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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镇中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部分:

校务工作制度

团泊镇中学办学章程5

团泊镇中学教职工大会制度8

团泊镇中学校务公开制度9

团泊镇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0

团泊镇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11

团泊镇中学校长职责14

团泊镇中学德育副校长职责15

团泊镇中学教务处工作职责16

团泊镇中学教务主任职责17

团泊镇中学德育处工作职责18

团泊镇中学德育主任工作职责18

团泊镇中学教科室工作职责19

团泊镇中学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20

团泊镇中学总务处工作职责21

团泊中学总务主任工作职责22

团泊镇中学团委工作职责23

团泊镇中学团委书记职责24

团泊镇中学班主任工作职责24

团泊镇中学值班人员职责25

团泊镇中学党小组学习制度26

团泊中学学校印章管理制度27

团泊镇中学“有偿家教”治理方案27

团泊镇中学治理“有偿家教”制度28

团泊镇中学教师考勤制度28

团泊镇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30

团泊中学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32

团泊镇中学教师办公室制度32

团泊镇中学会客管理制度33

团泊镇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33

第二部分:

德育制度

团泊中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34

团泊镇中学“一岗双责”制度35

团泊镇中学班主任工作制度37

团泊镇中学班主任的考核和奖励制度37

团泊镇中学班主任证书制度38

团泊镇中学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制度39

团泊镇中学社会实践活动、德育基地活动制度41

团泊镇中学升降国旗制度42

团泊镇中学心理咨询室制度43

团泊镇中学学生社会实践制度44

团泊中学爱卫工作制度45

团泊镇中学法制教育工作制度45

团泊中学日常规范检查制度46

团泊镇中学卫生管理制度46

团泊镇中学学校消毒制度48

团泊镇中学主题班会制度48

团泊镇中学德育工作例会制度49

团泊镇中学见习班主任制度50

团泊镇中学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51

团泊镇中学班主任培训制度52

团泊镇中学班主任经验交流制度53

团泊镇中学德育工作专题例会制度54

团泊镇中学学生管理制度54

第三部分:

教学管理制度

团泊镇中学教学管理章程58

团泊镇中学学籍管理制度61

团泊镇中学教师备课制度63

团泊镇中学中学教师上课制度63

团泊镇中学教师听课制度64

团泊镇中学教师评课制度65

团泊镇中学教师说课规范67

团泊镇中学公开课教学制度68

团泊镇中学各学科作业布置与批改规范69

团泊镇中学电子备课检查制度73

团泊镇中学教师二次备课制度74

团泊镇中学兴趣小组管理制度76

团泊镇中学课堂教学检查制度77

团泊镇中学教师评优制度78

团泊镇中学教科研协作区活动制度79

团泊镇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79

团泊镇中学教师培训制度81

团泊镇中学教师业务学习制度83

团泊镇中学中青年教师培训制度83

团泊镇中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养制度84

团泊镇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85

团泊镇中学作业布置批改制度86

团泊镇中学中学校本培训制度87

团泊镇中学学科合格率巩固率奖惩办法88

团泊镇中学《课堂教学班日志》管理制度89

团泊镇中学课堂礼仪制度90

团泊镇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91

团泊中学绿色办公室评比制度92

团泊镇中学领导听课制度93

团泊镇中学停课、加课制度94

第四部分:

总务工作制度

团泊镇中学教师办公室制度94

团泊镇中学环保教育制度95

团泊镇中学计算机设备损坏赔偿制度96

团泊镇中学教学仪器借用制度96

团泊镇中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97

团泊镇中学体育器材借用制度98

团泊镇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99

团泊镇中学循环教材使用管理制度99

团泊中学多媒体室管理制度100

团泊镇中学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制度101

团泊镇中学多媒体电教室管理规则101

团泊中学实验室管理制度102

团泊镇中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则102

团泊镇中学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103

团泊镇中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04

团泊镇中学教学仪器维修和保养制度105

团泊镇中学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105

团泊镇中学音、体、美器材管理规则106

团泊镇中学史地室管理制度107

团泊镇中学阅览室管理制度107

团泊镇中学教师电子借阅图书制度108

团泊镇中学学生图书电子借阅管理制度108

团泊镇中学图书管理制度109

团泊镇中学书刊赔偿制度109

体育器材安全是使用管理制度110

团泊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10

静海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115

团泊镇中学饮用水管理制度123

团泊镇中学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23

团泊镇中学校舍场地管理维护和破损报告制度124

团泊镇中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125

团泊镇中学体育器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26

团泊镇中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26

团泊镇中学控烟措施127

团泊镇中学疾病预防制度127

团泊镇中学卫生制度128

 

