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509280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63.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docx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

中国传媒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发展经济学课程

 

题目湖南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

学生姓名刘强

学号201304113025

班级传媒经济学

学生所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任课教师姚林青

教师所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成绩

目录

湖南省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1

摘要:

1

关键词:

1

湖南农民收入结构与收入特点2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

7

湖南省农民收入影响因素分析7

自然环境因素:

7

气候特征:

7

地形特征:

7

河流资源特征:

8

自然资源特征:

8

农户自身因素8

政策因素:

9

最低收购价格9

补贴政策9

市场因素:

10

农资价格10

农产品价格10

农业生产结构情况10

资金因素11

科技因素11

技术应用情况11

优良品种普及情况12

规模经营因素12

机械化情况12

农民组织化程度12

基础设施14

水利设施情况14

信息设施情况14

城镇化及乡镇企业发展15

城镇化水平15

乡镇企业发展情况15

影响因素总结:

15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对策:

16

Ⅰ.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16

Ⅱ.普及基层农业知识教育,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17

Ⅲ.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17

Ⅳ.建立农民利益补偿、农业补贴机制,加大农业保护力度18

Ⅴ.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以实现规模效益18

Ⅵ.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19

Ⅶ.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19

Ⅷ.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和科技含量20

Ⅸ.开拓多主体资金供给模式解决农民资金需求20

Ⅹ.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20

总结:

21

参考书目:

22

湖南省农民收入问题及出路研究

摘要: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农村经济建设走过了很长的弯路。

整个发展过程中体现出“低均值,低方差”的特点。

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改革以来,中国农村改革之路走过三十多个年头,乡土中国的农民收入模式被赋予了现代化的气质,收入水平得到相对幅度的提升。

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目标横向调整、改革力度纵向加深,中国农村在改革进程中浮现出以往改革中积累的问题。

“三农问题”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和政策界高度重视的问题。

民间出现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说法。

但是,这三个问题本质上说的是一个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

湖南,作为一个中国中部一个迅速崛起的省份,当然也不例外。

本文运用归纳推理、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等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农民收入问题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农民收入问题产生的原因、特征及影响,并且试图从分析中得到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民收入科技化城镇化信息化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农村改革,一方面是国家集中控制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弱化,另一方面是农民私人所有权的成长和发展。

根据近三十年的农村改革经验,国家和农村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农民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国民经济结构也不再以农业“哺育”工业。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市场的变化以及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间的流动,使得农民收入来源结构摆脱单一形式,出现了多元化构成格局。

湖南农民收入结构与收入特点

从目前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角度看,湖南省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以下四个部分:

1)家庭经营性收入:

是指家庭经营的相关收入,主要指农产品买卖收入。

2)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即劳动报酬收入,是农民受雇于单位与个人,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农民工在非企业中的从业收入,二是在本地企业中从业收入,三是本地常住农村人口在外地的从业收入

3)财产性收入:

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

4)转移性收入:

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指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

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调整与扶持,农民收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

其增长特点主要有:

1.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但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增长。

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增速放缓。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作图:

2.农民纯收入增加以现金收入为主。

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抽样调查,2008年,湖南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512.46元,其中现金纯收入3637.01元,纯收入中货币化程度超过八成,为80.6%。

这说明,绝大多数农民收入的结算方式以传统的现金结算为主,电子支付的普及程度很小。

3.绝大部分地区农民收入存量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经营性收入,而收入增量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笔者构建一个简单收入增量构成模型总体收入,即增加幅度体现出:

△X=△(N+M)的结构特点(设X为农民收入总额,A为农业生产经营性收入,N为工资性收入,M为转移性收入)。

从本质上来说,农民农业生产经营性收入只是稳定在一个较为平均的水平,并未得到大幅度提高,这个平均水平也要低于全国农民平均年收入;而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以外出务工的农民为主)。

以湖南省张家界市为例,根据湖南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

年份

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四个构成部分

工资性收入

占比

(%)

