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517709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5.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反违章考核细则.docx

反违章考核细则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58号

《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已经于2016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8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

制度

编号

CPIMDCFRD-04-20-2016-03

版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估

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1.按XX电厂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求,将制度的结构改为篇、章、节、条编排格式

2.对违章考核数额进行了调整。

解释

部门

安环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规范员工工作行为,促进人员遵章守纪,杜绝违章,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各级部门和单位,适用于在职职工、劳务用工、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等。

第二章违章定义

第三条违章:

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

第四条违章现象按其性质分为三类:

作业类违章、装置类违章和管理类违章。

(一)作业类违章:

指在作业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企业颁发的各类规程、制度,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措施的不安全行为。

作业类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二)装置类违章:

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不符合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要求,而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装置类违章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管理类违章:

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施工)负责人等,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而进行生产组织和指挥的行为。

管理类违章的主体主要是生产指挥人员和负责制定、组织落实规程制度的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组织保证及职责

第五条组织保证

(一)厂部成立反违章督查小组

组长:

生产副厂长

成员: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环部主任生产部主任生产部及安环部全体成员各分场安全专工

第六条职责

(一)落实上级单位反违章管理工作要求,制订并落实违章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反违章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做好违章记录。

(三)定期召开反违章工作分析会议,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

(四)负责开展反违章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负责组织开展“无违章部门(班组)”创建活动。

第四章违章行为分级及处理步骤

第七条从违章行为的情节及可能引起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违章行为分为一般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严重违章三个级别。

第八条对违章的处理要通过“通报、处罚、教育、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分清责任,查找原因,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第五章反违章检查

第九条反违章督查小组应制订定期检查计划,及时组织反违章工作检查。

第十条安环部应定期检查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工作要求并监督整改。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把反违章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深入现场,常抓不懈。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积极查禁违章,鼓励自查自纠和相互监督。

第十三条发现严重违章,违章者所在单位、部门(车间、分场)、班组应及时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十四条反违章检查与监督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

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而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追究下一级管理人员责任。

(一)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操作监护人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负责。

(二)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的违章行为负责。

(三)部门(车间、分场)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违章行为负责。

第六章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运用电视、网站、板报、实物和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反违章意识。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开展事故反思,进行违章行为曝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发动员工自下而上查找违章行为的各种表现,分析违章原因,制定防范对策。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作业标准、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装置使用、规章制度学习等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

第十九条在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时,必须同时对存在的违章现象进行分析,提高员工对违章行为的识别能力。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条违章行为处罚实行分级、连责的原则:

(一)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

(二)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工作)负责人;

(三)反违章督查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部门负责人;

(四)上级单位查出违章,按管理权限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离岗培训和降低岗级等处分。

(一)经济处罚

1、发现一般作业类违章,每次处罚违章者50元,负有责任的管理者按违章者(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操作监护人)处罚金额的50%执行。

2、发现较严重作业类违章,处罚违章者100元,负有责任的管理者按违章者(班组长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安全专工)处罚金额的50%执行。

3、发现严重作业类违章,处罚违章者200元,负有责任的管理者按违章者(班组长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安全专工)处罚金额的50%执行。

4、同一人重复发生作业类违章,按以上标准加倍处罚。

5、发生一般装置类违章或管理类违章,处罚相关分管技术人员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各50元。

6、发生较严重装置类违章或管理类违章,处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各100元。

7、发生严重装置类违章或管理类违章,处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副职各200元。

(二)离岗培训

1、发生较严重作业类违章,安排违章者离岗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发生严重作业类违章,安排违章者离岗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3、在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作业类违章者,安排离岗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离岗培训到期,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5、离岗培训人员在离岗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降低岗级

1、违章性质严重,行为恶劣,虽未构成事故,但对安全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处理。

2、一年内超过两次因违章离岗培训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中电投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反违章奖励

(一)员工相互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应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员工发现装置类违章和管理类违章,应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2011年第136号)同时废止。

第九章支持性文件及相关记录、图表

第二十五条支持性文件

(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相关记录、图表

(一)《违章处罚通知单》(附件1)

(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典型违章表现分级表》(附件2)

(三)反违章工作流程图(附件3)

(四)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附件4)

 

附件1:

违章处罚通知单

违章处罚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

(存根)编号编号

查处违章时间:

年月日

-----------------------------------------------

查处违章时间:

年月日

违章者姓名

违章者姓名:

所在部门

所在部门:

违章类别:

