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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货物数量

合同法,货物数量

  篇一:

未约定货物数量和质量检验期间的处理——对合同法第158条“合理期间”如何理解

  未约定货物数量和质量检验期间的处理——对合同法第158条“合理期间”如何理解XX-05-1111:

12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经常拖延或者怠于对货物检验和通知卖方检验结果,由此造成纠纷,对此如何处理呢?

合同法第158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合同法》第158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该条是对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怠于履行检验义务和通知义务的后果的规定。

该条属于法律上的推定。

推定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推定包括法律上的推定和事实上的推定。

前者指基础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推出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后者指非由法律规定而依经验法则进行的推论。

很明显,该条是由买受人未检验或者未通知之事实推定出标的物质量合格这一事实,而这一推定的逻辑关系是基于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因而该条属于一个法律推定条款。

司法实践中,基于买受人未履行检验义务或通知义务而直接认定标的物质量合格,即是对这一规定的适用。

  实践中,涉及质量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出卖人起诉请求付款,买受人以质量问题作为抗辩,这种情况下,如果买受人能够证明履行了通知和检验义务,出卖人应承担产品质量合格的举证责任;当然,其举证责任可以是举出产品质量合格证即为已足,此时,提交证据的责任转移给被告(被告可以通过申请鉴定来否认质量合格证);在穷尽了各种证据手段,质量问题仍然不明的情况下,出卖人承担不利后果,即买受人的抗辩成立,有权支付相应的价款;反之,如果买受人没有履行通知和检验义务,则举证责任在买受人,其需通过申请鉴定来证明产品质量不合格,否则其抗辩不成立;由于买受人提出质量问题的目的在于作为一种抗辩对抗出卖人的付款请求,根据法律规定,其只能拒绝履行买受人相应的付款义务,故而如果质量鉴定证明产品质量不合格,买受人还需通过申请质量评估,确定其有权拒绝履行部分的具体数额。

  另一种情况是买受人起诉主张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在买受人。

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前提是质量不符合约定,而且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买受人必须举证证明质量确实不符合约定,否则其诉讼请求就应当驳回。

  在这里特别讨论一下第158条第2款的关于合理期间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质量、数量检验期间的情况下,《合同法》没有对数量或质量违约的情形进行分类,也没有相应的规定买受人提出异议的期间,而规定了“合理期间”。

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就要针对不同的买卖合同,不同的标的物,不同的用途功能、不同的交易习惯、不同的数量或者质量情形,进行具体个案的分析认定。

法官要遵循诚信、公平和保护

  交易安全的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

以下几个因素可以作为主要的参考点,用来判断买受人异议通知的时间是否合理。

  第一,根据买受人接受标的物的场合及占有的时间长短;

  第二,标的物对买受人的重要程度及其买受标的物的目的;

  第三,买受人是否受到意志以外的、不能克服的外界干扰、阻碍,导致买受人无法对标的物及时进行检验;

  第四,买受人可能发现标的物瑕疵的主、客观条件及难易程度;

  第五,非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标的物受损的情形;

  在对以上述情景综合分析后,当无法判断、认定买受人是在“合理期间”外提出异议时,就要认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了异议,通知了出卖人。

  篇二:

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买卖合同

  (一般货物)

  合同编号: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

  (提示: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也可以采用表格方式列明)。

  2.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提示:

有国家标准的,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但有部

  颁标准的,须注明部颁标准;既无国家标准,又无部颁标准的,须注明企业标准。

注明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

  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

  (提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_________。

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

  要进行数量增减。

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计量单位和方法:

_________。

  (提示: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按国家或主管部门

  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约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形成成套供应清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

  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

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提示: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

  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

  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2。

运输费用

  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

卸货由__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_____

  方承担。

  4.保险:

_________。

  (提示:

可按实际需要,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

  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_________。

  6.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小时内对

  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

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验收方式:

_________。

  (提示:

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

  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4.甲方指定验收人为,除该指定收货人外,

  其他人员签认的单据不具有签收的效力。

  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_________;暂定总价:

_________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可以/不可以调整,调整方式为:

_________(提示:

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是否调整,由签订单位自行约定,如约定调整的,应明确具体调整方法)。

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

  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提示:

本条结算日期可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结算管理进行约定)

  3.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

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提示:

如不适用一次性支付货款情况,则本项删除。

  

(2)货款分期支付。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提示:

如不适用分期支付货款情况,则本款删除)

  4.货款支付方式:

  (提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转帐、信用证支付等方式,但在约定承兑汇票方式时,应注明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4.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

  (提示: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本款)

  5.本合同质保期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超过第六条第5款约定的宽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篇三:

《合同法》之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承运人:

签订时间:

