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总结报张书记张市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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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总结报张书记张市长

 

汇报

关于2010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的汇报

自银市长: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编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突出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把握政府机构改革这一重点,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做好改革、管理、自身建设三篇文章,为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力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2010年是改革之年。

政府机构改革是今年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交给的重大任务。

2010年元月22日,省委批准我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后,我们举全办之力,集中时间投入改革工作。

2月25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下发了《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等5个改革文件,是全省继怀化后第二个安排部署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市州;3月2日,我市又顺利召开了“三定”工作会议,是全省第一个召开“三定”工作会议的市州;6月份,我们又在全省率先一次性批复了12个县市区的改革方案;到目前为止,需重新“三定”的市直50个单位的“三定”规定已有45个单位(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产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外)的“三定”规定审核印发,工作进展走在全省前列。

(一)抓重点,切实搞好“三定”。

“三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环节和“牛鼻子”,我们将全办人员分成3组,集中精力开展“三定”。

在“三定”审核把关中,我们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切实做到“三不”:

即落实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不打折扣,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的精神,做到职能不交叉扯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不超限额;文本规范不粗糙,做到格式统一规范,文字精炼准确;稳步推进不少环节,要求各单位必须由单位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后以党组名义上报草案,审核组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意见较大的必须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形成汇报稿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上报稿经市法制办审核后按程序发文。

这样,经过几上几下,使“三定”工作科学规范,严谨有序。

初步统计,通过“三定”共调整职能128项,其中:

加强的职能55项,划转的职能32项,增加的职能26项,减少或弱化的职能15项,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更名科室15个,撤并科室33个,调整增设科室42个,净增科室9个;除因职能增加较多的个别部门在编制总数内调整增加少量的行政编制外,各单位行政编制和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均维持不变;同时,规范领导职数配备,在省里批复我市37个主要涉改部门行政领导职数的基础上,拟定了其余16个部门的行政领导职数,各单位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不新增“三总师”职数。

(二)抓协调,攻克改革难题。

我市政府机构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一些重大的体制问题的协调解决,如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组建、城区环保局的上收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市经信委的组建和市乡镇企业局的撤并等。

由于这些问题牵涉面广、矛盾集中、情况复杂,加之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到位,因此解决起来十分棘手。

为了切实解决这些矛盾,确保改革落到实处,我们经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成立市政府机构改革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编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长曾仁忠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管干部的副部长、市人事局长、市财政局长、市监察局长、市审计局长、市编办主任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城区人民政府区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编办,由市编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对这些疑难问题,我们通过反复上下协调,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并学习考察兄弟市州的做法,形成解决方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

据统计,为了切实解决这些疑难问题,我们先后到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调研18次,赴外地学习考察9次,召开协调会32次,举行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移交会议3次。

目前,经信委已成功组建,市乡镇企业局、电子行管办撤并人员妥善分流;药监体制下放县市南岳区工作已召开移交会议,下放工作全部完成,环保体制上收与城区药监体制改革也已顺利完成。

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组建正抓紧进行,可在近期完成。

市政府机构改革已进入扫尾阶段,基本完成。

(三)抓指导,强化督促检查。

我市对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非常重视,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市县总体部署、同步实施”的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湘发【2009】18号文件精神,我办切实加强了指导和督查。

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我们就县市区的政府机构设置向省编办领导进行了多次请示汇报,与兄弟市州进行了多次沟通衔接,互通了情况,掌握了信息,便于进行指导。

同时,我们多次赴县市区调查研究,听取情况汇报,重点就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与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编委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召开了5次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县市区编办主任协调座谈会,统一了县市区政府机构设置的思想,分县市、区两个层次提出了政府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

在此基础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对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

分县市及区两个层次基本统一机构设置这一做法,得到市委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既做到了上下基本对口,左右基本一致,避免上级干预和相互攀比,减轻县市区工作压力,又确保了省里的改革精神与要求不走样。

针对部分县市区还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改革工作进展不快的问题,我们在10月份和12月份两次下发了紧急通知,并召开县市区编办主任会议,进行督促。