作业类违章⃞ 装置类违章⃞管理类违章⃞

违章类别:

作业类违章⃞ 

装置类违章⃞

管理类违章⃞

违章严重程度:

一般违章⃞ 较严重违章⃞ 严重违章⃞

违章严重程度:

一般违章⃞

较严重违章⃞

严重违章⃞

违章行为简要描述:

违章行为简要描述:

违章者(部门)签名:

违章者(部门)签名:

查处人签名:

查处人签名:

附件2: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

典型违章表现分级表

序号

违章表现

备注

一般违章

一、作业类违章

(一)执行“两票三制”

1

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2

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3

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二)电气作业

4

工作结束后,临时电源不及时拆除。

(三)高空作业

5

上下攀爬移动扶梯时,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或单手扶梯上下。

(四)起重和搬运作业

6

在千斤顶的压机杆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方法来加长压机杆的长度。

7

起重工作未使用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8

起吊作业时周围未设防护、警戒和标示。

(五)工器具使用

9

用砂轮的侧面研磨工件。

10

使用未校验的氧气表和乙炔表。

(六)个人防护

11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或着装不符合要求。

二、装置类违章

12

设备标志标号不全,不完善。

13

作业现场照明设施不完善,照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三、管理类违章

14

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5

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较严重违章

一、作业类违章

(一)执行“两票三制”

16

没有经过批准的人员签发工作票、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17

工作班成员与工作票上所列的成员不相符,工作班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18

进入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未指明带电设备部位,未讨论分析和落实危险点预控措施。

19

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0

工作间断、转移,未认真履行工作间断、转移手续。

21

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负责人。

22

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3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未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

24

操作票、工作票没有进行三级审核或审核不严;未按规定签字,或代签名、漏签名。

25

操作前不核对模拟图,不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不认真准备、检查所用操作工器具。

26

运行设备状态和运行方式发生改变,操作前不去现场核对。

27

不按规定时间做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

(二)电气作业

28

使用电气工具时,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29

使用电动工器具,遇停电时,没有及时切断电源。

30

供电动工器具使用的临时电源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

31

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或带金属丝的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32

电焊机的裸露导线部分未装保护罩。

33

未经批准,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34

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丝上。

或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插座。

35

更换保险丝用铜丝等其它金属线代替。

36

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

37

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38

高压试验前不认真核对接线、表计倍率等。

(三)高空作业

39

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40

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扶好梯子。

(四)起重和搬运作业

41

启动起重、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信号。

42

使用起重机长时间悬吊重物;起重物悬在空中时,,起重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台。

43

在起吊、牵引工作场所,在受力钢丝绳的周围和起吊物下面停留、工作、行走或跨越运转中的卷扬机等设备的钢丝绳。

44

物件吊装绑扎绳与棱角物件接触不垫防磨垫,与光滑物件接触不垫防滑垫。

(五)工器具使用

45

不掌握绝缘、电动和风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擅自使用工具。

46

使用砂轮机等工具未戴防护眼镜。

(六)交通运输

47

车(船)超载、超限运输。

48

车辆在冰雪路面上行驶不装设防滑链。

49

车库内存放汽油及易燃物品。

(七)个人防护

50

女工进入工作现场工作,穿高跟鞋,未将长发盘在帽内。

51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已过有效期、残缺的安全帽,或下颌带未系紧。

52

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53

进行可能接触高温的作业,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54

打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不戴防护眼镜。

55

使用有毒、易挥发药品时不在通风橱内进行,不戴口罩、防护眼镜。

56

接触酸碱作业不戴防护眼镜、不戴乳胶手套、不穿防酸服。

57

擅自跨越、移动安全遮栏。

(八)其他

58

将工作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59

氧气瓶、乙炔瓶露天使用时暴晒。

60

在生产场所禁烟区吸烟,或流动吸烟。

61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防火措施。

二、装置类违章

62

室外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63

工作区内地下埋设的设备(如电缆、管线等)在地面无明显标志。

64

直爬梯未按规定加装护笼。

三、管理类违章

65

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66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67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68

安排人员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的状态下工作。

69

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时,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

70

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71

对发现的装置性违章不组织消除。

严重违章

一、作业类违章

(一)执行“两票三制”

72

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无工作票工作;需要使用操作票的操作,无操作票操作。

73

检修工作许可开工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实施情况。

74

擅自变更已经审核的工作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75

工作班成员尚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或仍在继续工作,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6

在工作负责人未将工作票交回,并办理了工作间断或终结手续前,盲目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

