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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真题精选

证券法真题精选

[填空题]

1某市发起设立了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2006年10月,该证券公司聘请王某为公司总经理(王某原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因违纪于2004年5月被撤销资格)。

同时聘请本市外贸局干部刘某为证券公司监事。

2007年2月,赵某经老同学王某介绍被该证券公司招聘为会计(赵某曾是另外一家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1999年因从事违法行为被开除)。

肖某原是某证券公司的董事长,2000年8月因违纪被公司解除职务。

2007年4月经刘某推荐,被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为副总经理。

2007年6月,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上述问题,遂责令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王某、赵某、肖某、刘某任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结合《证券法》第131条、《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王某于2004年5月因违纪被撤销资格,在2006年10月受聘时未逾5年,故不能担任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根据《证券法》第133条的规定,刘某为市外贸局干部,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不能兼任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根据《证券法》第132条的规定,赵某是因从事违法行为被证券公司开除的从业人员,其不得被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根据《证券法》第131条的规定,如果肖某在任职时,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则不能担任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

但在本案中,肖某被解除职务时间是2000年8月,任职时间是2007年4月,已超过5年,因此并不具有《证券法》第131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其可以被聘任为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

[填空题]

2某证券交易所会员数量不多,但自成立以来其所收取的会员费及财产积累非常可观。

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入会,该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年初对外宣布将每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会员,并将2005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现有会员。

此后,许多公司纷纷加入该证券交易所。

杨某曾是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2003年因公司发现其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

2006年3月,在证券交易所招聘营业部工作人员时,杨某在隐瞒了相关事实后应聘。

一个月后证券交易所发现了杨某隐瞒应聘之事,但因其工作没有问题,便没有处理。

2006年5月,会员大会决定动用由会员大会管理的风险基金600万元改善交易所营业条件。

2006年8月28日,证券交易所发现某能源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在1天内的成交量达到了过去正常交易情况下1个月的成交量,遂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能源股票紧急停牌,要求该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并说明。

考虑到当天交易的异常情况,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当日的市场行情表不予以公布,待查明事实后再行公布。

证券交易所不予公布市场行情表的做法是否适当?

参考答案:

根据《证券法》第113条的规定,按交易日制作并公布证券市场行情,是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出现异常的交易情况而不予公布证券市场行情表。

本案中证券交易所的做法违反了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

[填空题]

3请谈谈WTO与我国金融证券法的关系。

参考答案:

1.中国于2001年11月15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一规则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

2.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

3.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金融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

[填空题]

4某证券交易所会员数量不多,但自成立以来其所收取的会员费及财产积累非常可观。

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入会,该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年初对外宣布将每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会员,并将2005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现有会员。

此后,许多公司纷纷加入该证券交易所。

杨某曾是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2003年因公司发现其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

2006年3月,在证券交易所招聘营业部工作人员时,杨某在隐瞒了相关事实后应聘。

一个月后证券交易所发现了杨某隐瞒应聘之事,但因其工作没有问题,便没有处理。

2006年5月,会员大会决定动用由会员大会管理的风险基金600万元改善交易所营业条件。

2006年8月28日,证券交易所发现某能源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在1天内的成交量达到了过去正常交易情况下1个月的成交量,遂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能源股票紧急停牌,要求该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并说明。

考虑到当天交易的异常情况,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当日的市场行情表不予以公布,待查明事实后再行公布。

对于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证券交易所有何违法之处?

参考答案:

证券交易风险基金是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所重大损失,防范与证券交易所业务活动有关的重大风险事故,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16条的规定,本案中风险基金由交易所会员大会管理是不正确的,应当由理事会管理。

另外,根据《证券法》第105条的规定,改善交易所设施和交易场所应当用证券交易所自行支配的各项费用收入,而风险基金是有专门用途的专项基金,不仅不能用于完善交易所交易场所和设施,而且在使用时须经证监会批准。

本案中证券交易所对风险基金的使用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填空题]

5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参考答案:

(1)平等关系:

法律地位上平等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前者依法享有某些优惠待遇,但并无凌驾于商业银行之上的权利,否则就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利益的侵犯。

(2)互补关系:

承办商行不愿或不能办的金融业务

商业银行构成一国金融组织体系的主体,承办绝大部分的金融业务,而政策性银行则承办商业银行不愿办理或不能办理的金融业务,在商业性金融业务活动薄弱或遗漏的领域开展活动。

两者之间形成主辅、互补而非替代、竞争的关系。

(3)配合关系

许多政策性银行因受分支机构缺乏的限制,其政策性业务的开展是间接的,即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最后贷款人。

并且,政策性银行对商业银行从事的符合政府政策要求的业务活动给予再贷款、利息补贴、偿还担保等鼓励与支持,在业务上进行一定的监督。

故两者之间又有一定程度的配合。

[填空题]

6某证券交易所会员数量不多,但自成立以来其所收取的会员费及财产积累非常可观。

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入会,该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年初对外宣布将每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会员,并将2005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现有会员。

此后,许多公司纷纷加入该证券交易所。

杨某曾是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2003年因公司发现其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

2006年3月,在证券交易所招聘营业部工作人员时,杨某在隐瞒了相关事实后应聘。

一个月后证券交易所发现了杨某隐瞒应聘之事,但因其工作没有问题,便没有处理。

2006年5月,会员大会决定动用由会员大会管理的风险基金600万元改善交易所营业条件。

2006年8月28日,证券交易所发现某能源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在1天内的成交量达到了过去正常交易情况下1个月的成交量,遂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能源股票紧急停牌,要求该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并说明。

考虑到当天交易的异常情况,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当日的市场行情表不予以公布,待查明事实后再行公布。

证券交易所招聘工作人员时有何不当之处?

参考答案:

根据《证券法》第109条、《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本案中杨某曾作为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因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

但由于杨某隐瞒了这一事实,证券交易所并未发现,因此将其招聘为交易所工作人员。

后来证券交易所发现了这一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予以解聘。

[填空题]

7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合法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填空题]

8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

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

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

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收购完成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根据《证券法》第97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4条的规定,如果五联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南通公司和其他股东有权向四方公司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四方公司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如果五联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填空题]

9允许设立代表处的外国金融机构的范围

参考答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济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保险公估行、基金管理公司、外汇经济人公司、信用卡公司、金融性租赁公司等外国金融机构均可经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

在港、澳、台地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及在中国注册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时,也适用该管理办法的规定。

[填空题]

10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

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

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

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若要取得符合其资本总额20亿元的股份,应当如何收购?

参考答案:

四方公司在成立之时实质上的注册资金为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的现金出资共计12亿元,若想将其注册资金变为20亿元,须增资8亿元。

四方公司在收购五联公司时,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首先从南通公司获得五联公司30%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另外的五联公司25%的股份,应当通过向五联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的方式来收购。

[填空题]

11什么是票据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

票据法律关系,简称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的过程中,依据相应的的票据法律规范所形成的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

1.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票据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一般包括:

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持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参加人(包括参加承兑人和参加付款人)。

2.票据关系的客体。

是指参加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票据当事人因票据行为依法享有的票据权利和承担的票据义务。

[填空题]

12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

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

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

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与南通公司的股份转让行为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7条第3款的规定,在本案中,四方公司与南通公司的股份转让涉及五联公司55%的股份,因此四方公司只能对30%的股份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超过的25%股份只能以要约方式收购。

[填空题]

13贷款的一般程序

参考答案:

1、贷款申请

2、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3、贷款调查

4、贷款审批

5、签定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

7、贷后检查

8、贷款归还

[填空题]

14天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股票上市交易期间,与金泰证券公司共同发布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虚增利润,诱导投资者,同时借用他人账户买卖其股票,致使其股价在短期内非正常上涨;金泰证券公司也提供虚假信息诱导其客户购买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并向许多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和自己持有的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张某明知公司的造假行为,于是在证监会查处之前将自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卖出,获利5万元。

后证监会对以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金泰证券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如果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金泰证券公司与天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布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诱导投资者,并向许多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和自己持有的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构成与天达股份有限公司操纵市场行为的共同行为人,如果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应当与天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填空题]

15人民币发行的法律程序?

