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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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总结
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总结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给我这次学习的机会。
通过为期15天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我最大的感觉就是视野上获得了很大的开拓,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以前我对知识产权知之甚少,这次培训使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现状,及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急迫性有了大致的了解。
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我深感自己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非常浅薄,就像一个站在知识产权大门口的孩子,怀着一颗好奇心在向里张望,尚属懵懂无知,只是把自己两眼看来两耳听来的一些皮毛迫不及待的跟大家描述一下,理解上难免会有错误,在此抛砖引玉,讲的不对的地方还请领导斧正。
一、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2.知识产权的发展:
外国已经有300多百年历史,中国改革开放后才出现知识产权的概念,只有30多年历史。
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的范围在逐渐扩大,网络域名、数据库、人类基因资源、民间文化、传统知识等也将落入知识产权的管理范围。
3.知识产权的三性:
独占性
地域性:
只在授权国家受到保护,(外国专利在中国未申请,即可拿来使用)全世界大约是4850万左右件专利,其中只有70万件在中国注了册,就是跨地跨国注册,剩下的4780万左右没有在中国注册。
这4780件外国的专利不受中国法律保护,拿过来就用,只要不出国就可以。
时间性:
只在特定期限受保护。
法律保护期一过即成公知技术,即任何人都可以无限的使用。
(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即将或已经成为公知技术的专利)
注:
在专利未申请前,不要发表论文,因为论文一发布,该技术即成公知技术,作者只能获得著作权,论文会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无效专利:
过了保护期或者未续费。
所有无效专利都可以拿来使用。
4.专利分类:
1)发明专利:
保护期20年。
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需要实质性审查,受理周期30个月内。
创造性要求高。
2)实用新型专利:
保护期10年。
只能是产品。
不需实质性审查,受理周期8个月内,稳定性较差。
3)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期10年,不需实质性审查。
5.外国专利的申请:
1)逐国申请(到国外申请,国家资助50万左右)
2)采用PCT途径,“一国申请,多国有效”。
(至少进入3到4个国家才合得来)(国家有补助)
6.专利申请号:
专利申请受理后,专利局会给出相应的专利申请号。
例如:
一种专利净化装置,专利号:
ZL200920047582.3
其中:
200920047582为专利申请号:
2009表示受理年号;
第5位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
1为发明专利,
2为实用新型专利,
3为外观设计专利,
8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
9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实用新型专利。
第6~12位为申请流水号。
前边的ZL表示该专利已授权。
最后的3为校验位。
7.专利申请时机:
发明创造基本完成,发明构思基本成熟、完整,需请求保护的范围比较明确的状态下(注意:
不必等待样机生产制造出来,不必等发明创造完成成果鉴定)
8.发明专利申请过程:
1)初步审查,
2)申请文件公开
3)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请求,否则即被撤回)
4)实质审查,
5)授予专利权
注:
鉴于发明专利申请时间很长,为避免被侵权问题,可在同一天同时提交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8个月之内实用新型专利即可授权。
在实用新型授权的情况下,相同的发明专利授权时,可以选择声明放弃实用新型,则发明就可以授权。
如果没提同日申请声明,根据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如果新型已经授权,发明便不能授权,失去选择的机会。
9.专利文件撰写:
权利要求范围不能过宽(很容易被打掉),也不能过窄(很容易不侵权)保护范围越窄越容易通过,越宽越不容易通过。
例如:
专利权利要求包括A、B、C、D四个技术特征,若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只有A、B、C三个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
10.专利申请费用:
1)交给国家的官费自然人可减缓85%,即560元
法人组织可减缓70%,即1070元
2)交给代理人的代理费
注:
加快专利审批可启动国家专利申请绿色通道,费用大约10万元
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徐州只有两家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