77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两份及以上工作票,交叉作业。

78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79

操作中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打“√”;跳项、漏项操作;不唱票复诵;监护人放弃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

(二)电气作业

80

湿手触摸带电设备。

81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不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措施。

82

使用外壳和绝缘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的电源开关和电线。

83

在潮湿、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行灯电压不符合《安规》要求。

84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器具,未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85

约时停送电或启停设备。

86

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警戒围栏和标志。

87

带梯子等长物进出配电室、出线平台时,无随行监护人。

88

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89

部分设备停电的工作,对未停电的设备未按《安规》要求装设临时遮栏。

90

高压设备上发生不验电或验电不认真、不挂地线即进行工作;装、拆接地线一人进行。

91

工作人员误登电气设备、误入带电间隔、误动误碰设备。

92

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盲目锯割。

93

制氢室内,不停电进行电气回路检修作业。

94

在设备停电验电时,使用的验电器与电压等级不匹配,未执行验电“四步骤”(即检查试验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测试,测试停电设备,在有电设备上测试)。

(三)高空作业

95

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工作;或在未采取防滑措施的梯子上工作。

96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绳)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绳)。

安全带(绳)未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97

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

98

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架板敷设虚悬,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厚度小于5厘米,不按规定敷设立栏、斜(横)撑、不满铺脚手板,上下无爬梯,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

99

擅自拆除已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组件或改变脚手架搭设尺寸;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作业。

100

监护人不到场,工作人员擅自登高作业。

101

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或工具袋传递工器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工具、物品,或高处的工器具、物品无防坠落措施。

102

在6级及以上大风、暴雪、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环境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四)起重和搬运作业

103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不具备起重指挥资格的人员指挥起吊作业。

104

在起吊物尚未吊离地面时,起重机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或不执行起吊安全措施,歪拉斜吊或受力不匀。

105

用油、汽(气)、水、风管路悬吊重物或起重倒链。

106

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超过铭牌规定。

107

起吊埋在地下或隐蔽的无法估计重量的物件。

108

擅自拆除或未及时修理损坏的起重机械限位开关、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109

汽车起重机起吊超过500公斤重量的物件时,不将支撑腿支持在地面上,或支撑地面不坚实、不稳定。

110

升降工作台地角未固定或放置不平稳而升降。

111

搭乘载货起吊设备升降。

112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13

起吊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没有采取可靠措施。

114

使用断股、断丝超标的钢丝绳。

(五)工器具使用

115

未戴绝缘手套进行测绝缘、放电、装拆接地线等操作。

(六)交通运输

116

违章超车、抢道、超速驾驶。

117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船舶。

或将车辆、船舶交于非驾驶人员驾驶。

118

用车辆运输氧气瓶、乙炔瓶等,气瓶顺车厢纵横放置。

或将氧气瓶及乙炔瓶混装运送,在运输中未设“危险品”标示牌。

119

酒后驾驶车辆、船只。

(七)个人防护

120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未穿绝缘鞋。

121

使用钻床时戴手套或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122

使用没有检验或已过检验有效期的起重工具、电动工具、绝缘工具的进行作业。

123

风动工具的供风软管与工具连接不牢固就使用,或未停风拆装软管。

124

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

(八)其他

125

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

126

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工作间断或终结时,没有及时回收。

127

未经批准擅自投退保护。

128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上述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临时栏杆或未及时恢复。

12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品。

130

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工作时,没有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131

未采取措施,盲目对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线施焊。

132

酒后上班。

133

在运用中的皮带上站立或跨越,或在皮带运行时处理皮带跑偏等转动部位的缺陷。

134

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下回粉管封气器,不停电源,不设监护人。

135

在铁轨上或列车车底下休息,在列车车辆下面或两节车辆中间穿过。

136

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运动部分。

137

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138

在易燃物品或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二、装置类违章

139

输煤机械、轨道式起重机械无夹轨器等停车固定设施或设施损坏。

140

联轴器、齿轮、皮带等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或护罩不完整。

141

起重、升降机械的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

142

电力设备外壳、构架未按规定接地。

143

需加装盖板或围栏防护的设备、管道、孔洞,没有加装盖板、围栏,或栏杆高度不符合规定。

三、管理类违章

144

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145

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146

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为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为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147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48

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149

重大起重、运输和高空等危险性作业,无组织、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150

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附件3

附件4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

名称

XX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

制度

编号

CPIMDCFRD-04-20-2016-0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小升初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