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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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报告时间:

2018年 6月

 

评价小组

组长:

沈世锋

副组长:

程方国

成员:

刘胜祥郑启航关波洪湘西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2部门支出描述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2过程(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3产出及绩效(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4效果(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单位)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18年4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310044852614XW,单位住所在吉首市人民南路延长线(乾州新区)。

根据州编办发[2009]118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地方有关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⑵按公路发展规划对国省干线公路进行改建、扩建或新建。

⑶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编制、审批大中修工程计划和规划,组织实施大中修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监理,管理、监督大中修工程质量、安全;指导、监督本局管辖县道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

⑷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病危桥改造、安全保障、灾害防治等专项工程建设和管理。

⑸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作,抢修或修复因自然灾害造成中断的公路交通,维护公路及公路设施完好,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⑹负责指导、监督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⑺负责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依法查处路政案件,纠正侵害、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⑻依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指导、监督县市地方公路部门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

⑼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养护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公路建设、养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⑽组织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和公路路况普查。

⑾负责引导、推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制度。

⑿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劳资教育科、养护科、路政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规划统计科(加挂总工程师室牌子)、工程质量监督科、资产管理科、财务科、审计科、老干科等11个职能科室。

单位下设二个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二级机构(湘西自治州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湘西自治州公路物资储备中心),财政对该两机构的拨款通过本单位核算,本单位下拨时以拨作支。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45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134人(未含下属二级机构),其中:

⑴在职人员57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⑵离退休人员77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73人)。

2、2017年度部门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537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7.90万元,其他收入13.90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167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77.8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93.60万元。

全年总支出521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9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78.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58.43万元;项目支出2080.09万元,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1980.09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00.00万元。

全年总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09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2.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97.47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82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48.7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77.51万元。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本单位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的指导下,突出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工作,倡导一线工作法,践行湘西公路精神,努力办人民满意公路。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养护工程全面实施。

争取部省补助资金3.5738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重点组织实施三个州重点项目。

一是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含灾毁恢复重建)54.54公里,已完成。

二是危桥改造235座。

干线公路112座,需加固的危桥改造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8%(其中有14座小桥加固全面完成),拆除重建的危桥改造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农村公路123座,加固项目完成总工程量75%,重建项目完成70%。

三是安防工程964公里,已完成。

其中,干线公路安防工程隐患处治230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隐患处治734公里。

(2)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公路网络建设。

2017年,我州普通公路工程建设强力推进,成效显著。

G209永顺至花垣段和吉首至凤凰段提质改造、G209和G319吉首绕城线、保靖迁清公路、泸溪白辰公路白浦段、凤凰凤木公路等竣工通车,张花高速公路三条连接线、龙山洗石公路、永顺泽家湖至芙蓉镇公路、古丈罗依溪至凤滩公路、夯吉公路、G319泸溪绕城线、G319花垣段提质改造、G319和G209吉首绕城线(张社大道)等正常推进。

(3)聚焦日常养护,办人民满意公路,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

一是科学确定养护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管养制度。

编制了《2017年普通公路养护工作要点》和《湘西州2017年普通公路养护考核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雨季杯”、“公路杯”劳动竞赛,做到有路必有、养必到位,确保干线公路优良路率90%以上、农村公路PQI值≥88,保障公路畅通、舒美、安全。

二是明确养护工作具体要求。

坚持公路巡查常态化,确保问题早发现;坚持小修保养日常化,确保及时修补;坚持排障除险快速化,确保及时恢复通行;坚持施工管理规范化,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廉洁。

全州新创建管养示范乡镇共8个,县、乡、村道新创建文明示范路共24条。

三是落实养护工作保障措施,明确责任。

落实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公路局的主管责任、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具体责任、村(社区)的配合责任;积极探索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做到责任下移,人员下沉,签订爱路护路公约;完善考评奖励制度,对普通公路进行两次路况检测,以养护考评结果核定养护经费。

(4)狠抓路政治超工作,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一是路政治超工作持续发力,美丽公路建设成果得到有力保护。

认真落实“倡导文明执法、构建和谐环境、确保公路畅通、服务湘西发展”执法理念,坚持路政巡查制度化、路政介入规范化、路政执法常态化、路政执法社会化,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百姓建设指导员、维护路产路权的护路员,积极探索路政治超养护管理“三站合一”向基层延伸,开展公路绿化和路政示范路创建。

全州基本实现了国省干线公路路域范围内无新建违法建筑物等“八无”目标,路域环境明显向好。

二是强势推进,多举措抓好治超工作。

5月24日,全州路政宣传月暨联合治超护路百日会战启动仪式在吉首团结广场举行,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出席启动仪式,麻超副州长作动员讲话。

7月,组织开展我州史上最大规模的联合治超异地交叉执法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治超工作坚持在巩固集中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常态化、科技化、执法精准化,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据统计,2017年全州共检测车辆186294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76台次,卸载货物1376.58吨,查处改拼装车辆1121台,强制恢复1119台,收缴拼装车辆11台,查处非法维修场所4家,进驻货运源头企业或巡管784家,取缔非法源头企业1家。

(5)发挥应急抢险主力军作用,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一是做好公路防冻防滑保畅通工作。

全州公路系统在春运期间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全面落实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储备防滑工具和物资,在龙山的江家垭、望乡台、砂子坡,吉首的矮寨坡,古丈的牛角山、田麻寨,凤凰的腊尔山等高寒危险路段,均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并在龙山的G209线砂子坡、S305线江家垭,吉首的矮寨坡,古丈的牛角山设立了便民服务站,方便过往司乘人员,保障了春运安全通行。