淮海专利事务所、三联专利事务所
11.专利侵权起诉:
必须在专利授权之后,专利授权之前不得起诉,且诉讼时效为两年。
12.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问题已经引起全球各个首脑的关注
温家宝——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克林顿——知识产权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
日本——将知识产权立国作为基本国策。
韩国——建设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发达国家。
中国面临实现工业现代化和发展知识经济的双重使命
中国GDP缺少高新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
日本企业重视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创新,产生了大量专利,并向海外输出,成为技术输出大国。
二、专利检索
1.专利检索的重要性: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专利文献中包含了世界上95%的研发成果。
如果能够有效的利用专利情报,不仅可以缩短60%的研发时间,还可以节省40%的研发经费。
例如:
日本三菱公司的“专利情报中心”有100多名人员,专门从事专利文献与信息的检索、统计、研究工作,东芝公司知识产权部共有员工400人,松下公司有知识产权工作人员720人。
1)研发前,专利信息有助于全面了解特定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水平。
例如:
国内某研究所申请了40000万元专项资金,经过4年努力,研究成功一项颇有市场前景的环保技术。
但在成功之后检索专利文献,却发现日本已经在我国申请了该项专利。
(研发前的专利检索工作非常重要)
2)利用专利信息了解已有的成果和各种解决方案,开拓思路,启发创造性思维,进行技术预测。
例如:
汉字激光照排系统的发明人王选教授,走的就是这样一条捷径。
1986年,当时国内权威都认为应该跟着日本人的步伐完善光学机械式印刷系统。
但他花了一年时间检索和研究国外专利文献,了解到照排技术从“光学机械式”、“阴极射线管式”已经发展到“激光照排”,但是激光照排还不完善,国外尚无商品,于是他就直接研制成功第四代激光照排系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3)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或者引进技术,不预先进行专利检索就少了一张“护身符”。
例如:
美的集团1995年开发的一款新型柜式空调产品,被日本三洋指控侵权,不得不付出245万元的专利使用费。
青岛某锅炉厂与瑞典方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包含了369万元的专利、技术及商标使用费。
经专利检索,才发现外商的12项“专利”。
根本没在中国申请,在其他国家的申请也已经或即将过保护期,锅炉厂本可以无偿或付出少许费用即可使用这些技术的。
4)当被告侵权时,对原告进行专利无效诉讼。
5)在经济贸易方面可以监视竞争对手,制定竞争策略。
精于此道的日本企业称之为“篱笆”专利战略。
六、七十年代,日本企业大量进口产品,当时日本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和专利,当竞争对手有一个核心专利时,日本企业就会围绕该核心技术开发一系列的专利,每一个专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
这些改进专利覆盖了将该核心技术投入商业应用时可能采用的最佳产品结构。
这样它们给原技术的所有者对该技术的有效利用造成了困难,然后木桩篱笆专利的所有者就可以据此迫使对方同意交叉许可,从而获得对核心技术的使用权。
2.专利文献的特点:
1)内容新颖,报道迅速,有利于对最新技术的跟踪和掌握:
专利文献对新技术的报导比其他文献平均早3—5年。
例如:
电视机1923年见于专利文献,于1928年见于其他文献;全世界发明创造成果约90%—95%首先出现在专利文献中。
2)内容广泛、连续、系统,有利于了解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全明性。
3)内容详尽,实用性强,有利于统一的、系统性对专利技术的理解。
专利文献比一般的科技文献更具有实用性。
4)叙述准确,质量可靠
5)分类及格式统一
各国专利说明书都采用国际统一的格式出版。
著录项目都标以统一的识别代码,对于具有一定专利文献知识的人来说,即使文字不同,通过代码或者格式也可以识别各部分的内容。
例如:
一种烟片微波回软的方法。
国际专利主分类号(IPC分类号):
A24B3/18.
A部(生活必须)
24大类(烟草;雪茄烟;纸烟;吸烟者用品)
B小类(吸烟或嚼烟的制造或制备;烟草;鼻烟)3/18(烟叶的其他处理,例如膨化、卷曲、清洁)
3.确定专利检索的目的:
申请专利——确定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
开发产品——避免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起点;
产品出口——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合理运用专利制度;
引进技术——进行综合评价,避免上当受骗;
侵权应诉——确定侵权与否,寻求无效证据;
制定企业战略——了解技术现状,确定对手与伙伴,分析发展趋势,准确给自身定位。
4.专利检索步骤:
1)利用主题词进行初步检索,找到几篇文献
(如果主题涉及的是产品,应在“发明名称”中检索;如果是生产方法,应在“文摘”或“权利要求”中检索;如果是生产产品的设备并且无专有名称,最好选择全文检索,或在“文摘”、“权利要求”中检索。
)
2)找到IPC分类号,进行分类号检索
3)找到同义词、近义词,进行同义主题词检索
4)将上述检索提问式进行逻辑组配,组成完整检索提问式,进行最终检索
例如:
检索外科手术用的“拉钩”,最终检索时,可输入
例如:
检索关于“中药治疗艾滋病方面的研究”的专利文献
在摘要处输入:
(中%药+草药)*(艾滋病+aids)
通配符:
“?