参考答案:

A、提出人民币的发行计划,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

B、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报批的货币供应量计划。

C、进行发行基金的调拨。

D、普通银行业务库日常现金收付

[填空题]

16深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公司)的股票于2005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6年4月15日,深海公司披露了季度报告;2006年4月26日,深海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年度报告,并进行了公告;2006年9月4日,深海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中期报告。

以上定期报告均没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也没有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证监会责令公司补正。

同年10月20日,公司更换了1名董事,并将更换董事的决定公布于公司网站。

同时,公司总经理王某因患重病昏厥于办公室,经医院确诊为癌症晚期。

为稳定人心,公司决定暂由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代行总经理职责,并未将王某住院一事对外公布。

有人举报深海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6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此进行调查。

为了不引起太大的社会反应,公司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尽量将此事控制在公司内部人知情范围内。

证监会因公司能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也没有要求公司对接受调查向外公布。

证监会的做法是否妥当?

为什么?

参考答案:

《证券法》第71条规定: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

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28条规定: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本案中,深海公司未按法律规定的期限披露中期报告,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

后来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而公司却没有对此向社会公众披露,证监会负有信息披露的监督职责,应当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证监会因公司积极配合调查而没有要求公司披露,这种做法并不妥当。

[填空题]

17信用证结算的当事人?

参考答案: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付款行。

[填空题]

18天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股票上市交易期间,与金泰证券公司共同发布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虚增利润,诱导投资者,同时借用他人账户买卖其股票,致使其股价在短期内非正常上涨;金泰证券公司也提供虚假信息诱导其客户购买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并向许多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和自己持有的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张某明知公司的造假行为,于是在证监会查处之前将自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卖出,获利5万元。

后证监会对以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天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是虚假陈述行为,还是操纵市场行为?

参考答案:

虚假陈述,是指行为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在提交或者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其行为方式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不正当披露。

操纵市场,是指利用资金优势或者信息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具体行为包括: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可见,操纵市场的行为人可以通过虚假记载的方式诱导投资者买卖股票,进而操纵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价格,此时应将其行为定性为操纵市场行为。

天达股份有限公司不仅通过进行虚假记载诱导投资者买卖证券,而且同时借用他人账户买卖其证券,即构成自买自卖或冲洗买卖,是操纵市场的行为。

[填空题]

19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1、主体:

特殊主体,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国家

2、客体:

货币、有价证券、行为

3、内容:

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填空题]

20深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公司)的股票于2005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6年4月15日,深海公司披露了季度报告;2006年4月26日,深海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年度报告,并进行了公告;2006年9月4日,深海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中期报告。

以上定期报告均没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也没有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证监会责令公司补正。

同年10月20日,公司更换了1名董事,并将更换董事的决定公布于公司网站。

同时,公司总经理王某因患重病昏厥于办公室,经医院确诊为癌症晚期。

为稳定人心,公司决定暂由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代行总经理职责,并未将王某住院一事对外公布。

有人举报深海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6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此进行调查。

为了不引起太大的社会反应,公司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尽量将此事控制在公司内部人知情范围内。

证监会因公司能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也没有要求公司对接受调查向外公布。

深海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证券法》第66条第1款规定: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第65条规定: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证券法》第68条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案中,深海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但披露中期报告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要求。

另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当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对于季度报告,《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比照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披露,公司也有披露的义务,也应当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和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而深海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要求。

[单项选择题]

21、2003年12月,()公布《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对发审委制度作出改革。

A.中国证监会

B.中国人民银行

C.国务院

D.发改委

参考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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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22证券期权交易

参考答案:

是指证券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

故证券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

[填空题]

23长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电子)是由海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长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彩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公司股本总额为35000万元。

其中海天、长远、彩虹公司各持有股份的25%、25%、30%。

为取得上市资格,长虹电子伙同为其作财务审计报告的四方会计师事务所伪造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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