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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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docx

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浅谈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一、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从广义上说,税收征管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法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行政法规和有关税收征管的规章制度等。

税收征管法属于税收程序法,它是以规定税收实体法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是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税收征管法不仅是纳税人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税务机关履行征税职责的法律依据。

从狭义上说,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就是指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历经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改和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的《税收征管法》。

它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税收程序法,也是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法。

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

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

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

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原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

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

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

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

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

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

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

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开始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一)初步建立了税收征管法律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通过后,国家和各地方又相继制定了与征管法配套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而大体形成了以税收征收管理法为“龙头”和“母法”,以税收征收管理各专门法和单行法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征管法律框架。

1、税收征管综合性方面

制定了《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93年)、《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1997年)、《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

2、税收征管体制方面

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1996年)等。

3、税务管理方面

制定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等。

4、税款征收方面

制定了《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1997年)、《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务院1998年)等。

5、税务稽查和税务行政处罚方面

除了国家制定的《行政处罚法》(1996年),还制定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税务稽查工件报告制度》(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等。

6、税务争议的解决方面

除了国家制定的《行政诉讼法》(1989年)、《国家赔偿法》(1994年)、《行政复议法》(1999年),还专门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等。

7、税务代理方面

制定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等。

第八,打击税收犯罪方面,1997年通过的新《刑法》中专门涉及税收犯罪的就有14个条文,并在第三章第六节中单独规定了“危害税收征管罪”一节等。

(二)统一了内外税收征管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条规定: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应本法。

”从而使我国此前内外有别的税收征管制度实现了统一,在税收程序法上率先实现了“国民待遇”。

这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在税收法律制度上尽快同国际接轨。

(三)明确了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力,有关税收立法权的分配问题是税权和税收法定主义的核心内容。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规定: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

这就形成了我国目前集中统一的税收立法权体制。

(四)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行政执法权

根据新时期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借鉴国际上税收征管的通行做法,《征管法》设定了必要的税务行政执法权。

表现在:

第一,赋予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

第二,将出境人员清缴税款制度扩大到适用各种税。

第三,明确了税务检查权的范围等。

(五)建立了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制约制度

《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并对征税权的委托做出严格限制。

强调税务机关在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以及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手续。

对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等。

(六)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必要的保护

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在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权力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时,也明确了纳税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

第一,规定了税款延期缴纳制度。

第二,建立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纳税人损失的赔偿制度。

第三,延长了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法定期间。

第四,赋予了纳税人对复议的选择权等。

(七)建立了税收法律责任制度

《征管法》和《刑法》对偷税、抗税、骗税、欠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税务行政执法和税务司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武器。

(八)确立了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是一种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而专门从事税收中介服务的行业。

 

参考文献

[1]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释义

[2]金人庆,《人民日报》,2000年4月20日。

 

[3]张守文:

《论税收法定主义》,《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

  

[4]刘剑文:

《加入WTO对我国税法的影响》,《税务研究》2000年第6期。

  

[5]《经济法》第53-5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

[6]中国财经税法网

 

浅谈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作者:

韩菲

专业:

财经系会计

年级:

会计08-1

学号:

05号

指导教师:

张妍

 

内容用小4仿宋体

 

浅谈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特点

内容摘要:

本文简要的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论述了税收征收法律制度的概念;阐述了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及其现状和特点。

从广义上说,税收征管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狭义上说,我国税收征管法就是指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并经历了两次修改的《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经历了三个阶段形成的,即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

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与特点表现为:

一、初步建立了税收征管法律体系;二、统一了内外税收征管制度;三、明确了税收立法权;四、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行政执法权。

关键字: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概念形成现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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