”代表1个字符,两个“?
”表示一个汉字
“%”代表多个字符。
“*”——逻辑与and
“+”——逻辑或or
“-”——逻辑非not
注:
要查询一个专利的法律状态,可点击其他查询中的法律状态查询。
5.专利检索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
中国知识产权网: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中国专利信息网: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欧洲专利局网站:
美国专利商标局:
http:
//www.uspto.gov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http:
//www.wipo.org/eng/index.htm
日本特许厅网站:
http:
//www.ipdl.inpit.go.jp/homepg_e.ipdl
韩国专利数据库网站:
http:
//kipris.or.kr/english/index.htm
注:
1)当涉及重大决策,对专利的查全率、查准率要求很高,应考虑使用质量高的商业数据库(如Derwent专利数据库、上海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系统、中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实验平台等),并让专业技术人员与专业检索人员一起制定检索策略。
2)免费网站都不提供全文内容检索,付费网站可以全文检索。
3)要了解专利主要内容,只用阅读专利内容解释部分,这样可以大大缩短文献阅读时间
三、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1.原材料(配件)、设备采购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件是侵权产品(供货方不是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合法使用人)
Ø从境外采购的合法产品在国内使用、销售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及其权利用尽)
注:
平行进口:
知识产权人甲
A国70元100元B国
70元从A国购入,90元在B国销售
XX的进口商乙
●对策
Ø弄清采购的产品是否涉及知识产权,供方是否权利人或合法使用(包括是否有相关依存专利)
Ø弄清境外采购的产品在国内是否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及其权利人或被许可人
Ø与供货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责任,涉及平行进口的,应与权利人明确约定在国内不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条款
注:
知识产权担保条款范文:
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为有合法权利的,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2.新产品开发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落入他人专利保护范围
Ø新技术或产品在申请专利前被公开(丧失新颖性)
Ø申请的专利轻易被无效或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窄
Ø员工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或私自将相关技术成果申请专利
●对策
Ø检索专利文献(包括尚未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或未超过优先权期限的外国专利)
Ø分析有无规避专利侵权的技术路线或对有关专利提出无效
Ø利用专利信息提高研发起点,将创新成果及时形成相应知识产权(把握好专利申请时机及时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等)
Ø培养专利工程师,配合技术研发人员及专利代理人写好专利申请文件
Ø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技术研讨会核心内容及研究实验成果的保密(建立相关会议纪要及研究实验记录制度)
Ø明确职务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建立职务发明成果归属及奖励制度)
注:
优先权:
一项专利在A国被授权后,在规定期限内向B国申请时,申请日从其向A国提交申请的申请日开始算起。
优先权期限一般为12个月,实用新型为6个月。
3.产品销售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新产品进入市场面临知识产权侵权指控
Ø产品参加展会或发布广告、产品宣传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
Ø销售人员跳槽带走企业客户及营销策略等
Ø专利产品或商标被他人非法仿制或仿冒
●对策
Ø销售、参展及广告宣传前分析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状况
Ø被控侵权时,搜集证据,积极起动专利无效程序
Ø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对销售策略、客户名单等重要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Ø加强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宣传及市场跟踪与监控,防止被侵权(注意收集、保存侵权证据)
注:
专利无效程序: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竞业限制: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
4.技术转让(许可)与合作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对涉及的知识产权缺乏论证和评估
Ø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的法律手续及合同文本不规范(留下纠纷隐患)
Ø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其使用没有明确约定(留下纠纷隐患)
●对策
Ø对技术转让(许可)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权利主体、保护范围、有效区域、有效期限、已许可情况等)并完善相关法律手续(签订合同并履行备案或权利变更等手续)
Ø对技术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其使用进行合同约定
5.委托加工(产品开发)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承揽委托加工业务被控侵权
Ø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相关技术秘密被泄露
●对策
Ø如是被委托方,弄清委托方对相关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有处置权并约定相关责任,
Ø如是委托方,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约定被委托方对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与义务
6.招投标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招标选中的技术或产品被控侵权
Ø参与竞标的技术或产品被控侵权