二是全力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017年汛期期间,全州各级公路部门积极备战,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在防汛抢险中充分展示了公路部门和公路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特别6月22日-7月1日以来的连续强降雨,普通公路遭受大面积、毁灭性破坏,包括G319和G209在内的50余条主要线路受损严重。

在公路损毁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特别巨大、抢险工作特别艰难的情况下,全州各级公路部门不等不靠,积极组织力量,累计投入人员3200余人,抢险机械520余台次,日夜奋战在防汛抢险第一线,以最快速度清理塌方、抢修便道,基本确保了我州普通公路的安全通行。

此次灾情中,泸溪县G319国道K1577—K1582段发生大规模山体滑坡,塌方约26万方,导致交通中断,州县公路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比地质专家预测的时间提前40天抢通,受到省州领导和人民群众点赞。

三是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清零工作。

按照《湘西州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了我州10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隐患治理督办工作,组织各县市局对隐患点段进行实地勘测,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现场治理已基本完成。

(6)倡导一线工作法,践行湘西公路精神。

倡导“一线工作法”,践行“爱路、敬业、创新、奉献”的湘西公路精神,推动公路工作落实。

一是路况情况在一线掌握。

坚持巡路常态化,局领导带队坚持月巡路制度,做到路况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措施在一线落实。

二是方案在一线敲定。

坚持评审项目现场化,局领导带领设计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危桥一座一座现场察看,路况和灾情一处一处现场察看,方案在一线敲定,决策在一线做出、难题在一线解决,科学制定危桥改造加固、大中修工程(含灾毁恢复重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三是成效在一线体现。

在全省普通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检查中,安防工程我州排名第一,危桥改造工程我州排名第二,路况检查好路率超过90%,在2017年全省干线公路“雨季杯’养护竞赛中排名第八;治超工作全省排名第八,无一县市治超排名在倒数十名以内;路域环境治理可控,对永顺高坪红提、古丈罗依溪柑桔、花垣麻栗场金秋梨、凤凰廖家桥猕猴桃等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治理,成效明显;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两路一人荣获全省“最美干线公路”、“最美公路农村公路”和“最美公路人”等称号。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通过评价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

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合理、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以达到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月28日完成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

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7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

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

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

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个专业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协作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

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如预算完成率指标,受一些不可控因素影响,如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滞后,往往下半年甚至年终才拨,年度中无法完成;有些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需跨年度执行,因此会造成年末结转结余较多,会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单位该项指标不得分,或得分较差。

(3)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

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4)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投入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本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本单位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单位2017年度编制人数为68人(暂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实际在职人员为57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83.82%。

但考虑本单位特殊情况(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1),本单位该项指标评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

2017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53.03%。

“三公经费”变动率<0,根据评价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

(二)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671.48万元;年初预算2,168.4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189.4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6.27万元,其中大中修、干线公路维护、水毁抢险、生命防护工程工程结余1577.51万元,因工程未结算未拨款造成结余应予以剔除。

剔除后的年末结转和结余为248.76万元。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96.46%。

预算完成率=96.46%,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2)。

(2)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为2,168.41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3,189.49万元,其中省拨的专项资金2,064.00万元,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应予以调整。

调整后,年初预算为4,232.41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1,125.49万元。

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26.59%。

预算控制率为26.59%,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3)。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2017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2017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7年度本单位决算报表列示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41.06万元,其中包含:

⑴本单位转拨财政对州公路应急抢险中心和州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拨款1011.65万元,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对该两单位拨款通过本单位核算,本单位拨出时以拨作支;⑵治超办工作经费100万元,治超办工作经费无预算,本单位代列账,年底财政要求由本单位统一上报,不属本单位的开支;(3)办公大楼维修费44.01万元,系上年度的经费支出。

上述三项不属于本单位本年度的公用经费应予以调整,调整后,本单位的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185.40万元。

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184.63万元。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0.42%。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42%,在对公用经费控制率的评分时,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7分(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4)。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6.38万元(公务接待费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1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52.83%。

“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7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27万元(货物2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7万元(货物27万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7年度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三)产出及绩效

1、职责履行(8分)

(1)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

根据州绩效考核办州绩办函[2017]2号《关于反馈2017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分定等有关情况的函》,本单位2017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得分975.917分(共1000分),考核等次为二等。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考核得分÷1000)×8=7.81分。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7.81分。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2017年度,本单位倡导“一线工作法”,践行“爱路、敬业、创新、奉献”的湘西公路精神,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全面提升公路服务质量,加快优化升级域内公路路网,积极争取省部补助资金,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公路管理养护,狠抓路政治超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为全社会提供安全、健康、舒适、便捷、高效的公路通行条件,为湘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支持和保证,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6分。

(2)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2017年度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本次绩效自评,本单位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90份(本单位员工30份、服务对象30份、社会公众30份),收回问卷调查90份。

从收回的问卷调查看,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内部员工对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履行服务承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宣传国家政策,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施信息公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

服务对象为99.13%、社会公众98.8%、部门内部员工为99.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99.01%。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在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1、本单位2017年末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3.82%,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州公路管理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州编办发[2015]121号),核定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5人,暂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68名,今后实行人员只出不进,人走编销,直至所核定编制45名。

截止2017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员为57人。

因此,在在职人员控制率的评分上,按3分计算,未作扣分。

2、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671.48万元;年初预算2,168.4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189.4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6.27万元,其中大中修、干线公路维护、水毁抢险、生命防护工程工程结余1577.51万元,因工程未结算未拨款造成结余应予以剔除。

剔除后的年末结转和结余为248.76万元,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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