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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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指标
一、合规性指标
附表一:
业务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合规情况
评价内容
1、存在以下情形:
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履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投保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以保险代理、经纪、公估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挪用、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泄露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2、在被监管查处过程中存在欺骗、贿赂、隐瞒等行为
3、其他重大业务违规行为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5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10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
每次15-20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分支机构因上述违规行为被吊销业务许可证的
每次25分
附表二:
行政许可事项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落实行政许可监管要求的情况
评价内容
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等行为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2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4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
每次6-8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的
每次10分
分支机构因上述违规行为被吊销业务许可证或因申请材料不真实而被撤销行政许可的
每次12分
附表三:
保证金与职业责任保险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落实保证金和职业责任保险监管要求的情况
评价内容
1、未及时、足额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2、违规动用保证金
3、未保持职业责任保险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2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4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
每次6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限制业务范围、停业整顿的
每次8分
附表四:
报告与报表提交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遵守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数据制作、报送与保管监管要求的情况
评价内容
1. 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数据
2.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数据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4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6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
每次7-10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的
每次12分
分支机构因上述违规行为被吊销业务许可证的
每次15分
附表五:
高管与从业人员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与从业人员遵守监管法规的情况
评价内容
高管与从业人员违反保险监管法规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4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6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警告,或者被责令予以撤换的
每次8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
每次10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取消任职资格或被行业禁入的
每次12分
附表六:
其它合规指标
评价重点
考察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遵守其它保险监管要求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要求的情况
评价内容
1、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违反其它保险监管要求
2、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违反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要求
计分方法
涉嫌上述违规行为的
每次2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的
每次4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警告的
每次5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行政罚款的,或者单独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每次7分
因上述违规行为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分支机构被吊销业务许可证的
每次10分
备注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与其他处罚措施并处时不计入违规情况。
二、稳健性指标
附表七:
资产状况指标
评价重点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的非正常变化、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评价内容
1、资产增长率=(年末资产-年初资产)/年初资产×100%
2、净资产率=(资产-负债)/资产×100%
3、客户资金余额与净资产比率=客户账户资金年末余额/年末净资产
计分方法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原因的,计3-5分:
1、30%≤资产增长率绝对值<50%;
2、40%<净资产率≤50%;
3、客户资金余额与净资产比率达到1。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原因的,计6-8分:
1、50%≤资产增长率绝对值<100%;
2、20%<净资产率≤40%;
3、客户资金余额与净资产比率达到2。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原因的,计9-10分:
1、资产增长率绝对值≥100%;
2、净资产率≤20%;
3、客户资金余额与净资产比率达到3。
备注
客户资金是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管理的属于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等的资金,包括代收保费、保险赔款(保险金)等。
附表八:
分支机构状况指标
评价重点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过快或者管控不严的风险
评价内容
1、增设分支机构的速度是否正常
2、对分支机构是否有完整管理权
计分方法
评估期内设立分支机构超过5家的,每增加1家计2分
分支机构中采取加盟制、挂靠制或者承包制的,每家计4分
附表九:
业务异动指标
附表十:
高管状况指标
评价重点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的诚信记录、以及稳定性
评价内容
1、高管人员因经济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受评估期限制)
2、评估期前高管人员受过保险监管行政处罚
3、高管人员频繁变动
计分方法
评估期前高管人员受保险监管行政处罚的,每人次计3分
高管人员有经济犯罪记录的,每人次计5分
法人代表或者总经理在评估期间变动超过2次的,每人次计5分
其它高管人员在评估期间变动人次超过高管数量50%的,计10分
附表十一:
从业人员状况指标
评价重点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非正常变动所掩藏的风险
评价内容
1、业务人员增长率=(年末数-年初数)/年初数×100%
2、持证率情况
计分方法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3分:
1、业务人员数少于100的,增长率大于100%;
2、业务人员数超过100的,增长率大于50%;
3、持证率介于[60%,7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5分:
1、业务人员数少于100的,增长率大于200%;
2、业务人员数超过100的,增长率大于100%;
3、持证率介于[50%,6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7分:
1、业务人员数少于100的,增长率大于300%;
2、业务人员数超过100的,增长率大于200%;
3、持证率低于50%。
附表十二:
自律状况指标
评价重点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遵守行业自律的情况。
评价内容
违反行业自律的次数
计分方法
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每次计2分
附表十三:
舆情与投诉状况指标
评价重点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被媒体曝光、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评价内容
投诉指数=本机构投诉率/行业投诉率
投诉率=投诉件数/业务收入
2、同一问题是否多次被投诉
3、媒体曝光与投诉内容
计分方法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3分:
1、投诉指数超过2;
2、同一问题被投诉达5人次(含联名信、集体访)。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5分:
1、投诉指数超过4;
2、同一问题被投诉达10人次(含联名信、集体访)。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8分:
1、投诉指数超过5;
2、同一问题被投诉达15人次(含联名信、集体访);
3、媒体曝光和投诉的内容涉嫌非法开展保险业务、销售误导、传销、非法集资、虚开发票、挪用客户资金等。
附表十四:
外部审计情况
评价重点
关注外部审计报告对被考察中介机构的评价情况,判断风险程度
评价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在外部审计报告上出具的意见
计分方法
外部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计8分
外部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计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