目前,12个县市区都已全面启动了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可望在2月底完成。

(四)抓服务,搞好其他改革。

一是规范园区管理体制。

通过调查研究,下发了白沙、松木两个园区的机构编制规定,理顺了国土、环保等管理体制,规范了其内设机构设置,为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切实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规范市县及乡镇有关林业机构设置,制定人员定编标准,按1万亩的标准核定一个林业站工作人员,全市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37人,新核定的人员工资及事业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除四城区外,8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全市共核编166人。

为迎接全省林权体制改革验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牵头组织市民政局、衡阳警备区、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等单位相关人员赴长沙、岳阳、益阳三市就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学习考察,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可“从征兵源头上进行改革和在安置方式上进行改革”的建议,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是燃油税改革后的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在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仔细核实人员编制基础上,下发了衡阳市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机构调整与人员安置实施方案,并协助做好涉及1600余人的人员移交工作,为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涉改人员基本稳定,改革顺利验收通过。

五是抓好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

在常宁市试点区域设置纪检机构,提高纪检工作的水平和效能。

六是成立群众工作部,加强群众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经市委常委会同意,市县两级成立群众工作部,与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这一创新做法,为群众工作的“衡阳经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着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省编办的要求,结合改革之年的实际,我们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严控人员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一)市直管理规范,控制严格,机构编制总体稳定。

一是行政事业机构总体平衡。

第一是机构数略有减少。

党政群因机构改革撤并净减少5个机构,事业单位净减少2个。

第二是少数机构升格或高配。

行政机构升格1个,事业机构升格6个;第三是领导职数略有增配,增设了4个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2个科级职位高配副处。

二是党政群团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较好。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下同),市直共有各类行政编制5908名,其中党政群团机关行政编制2144名,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764名,较2009年末增加各类行政编制174名(药监体制下放移交38名、公安局增编120名、检察7名、法院7名);市直共有各类在编在岗行政编制人员5625名,其中党政群团机关行政人员2055名,政法专项行政人员3570名,较2009年末仅净增加各类行政人员49名。

市直直属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245名(10个行管办未核定编制),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54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91名。

较2009年末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8名(经市委常委会、编委会议同意为市委党史研究室增加编制2名,松木工业园、白沙洲工业园各增加13名)直属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人员1379名(含10个行管办152名人员),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05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74名。

较2009年末净增事业人员132名(主要解决“两劳”特殊岗位工人员进编)。

三是事业单位控编严格。

市直共核定事业编制24630名,实有18690人,余编5940名。

其中: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724名、实有8761人,余编196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9564名、实有5605人,余编395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342名、实有4324人,余编18名。

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增加766人,减少480人,净增加286人。

增加的766人分别是:

军转干部15人、退伍兵安置86人、随军家属安置12人,公开招考(聘)380人、组织任命3人、其他270人(9个医疗机构所需的临床医生和护士)。

(二)县市区管理较乱,差距较大,存在问题较为突出。

今年4月中下旬,我们协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12个县市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

检查发现,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

第一是超编严重。

从人员编制总量来看,12个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共核定各类编制139059名,实有人员为154646人,超编15587人,超过总编制数的11%。

其中,行政机关编制数为18552名,实有人员为21351人,超编2799人;事业单位编制数为119953名,实有人员为130501人,超编10548人。

与2005年相比,12个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数增加8928名,实有人员增加8887人。

其中,行政机关增加编制2347名,行政在职人员增加2135人;事业单位增加编制6581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6752人。

第二是领导职数普遍超配。

12个县市区正副科级干部核定职数为7089名,实配7477名,超配388名。

非领导职务为5165名,以“三定”职数的50%为基数,超配1606名。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客观上是政策性安置任务较重、就业压力大、行政编制配备偏紧(特别是城区的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数只有170名左右,有的局机关只能核定1至2名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没有实行动态管理(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上世纪80-90年代核定的编制,定编数严重脱离实际,没有随着事业的发展动态调增编制);主观上则是领导机构编制法规意识不强,随意审批进人、违规进人和擅自招考;同时,编办位子不正(个别县区把编办作为组织部门的二级机构)、权威不够,参谋不力,职位管理极不规范,党政分设、非领导职数管理无序;且自身管理不严格,编制使用和日常管理不规范,混编混岗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在曾部长的牵头下,市委组织部、市编办领导分别找12个县市区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谈话,交换意见,通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防止了严重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衡南事件妥善处理,严格整改,获中央、省编办认可。

