以心中有数。

  以往,政府往往习惯于以行政手段、行政命令对经济、社会进行管理,以权力来配置资源,这种典型的权力导向型管理方式随意性大,行政管理相对人往往无所适从。

  随着2003年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各级政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中央一级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992项,占原有审批事项总数的一半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7629项,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高效、便民”是行政许可的原则。

近年来,各地方、各部门不断创新行政许可方式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制。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2.8万个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门受理、简化表格、并联审核、一口收费”等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

一些地方还建立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形成了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以前,群众找政府部门办个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如今,政府服务到田间,到社区,到身边。

  “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

  政治体制改革,继续稳步前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使之更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如何消除人大代表选举中的城乡差别,解决人大代表中“官多民少”现象?

  今年3月14日,修改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获得通过,此次修改扩大了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范围和途径:

取消了城乡选举差别,实现“同票同权”;人大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切实解决“官多民少”现象;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有效保护了选民自由表达意志,这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除了修法之外,“十一五”期间,人大立法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以监督法为代表的一批重要立法,更加夯实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

监督法的颁布与实施,让人大监督工作更加有法可依,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需要“人”来实现。

干部管理的法制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十一五”期间,“制度管人”成果丰硕。

2006年,中央集中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文件。

此后,陆续出台了若干个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文件。

2009年,中央又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这些法规文件总结了干部制度改革的成果,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

  近年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

民主推荐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环节,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任职回避制普遍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开始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成为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重要补充。

公务员录用实行“凡进必考”。

干部教育、干部监督等制度不断完善。

  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建设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

“十一五”期间,各级党组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按地域组建、依托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组建、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项目、楼宇)上,以及通过在外出务工经商党员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组织等多种形式,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实现了党组织的有效覆盖。

2006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投入资金近120亿元,全国新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15.6万个,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条件也不断得到改善。

创先争优是加强和改进党建的重要抓手(创先争优论坛)

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1日07版)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如何按照这些部署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是全党面临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正是总结这些年来党建工作经验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经验而提出的一项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胡锦涛同志强调: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与此相适应,我国社会组织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在一些新的社会领域,社会组织形式与传统社会组织形式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党的基层组织的覆盖,影响了党的基层组织功能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在一些传统社会领域,虽然社会组织形式没有大的变化,但由于人们的活动方式、就业方式、交往方式、收入方式以及思想观念等都发生明显变化,也对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挥组织动员功能、保持和发展党员先进性等提出了新要求。

在个别社会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受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等影响,正常的组织活动不能完全得到保证。

这些问题客观上造成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提到的“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现象。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许多党的基层组织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对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着力增强自身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着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涌现出许多“服务型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

这些有益探索,概括起来说就是努力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不仅能有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且能有效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活动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内部管理更加趋于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使党员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热情不断高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进而极大地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当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正是对近些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

可以相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将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进党的基层工作创新的重要载体

  在新形势下,我们党强调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发挥这些重大作用,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善于做好党的基层工作。

应当看到,当前党的基层工作同样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既天地广阔、大有可为,又任务繁多、难度较大。

做好党的基层工作,关键在于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大力推进党的基层工作创新。

推进党的基层工作创新,必须找准找好载体。

载体找得准、找得好,就能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载体找不准、找不好,就会使党的基层工作失去群众基础,使党组织的功能和党员的作用无从发挥。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推进党的基层工作创新提供了一个重要载体。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各类基层党组织有着明确的要求。

比如,农村党组织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街道社区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党组织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机关党组织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高等学校党组织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等。

可以说,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个载体上,不同领域的基层党组织都可以充分发挥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不同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在活动内容上围绕党的工作重心和党的建设的重点,紧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贴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在活动形式上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为广大党员群众所喜闻乐见,使党的基层工作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

比如,一些机关、企业党组织开展的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帮扶点、党员承诺制,一些农村党组织开展的党员便民站、党员服务中心、党员联系点,一些地方实施的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开展的城乡党组织共建活动、推行的基层民主建设措施等,都收到了明显效果,使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号召力、影响力得到提高;使广大党员受到了教育、得到了锻炼,强化了党员意识,增强了荣誉感和自豪感。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增强党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平台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

党的生机与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因此,增强党员队伍的战斗力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重要条件。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在新形势下增强党员队伍战斗力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可以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良好氛围。

我们党一直强调,党员必须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除了党员自身要具备较高的能力素质,还要形成有利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社会氛围。

如果没有这样一种社会氛围,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就可能被看作是一种“傻”,先人后己、任劳任怨就可能被看作是一种“笨”,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就可能被看作是一种“无能”,敢说真话、勇担责任就可能被看作是一种“无知”,积极进取、力争上游就可能被看作是一种“出风头”,从而影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这也是目前一些党员不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因之一。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在党内外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这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热情和动力。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可以为党员提高能力素质提供有效平台。

党员的能力素质不是自然而然就能提高的,而需要通过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来培育。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就是努力做到“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这“五带头”,也是对党员能力素质的要求。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通过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通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通过在本职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在党内生活中发挥主体作用,能够进一步增强对党的先进性内涵的理解、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意义的认识、对党员身份的认同,同时进一步认识到自己在能力素质方面的不足。

这种通过实践获得的认识与体验是在课堂和书本上难以学到的,对党员队伍战斗力的增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可以为党员实现自身价值提供必要渠道。

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党员的这种使命体现在现阶段,就是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也是党员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

把党员自身价值的实现与党的事业发展统一起来,离不开必要的组织渠道。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为党员提供了这样的渠道,不仅有利于党的事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党员自身价值的实现。

寻求减少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时事观察)

《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1日23版)

  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研究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既要不断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牢物质基础,又要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大大加快,国家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

同时,社会矛盾也有所增加,在一些地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矛盾激化的态势。

反思这些矛盾和事件,大多是因利益失衡、诉求受阻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暴露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

  如何看待大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如何看待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背后的利益问题?