托运人: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收货地点、收货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元;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收货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赔偿**元。

  十一、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

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

托运人名称: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四:

货物买卖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

  签约日期地点:

合同期限: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规格品牌、货物名称、数量、价格、金额:

    合同编号:

对应外销合同号: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货款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唛头:

  三、包装要求和标准: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XX-09-26,五、验收时间和方法:

  [小写]:

  六、结算:

货款结算方式为进仓付款,甲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仓单(送货回单)及本合同向乙方财务部结算款项。

运费由方承担。

  七、异议:

货物验收以国外客户最终确认为准。

如果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引起客户索赔的,乙方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6个月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接到异议后10天内答复,否则,视甲方默认乙方所提异议和处理意见。

八、责任:

合同及货物涉及知识产权的,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办理许可使用等手续,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若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或逾期交货,则向乙方赔付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款的%违约金外,并承担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的,向甲方赔付中途退货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款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其他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属于货物所有权瑕疵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无法对外履约或引起客户索赔的,甲方除全额支付客户索赔款外,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附件:

合同附件份,双方签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备注:

  甲方[盖章]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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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五:

合同法史上最全的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A2.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对房屋有(ABD)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A.占用B.使用C.处分D.收益E.转让

  B2.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CDE)。

  A.所有类型的赠与合同B.一般的赠与合同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D.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E.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1.不影响合同成立的原因有(CDE)。

  A.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不一致B.虽经协议却未达成合意C.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未达成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未达成协议E.当事人对主要条款已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

  4.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

  A.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B.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C.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没有先后履行顺序D.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E.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36、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

(BC)

  A、必须双方债权均已到期B、债权的种类和性质必须相同C、只须主动债权到期D、债权的种类和性质不必相同

  7、多式联运的经营人(ABCD)

  C5.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DE)。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5.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特种买卖主要包括(ABCDE)。

  A.买回B.试验买卖(又称试用买卖)C.房屋买卖D.易货交易E.招标投标买卖

  3.承揽合同的种类有ABCDEA.加工合同B.定作合同C.修理合同D.复制合同E.检验合同

  18.承揽工作包括(ABCD)。

A.加工B.定作C.修理D.复制。

  8.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DE)。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5.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包括(ACD)。

  A.当事人一方违约事实客观存在B.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C.违约行为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D.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D15.对于法定抵销,说法正确的是(BC)。

  A.必须双方债权均已到期B.债权的种类和性质必须相同C.只须主动债权到期D.债权的种类和性质不必相同

  F13、发包人(ABCD)

  G1、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ABCE)。

  A.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B.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C.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D.供用电合同属于要式合同E.供用电合同受计划的控制

  H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

  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32.合同权利的效力有(ABCDE)A.请求力B.执行力C.依法自力实D.处分权能E.保持力

  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

  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3.合同终止的原因中必然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有(ABCDE)。

A.清偿B.提存C.抵销D.免除E.混同

  5.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A.全面履行原则B.实际履行原则C协助履行原则D.经济合理原则E全部履行原则

  4.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看其分类有(ABDE)。

  A.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B.情事变更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C.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D.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E.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2.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ABE)。

A.可以是托运人B.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贷C.逾期提货的,应当先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D.逾期提货的,托运人与收货人为一人时,由收货人承担支付保管费的责E.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4、货物合同的托运人应当(ABCD)

  5、货物合同的承运人(ACD)A、在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人C、对需要办理审批D、托运危险品时

  J10.仅属于双务合同的效力的有(AB)。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D.代位权

  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ACDE)。

  A.土地所有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9.具备以下哪些条件,合同就肯定不能成立(ACE)。

A.内容违法B.合同内容不完全C.意思表示不一致D.条款有疏漏

  E.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3.居间合同的特征有(ABCDE)。

  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E.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5.居间人(AB)。

A.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D.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自己承担

  16、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铁。

某年8月2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寄送了一份本公司草拟的加盖了公章的合同文本。

要求外方于一个月内答复是否同意签署该合同。

由于该邮件以海运的方式寄出,遇到海上风暴,运载邮件的船只比规定时间延迟半个月,于9月29日才到达该外国公司所在地。

该乙外国公司收到邮件后即于9月30日向甲贸易公司发出传真,表示愿意签定该合同。

可是,甲公司已于9月3日与北京丙矿业公司签定一份与前述合同条款一样的附条件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乙外国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则甲公司与北京丙矿业公司所签合同生效。

甲公司于9月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

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法院应判决:

(BC)

  A、原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不能成立。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期限为10月29日。

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双方合同成立。

C、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D、我国《合同法》采发信主义,即要约人将要约置于自己控制范围以外时,要约即告生效。

  34、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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