●对策
Ø作为招标方应弄清投标方的技术或产品是否侵权他人知识产权,并约定相关责任
Ø作为投标方应首先确保参与竞标的技术或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自主知识产权,则应充分利用其增加竞争力
7.企业并购、合资或上市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被并购或合资过程中自主知识产权价值被忽视
Ø合资后中方商标被淡化、闲置、弃用
Ø并购其他企业时对相关知识产权缺乏有效论证和评估
Ø上市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缺陷或隐患
●对策
Ø并购、合资及上市前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所有权属于谁,拥有人的控制权有多大,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潜在责任等)
Ø合理主张自主知识产权的应有价值,坚持使用自主商标等
8.进出口贸易环节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与对策
●问题
Ø产品在海关被查扣
Ø产品在出口国被控侵权
Ø商标在出口国被抢注
●对策
Ø产品出口,知识产权先行(一方面,先在出口国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确立自己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地位;另一方面,充分了解出口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检索相关专利和注册商标,防止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并造成损失。
)
Ø强化与外商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方面,在与外商签订出口代理合同时,要明确写明专利或商标所有权问题,不让代理商有恶意抢先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之机。
另一方面在接受外商定牌加工生产委托时,应要求外商提供其是产品在中国及出口国相关专利及商标的权利人或合法使用人的证明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相关知识产权应负的法律责任,防止卷入知识产权纠纷之中。
)
Ø善于利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一方面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关备案;另一方面在从事定牌加工生产前主动查询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是否已经在海关做过备案)
四、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四个规定动作:
1)企业作一个专利墙:
专利发明时间,为企业做出的贡献
2)建立与企业技术相关的数据库,供企业人员检索利用
3)自设一套企业知识产权方案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
提出:
知识产权工程师与研发工程师共同合作创新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步骤
1)成立贯标机构
所有参与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要成立贯标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最高管理者亲自参与,制定贯标计划,进行分工协作。
2)组织学习培训
组织学习《规范》,一是对《规范》的内容、目的和作用,如何建立该体系及如何评价该体系等内容进行培训;二是组织讨论、分析和落实相关部门、岗位的知识产权工作职责。
3)编写手册试运行
贯标的企业要按照《规范》对文件的要求,整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活动记录等文件,编写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操作)手册。
在文件编写完成后,就要开始进行体系的试运行。
在试运行中,各部门要按照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来规范各自的工作流程。
4)内部自我评价
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要对建成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自我评价,检查是否能达到《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手册》所制定要求。
5)提出验收申请
内部评价合格的企业要通过省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验收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同意后会同有关部门择期组织专家对申请的企业进行验收评价。
6)达标发证奖励
经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验收评价合格的企业,由省知识产权、省技监局颁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达标企业证书。
附:
a)江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电话:
4008869661
收集了“九国”(中、美、日、英、法、德、瑞士、俄罗斯、韩国)、“两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专利局)、“两区域”(东南亚、阿拉伯地区)的专利数据库,以及中国专利说明书全文数据库,专利信息数据总量达到5000万件以上,并每周及时更新。
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诉讼等服务。
b)知易网-中国知识产权交易网
c)用专利来质押贷款:
目前尚处于试点期间。
、
d)337调查:
美国“337条款”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这种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
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并且,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建立中。
337调查主要针对的是技术、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
337调查可以缺席判决,可以签署普遍排除令及永久排斥令。
中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主要对象和最大受害国。
中国不少被诉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许多产品依靠进口核心部件,再行出口。
整个引进技术进口部件的过程中缺乏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一方面引进技术成了简单模仿,另一方面虽然消化吸收却没有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起来,更不用说在国外申请专利;再加上在出口过程中,对美国法律环境不甚了解,这就导致频繁遭遇国外知识产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