第五部分:

安全工作制度

团泊镇中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28

团泊镇中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9

团泊镇中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130

团泊镇中学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131

团泊镇中学学生校内外安全制度131

团泊镇中学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制度133

团泊镇中学安全保卫制度133

团泊镇中学交通安全规章制度134

团泊中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35

团泊中学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35

团泊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36

团泊中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136

团泊镇中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137

团泊镇中学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138

团泊镇中学值班人员职责139

团泊镇中学锅炉房安全工作制度140

团泊镇中学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40

团泊镇中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141

团泊镇中学上放学干部教师值班制度142

团泊镇中学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工作制度142

附录一:

团泊镇中学三年发展规划143

附录二:

团泊镇中学“美丽校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58

附录三:

团泊镇中学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164

第一部分:

校务工作制度

团泊镇中学办学章程

(2014年团泊镇中学第二次教职工大会9月20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中学,坐落在静海县团泊镇205国道西侧仁爱学院西南。

是一所国办民助的九年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办学规模为三个年级两轨制六个教学班,可容纳二百四十名学生就读。

第三条:

学校受静海县教育局领导,按国家规定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对完成规定学业经考试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四条:

学校以“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为办学理念,创设适合不同天资的学生需要的丰富多样的教育,帮助学生形成自觉的成才意识,为全体学生打好基础,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发挥自己的潜能和特长,从而为学生在不同方向成才做好必要的准备,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以“崇德、求知、成才、报国”为校训,以“守纪、

守信、守时、守本”为校风,以“明理、善教、严谨、求实”为教风,以“勤勉、搏恒、和乐、好学”为学风。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

副校长按分工协助校长管理学校各项工作。

第七条:

校长享有以下权力:

(一)决策权。

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

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处室主任及其以下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有权在学校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内,从市内外引进优秀教师。

(三)财经权。

校长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有对校内工资、奖金等的合理分配权。

第八条:

学校党支部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并领导和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负责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参与对学校重大事宜的行政决策,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立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

办公室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德育处负责教师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事务工作。

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行政部门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条:

学校建立校务会议制度。

研究并组织部署校长关于学校重要事宜的决策,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十一条:

学校定期召开由党支部领导下的全体教职工大会。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职工大会的主要工作是: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方案、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

2、参与民主评议学校干部。

3、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1、学校与教职工以签订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2、学校依据规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在合同期内享受在编待遇。

3、学校按每年岗位需要,与受聘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凡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享受上岗待遇。

第十三条:

学校对在编在岗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学生家长、社区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为指导,面向全体学生,着眼于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重视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让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在德、智、体等各方面都得到发展。

第十六条: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教学研究活动的职能部门。

教务处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和教学研究方案,制订教育教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学校德育处、教务处下设年级组,并以年级组为实体。

年级组在德育处、教务处的直接指导下,对本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学校按天津市教委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开齐开足课程。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活动课包括班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锻活动、兴趣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教学贯彻“确保基础、分类活动、分层推进、激发潜能”的成才教育教学原则。

第二十条:

学校对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每学期期末做好教师、学生教学质量的自我分析,实现对全校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

第二十一条:

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学校德育分级管理网络。

寓德育于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

贯彻德育大纲,通过“三线一面”加强德育工作。

三条线是

(1)上好思品课;

(2)在班团活动中进行学生自我教育;(3)在社会实践中进行德育教育。

第二十二条:

发扬“人人做德育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强化教职工育人意识,建立并完善重点学生帮教制度,做好帮教成果考核检查工作。