在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情况下,维护群众权益最需要在制度上做怎样的改进?

干部发展的冲动如何与百姓需求形成良性互动,凝聚共识与合力?

本期时事观察,探讨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治本之策”。

  

  用民主和法治的办法处理矛盾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 房宁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治国理政的关键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归根到底还是要靠科学发展,应当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和法治的办法处理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源于发展的不平衡性

  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必然要产生新的问题与矛盾。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从根本上讲,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带来的。

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带来了人民群众在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享有其他各种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权益上面的差别。

  对于执政党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是治国理政的关键问题。

中国共产党担负着带领中国人民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

只有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才能团结和带领人民前进。

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以及当前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笔者认为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科学发展是化解矛盾的基础,统筹兼顾是处理原则

  首先,应当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为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小平同志说过:

发展是硬道理。

今天,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依然是克服一切困难和艰难险阻的根本之道。

解决问题和矛盾,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发展,靠掌握更多的资源和财富。

过去的经验证明,保持较快的增长和发展,党和国家就掌握了更多的主动,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也就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手段。

  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不一定会必然带来社会和谐与稳定,许多问题和矛盾的出现恰恰与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关。

近年来,一些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地方,如贵州瓮安、江西宜黄等,并不是贫困落后的地方,而恰恰是经济迅速崛起的地方。

因此,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这在当下具有特别现实而紧迫的意义。

  其次,应当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发展是为了人民,人民的各个利益群体的各种合理利益要求都应当得到尊重和照顾。

特别是应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更多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但是,人民内部的各种利益要求也要有各自的边界,任何个别利益、局部利益都不能凌驾于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之上。

否则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要受到影响。

  因此,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统筹兼顾,即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个别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要综合考虑,统一安排,兼顾各方。

统筹兼顾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遵循的原则方针,同时也是人民群众中各个利益群体对待利益问题和矛盾冲突应有的态度。

对于党政机关和各级干部来说,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尤其要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

与此同时,也有一个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进行教育引导的问题。

全社会都要学习在协调、宽容、理性中化解矛盾。

在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仅是党政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的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也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面。

  发展民主法治的重心在基层

  应当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用民主和法治的办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要靠改革,靠制度创新和健全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变动而新的社会规范形成相对滞后,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规则不明,加之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长,就很容易转化为矛盾和冲突。

面对这样的问题,应当在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通过不断探索,规范经济社会生活出现的大量权利义务关系,把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轨道,建立和完善各种规则和制度。

  近年来,大量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在基层。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心也应当放在基层。

在这方面,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十分重要。

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既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体现意志、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又是协调、磨合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

人民群众在实施基层自治实践中,也在学习如何处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这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矛盾,有利于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

  

  健全分配机制调整利益格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 高培勇

  分配问题是新时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一个基本原因。

目前在初次分配阶段,工薪阶层、农民工群体常处于不利地位;在再分配阶段,以税收制度和财政支出为主要内容的再分配体系不完善。

健全分配机制是化解矛盾的重要突破口

  分配焦点:

从打破“大锅饭”转变为缩小收入差距

  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尽管形式多样,成因复杂,但在其中,由分配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比较普遍。

可以说,分配问题是新时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一个基本原因。

  所谓分配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一是分配差距,这主要是指分配的结果;二是分配不公,是对造成分配不平等结果的原因判断。

可以说,我国分配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问题,转变为收入差距过大和如何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问题。

  分配机制:

制度不健全导致结果不公平

  从总体上看,导致我国分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分配机制不健全。

  在初次分配阶段,主要原因有三条。

其一,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而不同利益主体拥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同,必然会产生收入分配的差距。

由于劳动力数量众多,相对于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劳动力要素的市场价值偏低。

在收入分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农民工群体,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加上缺乏政府监管、法律救济,其分配权益常常受到损害,导致一些暴力欠薪、讨薪事件的发生。

  其二,部分行业的垄断地位产生较高获益。

其三,土地、资源和国有资产的非正常处置。

例如,从土地收益情况看,在2005年有价出让的16.3万公顷国有土地中,以“招拍挂”出让的面积只占1/3。

而“招拍挂”与其他方式出让的平均地价相差4—5倍,差价平均每公顷500多万元。

在很多地方,这已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和一些腐败官员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从而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深层原因就是土地收益分配不透明、不公平。

  在再分配阶段,主要表现为政府手中缺乏实现再分配的机制或渠道,特别是以税收制度和财政支出为主要内容的再分配体系不够健全。

在税收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税制的格局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

来自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间接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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