家庭经营性收入

占比

(%)

转移性收入

占比

(%)

财产性收入

2008

1197

40.7

1538

52.3

188

6.4

19

2009

1431

43.7

1526

46.6

300

9.2

17

2010

1700

46.3

1687

46.0

268

7.3

13

2011

1572

38.4

1986

48.5

519

12.7

17

2012

1967

43.0

2005

43.8

582

12.7

20

从近五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的四大部分变化趋势我们可以得出基本结论:

1工资性收入是推动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导因素;

2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长期起稳定性作用;

3转移性收入占比农民收入份额还有待提高;

④财产性收入在推动农民增收上的力量还相当微小。

4.农民收入地区差异明显,东部均值高于西部,北部高于南部。

长株潭地区收入水平为全省最高,增速也居于全省前列。

2006年全省各大类型经济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增长。

长株潭经济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981.46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591.65元,增长12.3%,位居第一。

“一点一线”地区农民纯收入4405元,增长11.2%,位居第二;城市郊区为4198.42元,增长10.7%,位居第三。

其后,依次为洞庭湖区、大湘西开发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970.95元、2258元和1866.2元,增幅分别为11.1%、4.9%和5.1%。

从分区域农民收入情况看,长株潭经济区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基数大,今年增长速度又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增长的绝对额为546.96元。

城市郊区、洞庭湖区、“一点一线”地区农民纯收入增加额均在300元以上。

大湘西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民纯收入上年基数低,今年增加额,大湘西地区低于200元,贫困地区低于100元,与经济发达地区比较,区域间的农民收入差距仍在进一步扩大。

市州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位次

增速(%)

长沙

15763

1

17.6

湘潭

11316

2

19.1

株洲

10972

3

17.6

衡阳

10116

4

18.9

岳阳

8326

5

17.8

常德

8023

6

20.4

益阳

7958

7

17.5

郴州

7410

8

18.9

永州

7073

9

17.8

邵阳

5136

10

17.4

怀化

5024

11

17.4

娄底

4762

12

20.5

张家界

4574

13

11.7

湘西州

4229

14

15.1

5.农民收入内部差异差距扩大。

国际上通常认为,基尼系数在0.2-0.3之间为比较平均,基尼系数在0.3-0.4为合理范围。

基尼系数在0.4以上为极度不平均。

在湖南省,近年来湖南农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呈扩大之势。

2009年湖南农村居民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收入比为6.08:

1,而2005年为4.49:

1,4年来收入差距增幅为35.41%。

可见农民内部收入差距也呈持续扩大之势。

6.城乡收入差距总体呈现持续扩大趋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的同时,湖南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来看,2009年湖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绝对差距为10174.31元,是1978年的56倍多,年均差距增长率达到13.9%,远高于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9.7%的增长速度。

城乡收入差距已大大高于国际标准,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的各种实物福利和补贴等隐形收入,城乡差距可能更大。

7.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缓慢,极大的限制了农民的消费欲望与消费能力。

2009年,湖南城乡居民可支配总收入为7808.91亿元,比2005年增加3816.7亿元,增长了近1倍。

其中,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可支配总收入分别为5266.98亿元和2541.93亿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709.11亿元和1107.59亿元。

从人均指标来看,200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31元,比2005年增5560.34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比2005年增加了1794.26元。

我们知道,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由于农村人口的人均收入常年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没有显著性提高,所以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得不到有效的提高。

相反,城市化的进程让城市人口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这样,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导致了消费水平上的差异,社会财富未得到合理有效的分配和转移。

导致了和“棘轮效应”相反的结果——农民收入与消费陷入了低收入水平的恶性循环。

湖南城乡居民可支配总收入变化情况

年份

居民收入(亿元)

城镇

农村

2005

3992.21

2557.87

1434.34

2006

4810.04

3272.85

1537.19

2007

5990.68

4180.34

1810.34

2008

7031.76

4701.25

2330.51

2009

7808.91

5266.98

2541.93

湖南农民收入问题:

根据以上关于湖南农民收入特点的七点论述,我们可以看见湖南农民在收入中的问题集中体现于以下五点:

(1)收入增长缓慢

(2)收入货币化程度过高

(3)收入增长结构多元化程度低

(4)收入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内部差距扩大

(5)收入可支配额少

湖南省农民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自然环境因素:

气候特征:

湖南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光热充足,雨量丰沛。

2010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为17.7℃;日照时数1460.9小时;降水量1548.1毫米。

土壤以红壤土、黄壤土为主,约占全省总面积的一半多。

丰富的降水、充足的热量和雨热同期的气候条件为湖南农业的发展提供较好的自然环境。

但是今年来由于湖南农业的过度开垦、开发,造成植被的严重破坏,导致湖南的水土流失愈发严重,可耕种土地质量下降速度加快。

地形特征:

湖南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1.2%,丘陵及岗地占29.3%,平原占13.1%,水面占6.4%。

全省三面环山,形成从东南西三面向北倾斜开口的马蹄形状。

东有幕阜山、罗霄山脉;南有南岭山脉;西有武陵山、雪峰山脉,海拔从500米至1500米不等。

湘北为洞庭湖平原,海拔多在50米以下。

湘中则丘陵与河谷相间。

复杂多样的地形特征为湖南农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选择方向的多元性可能。

河流资源特征:

一般情况下,当水资源越丰富,农民可以直接降低干旱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保障作物生长水资源需求。

相对于水资源匮乏的农户来说,水资源丰沛地区的农户更容易获得农业生产的丰收,从而更容易促进收入增长。

湖南省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淡水面积达1.35万平方公里。

湘北有洞庭湖,为全国第二大淡水湖。

有湘江、资水、沅水和澧水等4大水系,分别从西南向东北流入洞庭湖,经城陵矶注入长江。

5公里以上河流5341条,河流可通航里程1.5万公里,内河航线贯通95%的县市和30%以上的乡镇。

自然资源特征:

湖南物产富饶,俗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谓,是著名的“渔米之乡”。

全省实有耕地总资源378.9万公顷,至2010年底,全省有林地面积1.51亿亩,森林覆盖率为57.01%。

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如粮食、棉花、油料、苎麻、烤烟以及猪肉等均位居全国前列。

其中,稻谷产量多年为全国之冠,生猪出栏居第2位,烤烟居第4位,粮食居第8位。

湖南矿产丰富,矿种齐全,是驰名中外的“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矿之乡”。

农户自身因素

农民收入水平高低也受其自身因素影响,包括户主自身情况,家庭劳动力情况以及家庭负担情况。

户主自身情况方面,据统计,湖南省全省农村劳动力3300万,其中文盲半文盲3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5.99%,小学文化程度占32.04%,初中文化程度占50.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不到3%,低于全国3.6%的平均水平。

湖南农村人口较低的文化水平限制了湖南农业的科技化进程。

而劳动力情况包括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力年龄、劳动力文化程度和劳动力就业情况等问题。

加上农户家庭负担,包括子女上学,养老,看病等问题,极大的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

政策因素:

最低收购价格

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实施,直接保护了湖南省农民生产积极性,确保了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底线,对保障农民增收起到来促进作用。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2014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水平。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

这样就保证了农民主营业务收入的基本收入水平(在不遇到天灾,造成严重减产减收的情况下)。

补贴政策

国家从2004年起,取消了湖南省的农业税,并对湖南省农民直接补贴。

这一政策实施,使农民由种地交税向种地拿补贴进行转变。

这一减一增促进了农民增收,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自2004年以来,国家对“三农”的总投入在不断增加由2004年的2337.6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8579.7亿元,共上涨了6242.1亿元,平均每年上涨1040.35亿元。

当前,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主要有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四项。