今年6月13日,有人匿名向中央编办反映衡南县机构编制管理混乱,县编委、县编办主要负责人违规审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大量超编进人的问题。

中央编办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

8月2日至6日,省编办调查组就中央编办交办的信访件赴衡南县进行实地核查。

8月31日,省编办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发了《关于衡南县机构编制问题调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的函》。

同时,省编办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责成市编办对衡南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办。

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批示尽快落实省编办的整改意见。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曾仁忠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免谈话。

9月3日,根据市编委领导的指示,市编办领导到衡南县召开情况通报会,传达了市编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衡南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迅速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专题研究整改意见。

并专程向省编办领导作了汇报:

一是立即冻结了人员编制;二是采取得力措施多渠道消化超编人员;三是对逆向流动人员已迅速清退到位;四是在开展全县机构编制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完善了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大了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力度。

由于我们态度端正,汇报及时,整改迅速,处置得当,目前,衡南事件已基本解决,中央、省编办较为满意,基本认可。

三、致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抓日常学习,促素质提高。

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读书月活动,重点学习了《沉思录》等书籍,洗刷灵魂,净化心灵。

在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高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道德素养。

如我办先后委派了10余人次参加了省编办、市委组织部门等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班,使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二)抓争先创优,促作风转变。

按照市委的要求,以"建设满意机关,争创一流水平"为目标,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成立了专班专抓,出台了专门文件,班子成员带头参与,开展五个“创先”,积极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扎扎实实开展了“忠、正、实、廉”作风建设年活动,依托具体实践活动促作风改进,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县市区开展机构改革、园区体制、退役士兵安置等调研活动,协助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全办同志的服务意识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态度更加端正,工作更加扎实,效率也进一步提高。

(三)抓服务大局,促政令畅通。

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水平。

积极参与“企业服务年”活动,千方百计为真空机电排忧解难,协调矛盾,促进企业在新厂区飞速发展,老厂区全面转向服务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抓好了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工作,一丝不苟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稳妥处理来信来访,为“衡阳”腾飞出力,为衡阳经验添彩。

如理顺了县市区政协内设机构的设置,规范了名称;成立了市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证;及时协调部署,市县两级成立群众工作部,与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这一创新做法,为群众工作的“衡阳经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四)抓廉政建设,促规范有序。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坚持改革工作与廉政建设五同步,实行协调工作请进门,解决矛盾贯彻政策,对于呼声坚持原则;开展《廉政准则》教育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抓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档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警示谈话制度、干部家庭廉洁自律座谈会制度、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廉政测评检查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了财务定期通报制度,本着勤俭节约、控制开支的原则,减少支出近10万元,人均减少开支近6000元;规范权力运行,疏理、归纳,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15项,配套制度2项,并汇编成册,实现以制度管事,按程序操作,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办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如尽管我办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尽了最大的努力抓政府机构改革,由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非常繁重,特别是2010年又是单项改革较多的一年,因此市政府机构改革还留有尾巴,市直个别单位“三定”正在进行,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也在抓紧进行当中。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我们正认真积极谋划开局之作和点金之笔。

由于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未开,根据2010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年综调研会议(湘南片)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初步打算2011年的机构编制工作主要做好三件事:

一是搞好政府机构改革的扫尾和评估工作。

争取在2月底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并搞好“三定“工作评估自评,迎接中央、省编办的评估验收检查。

二是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省组织部、省编办等四部门的《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要在2011年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转变职能,乡镇主要职能是四句话: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第二,严控机构编制,乡镇只设1-3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以2001年为基数精简10%,从事公益性事业的人员编制,按与行政编制的比例1.2:

1核定;第三,严格核定领导职数,按7-9名配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

三是以实名制管理为核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中共衡阳市委编办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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