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15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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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155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宣告时,被害人万某的母亲不服,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王某应当判处死刑,此时万母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
A、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
B、向本级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C、自收到判决书5日内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D、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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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答案】:
C
【解析】:
此题考查第二审程序请求抗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A选项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
B选项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
就同一事实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法院不受理。
D选项只单纯认为量刑有问题而无新的证据提出,法院不会重新审判。
2.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34题,单选)
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
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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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辨认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51条第1款规定: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据此,只要作为辨认人的证人甲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即混杂同类物品可以少于5件。
但此规定并不包括犯罪嫌疑人作为辨认对象的情形
3.甲、乙二人在商场购物时发生冲突,继而发生打斗。
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将甲诉至法院,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甲服判,不愿意提出上诉。
乙不服,欲提出上诉。
在上诉期内,乙父死亡,乙为父奔丧而耽误上诉期限。
障碍消除后,乙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
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期间是否恢复,由人民法院决定
B、提出该申请需要经其辩护人同意
C、乙必须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提出申请
D、乙无权提出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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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期间的恢复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期间的耽误与恢复。
《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而不是人民法院决定。
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该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该申请。
4.法庭调查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下列关于法庭调查的下列活动,正确的是哪个:
()
①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公诉词;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②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
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
③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控方先进行发问,发问完毕后,辩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
④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
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在旁听席稍候,以便后续
A、①⑤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⑤
D、②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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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D
【解析】:
《高法解释》第195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故①的错误在于,公诉人宣读的是起诉书而不是公诉词。
《高法解释》第199条规定,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
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
故②正确。
《高法解释》第212条规定,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通知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经审判长准许,对方也可以发问。
故③错误。
《高法解释》第216条规定,向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
5.缺席审判案件在判决、裁定前,被告人王某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止审理
B、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C、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D、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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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7条第1款,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6.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33题,单选)
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
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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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7章>第2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A选项,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是“应当”讯问被告人,而不是“可以”。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是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才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是“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
7.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2012年卷二32题,单选)
A、未成年人案件
B、共同犯罪案件
C、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D、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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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4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本题选C。
8.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22题,单选)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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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毫无疑问,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A选项表述完全正确。
保障人权的对象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包括被害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而人权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人权至上问题,故B项错误。
题干并未直接体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及诉讼效率等概念。
据此,C、D选项错误。
本题选A。
9.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27题,单选)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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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审查判断。
《最高法解释》第109条规定:
“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
(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
”所以,A、B选项错误。
第89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所以,C
10.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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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
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根据《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
(2)项的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因此正确答案为C。
11.2015年2月18曰,张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级人民法院于宣判次日将判决送达张某。
判决宣告后张某不服,于2015年3月1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于2015年5月2日作出了驳同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张某的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也已超过审判期限
B、张某的上诉未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已超过审判期限
C、张某的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未超过审判期限
D、张某的上诉未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也未超过审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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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期限和二审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
中级人民法院于宣判次日即2月19日将判决送达张某,则上诉期限由2月20日起算,故未超过上诉期限。
第243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
12.下列关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D、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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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判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
13.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若在侦查阶段孙某、李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某已给付,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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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1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
《刑诉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故A项不正确。
《刑诉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故B项不正确。
《刑诉解释》第152条规定
14.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
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7题,单选)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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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3节>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取保候审。
需要说明的是,报复陷害罪按照2018年3月20日实施的《监察法》之规定,不存在侦查程序,而是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现就当年的立法及相关解释解析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报复陷害他人,属于《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应当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因此本案侦查机关不是公安机关,不能执行取保候审,故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
15.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
《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7)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本题中,二审法院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第(3)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16.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该案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
A、A市检察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B省高级人民法院
D、B省检察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
17.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问题。
依据《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
“……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法条,可知B项正确。
1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30题,单选)
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3节>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据此直接可见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本题选B。
19.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
(2012年卷二31题,单选)
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B、需要重新鉴定的
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
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中止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据此直接可见,C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20.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
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D、已成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证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地表达,仍然可以作证。
21.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
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8题,单选)
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1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解释》第140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故C选项正确。
A、B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2.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和赵某故意杀人一案,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为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王某未E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
B、华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华某律师认为该案事实认定错误,量刑过重,于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遂决定对上诉进行不开庭审理
C、闫某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梁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梁某认为自己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决定不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答案】:
C
【解析】:
此题考查二审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