2008年中央财政四项补贴达到1028亿元,比2007年翻一番;2009年中央财政四项补贴支出达到1274.6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246.6亿元;2010中央财政补贴支出为1335亿元,比2009年增加60.4亿元;2011年中央财政补贴支出为1406亿元,比2010年增加71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支出为986亿元;截至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四项补贴的支出高达1700.55亿元,其中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高达1222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236亿元。

综上所述,农户收入与国家政策是密切相连的,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是明显而直接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部分收入主要构成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市场因素:

农资价格

农资价格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显著的,农资价格上涨过快农户的产出将被农资成本上涨所吞噬,辛苦劳作一年往往入不敷出。

近些年以来,全国农资价格普遍上涨,生产费用不断。

2008年湖南省遭遇了罕见冰灾、雪灾。

一季度,湖南省农资价格上涨26.3%,其中3月份高达32.9%。

据调查,全省尿素价格2100元/吨,碳铵640元/吨,复合肥2480元/吨,钾肥3100元/吨,分别上涨32.9%、23.1%、47.6%和41%,农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

据测算,目前农民种双季稻亩平费用增加100元左右,出栏一头猪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三分之一。

农资价格上涨,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效力,影响了农民的增收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特别是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农产品价格

在产量一定的前提下,农民的收入利润模型可以简写为:

R=PQ-Cf-Cv*Q。

(R为净利润,P为农产品价格,Q为农产品产量,Cf为固定农业投资,Cv为单位可变成本)。

由此可见,农产品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农户的收入水平。

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2010年对全省37个县(市、区)的抽样调查,上半年,湖南农产品生产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5%。

从抽样调查的数据来看,2010年1-6月,除生猪外,其它重点农产品如蔬菜、粮食、水果等,价格上涨幅度都较大。

农业、林业产品生产价格上涨幅度均达两位数,渔业价格也上涨了4.8%。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认为,如此大规模、高速度的上涨,与近几年由于生猪价格上涨导致的农产品价格上涨有不同,值得高度关注。

农业生产结构情况

湖南省地形复杂,农林牧渔农业结构在湖南省内被广泛采用。

近年来,湖南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始实施“特色农业”发展战略。

“十五”期间,湖南省就规划出优质稻、食用油、肉奶、棉麻、林药、烟草、水果、茶叶、蔬菜、水产等10大优势产业带。

近两年,省里新增的支农资金、项目资金60%向优势带倾斜,“一乡一种”、“一县一品”上规模。

在优质稻、食用油、水果、茶叶、蔬菜等优势带,省绿色食品办牵头创办93个基地,开展标准化示范。

现在,洞庭湖区的优质稻、长株潭城郊蔬菜、湘南脐橙、湘中蜜柑、湘西椪柑,都以乡镇为单位连片万亩成带发展;沿107国道的生猪基地年出栏优质三元杂交猪1000万头以上。

作为优势农业产业带的重要补充,省里对香芋、临武鸭、黄花菜、藠头、武冈铜鹅、洞庭河蟹等39个具有明显地域特征、独特品种资源、悠久生产历史的特色农产品做出发展规划。

资金因素

按照投入产出理论,投入越多产出也会有所增加,资金、人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会影响产出水平。

而资金在农业生产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资金充足代表农户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可以获得进一步扩大的可能,从而农户也可以相对获得更多的收入。

但是,由于市场导向的原因,往往资金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流向,银行往往会将农村的资金转贷给非农地区,这直接导致了农村资金不断外流,农村资金供给来源逐渐短缺;一面是,农户借贷难,一面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农业发展没有资金支持做后盾,农村发展就会受到束缚,农业转型、农业结构调整就会受到严重制约,农民增产增收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科技因素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一方面,运用科技可以极大的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通过科技创新可以培育出优良的品种,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单产。

以下就从技术应用和科技品种出发进行分析。

技术应用情况

一般意义上,农户技术应用水平越高,那么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农户获得的技术优势也就越大,在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上获得优势,从而促使农户增收。

相反,如果农户技术应用水平较低,那么农户实行科技生产的可能性就越低,从而无法实现优化生产,自然农户的收入也就不高。

优良品种普及情况

科技富农,种业先行。

运用优良品种可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农产品的自身品质,从而获得相对较高的产量和价格,最终促进农民增收。

