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5.4作业层轴线、细部线放样
轴线控制点投测到施工层后,将经纬仪分别置于各点上,检查相邻点间夹角是否为90°,然后用检定过的50M钢尺校测每相邻两点间水平距离,检查控制点是否投测正确。
控制点投测正确后依据控制点与轴线的尺寸关系放样出轴线。
轴线测放完毕并自检合格后,以轴线为依据,依图纸设计尺寸测放出墙柱边线、洞口边线等细部线。
5.5高程传递
为减少建筑沉降对建筑物标高的影响,根据标高控制网在±0.000处重新确定建筑物的标高基准。
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
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用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以减小累积误差,不得逐层向上丈量,且层层校核。
拉尺时可通过内控点的孔洞进行。
水准路线按三等水准测量进行,附合误差小于±4mm(钢尺竖向传递标高基准点的误差控制在±1mm以内)。
六、沉降与变形观测
我项目进行的沉降观测只适用于本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安全参考,正式沉降观测(按国家相关规定)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观测点按设计要求布置,在结构施工前必须有方案,结构施工中我单位可配合埋设观测点。
在施工各阶段过程当中,为掌握重要的结构轴线位移与沉降情况,及时发现沉降与变形的程度,提供出可靠的变形数据,在各阶段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结构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并配合协助专业队伍进行沉降与变形观测。
6.1沉降观测
6.1.1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准备工作:
本工程使用水准仪及配套的水准尺做为沉降观测仪器。
6.1.2水准点的设置:
沉降观测依据稳定良好的水准点进行,现场水准点不考虑永久使用,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时以不转点为宜,为相互检查校对,每栋楼根据现场设置的3个专用水准点进行校核。
6.1.3结构的沉降及位移变形观测
在结构施工过程中,须经常对结构进行观测,以检查结构变形。
如发现超过允许值的沉降变形,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1)沉降观测的次数
基础施工完进行首次观测,结构施工期间每增加一层观测一次,在施工期间如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或复工前进行沉降观测。
同时根据施工的进度情况,较大荷载增加前后,均应进行观测。
当结构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裂缝时,应立即向工程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应立即进行观测或一次连续值班观测。
在某一段时间内,若沉降量较大,应对观测次数进行加密。
沉降观测终止时间要以沉降观测量大小及沉降速度来确定并以月沉降量不超过2毫米时,可以认为沉降基本稳定。
(2)工作要求:
为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如实反映出建筑物观测情况,确保工程施工、使用安全应做到四固定:
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
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
使用固定的水准点。
按规定的日期、方法及路线进行观测,观测路线固定,外界条件固定。
6.1.4观测点的布置
(1)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确保点位安全,能长期保存。
(2)观测点的上部必须为突出的半球形状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与结构外皮保持一定的距离(约30mm)。
(3)要保证在点上能垂直置尺和良好的通视条件。
6.1.5观测与成果整理
沉降观测资料要及时整理,妥善保存,
在观测点布置完毕之后,即进行沉降观测以首次观测成果做为初值,每次观测后的成果均与首次成果比较,计算沉降量,每次观测结束后,要检查记录计算是否正确。
然后将观测高程列入沉降观测的成果表中。
6.2基坑变形观测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本工程在基础施工阶段应增加对基坑变形的观测,本次观测含有:
基坑变形,护壁桩位移、基坑沉降、周边建筑物变形观测等。
基础施工期间观测仪器:
电子经纬仪、水准仪。
基础施工观测方法:
采用直线法。
6.2.1监测目的与技术要求
为防止基坑侧壁滑移量过大,对基础施工造成不安全因素而采取的监控措施。
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为:
确保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顺利进行,运用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因此施工前布置好监测点,施工中做好监测记录,结束后提供总结报告。
6.2.2监测项目内容
基坑支护顶面水平及垂直位移
6.2.3监测工作布置方案
基坑侧向变形观测及顶位移测量,沿坑边布置,间距控制在20米之内,用经纬仪和前视固定点形成测量基线,测量向坑内的水平位移。
6.2.4监测频率与资料整理提交
(1)监测初始值
为取得基准数值,各观测点在施工前,或随施工进度及时设置,并及时测得初始变化值,直至稳定可作动态观测的初始值。