积极开展“文明教育”,并逐渐形成学校的德育特色。

第二十三条:

围绕“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教育理念,确立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以课题研究带动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由教学评价、特长评价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组成的成才教育评价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劳动技术教育,注重从帮助学生打好成才基础的高度,把劳动技术教育搞好。

增强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观念。

第二十六条:

学校重视文艺、体育及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有较高的艺术欣赏力和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办好体育传统项目,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第四章总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由国家财政直接下拨。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禁教师个人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严禁教师个人向学生收取礼品、现金。

第三十条:

学校健全财务制度,大额经费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总务处定期向校长和校务会议报告学校财务状况,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学校遵守财经纪律,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加强校产管理,制定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五章教职员工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四条: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定的学习、考勤、献血、卫生等制度,履行教职员工对学校应尽义务。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

建立、健全业务考绩档案。

积极为教师的继续教育创造条件,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的需要,以所教学科为主。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规定定期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工作严重失职的教职工按规定进行处理,教职工的奖惩都必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后决定。

第三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申诉权的规定,对学校做出的决议有异议,享有逐级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的权利。

第六章学生

第三十八条:

凡按规定被录取的学生即取得学籍,中途转入我校的学生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学校根据国家颁布的要求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三十九条: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按其对学生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十条:

学校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保护和教育责任,制定学生作息常规及行为规则,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学校坚持全面正确评价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照一定的比例,实行奖励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校内处分。

教学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并按《团泊镇中学学生特长认定及奖励办法》对学生特长加以认定和奖励。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核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级及年级学生管理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和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施行。

本章程如有修改必须经校务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和董事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如有不一致,一律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中学

2010年制定(2014年9月20日第一次修订)

团泊镇中学教职工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大会(以下简称教工会)是在学校党小组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工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

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工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的方案方为有效。

四、教工会的代表以年级组、行政部门和后勤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职工的三分之一。

五、教工会应有教师、职工、领导干部等各方面的代表参加。

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如代表因故调离学校,由所属部门(组)的教职工中补选代表。

六、在一般情况下,教工会每三年一届,每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即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七、教工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

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

教工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八、教工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讨论教职工课务工资调整等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九、教工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

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工会参与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工会报告工作,为教工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工会的民主监督。

十、教工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工会的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团泊镇中学

2009.8修订

团泊镇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制定本校务公开制度,以便于教职工督促。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管理和改革方面的事项,包括学校发展目标、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教学管理、重大投资决策、财务收支等。

二、涉及教师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

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补贴、福利开支、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教师进修、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等。

三、学校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项包括学校基建项目、大宗物资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职工大会

教职工大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内容由教职工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

(一)对学校发展目标、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等必须经过校核心会议讨论,以书面形式发至组室征求意见,待教职工大会召开时提交教工会审议。

(二)对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实行公开:

1、坦诚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对我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大会上通报;

2、对学生收费必须在入学通知书中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依据以及学校统一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标准一并注明,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3、学校财务收支的总体情况,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在校教职工大会上向代表报告,并接受代表审议。

团泊镇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上级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依法治教,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

要加强学习和教育,以治本为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若干政策规定,起表率作用。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小组组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对处室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中层干部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教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制定目标责任书,并不断完善学校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督促各处室抓好落实。

五、建立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校党小组于年初对学校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总体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组织各处室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进行安排,提出学校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一览表,对各项工作,逐一落实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处室和人员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检查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结合在一起进行。

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教师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或根据情况做出惩处决定。

七、加强民主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校内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职称评定、收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校长对最终决策负总责。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2009.12修订

团泊镇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校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团泊镇教育办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二)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毕业班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考核内容与分值

1.教师出勤10分。

2.师德表现20分。

3.教学过程40分。

4.教学成绩30分

5.竞赛获奖加分(本项分值不封顶)

五、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工作出勤(10分)

要求出全勤,出满力,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任务,顾全大局。

扣分标准: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4分。

值班抽查和监控记录为准。

(2)请假两节课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

特殊和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手机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假条。

一学年累计迟到超过5天以上,超一天扣1分,住院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和出院录,课必须调好校长签假条为准,否则以事假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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