相反,如果农民放弃使用优良品种,那么生产的农产品无论在品质还是在产量上都处于劣势,农民收入也将受到负面影响。

规模经营因素

土地规模的大小对湖南省农民收入水平起到显著的影响,土地是农民生产经营的主要投入要素之一。

规模越大,在单产水平和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农户所获得产量和收入就越多。

但是由于湖南地形较为复杂多样,农业产地较为分割、破碎,没有大规模形成集中的产地和可以大面积机械化操作经营的农产地。

所以规模经营在湖南的推广还需要时间。

但是近年来,越来越频繁的农民外出务工,导致大规模的土地被闲置转租出来,规模化的经营有了初步萌芽的趋势。

机械化情况

机械可以对劳动力进行替代,机械化的普及极大的缓解了农业生产中农民的劳累程度,也实现了机械和人力的替代,使家中人口较少的农户也可以耕种大面积土地。

但是考虑到机械化操作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机械化设备的购买;农业机械的操作。

这两个条件也意味着:

一方面需要为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来购买采购农业机械——即从硬件上机械化;另一方面要对农民进行科学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素质,教会其熟练掌握农业机械的操作使用方法和技巧,即从软件上技术化。

农民组织化程度

组织化的提高可以有效的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保障农民自身利益,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在产前,统一经营可以通过统一釆购为农户提供优质廉价的生产资料,保障农民节约生产成本,从而变相增加农民收入。

在产中,统一经营可以通过为农民提供服务来解放农村劳动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务工的概率;利用统一经营来获取规模化经营利润,直接增加作物产出;从增加工资收入和产出收入两方面来促进农民增收。

在产后,可以通过统一销售来谋取相对较高的销售价格,使小农户在市场当中获得一定话语权,进而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另外,合作社还可以通过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并以股份分红的方式将利润返还给农户,以此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在湖南,以湖南北部的常德市为例。

湖南常德的绝大部分的农民都是散户生产、经营,并没有统一经营管理的传统和习惯,而且农业生产销售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农业市场来进行统一的经营销售,往往呈现出碎片化、地域分割的现状特点。

在这些分割并且相互辐射的单元之间很容易滋生一些以家庭或者个人名义组建起来的收购方,他们并不依靠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来进行农产品收购交易活动。

相反,靠的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提到的“乡土社会的名气和声望”,依托的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乡土契约。

这样的契约不具有相对应的法律效应,但是也能在传统农村的乡土社会中井然有序的进行。

在这样的收购方和交易形式下,收购方往往会以熟人的名义给不明市场价格真相的农户一个优惠的“高价格”。

可是因为农户自身文化素养和农村市场信息闭塞的原因,并不太了解农产品的真实市场价格是多少,也无法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农产品市场价格的趋势走向,所以也只能在当时仅有收购的价格之间对比选择。

也正是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农产品未来的价格是高还是低,所以只要信息掌握者向市场中释放一点令农户感到不安的低价信息,马上就能在交易市场中造成一定程度的恐慌,之前持观望态度的农户也会急着把自家的农产品脱手,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而且自古以来,农民就有一种盲目跟风心理,只要有一家具有一定影响力、权威性的农户家将农产品卖出去,其他农户也会纷纷效仿,这像极了股市里散户跟着庄家走的情况。

另一方面,由于那些收购方自身资金紧缺的原因,往往只有在手中农产品转手后才支付农民相应的未付欠款。

倘若收购方迟迟不支付欠款,家里没有或者缺乏相应储蓄的农民下一年的农资采购又会落空。

并且失去对这家收购方的信任,其他农户同时也会失去对这家收购方的信任,笔者将这种失信行为产生的影响称为“违约成本”。

由上述论述可知:

在湖南大面积的农村之中,农民的组织化经营显得十分迫切。

基础设施

水利设施情况

一般意义上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