(2)施工监测频率
根据施工情况合理安排监测间隔时间,做到既安全又经济,一般间隔时间每2~3天一次;无特殊情况下,观测至回填完毕。
6.3观测措施
6.3.1观测点的布置:
在基坑顶每隔20~30m布置一个点,为观测基坑(采用钢板桩支护)变形;基础沉降点同时利用现场的水准点进行观测,主要设在建筑物的底板大角墙上1000MM处,待建筑物出±0.000后再按照正式施工的沉降点进行观测。
6.3.2观测精度要求:
满足国家三级水准测量精度要求;水平误差控制<3.00mm;垂直误差控制在<0.50mm。
6.3.3观测时间的确定:
基坑开挖每一步都应做基坑变形观测;观测时间间隔每天一次,基坑开挖完7天后,可由每天一次到四天一次,15天后每周观测一次。
6.3.4场地查看与记录:
施工前对原场地进行全面调查,查清有无原始裂缝和异常并做记录,照相存档;每次观测结果详细记入汇总表,并绘制沉降与位移曲线。
6.4沉降观测精度控制措施
6.4.1为了确保观测值的精确无误,本工程的沉降量工作均由我项目经理部专职测量员进行观测,并且在每次观测时及时做好观测记录,其他人员不得代替进行此项工作。
6.4.2在进行每次沉降测量时必须确保使用同一台水准仪及水准尺,不得私自乱用其他的仪器,以避免影响仪器的精确度误差影响观测值的精确。
七、验线工作
验线工作与放线工作要做到人员、仪器和测量方法三分开,独立进行。
验线的精度要高于放线。
严禁验线与放线同时进行,施工要给验线留出必要的时间,严禁不经验线就擅自施工的现象发生。
验线工作按精度级别和难易程度由专业验线组和质检员分别负责,平面和高程控制、主轴线投测、标高传递、曲线和关键部位由专业组负责验线;墙柱几何尺寸、门窗洞口位置由质检员负责验线。
验线工作必须有下道工序的工长参加,并填写交接单。
验线时首先要检查定位依据的正确性和定位条件的几何尺寸,再检查建筑物的矩形控制网和建筑四廓尺寸及轴线间距,这是保证建筑物定位条件和本身尺寸正确性的重要措施。
在各分项工程测量人员放线后,均应由质检部门、工程部门进行复测,最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验线内容包括轴线的平面控制测量,建筑物的墙、柱边线,高程的控制测量,各楼层的+0.500m或+1000mm线。
八、测量技术资料编制、管理
本工程的测量技术资料编制、管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进行,提供的测量资料包括:
(1)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标高引测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标高引测经过记录;
(3)楼层放线技术复核记录;
(4)业主或监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质量控制
9.1质量过程控制
9.1.1测量主管要根据施工进度和测量方案要求,安排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做好施工测量记录;
9.1.2现场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应根据《测量仪器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检校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后立即将仪器设备送检。
9.1.3本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的精度要求;
9.1.4测量放线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检制”:
自检:
作业人员在每次测量放线完成后立即进行自检,自检中发现不合格项立即进行改正,直到全部合格,并填好自检记录。
互检:
由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查员组织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项立即改正至合格。
交接检:
由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查员组织进行,上道工序合格后移交给下道工序,交接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十、安全保证措施
10.1.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10.2.作业时必须避让机械,躲开坑、槽、井,选择安全的路线和地点。
10.3.上下沟槽、基坑应走安全梯或马道。
在槽、基坑底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帮的稳定性,确认安全后再下槽、基坑作业。
10.4.高处作业必须走安全梯或马道,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10.5.在社会道路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并据现场情况采取防护、警示措施,避让车辆,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0.6.机械运转时,不得在机械运转范围内作业。
10.7.测量作业钉桩前应检查锤头的牢固性,作业时与其他人员协调配台.不得正对人员抡锤。
10.8.本工程为高层建筑,采用内控法进行测量放线,向上引点时,须设专人对每层楼板的放线洞进行监护,防止有物体坠落,引点结束后,对测量放线洞进行覆盖。
10.9.在每层楼板放线时,要注意楼板上的预留洞,防止作业时躲避不及以致造成人员受伤。
10.10.需在河流、湖泊等水中测量作业前,必须先征得主管单位的同意,掌握水深、流速等情况,并据现场情况采取防溺水措施。
10.11.进入混凝土养护区域测温作业时应走马道或安全梯。
并备有足够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